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稱「中美建交」,卻稱「中日邦交正常化」?


區別在於建交雙方的身份是否對等。

中美之間是對等的國家,所以叫建交。

中日之間比較複雜,二戰之後日本是戰敗國,中國是戰勝國,身份是不對等的,如果雙方未締結和平條約,那麼雙方就名義上仍然處於非正常的戰爭狀態。當時在50年代,日本搶先一步跟台灣國民黨政府簽訂了和平條約,大陸不予承認,所以在70年代大陸和日本簽訂條約之前,中日之間仍處於「戰爭狀態」,身份不對等。所以才需要一個邦交正常化的說辭。


用以區別72年之前的「不正常狀態」。

以下是引用: 1972年9月25日-30日,田中角榮應周恩來總理的邀請率團訪華。雙方於9月29日發表兩國政府聯合聲明,宣布日本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惟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關於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宣告聲明公布之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迄今為止的不正常狀態宣告結束(這就明確了結束中日戰爭狀態的是《中日聯合聲明》,而非簽訂於1952年的所謂「日台條約」);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國過去由於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失的責任,表示深刻的反省。直到此時,中日建交的前提性條件才得以形成。


「1972年9月29日,中日兩國政府發表聯合聲明,結束兩國之間的不正常狀態,建立了外交關係。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實現,揭開了中日關係史上的新篇章,為兩國發展各個領域的友好合作關係開闢了廣闊的道路。 」

建交標誌就是2個國家簽署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邦交正常化可能2個國家結束敵對關係了。可是還沒有建交。。也可以算邦交正常化。

比如和美國的關係,1972年2月21 日,美國總統尼克松正式訪華。2月28日,中美兩國發表了指導兩國關係的《中美聯合公報》,這個時候是中美邦交正常化,中美正式建交是在1978年12月16日,中美兩國政府同時發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兩國從1979年1月1日起正式建立外交關係。

中日之間因為建交公報就是聯合聲明,所以你可以說建交,也可以說邦交正常化。。

對美國因為建交時間跨度很大,所以一般就稱建交時間。。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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