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平等是否具有內在矛盾性?

如果人民知道了這一點,那人權宣言就是騙人的。所謂自由、平等、博愛之間具有交換性(trade-off),不可能同時具有。看來許多話都是經不起推敲的。


謝謝邀答。但我不知道這裡所指的自由與平等的矛盾,究竟指的是什麼?這是兩項權利概念,兩項權利有重疊,也有合理的邊界,越界即產生矛盾。不知是不是指的這個意思?現按這個意思作答。


一個囚犯從監獄放出來時說,我自由了。這話錯嗎?不錯!但是,雨果《悲慘世界》中的強盜冉阿讓從監獄裡放出來後,沒人肯收留他,連監獄不肯再收留飢餓中的冉阿讓,此時,他不僅得不到與普通人一樣的正常對待,甚至連入監的資格(這個資格在這裡宜理解為吃飯和活下去的資格)也喪失掉了。他不得不再偷盜。後來他經商,甚至當上了市長,不管他怎麼做好事,卻因有過偷盜,長期未能擺脫老警察沙威的追捕,他是不自由的。


從法律意義上說,冉阿讓自由了,但這個自由僅指他有了不再被關押的自由,在偏見和法律體系下,他仍然不具備和他人一樣的平等生存權,當他用越界的自由去爭取生存時,他重新陷入了不自由。


1789年法國的《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被稱為是建立資產階級統治的綱領性文件,其中提出「人們生來並且始終是自由的,在權利上是平等的」,學者張維迎認為,其中的「人」和「公民」,在法文里,指的是白種男人和男性公民,不包括婦女和有色人種,因此,兩年之後,當一位法國女性,起草《女人和女性公民權利宣言》,主張婦女投票權時,卻被送上了斷頭台。


1776年,美國主張「人人生而平等」的《獨立宣言》發表,同時卻長期保留著奴隸的販賣和對印弟安人的殺戮。


八國聯軍入侵中國,強迫中國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這些主張平等、自由的國家,在他們殖民主義自由下,被殖民一方,沒有平等與自由。


資產階級的發展,以打破等級制和身份制約為前提。實際上,法國的《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是剛剛從黑暗的中世紀走出的歐洲資產階級,主張自身的權利與發展的吶喊。不過是有點類似於冉阿讓不再被關押的自由感覺罷了。有著明確的指向性和為我服務性。再以後的大規模的殖民活動,不給他國以平等的權利,也就意味著對他國自由的剝奪。而自由與平等的最理想最真切的圖景究竟怎麼樣?至今還沒被人們所見到。


其實我想說的是,追問自由、平等乃至博愛之類是否有矛盾,可以有無休無止的爭論和答案。交通規則制訂得越好,越有利於車暢其流,但仍然存在車好車差速度不一致的問題。真正的最大限度的平等一定是力量均衡的產物,力量的失衡,本身就是不平等,利用這種力量的失衡,制約弱的一方,意味著弱的一方自由的喪失。在力量失衡的情況,這種矛盾就存在。有這種矛盾存在,不等於要放棄對合理的追求。最初的被簡稱為人權宣言的法國的《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畢竟產生了石破天驚的作用,推動了社會發展並最終惠及了全體人民。這個中間仍然有自由與平等的矛盾,實屬正常。看不到,不該從是否受欺騙而該從我們的視線是否有盲區上去找原因。


請參見 西方憲政民主的內在價值衝突 by 李德順

http://www.globalview.cn/ReadNews.asp?NewsID=16743


絕對的自由與絕對的平等是必然矛盾的,然而二者是不存在的。


中國的道路:在蘇聯和美國之間

討論中國未來的道路,離不開對於(前)蘇聯和美國的批判學習。有些學者認為,中國應該完全學習蘇聯。有些學者認為,中國應該完全學習美國。其實,這樣的思維方式是自我設限,我們為什麼要完全照搬其他國家?實事求是來看,美國和蘇聯都有各自的優點和缺點。中國的未來,要結合蘇聯和美國的優點,同時避免蘇聯和美國的缺點。中國沒有必要成為下一個蘇聯,中國也沒有必要成為下一個美國,中國應該走出自己特色的道路。

1、托克維爾探討自由平等:平衡的藝術

可以從托克維爾開始談起,他寫了兩本非常有名的書:《論美國的民主》和《舊制度與大革命》,並且正確預言了美國和俄國的崛起。托克維爾注重自由與平等的平衡,在他的兩本書里都有體現。在他的使用中,自由一般指積極自由,平等一般指身份平等。

在《論美國的民主》中,托克維爾指出民主的實質是追求平等。他說:「平等的逐漸發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這種發展具有的主要特徵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時每刻都能擺脫人力的阻撓,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幫助它前進。」但是,(過頭的)平等又會導致個人(孤立)主義,進一步有轉化為專政的危險。這時候,「美國人以自由抵制平等所造成的個人主義,並戰勝了它」。例如,美國新英格蘭的鄉鎮自治,「鄉鎮的制度,它既限制著多數的專制,又使人民養成愛好自由的習慣和掌握行使自由的藝術。」

托克維爾已經注意到,極端的平等會導致奴役,極端的自由會導致掠奪。他說:「政治自由如果運用得過分,則可危害個人的安全、財產和生命,這是認識能力有限和淺膚得不能發現這個問題的人也會承認的。反之,對於平等給我們帶來的危險,則只有頭腦清晰和觀察力強的人才能發現,但這些人一般總是避而不談這種危險。」這裡面所說的自由和平等,其實都是極端的自由和平等。

同樣地,如果善於運用自由和平等,又可以煥發自由和平等的好處。自由和平等帶來的好處,又有不同的特點:「自由帶來的好處,只有經過很長時間以後才能顯現出來,而且這種好處的來因,又經常不容易被人辯認出來。平等帶來的好處是立竿見影的,人們在感受到它的時候,立即知道它的來源。 」

他強調基於平等的自由:「追求平等的激情是一個不可抗拒的力量,凡是想與它抗衡的人和權力,都必將被它摧毀和打倒。在我們這個時代,沒有它的支持,就不可能實現自由,而專制制度本身沒有它也難於統治下去。」

對於托克維爾,他很欣賞當時的美國民主。然而他批判力度不夠的地方在於,當時的美國白人其實也在掠奪著美洲原住民和黑人奴隸。這與十九世紀前後西方列強對於中國的掠奪,沒有太大的區別。所以,美國式的自由,背後是對於弱勢群體的掠奪。這種以自由為名的掠奪,顯然也是另一種不平等,但是並沒有得到托克維爾過多的關切。這是托克維爾的局限。

需要說明的是,《論美國的民主》里的美國,與當代美國已經差別很大。當時的美國,注重開墾勞動之類的實業,資本沒有什麼勢力。當代的美國,資本的壟斷,已經傷害了普通民眾的利益。新自由主義指導下的全球化,同樣對於資本有利但對於民眾不利。有些學者還在用《論美國的民主》為今日的美國民主辯護,其邏輯就相當於:當有人批評A正在掠奪的時候,A的辯護律師說A小時候經常扶老奶奶過街。

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中,托克維爾也探討了自由與平等的關係。革命前的法國,國王貴族和特權階層是既得利益階層,但他們很難主動放棄自己的利益。真正的宗教,本來是為普羅大眾服務的。在真正的宗教里,一個人不是因為他的種族,階級,地位,金錢而高貴,而是因為他的心靈和行為而高貴。但是,當時的法國宗教已經異化成特權階層。托克維爾說:「基督教之所以激起這樣強烈的仇恨,並不是因為他是一種宗教,而是因為它是一種政治制度;並非因為教士們要自命來治理來世的事務,而是因為他們是塵世的地主、領主、十一稅徵收者、行政官吏;並非因為教會不能在行將建立的新社會佔有位置,而是因為教會在即將被粉碎的舊社會中佔據了最高特權、最有優勢的地位。」

法國民眾為了追求平等,使自己免於被奴役,開始法國大革命。在托克維爾看來,這場革命過於極端,甚至破壞了自由的開展。他說:「當我考慮到這場革命摧毀了那樣多與自由背道而馳的制度、思想、習慣,另一方面它也廢除了那樣多自由所賴以存在的其它東西,這時,我便傾向於認為,如果當初由專制君主來完成革命,革命可能使我們有朝一日發展成一個自由民族,而以人民主權的名義並由人民進行的革命,不可能使我們成為自由民族」。舉個例子,大革命摧毀了以宗教為名的特權階層,但「若以為民主社會必然與宗教為敵,那就大錯特錯了:基督教乃至天主教中,並沒有什麼東西是與民主社會的精神絕對對立的,有好多東西甚至對民主社會大為有利。此外,歷朝歷代的歷史表明,最富有生命力的宗教本能始終紮根在人民心中。」這裡的意思就是,極端的平等在摧毀奴役的同時,也會摧毀有益的積極自由。平等要捍衛的是(擺脫奴役的)自由,但極端的平等也會傷害(追求美好的)自由。

所以,托克維爾在法國更側重推動自由:「只有自由才能在這類社會中與社會固有的種種弊病進行鬥爭,使社會不至於沿著斜坡滑下去。事實上,唯有自由才能使公民擺脫孤立,促使他們彼此接近,因為公民地位的獨立性使他們生活在孤立狀態中。只有自由才能使他們感到溫暖,並一天天聯合起來,因為在公共事務中,必須相互理解,說服對方,與人為善。只有自由才能使他們擺脫金錢崇拜,擺脫日常私人瑣事的煩惱,使他們每時每刻都意識到、感覺到祖國高於一切,祖國近在咫尺,只有自由能夠隨時以更強烈、更高尚的激情取代對幸福的沉溺,使人們具有比發財致富更偉大的事業心,並且創造知識,使人們能夠識別和判斷人類的善惡。」

托克維爾還正確預言了俄國和美國的崛起,他說:「他們(指俄國人和美國人)的起點不同,道路各異。然而,其中的每一個民族都好像受到天意的密令指派,終有一天要各主世界一半的命運。」美國的崛起,延續了美國式的民主,更側重自由,側重物質財富和市場效率。蘇聯的崛起,與法國式民主相似,更側重平等,側重對於奴役的反抗。

2、中國未來的道路:蘇聯和美國之間

簡單回顧一下中國學習西式自由平等的歷史。一百年前,中國人飽受欺凌,蘇聯號召平等的理論就更有號召力。於是,中國開始學習西式平等。自強不息奮發向上,贏得了國家的獨立和進步。然而,蘇聯的平等走向了極端,「挾平等以令諸侯」,「平等」變成一種霸權工具,在自由與平等之中偏向平等,從而壓制了自由壓制了活力。中國人則回歸平衡。於是,中國轉而向西方學習自由。改革開放,促進了活力和效率,中國經濟崛起。然而現在,美國的自由又走向了極端,「挾自由以令天下」,「自由」變成一種霸權工具,在效率與公正之間偏向效率,卻不知道不公正會造成長期來看更大的代價。中國人,還需要重歸平衡。極端的平等,會變成壓迫。極端的自由,會變成掠奪。基於平衡的自由平等,才是真正的自由平等。最重要的是一顆平衡的心。政治,是一門平衡的藝術。

自由平等是互相制衡的關係,極端的自由會侵犯他人的自由,極端的平等會壓迫他人的自由。同樣以自由平等的語詞為名,有形形色色的自由平等理論,從最極端到最平衡。所以,不要只是因為美好的名稱就相信,更要看附著在此名稱下的意思是什麼。「自由啊,多少罪惡假汝之名」。同樣地,「平等啊,多少罪惡假汝之名」。看清楚假自由假平等,才有可能追求真自由真平等。比名稱更重要的,是意思。比意思更重要的,是行為。極端的自由理論和極端的平等理論,都會導向於極端的行為。基於平衡的自由平等,才是真正的自由平等。基於平衡的自由平等,是基於理性的自由平等。理性的精神,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當以自由為名掠奪到他人時,要堅持平等。當以平等為名奴役到他人時,要堅持自由。平衡的心,是一顆理性的心。基於一顆理性而平衡的心,就可以漸漸接近於真正的自由平等。好的自由,要基於平等。好的平等,要愛護自由。

通過理論和實踐探討,已經清楚表明,應該追求的是基於平衡的自由與平等。中國未來的道路,要結合蘇聯和美國的優點,同時避免蘇聯和美國的缺點,走出一條新的中國特色的道路。吸取蘇聯的教訓,要珍視心靈和精神,煥發中華傳統的自由和高貴,尊重個人普適自由權利。吸取美國的教訓,要傾聽民眾的聲音,確保民眾的利益得到公平對待,推動身份平等和機會平等。學習蘇聯的優點,對外維護國家尊嚴和平等權利,對內推動社會平等,讓平等成為社會共識。學習美國的優點,科學創新爭取最好情況,制度設計避免最壞情況,在公正基礎上追求效率。這是一個偉大的探索。

中國這樣有平衡傳統的國家,適合擔當起這個責任,基於中華文明,博採眾長,敢為天下先,探索一個自由平等得以平衡的社會。

惟願這個世界,不會再有人,被平等的名義所奴役,從而不能追求更美好的境界!惟願這個世界,不會再有人,被自由的名義所掠奪,從而只有選擇自願被掠奪的自由!

願天佑中華!願天佑世界!

2016年8月2日


是。推薦一篇論述這個問題的文章:張小龍:對自由與平等的矛盾一點思考和理解http://blog.sina.com.cn/s/blog_98a89ba701010r2i.html

自由和平等這對在我們的常識看來如兄弟一般的兩個觀念,在政治哲學史上卻不是很和睦。有時候,它們甚至被描述成一對仇人。這樣的敵對狀態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話題了。我並不打算對這個問題作什麼學術上的探討。(這樣的探討已經很多了)而只是想簡單的談點自己的理解。

在說這兩個概念之前,同樣需要對概念本身作一個說明。但對這兩個概念,沒有什麼必要作字源學的追述了。不過,我需要限制一下我言說這兩個概念的範圍。這裡要說的自由,是外在的自由。(而不涉及內在超越意義上的自由)我將這樣的自由定義為:個人不受法律以外的任何力量限制的自由。包括在政治、經濟、社會領域。(註:我說的法律是社會強制性的公共規則。我不希望有人來教導我,說法律是階級統治的工具之類的。如果那樣我首先要請他解釋我們國家的法律是哪個階級統治的工具!)平等同樣包含三這個方面:一是政治上的平等,即平等的享有管理公共事物的權利;二是經濟上的平等,即平等的獲得勞動機會和報酬的權利;三是社會領域的平等,即平等的獲得公共的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福利。

如果我們從現在這一刻開始就實行自由的法律的話,那麼,這樣的自由當中就包含了對不平等的認可。因為在這以前,我們是不平等的。這種不平等包括政治地位、經濟條件等等。上次修憲的時候大家在討論要不要把保護私有財產寫進憲法,在某種意義上說,也就是在討論要不要從此刻開始確立個人在財產上自由的合法地位的問題。對這個問題表示擔心的人擔心的主要內容在兩個方面:一是現在私人所有的財產本身是否是合法的,或者說在多大程度上是合法的。如果我們沒有把這個問題弄得清楚,那麼我們就是立憲法來保護那些不合法的財產。第二個問題就是關於平等的問題了。現在的經濟和社會狀況存在在不平等是很明顯的了,如果我們以憲法的形式確立私有財產的地位,那麼就是認同這樣明顯不平等的經濟狀況。這裡說的保護私有財產並不是保護那一個人或者那一類人的私有財產,而是所有人的私有財產。也就是說,國家是想通過立法的形式保護所有人的經濟自由。我們口口聲聲要自由,為什麼眼看就要到手的自由,還有這麼人反對呢?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平等和自由的衝突。雖然我不太清楚我們國家修改憲法「內部」是怎麼操作的,總之這條內容最後沒有寫進憲法。我不敢侮辱人民的智商,膽敢說他們愚蠢得連自由都不知道要,但是,有很多屬於人民的人反對,這卻是事實。

如果我們從頭來過,讓所有的人都一無所有。讓大家全部處於同樣的經濟、政治、社會狀況,再實行自由的政策,那麼結果有會怎麼樣呢?我們設想一下,在我們大家處於平等地位的基礎上,可以自由的從政、自由經商……。過十年或者更久,情況又會怎麼樣呢?因為各種原因,有的人發了財,有的人成了大官,手中掌握著很大的權利……。這樣一來,自由又生出了不平等。

看來要平等不得不消滅自由!我們曾經在為了在經濟上要保持平等,吃過什麼飯,割過什麼尾巴,也不準經商。政治上的發言似乎應該提倡,因為這有助於政治的平等,但偏偏又不準說話.看來政治上的自由,或多或少的會影響到平等。就這樣,為了保證這個平等,我們犧牲了經濟上的自由,也犧牲了政治上的自由。就這樣,一個口頭上倡導自由、平等的國家,竟然自欺欺人的在為了維持一種表面上經濟平等的狀況,而長期處於經濟上不自由,政治上既不平等,也不自由的畸形狀況中!

平等當中本身所包含的道理以及其在中國現階段特殊的歷史地位和意義已無須多言。但是平等是否可以與自由並提,是否可以像自由樣作為我們所追求的某種「決然」的價值,就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了。現在我們在以嘲諷的口吻談論亞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學》對奴隸製作辯護的時候,談論起孟子關於「勞心者」和「勞力者」的劃分的時候,我們還應該看到其中結構上合理性。對平等的要求的是不是應該的、可能的,或者說在什麼意義上是應該和可能的等等問題,都是需要我們注意的。羅爾斯的《正義論》可謂殫精竭慮,對我們思考這個問題提出了不少參考,但是離答案,恐怕還差得很遠。或許這些問題本身就是沒有答案的,需要我們一直思考下去。


首先,這兩個概念是有內部衝突的。

#自由的概念解構出來可以分為包容和多樣性。

平等可以拆分為機會平等和結果平等。#

1.要求平等、公平的都是遊戲規則的弱者。特別是結果平等,是扼殺社會進取創新精神的;平等會帶來管制,管制就是修改遊戲規則,而一味在貧富差距的絕望中追求被拯救,那就是在給政治強人讓路,被奴役。

自由的概念解構出來可以分為包容和多樣性。包容的前提是尊重,允許多樣性也就允許了強者碾軋弱者,允許貧富差距。但是社會整體效率會提高(社會活力性改革),反對福利社會,拒絕養懶漢。因為窮人和懶人是不容易界定的,所以生態會更殘酷些。

2.結合國情的吐槽(個人觀點,可以不用看)

這就形成了自由和「平等」的衝突。中國人的「平等」大概是指結果平等。是極左思潮下長期集體化的產物,就像滿街藍色的中山裝和統一範式的軍大衣。一旦打開自由的閥門,允許差異的存在,意識形態就會產生激烈的衝突。既多元化自由與結果平等的衝突,進而引出不同地域政治光譜的差異,乃至地圖炮與解體。

追溯過往無非是過去歷史的誤導。打土豪分田地搞集體化、縮小市場邊際、允許權力頂層的存在的這條路能讓窮人活下來;走資本主義讓窮人實質性活得更好但要允許貧富差距和財富頂層的存在這條路也能讓窮人活下來。但狹隘與卑微的(_______)及其子孫後代們,當然不願意看到自己身邊的人比自己過得好,他們寧可大家一塊兒窮下去,也不願意看到別人比他好。因為這樣不至於傷害他們的自尊心。

再比如小粉紅從小生活的「女性」圈子,同樣是一種沒有增量的「社會形態」。從小被灌輸不允許像男孩子那樣用暴力表態,而鼓勵通過人際關係來實施獎懲。如果身邊的普通小女生有一天超越她們了,那是最傷害她們自尊心的。且並不認為靠自己會有多大變化,唯一可以打破死水的無非是嫁入豪門傍上強權,從階級金字塔的底端走上頂端。所以允許極權的存在、以國家共同體概念為榮(一種象徵),支持____斯政權、或者說是古老的陽具崇拜。其實,可以看出這種思潮是與真?女權主義相左的。真女權呼籲的機會平等和小粉紅渴望的通過階級碾壓別人(至少能結果平等)不是同一世界的存在。


追求內心的自由 社會的平等


是不是具有矛盾性那要看你說的「自由」是不是「絕對的自由」,「平等」是不是"絕對的平等「。首先我認為在自然地環境中是不會存在「絕對的自由」以及「絕對的平等」的,那麼如果是「相對的自由」和「相對的平等」,我想這兩者是能達到「相對的兼容」的,也就是說並不矛盾。


不如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明一下,從叢林法則的角度來說,沒有平等和自由的概念,這兩個名詞是人為賦予的意義,就像在演講者的口中說出來的一樣,人人嚮往又無比空洞。

所以極致的自由不存在,極致的平等也不可能存在。只是為了安撫普通階級和構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組織的一個說辭。


人權宣言里的自由,本身就是平等基礎上的自由。皇帝的那種想睡誰睡誰的自由,肯定不受人權宣言保護。

平等是基礎,自由是目的,兩者沒什麼矛盾的


當然有矛盾,從哲學定義上是這樣的。

當然世俗的定義就隨便了


自由平等是指「合理的自由平等」,是有前提的,不要摳字眼取極限。何為合理?民主社會的法律、道德就有所體現,並且總體趨向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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