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性本惡,那麼善和正義是怎麼出現的?

我們又該信仰什麼樣的正義?


本善本惡的命題還是先從定義說吧。

什麼是善,什麼是惡?

沒有定義就沒有辦法展開討論。

就像資本主義為什麼是惡呢?

它是自由沒錯,但它的自由是無度的,自己的自由無限擴張必然會踐踏別人的利益。

昭昭天命的美國人,在擴張的過程中屠殺了拒不配合的印第安人。

自由航海的英國人,把別人的土地變成自己的殖民地。

然後,英美變成了世界最富有最強大的兩個國家。

英美還打了幾仗。

這就是自由的真正面目。

所以美國的法律也存在一個嚴重的悖論:兩個神聖不可侵犯的私有財產發生衝突時,怎麼辦呢?

那就是干咯。

黑人也是自由的,但他有襲擊別人的傾向,那警察就開槍了。

黑人有抗議警察暴力執法的權力,於是警車就被掀了。

所以為了反對「惡」而產生的善,容易變成「反人類」的控制,結果看起來就是本惡。

形如極端宗教及紅色恐怖等。

所以善應該是什麼?是順從人的本能和天性?那就回到上面的循環了。

強調和他人互利共生?這就是社會主義了。


理想國里對這一套人性本惡的正義形成體系講的很清楚了。我大致描述

作惡會使自己獲利,但會使他人受害。而且受害的程度往往比獲利的程度大。

而當人們的實力勢均力敵時,沒人有辦法保證自己可以只作惡,卻不會成為其他人作惡的目標。

所以為了避免遭受被他人作惡的損失,人們自發的組織起一套規則,要求人人遵守,通過每個人放棄通過作惡獲利的手段,保證自己不會遭受其他人作惡帶來的損失。這一套規則就是所謂的正義。

這種「正義」能夠形成的幾個要點

1、作惡帶來的利益小於造成的損失,對群體和個人的總收益是負數

2、有一個組成成分相對穩定的群體,群體中人員流動不能太大

3、這些個體的實力較為均等,不存在某個實力處於絕對優勢地位,可以保證自己不成為作惡目標的個體


更好的群體生存策略

比如有兩個部落

甲部落貴生輕死,老人干不動活了就被丟到野外任其餓死

乙部落尊敬老人,會照顧老人到死

咋一看甲部落資源利用更合理

但乙部落的年輕人也不用擔心自己老了之後被拋棄,而且乙部落的老人也承擔了向孩子傳授知識經驗的任務

於是競爭到後來乙部落打敗了甲部落


首先明確一點,善與惡的觀點都是後天的、會隨時代變化而變化的、依據族群不同而不盡相同的。

一、人性本惡的說法是能站得住腳的。即使人類自視為「宇宙之精華,萬物之靈長」,但站在生物學角度上看,人類也只是屬於在經受過自然選擇考驗目前仍成功存活、進化的物種之一。而作為生物的人類之所以能夠繁榮生息,而沒有像天生性冷淡的大熊貓一樣接近瀕危,除了人類的智力和自我認知因素以外,還有則是,人類和目前存在的其他生物一樣:絕大多數個體,都把生存和繁衍作為最高優先順序。所以,自私、嫉妒、排外、記仇等等,才是人類真正的生物本性。經濟學中的「理性假設」,就根植於人類整體上是利己主義蓋過利他主義的生物。

與之相反,純粹的「利他主義」在眾多生物學家和社會學家看來,在大多情況數情況下,是極其不具有效率和族群生存優勢的,甚至一個極端的邏輯是:由於資源在某一個特定時刻是有限的,而生存和繁衍又是要消耗資源的,如果某個物種真的能夠做到純粹的利他主義,那麼假設它進化出「理性」時,則會發現:我能幹的別人也會幹,我能幫助別人的,另外的人也會繼續幫助,而我自己的生存消耗了如此多的資源,真正的利他,應該是自殺,把整塊資源留給他人。能夠這麼想的生物,最終會在理性開啟沒多久後,滅亡。不自殺不滅亡的,一定不是純粹利他主義。

當年達爾文開創夯實進化論時,曾堅定認為利他主義的生物是無法存活的,但後來「蜂群」、「蟻群」等反證被提出後,達爾文也陷入了深思。再後來各種理論學者們普遍歸納的看法簡單概括是,利己主義和「互惠利他主義」是可以維持生存與進化的,純粹利他主義則不行

某原始人A擅長爬樹采野果,某原始人B擅長打獵,A想吃肉,B也想吃水果,兩人討價還價還價一番做出交換。這裡A和B兩人的動機沒一個是為了對方的「食物多樣」性而主動交易,唯一的動機僅僅是自己換換口味。A想在水果夠吃的情況下吃更多的肉,B想在肉夠吃的情況下更多吃水果,於是A不斷觀察記錄野果的產果周期甚至常識種植,B不斷改良自己的打獵工具以期獲取更多獵物。生產力就這麼發展了。

某天A和B說,部落里的C發明了一輛兩輪車,如果用我的水果換,換倒是換的起,然而換過後我就要餓肚子了,不如我出一半水果,你出一半肉,換了車子咱倆摘果、打獵時一起用,意下如何。為了自己的利益而進行合作,則就可以被看做「互惠利他主義」,而「互惠」的前提當然是能夠惠到自己。

所以,當代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中,諸如「理性」、「秩序」、「他律」、「統治」等等辭彙,都是基於「人類是利己的」這一世界觀之上的。反例嘛,就看看歷史,巴黎公社、人民公社,再想想「勞動積極性」這個詞是什麼意思。

二、那麼「善」和「正義」是怎麼出現的?

馬克思主義認為,道德最初出現於無階級之分但業已存在勞動分工的原始社會,最早是原始社會中人們的生活、生產中為了維護共同利益而自發產生的習俗、約定、輿論等「社會規範」。

而目前在西方更為流行的理論則是「社會契約論」,該理論的奠基與發展的代表性人物是托馬斯-霍布斯、約翰-洛克、盧梭等人。

道德是如何產生的呢?構想一個模型

試著想像人類在剛剛誕生出理性與自我意識的時期,語言不存在、道德不存在、法律不存在、統治不存在、秩序不存在,這個時候的人類生存在一個「黑暗叢林」之中,如《大逃殺》一樣,人們為了生存和繁衍互相覬覦並搶奪別人的食物、搶奪交配權,什麼殺人搶劫強姦偷竊,誰拳頭大誰能存活才是硬道理,互相殘殺、人人自危……

雖然彼時的人類沒有道德觀、是非觀,但是類似於「虎毒不食子」,人類作為要穩定繁衍和延續DNA的動物,是有一定「血緣感情」的。

漸漸地,在長達不知道多少年的純粹黑暗森林中,早一批成功存活男人都有了由自己保護但獨佔交配權的配偶、有了年輕力壯的幾個子女、子女們也都對父親心存依賴,他們學會了打磨武器、摸索出了用石頭蓋房子、用木頭扎籬笆……來防禦外敵偷襲,當然同時也學會了先做出風險評估再決定為了獲取更多資源選擇性去屠殺、搶佔其他也許主心骨變老病弱/兒子少或未成年/武器製作水平不如自己等狀態下的「家庭」的資源或者女性。

又是一波優勝劣汰,再往後持續生存下來的「家庭」因為成員彼此相對信任並生活在一起,繁衍後代,形成了人數更多的「氏族」,他們建立起「寨子」、「部落」。然而子嗣們在成年後,因為體格、弱強、智力等不同,勢必也會對其他兄弟的生產資料、更年輕漂亮的配偶有覬覦之心,然後互殺互搶。終有一天,某些智者會發現並總結出近親繁殖是會大幾率出不良後代的、坐視家族內部互相搶殺最終會因為內耗而被外人有機可趁的。於是,諸如「近親相奸是罪惡的、禍亂倫理的」、「弒父是罪惡的」、「手足相殘是罪惡的」等等道德被首先確立起來。

同時,語言和表達因為人口交換(其他寨子里搶的)逐漸在本地區走向互相理解與融合。

直至某個時期,該地區發生了洪水/旱災/冰期,本來互相提防偶爾才因食物/交配權不足互相劫掠的氏族ABCDE,5個寨子都大為緊張為全面戰爭做準備,數次爭鬥後,終於一位智者站出來大呼:

「咱們都特么別打了,我和你們說,某某方向X地,水草豐沃,還有好幾個弱雞寨子,咱們不如聯合起來去干他們!」於是幾位族長坐到一起,開始談合作,訂立契約,約定互相間,不能殺人、不能搶劫偷盜他人財產、不能搶他人配偶…… 再再往後,類似的「互相間」的範圍不斷擴大,直至養得起戰俘作為奴隸的「城邦」、「國」等概念出現,為了避免互相殘殺和保持基本的秩序,把「規矩」通過宣傳賦予「善」與「惡」的價值判斷並要求成員遵守,此為「道德」;把「道德」中絕不容許觸犯的底線部分稱之為「法與律」,確立實實在在的懲罰措施。此為「社會契約」。

※劉慈欣作品《黑暗森林》中構想的黑暗森林體系,就類似於霍布斯在《利維坦》一書中設想的類似上文中的「黑暗叢林」,那麼為何《三體》中的「黑暗森林」體系能無限成立,現實中的人類社會卻最終能達成契約呢?那是因為——《黑暗森林》中的高等星際文明,是隨便可以抬手滅殺一片星域的,降維打擊,你再不服也沒用!只要我自己藏好,其他偵測到的陌生文明我全部扔炸彈!而社會契約論中的黑暗時代,雖然邏輯相似,但要明白人與人之間並不具有任意肉體消滅對方而保證自己不受反噬的條件。基於自保和理性角度,達成契約,互不殺戮是合理的。

三、「善」與「惡」的價值判斷都會因時代變化或客觀局勢發生變化而變化。

為什麼歷史上大多民族的傳統道德里尤其對女性的性忠實尤其在意?因為否則早期的男人們將無法判斷配偶的子女是否沿襲了自己的血脈、「有資格」繼承自己的家產,違背了男人們基本的繁衍目的。故而在歷史甚至當代,男權社會中極度排斥女性的交配權、生育權被其他人侵佔。故而有了對「強姦」、「通姦」行為的負麵價值評價。

為什麼女性的平等權利也越來越被現代國家所認可?要知道,即使在美國,1900年之前的女性也是沒有投票權的。因為大機器生產時代,經濟社會中體力優勢被削弱,女性通過機器的勞動與其他腦力勞動,對社會價值的貢獻越來越大,因此逐漸掌握更多的話語權。

為什麼種族歧視違反「政治正確」?因為美國內戰中南方黑人農奴在得到自由的許諾後加入北方軍最終戰勝,完成了黑人在美國的「形式平等」;又因為1960s馬丁路德金等規模巨大的平權運動,讓美國人想起來要重新審視一下自己珍視的憲法到底該不該允許「隔離區」、「自生自滅」這種違背「機會平等」的價值存在。

為什麼我國能夠結束持續了千年的一夫多妻(妾)制度?因為民國的孫中山、蔣介石都是基督徒,而正統基督教義將一夫一妻作為政治正確的,而且民國需要樹立自己作為文明國家的新氣象,起碼法律里要寫的有。之後到我朝,馬恩列表率在前,我國又豈會容「封建主義」毒瘤存在?

當代的大多作為「善」的道德觀與政治正確,除了上述以外,其他諸如「老師不能打學生」、「不必向官大人低聲下氣」、「丈夫不能打老婆」、「私有財產不可任意侵犯」、「殺人未必就償命」等等等等,其實都是在短短几十年內因為1949或因為1978、1992等「新紀元」而逐步成為主流的,這些價值,毫無例外地都是二戰後由聯合國各種《宣言》確立下來的政治正確。

四、 「我們該信仰什麼樣的正義?」。我的看法是,在不違背且堅持我國當前受廣大人民認可的傳統道德與倫理(如孝道)外,積極接受《聯合國人權宣言》在內的普世價值(畢竟那些大概念在明面上我黨也很推崇,不是嗎?),其他西方特有的,比如反對自願墮胎、LGBT平權、動物平權……等,目前我們還沒必要刻意追求、強行立法。經濟全球化和國內市場經濟的發展,等到「思潮」真正佔了主流再說不遲。

綜上

一切道德與法律規則等價值判斷,幾乎都是基於人與人、族群與族群等之間,出於儘力拓展自己生存與繁衍空間的「利己主義」動機,而在互相爭鬥、博弈後產生的「互惠利他」的妥協與契約,這些契約所保護的就是「善」,反之則是「惡」。

當然,馬克思主義法哲學的敘述是強調了道德與法律是統治階級為了統治被剝削階級而鼓吹、設立的社會規則。也並非沒有道理。


佛教並不討論所謂人性。因為佛教一開始就是提出人無人我的。

所謂善、惡,不過是因緣和合下,形成了人行善、行惡的相,使行者、受者、觀者產生無盡的無明煩惱。

而菩薩懂得「自性空」的道理,並不會因為善、惡之相便斷定人有善、惡的人我,因此不會生煩惱,反而對行者、受者、觀者產生慈悲心,進而度化之。


人性不惡,人性本私,為公則善

公正就是合理照顧所有人(公)的利益

既然人類不打算為了爭奪利益自我毀滅,追求公正就是有意義的,會讓大家活下去,活的更好


複次海意。何名印句。所謂

一切法 解脫印 所印。 法本無二。二清凈故。

一切法 二邊無邊印 所印。 斷常清凈故。

一切法 盡離貪印 所印。 盡門盡際中無盡無邊際故。

一切法 無高無下印 所印。 平等性實際清凈故。

一切法 如虛空印 所印。 出過五眼道故。

一切法 住虛空印 所印。 法界即虛空界故。

一切法 無分別印 所印。 法界涉入故。

一切法 法界印 所印。 法無分別相故。

一切法 真如印 所印。 前後際如實故。

一切法 實際印 所印。 本來清凈故。

一切法 空印 所印。 有為同等故。

一切法 無相印 所印。 遠離差別諸所緣故。

一切法 無願印 所印。 離諸所求故。

一切法 無常印 所印。 自性無性無相故。

一切法 苦印 所印。 五蘊善積集相故。

一切法 無我印 所印。 自性無我故。

一切法 寂靜印 所印。 畢竟無動故。

一切法 誠諦印 所印。 普遍攝入勝義諦故。

一切法 無動印 所印。 種子無住故。

一切法 不壞印 所印。 畢竟決定故。

一切法 如如印 所印。 前後際不斷故。

一切法 三世平等印 所印。 於一切處同一味故。

一切法 無生印 所印。 自性無所有故。

一切法 無滅印 所印。 自性無生故。

一切法 不相待印 所印。 離增上慢故。

一切法 無戲論印 所印。 一切尋伺無積集故。

一切法 明了無相印 所印。 無諸色相所表示故。

一切法 無染印 所印。 依止斷故。

一切法 無成辦印 所印。 對治不可得故。

一切法 非業報印 所印。 一切無造作故。

一切法 無為印 所印。 悉離生滅諸分位故。

一切法 平等性印 所印。 諸法等虛空悉無差別故。

海意。此等名為印句。是諸印句。乃是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世尊菩提之印。如是印句。所有八萬四千法蘊於中出生。如是印句。普攝諸佛及諸菩薩最上智印。速疾證得無生法忍。

海意。如是等印句。所有不種善根諸眾生等而不得聞。又此法門善能降伏一切魔業。

海意。所有無盡總持寶篋。而能藏攝彼一切法。是法皆從印句中出。又復八萬四千三摩地門。及遍入八萬四千眾生心行。及千波羅蜜門。悉從如是印句中出。而此印句亦復隨入彼彼法門


善和惡都屬於道德範疇,人性應該屬於超道德的範疇,所以我一直反對用善和惡來描述人性,即人性無所謂善和惡,它應該是中性的「自私」(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有詳細的討論)。


=。=我們宗教(祆教)

認為:

1.善惡的觀念是統生在馬自達和紐曼之間的-,-

2.沒有純粹的善和惡,不能割裂


人性本是惡的,只不過在成長過程中,由於道德規範,法律約束,輿論導向,逐漸使他們隱藏了自己的惡。


人的惡是作為畜生的獸性,不算是人性。你看肉食動物一般只吃獵物屍體的五分之一不到而已,非常浪費,人的貪婪也是同理,貪的東西遠大過自己的需要。肉食動物不敢吃太飽,是怕被別的動物偷襲自己時會逃不掉無法很好抵抗,人的貪婪也是為了儲備應對危機的資本。

人本惡,不是人性本惡,人性和善原本就是畜生沒有的東西,但是這個世界是沒有多少惡人願意承認自己是惡人的,畢竟道德還能發揮集體的威力


人性本無善惡,只是為己,造惡為己,行善為己,沒有無緣無故的行為。為己作惡如同為己行善,目的相同只是方法不同,所謂大奸似忠。世上真惡人少,假仁假義者多。

行善不為己,是為真善。


人性本惡,但是人性向善


我們可以傳授慷慨和其它,因為我們生而自私。

――《自私的基因》


人性本惡,惡是什麼呢?隨便舉些例子,有貪婪、好色、損人利己等等,絕大多數惡的行為都是出賣他人利益以滿足自己對性和物質自己其他衍生物的慾望與最求。不管是權利、名聲、金錢、愛情、事業等等,都是以維持生存和繁衍後代為基礎的。

這是一個動物為了生存下去進化出來的本能,這些惡的素質都不具備,單一一個動物是無法生存的。

所以說人性本惡。

再看看什麼是善,人和動物都有善,也沒什麼本質區別。社會型動物或者說群居動物是以集體為單位的,如果這個成員出賣集體利益以滿足自己,那這個成員就會成為孤狼,成為挨揍的猴子,成為違背道德法律的人。群聚動物有著更強的適應性,在群體內部,不和諧的基因會被淘汰。

一隻成年狼如果為了保命而擅自吃點幼崽,那它就會被狼王驅逐(有著狼群是這樣),雖然這個成年狼能捕獲更多的獵物,但他的存在威脅到了狼群的繁衍,所以狼群不會容它,如果都像它這樣那狼群就斷子絕孫沒得玩了。

犬科充足通常比獨立生活的貓科動物更忠誠也是這個道理。

在社會性這條道路上,靈長類通常都走得更遠,智人更是走得很遠。當群體內的成員越來越多的時候,智人通過道德和法律將一些行為予以褒獎和禁止,從而更好地保護種群的發展。

回到個體上,群聚動物的一些特性會寫進基因里,而自然選擇讓擁有群聚基因的個體能夠更好地繁衍後代,所以現在我們每個人都有善的一面。

人類有同情心,是因為我們怕自己也會淪落到某個地步,希望到時候也會有人幫助自己;人類喜歡萌萌的形象,是因為這些萌寵萌物都很像嬰兒 ,對於和自己非親非故的嬰兒,很多人自然會喜歡並且有保護欲,這就是為了要更好地保護整個種群的繁衍。這種想法可以稱之為母性,母性這種東西,女的有,男的也有,獨居動物也有,所以虎毒不食子,老虎再獨來獨往,也不是一生完就扔了的,所以也會有老虎豹子養大人類嬰兒的例子。

無論善惡,他的基礎都是能夠更好地維持生存和更好地繁衍後代。那這高尚的人偉大的人,其實也是這樣,只不過他們是為了整個民族整個人類能夠更好地維持生存更好地繁衍後代,為了這個目的再去犧牲自己。


人性不是本惡,而是人性好利。動物的本性就是趨向對自己活著最有利一面,人也如此,不過人學會了思考,在於他人相處是,人們發現有時惡行可以為自己帶來利益,但似乎善舉更能得人心,更有利於自己的未來,所以善就出現了。

說到這可能會有人反駁說「人善被人欺」吧,但是我說的善不是傻白甜似的善,善≠傻,而是在保護好自己的情況下,可以兼顧到別人的處境、心理。這樣的善更有利於和諧和自身的安全。

感覺之前被有些影視劇中所宣揚的善帶跑偏了,善人就一定要被惡人欺負,一點防備心都沒有,被欺負完了原諒就完事,善=傻,扯淡,這樣的善太沒有原則了。

有原則之下的善舉會給自己帶來應有的結果,聰明的善是我所追求的一種處事方式。

舉個例子,偽君子為何會出現?他們很壞卻為什麼要裝君子?因為他們想用他們表面的善良來籠絡更多人心,來掩蓋自己內心的醜惡,他們知道善舉會給他們帶來更多利益,他們背後做的壞事,一定會費盡心機隱藏,因為壞事一旦被人發現,人心也就不在了,所以他們一定要裝好君子。電視劇中偽君子的下場一般都不是很好,因為他們不夠真誠,他們做的壞事總有東窗事發的一天。

真心助人但要防人,這是我所理解的善。


因為善降低的是公共成本


哪有什麼道德

世人希望不勞而獲,因此鼓吹仗義疏財

世人希望老有所依,因此鄙夷同性生情

為何女子就要三從四德

為何臣子就要忠君尊王

道德,就只是棺材板上的金鏤,棺內的腐屍,才是現實的素顏。其誕生的目的,只是希望他人怎樣對自己,而非自己怎樣對別人。是對他人的要求,不是自己的守則。剝去粉飾其表的外衣,唯自私自利而已。

什麼正義,什麼善惡有報,不存在的


既然假設人性本惡,那麼如何描述惡?

在人們認識到惡的時候就已同時認識到了善,因為談及惡,那麼必然隱含了作為惡的反面的善。


人性惡才忽悠你去信啊。


善良和正義有出路就有善良和正義。其實善良和正義是維繫人群以社會形勢存在的基礎,如果善良和正義徹底消失,那人類最好像豹子,老虎一樣獨居


謝邀

正義是對稱公正啊,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有惡就有善,有善就有惡。善和正義是因為遭到惡的攻擊所以起來反抗,然後強大。最終成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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