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W3」、「W6」這樣的字重表示法,是如何對筆畫粗細進行規範定量的?

該表示法多見於日文、中文字體(如 Hiragino 系列)。字重的元單位「W1」是如何確定的?「W3」與「W1」的定量關係是什麼?


受邀回答,自己也查了一些資料,答案較長,慎入。(聲明:提問者和我都把字體的 weight 暫時翻譯成『字重』。後文有解釋。)

簡單來說,

1. 這種字重表達方式來自國際標準 ISO,已經比較古老,且非強制。

2. 根據標準,各個字體廠商在設計上有不同解讀,這不是一種絕對度量,僅為一種相對度量。

糾錯:

1. 這種方式中 W1 並不是元單位

2. 這種方式和 W3C 中 font weight 屬性規定以及蘋果的 CoreText 沒有直接關係

正文開始——

開門見山,這種表達方式來自國際標準 ISO/IEC9541-1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Font information interchange - Part 1: Architecture (第一版誕生於1991年),關於 weight 的定義在正文 8.6.12 。

第二:和所有 ISO 一樣,各國都照搬到自己的國家標準中,所以這部分搬到中國內地國家標準,就成為 GB/T 16964.1-1997 《信息技術 字型信息交換 第1部分:體系結構》,搬到日本就成為 JIS X4161 內容一樣。我們先看ISO 的英文原文。

------引用開始-----------

8.6.12 Weight (WEIGHT),

WEIGHT is a Code, indicating the coded weight of the typeface of the font resource relative to all font resources of the same font family (FONTFAMILY) and data Source (DATASOURCE), according to the judgment of the data Source; one of

0 = not applicable? 1 -&> Ultra light (lowest ratio of glyph stem width to font height);

2 -&> Extra light;

3 -&> light;

4 -&> semilight;

5 -&> medium;

6 -&> semi bold;

7 -&> bold;

8 -&> extra bold;

9 -&> a Ultra bold (highest ratio of glyph stem width to font height).

WEIGHT Codes are ordered according to increasing weight. All other weight Codes are reserved for future standardization.

(代碼略)

NOTE 15 A font family-independent approximation of absolute weight adequate for matthing operations across all font re- sources and all font suppliers tan be derived using the nominal capital stem width (NOMCAPSTEMWIDTH) and capital height (CAPHEIGHT) properties:

AbsoluteWeight = NOMCAPSTEMWIDTH / CAPHEIGHT

--------引用結束--------

同樣的內容,我們再來看內地的國家標準把它弄成中文是什麼樣子:

------引用開始-----------

8.6.12 權(WEIGHT)

WEIGHT是一個代碼,它指示該字型資源的字體相對於同一字體族和數據資源中所有字型資源的權的編碼,根據數據資源判斷,它是下述代碼之一:

0→不用;

1→特細(字形主幹寬度對字型高度最低的比率);

2→非常細;

3→細;

4→稍細;

5→中等;

6→半粗;

7→粗;

8→常粗;

9→特粗(字形主幹寬度對字型高度最高的比率)。

權代碼是按權的增加排序的,所有其他權代碼被保留給將來的標準化使用。

權-特性::=權-名稱,權-值

權-名稱::=STRUCTURED-NAME

--GB/T 16964.1//WEIGHT

權-值::=CODE

注15:一個可以滿足整個字型資源和所有字形提供者的匹配操作,與各字形族無關的絕對權的近似值,可通過標稱的大寫主幹寬度和大寫高度特性導出:

絕對權=標稱大寫主幹寬度/大寫高度

--------引用結束--------

解讀:

1. 第一是吐槽,翻譯實在晦澀,而且 weight 被翻譯成『權(重)』。個人認為還是『字重』好理解。

2. 0-9 都只是代碼,並不是絕對數值,最後『注15』中提到的按照『絕對權』的公式算出來的肯定是一個小數。因為公式里的參數可以按照標準中其他定義換算成 大寫字母 I ÷ 大寫字母 X 的寬度。

3. 這種表達中 0 是『不用』 (英文原文是 N/A),即字體文件中沒有該信息。不過「數字越大,字越粗」是規定好的。

4. 這種表達中 1 不是起點。因為所有字型不可能都從『特細』開始。實際上,很多字體一般把 W3 當作一般正文的 Regular 粗度。

5. 這都是相對標度,一個家族字體不一定全有 1-9 這九種字重,但為了留有後即開發的餘地,編號不一定連續。比如 Hiragino 最常用的字重標為 W3 和 W6,然後各個系列有不同的展開。如日文 Hiragino 明朝目前製作的只有 W2-8 七種,而同為 Hiragino 系列的 KakuGothic 則 1-9 都有,MaruGothic 只有偶數的 W2 W4 W6 W8 等等。 蘋果 Mac 系統預裝的是 明朝 W3 W6 兩款,KakuGothic的 W3 W6 W8 三款, MaruGothic 的 W4一款;中文的『冬青黑體簡體』也是W3 W6 兩款。

6. 這個標準不是強制執行,很多廠商並不用。所以即使進行家族展開,直接用英文代號的也很多。比如 Adobe 的小冢字體使用的是 EL, L, R, M, B, H 。即便是同樣的設計師,比如 Hiragino 設計的字游工房的其他產品如『游明朝體』系列也用的是 R,L, M,D。日文廠商中,Hiragino 系列、平成系列字體、Motoya 公司常用這種數字標度,而森澤和 FontWorks 的產品一般都不用數字。

結論,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都沒有規定,即非絕對標準;但一個字體家族內部的粗細區分,完全是設計師在字體的早期企劃階段,根據字形筆畫、灰度、中宮等元素進行階段管理,精心策劃後再進行製作的。

各種日文字體在字重上考慮的重點,可以參考如下日文網站。每個設計師考慮的角度不一樣。

[1]游Gothic體 http://www.jiyu-kobo.co.jp/ytl/ygf_more.html#Anchor-yg_more03

[2]平成字體 http://www.jagat.or.jp/story_memo_view.asp?StoryID=6074

至於為何日文字體常見的問題,我的意見是

1. 從定義可以看出,這種『字體家族』的展開原本只適合西文,而對於亞洲字體來說,家族化涉及大量繁重的工作,除了大廠商投入人力物力來做,個體設計師很難進行家族展開。整個行業來說,日本做的比中國領先,這是不爭的事實。

2. ISO 在制定階段,日本有很大參與(閱讀全文就知道裡面有很多針對日文的特殊內容,國標引進的時候照搬了),所以對日本對標準的制定和實施都比較積極,相對中國,日文字體使用這種做法比較多。

3. ISO/IEC9541-1 制定於1991年,所以那個年代開始策劃的字體,有使用這種度量的傾向。大家知道,一套字體的開發不是一年兩年就可以完成的,尤其是這種家族展開,工作量都是按照年度算的。

糾錯部分:

1. 這種方式中 W1 並不是元單位

上面的解讀部分已經說了,W1 是 UltraLight 。事實上很多日文字體設計師都說,開始入手設計的一般都是從 W3 這一常見字重開始的。

2. 這種方式和 W3C 中 font weight 屬性規定以及蘋果的 CoreText 沒有直接關係 。

和 ISO/IEC9541-1 相比 W3C 里 CSS的 font weight 屬性誕生時間相當晚了,應該說是 CCS 表達借鑒了ISO/IEC9541-1 做法。作為 web 新時代的標準,代碼做成三位數估計是為了今後開發預留空間,因為西文的字體設計有很多這種編碼的做法,單純一位數可能不夠。 ISO/IEC9541-1 本身也說『所有其他權代碼被保留給將來的標準化使用。 』而且數字值 400 相當於 normal,700 等價於 bold。

至於蘋果的 CoreText,我查了開發者文獻,裡面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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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eightOfFont: method returns an approximate ranking of a font』s weight on a scale of 0–15, where 0 is the lightest possible weight, 5 is Normal or Book weight, 9 is the equivalent of Bold, and 15 is the heaviest possible (often called Black or Ultra Bl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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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這個標度 0 是最細(而不是 N/A),且尺度是 0-15,數字值 5 相當於 normal,9 等價於 bold。是一個完全不一樣的系統。


電腦字款來說並沒有任何標準,因為每個weight的多少是否適合,是由設計師的眼睛去認為。有些設計師認為w3是內文磅重,另一些不這樣認為,那麼大家的W3就已經不同了。說到底決定weight的出發點是該磅重的用途,放在特定size (如W3在9pt size會否太黑或太輕了?)的效果如何去決定。而W1-Wx通常於設計內部用,light, medium, bold只為令買家多一重想法,是marketing的技巧罷了。漢字設計如是,拉丁設計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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