二戰里步槍的威力和衝鋒槍相比如何?

目前很多二戰題材遊戲里步槍殺傷都比衝鋒槍要強,基本上步槍一槍就能幹掉,而衝鋒槍需要很多槍。

是為了遊戲性刻意為之,還是真實情況也是如此


首先回答樓主的問題

遊戲里為了趣味性做的這種安排不必當真,實戰中的人又沒有血條,不是一發子彈掉多少血。

至於具體說,一發二戰時候的軍用步槍彈威力大,還是一發衝鋒槍彈威力大,那肯定是步槍彈威力大。軍用步槍彈初速高、動能大,而衝鋒槍使用的是初速、動能都比較低的手槍彈,這兩個肯定沒法比。

衝鋒槍的價值主要是近戰,在200米、甚至100米距離內發揮密集火力殺傷敵人,這在塹壕內戰鬥和叢林、城市戰鬥中非常有用。


接下來扯開下話題說下槍彈的停止作用

現在很多人對停止作用存在誤解,很典型的一個錯誤認識就是把槍彈侵徹力和停止作用對立起來,「步槍彈穿透力大,停止作用小;手槍彈穿透力小,停止作用大」,其實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其實主要看距離,0-100米內,可能都一樣,甚至衝鋒槍因為停止能力高,所以威力可能更大。

比如類似的回答,在知乎的槍械話題里比比皆是。

停止作用的停,是人停,不是彈停,是一槍讓人停止動作喪失戰鬥力,而不是讓子彈停在體內。

步槍彈,特別是全威力步槍彈彈頭動能非常大,侵徹力也很強,擊中人體後即使穿透人體造成一部分動能沒有釋放給人體損失掉,釋放給人體的那部分動能造成的傷害也已經非常大。而且高初速、尖彈頭的步槍彈在擊中人體後彈頭很容易失穩翻滾,或者是彈頭破裂,其動能釋放相當可觀,造成的永久空腔很大,致傷效果非常強。所以全威力步槍彈完全可以做到侵徹力和停止作用雙兼顧。

這裡舉一個例子,英國的.303British步槍彈。

早期的MKII-MKIV是圓頭、平底、鉛芯全被甲彈,相對於以前亨利·馬蒂尼步槍發射的.450口徑黑火藥裸鉛彈來說,侵徹力明顯提高了,但是圓頭彈初速低,只有600m/s,擊中人體後既不翻滾也不破裂,直穿而過,形成一個規律的直線傷道。在鎮壓阿富汗人起義的時候英軍用這種子彈朝阿富汗人射擊,多發命中都沒有擊倒對手,對其停止作用非常不信任,為此還開發了達姆彈,也就是半被甲擴張彈頭,把彈頭部的一部分被甲去掉,露出鉛芯,擊中人體後鉛芯受到擠壓膨脹,以製造更大的創傷。

圓頭、鉛芯全被甲彈頭的MKIV彈

後來英國人研製了全新的MKVII尖頭彈,彈頭改為平底尖頭,鉛-鋁複合彈芯,彈芯頭部為鋁,後半部分填充鉛,前輕後重。這種子彈的初速大大提高了,有744m/s,高速度、尖頭、前輕後重,這樣的彈頭擊中人體後會馬上失穩發生翻滾,形成更大的傷道,其致傷效果和停止作用一點都不亞於達姆彈。這也是為什麼達姆彈後來不再出現在軍用步槍彈上的原因——1是因為簽署了《海牙公約》,列強也要偽善擺姿態;2是新式高初速尖頭彈致傷效果很好,不亞於擴張型彈頭,所以沒必要再用。

使用尖頭、平底、鉛鋁複合彈芯的MKVII彈

而軍用手槍彈都是全金屬被甲彈頭、外形圓鈍、初速低、動能的總量本來就小,加上圓鈍的彈頭存速性能差,擊中人體時攜帶的動能就更小了。所以全金屬被甲彈頭的手槍彈擊中人體以後既沒有能力翻滾、也很難破裂擴張,只能依靠圓鈍的彈頭「擠」出一條傷道,其致傷效果其實有限,並不存在「近距離手槍彈停止作用比步槍彈強」的情況。從彈道明膠試驗(雖然彈道明膠試驗並不能完全等同於實際對人射擊的效果,但是能模擬反映出一些問題)來看,穿過明膠的全金屬被甲彈頭變形量很有限,被甲也基本沒破裂,其動能釋放並不好。

.45ACP手槍彈全金屬被甲彈頭穿過明膠的效果,可以看到傷道平直,基本沒擴張,彈頭也沒怎麼變形。

明膠試驗射擊後找到的手槍彈頭,變形不大,被甲基本沒破裂

正是因為手槍彈攜帶的能量就少,速度又低,攜帶的能量有限,為了進一步挖掘其威力,才有了各種擴張型彈頭手槍彈,雖然在軍用領域受制於《海牙公約》不讓用,但是在民用和執法領域運用較廣。手槍彈搞擴張型彈頭就是因為它既不能走翻滾的路子,也走不通彈頭變形破裂的路子,所以只能搞彈頭擴張,利用擴張的彈頭製造更大的傷道。

全金屬被甲彈頭和空尖彈頭對比

而且,停止作用的學說並不是只有一家,因為「停止作用」本身就帶有主觀性,不是一個客觀衡量的數字。也有學說不看好這類擴張性彈頭的手槍彈,說彈頭擴張傷道似乎是大了,但是子彈侵徹性下降了,侵入人體的深度淺,有時候沒有傷及深處重要器官,反而沒有讓對方喪失戰鬥力。這方面典型的例子就是1986年邁阿密槍戰,FBI探員發射的一發9mm空尖彈穿過嫌犯手臂(嫌犯是端槍射擊的姿勢,手臂正好在胸前)射入胸腔,打穿了肺和肺動脈,但是沒有繼續侵入,在離心臟大約1英寸的地方停了下來。雖然這發彈已經給嫌犯造成重傷,理論上肺動脈受傷也足以致命(事後屍檢發現其胸腔出血已經有1.13升之多),但是在當時就沒有讓嫌犯馬上倒地,嫌犯反而繼續用魯格Mini-14步槍射擊,兩名探員殉職。相反,步槍彈的侵徹力更高,能打出更大的穿深,傷及身體深處的心臟、主動脈、脊柱等重要器官,其能量釋放也很客觀,而且一槍兩洞,失血更快,其停止作用並不低。此外還有一點值得注意,步槍彈侵徹力大,可是穿過人體後往往已經變形、失穩,所以過穿透後誤傷無辜的可能性反而不大,這也是一個反直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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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子彈就看出來了

栓拉步槍子彈長

衝鋒槍子彈短

一寸長一寸強!


槍彈的殺傷力絕大部分取決於其『槍口動能』,這裡可以用」火力」代稱(「威力」一詞就相當不規範了)。

二戰間普及的幾種制式步槍彈規格的火力在2700~4000焦耳之間。而當時衝鋒槍上流行的9毫米魯格、7.62毫米托卡列夫和點45ACP三種制式手槍彈口徑,只有遠不及前者的400~700焦耳的火力。不嚴格的講,衝鋒槍單發彈藥的殺傷力不及當時步槍的1/5(一百碼內),如果目標位於中遠距離那麼(因為初速耗損)殺傷力差距會拉得更大。

薄弱火力無疑與衝鋒槍這種火器的戰術定位有關: 作為一種限定於百碼距離內近接交火的自動火器,以求達到快速反應與火力壓制的能力,並且具備合理的彈藥通用性和便攜性,於是直接套用現有制式手槍彈。也就是說放棄對高火力的苛求,即是衝鋒槍設定定位上委曲求全的結果。


在很多偏真實的射擊遊戲都是這樣,但是除此以外的不少射擊遊戲都秉承著「子彈越多,威力越小」的概念。舉個例子,生化危機,手槍三四發能擱倒一頭殭屍,自動武器卻要花費更多的子彈數量。

不過作為步槍或者衝鋒槍等自動武器威力最丟人的場景最多出現在各種裝逼的動作片裡面:命中精度低——數名士兵用自動步槍對著主角集火一發不中反而被手槍逐個點名;威力奇差——普通小轎車除了玻璃和輪胎其他外殼都打不穿,倫敦街頭更是上演過三挺Minigun (口徑至少有7.62mm以上)對著一台防彈計程車輸出上千發子彈都不能在車身上留個彈印的經典案例。


我對樓上回答都有些疑惑。首先要指出,威力不等同於效果。我覺得樓主是想表達兩種子彈造成的實際毀傷效果是否有差距吧?

簡而言之,步槍彈的毀傷能力當然會更高,但前提是擊中的位置在生理結構上有致命致殘的可能。當兩種子彈都擊中要害的話,一發均可致命,那威力似乎是一樣了吧

真實情況中槍械造成的傷害會跟很多因素都有關,如動能傳遞、如何翻滾、變形、生理狀況等,但我個人一直都認為命中位置才是最有決定性的因素,而這點在遊戲中一般很難模擬出現實的情況,畢竟遊戲無法模擬出子彈進入人體之後發生的情況。比方說,打中身子的部位,可以是肺,脊椎,肝等等。這些器官受損傷之後的致命性都不一樣。

很多人喜歡用動能大小來衡量威力。講下背景,該時期的步槍彈普遍有三四千焦耳的動能,而衝鋒槍用的手槍彈只有四五百。在理想情況中,如果動能能在人體某個部位被完全釋放的話,那步槍彈的傷害肯定高於衝鋒槍彈。但問題的關鍵是,步槍彈是否會過度穿透?因為當步槍彈單純的穿過人體時,有可能很大一部分動能並不會傳遞到目標,影響其效果。注意我這裡用的是有可能,因為步槍彈也有可能已經釋放出比衝鋒槍彈大的多的動能。但如果兩種子彈均命中要害,動能傳遞多少是不是就可以忽略了呢?

還有關於停止作用的說法,這就更扯了。步槍彈打到手上跟衝鋒槍彈打到脊柱的停止作用能一樣嗎?但要是兩者都擊中脊柱的話,步槍彈可能更容易「停止」對方吧

總而言之,與其關心簡單粗暴的討論威力大小,不如仔細研究下terminal balistics跟實際的數據。回答沒經太多大腦思考,有疏漏望指出


給個參考

我見過陳年的步槍彈(不知道是什麼型號,只知道大約7.62)和成盒的51式手槍彈以及成盒的64式手槍彈

差不多步槍彈是51式3倍長64式4倍長吧

這麼長的子彈必然裝葯更多,傷害更高,而51式手槍彈作為仿製二戰手槍衝鋒槍(tt-30和ppsh-41)的配套子彈,可以想像二戰年代衝鋒槍的威力與步槍威力之間的差距吧,畢竟一個是近距離一個是中距離戰鬥武器

最後,趕緊叫上級部門收走了,陳年檔案櫃里有這種東西,感覺哪裡不對?誰藏的?為什麼當年不上交?我新人也不知道啊…


別再遊戲中找現實

至於二戰時期的步槍威力 確實要比衝鋒槍高。子彈決定槍械,二戰很多衝鋒槍都直接使用的手槍彈藥,射速快 但子彈動能沒有主流步槍的大。另外子彈的殺傷效果跟彈頭也有關係


對人都殺傷的話,都可以一槍致命的,同時也都可能很多槍不死,現實中主要看擊中部位和穿透情況,遊戲裡面只是單純的計算一槍打中哪傷多少血。比如,在遊戲里可能四五槍全打腿就給打死了,現實中打腿打爛都不會死(前提是沒有失血過多而死)。遊戲里有的情況下爆頭不會死,而現實中基本爆頭沒命,不管啥槍


打到無防護的人身上都是一樣的。所謂「威力大」,一個是對於掩蔽物、鋼盔一類東西的穿透能力好,另一個是有效射程遠。


衝鋒槍貌似都是手槍彈,步槍則是步機彈,威力就不一樣。具體問 @彩雲 同志。


一個5.56一個9毫米 你說呢(手動滑稽)


外行強答,有錯見諒。

首先步槍的理論威力不如衝鋒槍。說道威力不就是論殺傷力么。步槍速度慢,這是一個劣勢,而衝鋒槍噠噠噠一梭子就能幹掉很多人,就算打一個人的話,也能製造更多傷口,對精準度要求不高,可以製造更多傷害等等。

但是,然而但是。實戰中,步槍尤其是狙擊步槍的威力是最強的。這邊的威力是指實際殺傷力。實際殺傷力包括精準度等等。

說道狙擊步槍,通常會說為了消滅一個敵人需要多少子彈,而狙擊手的命中率如何高等等。

事實上也是如此,步槍和狙擊步槍因為自身缺點,所以打的慢,也需要瞄準,就是因為打得慢,所以會更加的要求精度,所以殺死一個人需要的子彈數量更少,同時每一槍都是以重創致死為目標。而衝鋒槍由於後坐力,以及瞄準的原因,精度基本不能保證,同時會出現,打出去十發,三發打空,三發造成相同創傷,意義不大,還有幾發可能就是輕微創傷。

其實二者差異也不是很大,衝鋒槍的話雖然實際殺傷力不足,但是能片殺,只要彈藥充足就可以製造更多的傷害。

但是平均下來就是步槍強一些。而同時彈藥對於戰爭來說很重要,所以很多時候步槍能撐更長,消滅更多敵人。而衝鋒槍可以一開始就消滅一百人後面的五百人就無能為力了。

同時精度越高的武器威懾力也越高。遊戲中我們也會發現,如果合理使用步槍和狙擊槍可以用最少的彈藥消滅更多地敵人,還不容易被暴露,而遊戲對於槍械的表現也比較合理,使用衝鋒槍看起來火力很強勁,實際的攻擊力一般般,甚至會出現打半天死不了多少人。

同時衝鋒槍的使用導致更容易成為集火目標。

所以電視劇最喜歡錶現一個機槍手被打死換一個繼續上,一個衝鋒槍一梭子就立馬成了馬蜂窩。這雖然不是真實的戰場,但是多少說明了危險性。

當然還有其它因素,這邊只是論實戰的殺傷力。不談及武器。

另外衝鋒槍遠距離的精度是低的令人髮指。所以有些時候主角光環也不是不可能。


謝邀,其實主要看距離,0-100米內,可能都一樣,甚至衝鋒槍因為停止能力高,所以威力可能更大。150米以上,由於衝鋒槍使用的是手槍彈,存速性能並不好,所以威力會快速下降(但也能死人的)到了300米,那衝鋒槍你就歇著吧,一般都打不到的了。另外,由於彈殼發射葯的裝葯多少的問題,衝鋒槍子彈的出膛速度普遍低於步槍彈(別拿現在的4.7,5.7來說事,當年沒這東西)但是近距離步槍彈打中人的話,很有可能會直接穿過去(速度太快)

PS:以上所有是以二戰的步槍彈(全威力彈)和手槍彈來舉例,別給我來說空間彈,或者是類似於5.56的小口徑彈來說事

附7.62X51 NATO的彈殼5.56X45 NATO、7.62X39 M43的彈殼、9X19貝帕魯姆的彈殼(由合法途徑取得)題主可以對比一下藥室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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