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許多 iOS 應用圖標採用高光(gloss effect)設計?


Gloss effect 源自 Mac OS X 的 Aqua,這是 2000 年隨著 iMoves 2 發佈一同帶來的界面設計風格。喬布斯曾經這麼介紹: "One of the design goals was when you saw it you wanted to lick it."

2007 年隨第一代 iPhone 發布,延續了這種奇異審美(更多的原因其實是這個效果製作太粗糙,而且略顯過時)。首先幾乎所有的 iPhone 預裝應用都有這個效果,然後是 web app,即「add to home screen」添加網址鏈接到主屏幕的方式,所生成圖標也帶這個高光效果(HTML 中設置 apple-touch-icon-precomposed 可豁免)。後來的 XCode 也強制所有應用圖標使用這種效果(設置 Icon already includes gloss effects 為 YES 可豁免)。

蘋果起初認為這能讓許多質素平平的應用圖標立即變身氣質流。同時也可以讓第三方應用(包括快速添加的網頁)保持和系統風格一致。但,這是糟糕的審美:媚俗、快速、廉價地營造類似玻璃物體表面的「立體」,「光影效果」。很顯然蘋果意識了這點,後來的新應用(Find My Friends、Trailers 等)也沒有一錯再錯,包括 iOS 6 很多應用的界面風格改變也去除了高光,而使用其它更具質感的紋理。

那麼為什麼仍然很多應用都還在使用這種為小孩子提供的保姆式高光效果呢?或許有這些可能:

(1) 真心認為這種高光好看;

(2) 已經用了很久不想做改變;

(3) 不知道怎麼豁免高光效果。

Evernote 也是拖到 5.0 版本才痛定思痛。所以,給點耐心。高光最終會被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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