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萬科開發商的違規超額收費裝修款,拉橫幅無效,該如何維權?

我們於近期購買了萬科的精裝房,裝修費收了4000–5000一平米, 政策規定最高只能收取3000一平米 ,另外簽約給的裝修材料只符合政策1000一平米以下的材料,這是赤樓樓的騙取我們的裝修費,下面我會附上圖

上面寫著印發前的商品住房項目也應按照執行政策,萬科地產有限公司無 視政府對限價的規定,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於2017年5月25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明確商品住房全裝修指導標準。商品住房全裝修價格不得超過3000元/平方米。

下面是政策公布的材料分布等級表,後面我會附上我們合同簽訂的材料出來對比,給的我們C級的材料,萬科作為一個大品牌,如此惡劣騙取業主裝修款的行為,真是令人髮指。

下面是我們簽訂的合同

給的材料是政策C級規定1000一平米的材料,用的C級的乳膠漆,複合木地板,就連C級要有的消毒櫃我們都沒有,萬科,作為一個大品牌你們就是這麼賺錢的?

我們40多位業主之前拉過橫幅,直接給冷處理,不回應我們

政府部門投訴中,頒發文件的部門好多都在推起皮說不歸他們管,不知道各位有知道哪些上一級大的部門管這塊的沒有?,

下面是我認識的一個朋友也是在南寧萬科樓盤買的房子,他買的是萬科的其他樓盤,政策出台之後他們去鬧,萬科可能迫於壓力給退掉了貸款下來了萬科都給退錢了, 我們後面的這些去鬧直接給我們冷處理,不知道各位有什麼好的方法推薦沒有。

這多出的幾十萬的都是血汗錢,我們老百姓怎麼忍得了,沖著萬科的品牌才來買的,結果掉進了坑裡。


謝邀。

到底是:A、業主房子買貴了,所以你們要維權,還是,B:政府說房子不能那麼貴,所以你們要維權?

或者是因為:C、房價跌了,所以你們要維權?

全裝修、精裝修是一個房地產概念的法律版和房地產版,指的都是新建商品房帶裝修,和毛坯房相對應。在今天的中國,精裝修房子的內涵並不是簡單的房子加裝修,而是包含了更多政策因素進去。

如果僅僅是賣房子帶裝修,按照正常的理解,作為壟斷性的開發商大批量採購裝修服務,應當成本更低、性價比更高。但是實際情況往往相反,精裝修不但不帶來高性價比,相反,同樣的價格,業主自己裝修反而標準更高。如果精裝修賣3000每平米,實際上他提供的價值可能連1500都沒有。

如果這樣推理,我們可不可以簡單的認為,只要業主做個評估,發現這個裝修就值一平米1500,讓開發商退錢呢?這往往又做不到,原因在於,審理這類案件的法官也了解這些背景,他們不僅僅要考慮法律問題,也要考慮判決帶來的社會影響——這樣在依法辦案的同時,讓自己少擔責任。

中國的精裝修價格,本身就承載著房價的一部分。之所以會這樣,除了精裝修本身是一種銷售策略(類似麥當勞賣漢堡的時候帶薯條和可樂,在麥當勞單買可樂是最不划算的),和我們國家政府對於房地產市場的策略有關係——政府認為,可以通過政策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用政府之手去調控市場,影響房價。房價作為衣食住行之一的生活必需品,是目前大政方針中的重中之重。

政府認為中國的房價是太貴了還是太便宜了?

非常矛盾。因為大家的利益不完全一致。一方面,地方政府依賴土地財政,要賣地,希望賣高價。另外一方面政府又擔心房價因此太高導致社會不穩定,所以又要平抑房價。我們可以近似簡單的認為,中央希望房價穩中有降,地方希望房價穩中上升。中央有政策,各地政府就要落實政策,比如長期推行的一房一價政策,7090政策,以及現在提倡的廉租房、集體土地廉租房,都是政治任務。這些任務和經濟利益有一定的衝突,所以要想辦法兩手抓、兩手硬。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又普遍存在。

一方面要政策性的限制房價不能超過多少,另一方面開發商招拍掛高價買了土地,賣家不可能太不講信用,只能睜一眼閉一眼的允許他們突破政策,把這部分政策限制的房價變成「裝修款」。這不是一家開發商這麼干,而是家家如此。

這種情況,在樓市普遍存在,不僅僅是商品房,二手房交易也普遍會用沒有價值的裝修和附屬物去偽裝一部分購房款來避稅。

所以,司法實踐中,常年審理買賣合同糾紛的法官,基本上相當於房地產從業人士,既是法律人才,同時又懂經濟和政治。他們從一開始就會認為:各位業主買房的時候,購房款加上裝修單價就是實際的房價,而不是真的裝修是裝修,房子是房子。市場交易秩序的穩定是一個大前提,即便法律規定看上去對業主有利——違法的合同無效、重大誤解的合同無效,但是究其本質,開發商違反的是一個政府自己都很曖昧的「法」,而業主們買了一個他們在買的時候知道總價是多少的房子。這些考量不會寫到判決書里,卻會實實在在的影響到案子。

本題、本案的拋出,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有一定關係。但是,像萬科這種全國性的開發商,對限價的問題基本態度就是毫不在乎。他們應該會認為自己的房子就是值這麼多錢,所以就要賣這麼多錢。因為對政府來說,房子不是賣了一套兩套,市裡同樣的房地產項目也絕不只是這一個樓盤。如果硬要嚴格執行政策讓萬科退錢,無異於把出台政策的領導擺在一個很尷尬的位置——要麼得罪人民、要麼得罪資本,面對的不是一家萬科,還有萬科背後的整個地產商陣營。

業主現在要是確實覺得這個房子有其他問題,不值這個價格,那麼就可以考慮基於其他問題維權。如果確實是質量不行,一份鑒定報告幫助業主打贏官司的價值,一般會大於政府的紅頭文件,至少別指望光靠文件來贏得維權。而至於價格問題,我想無非是走政府行政訴訟的路線,要求政府查處開發商頂風作案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懲戒,促成調解。

對業主來說,不管是基於哪種理由,解決方案都是如此,兩條線同時推進,來的比較聰明、理性。


其實問題很簡單

廣州這這邊精裝房的裝修價值也是2000每平,你自己請人裝修,大約1000每平

那豈不是吃虧了,讓開發商多收了很多錢

假如2萬每平的精裝修房,算2000的裝修,毛坯價值1.8萬

但他是多算了裝修價,好讓毛坯價格顯得低一點

衡量自己虧不虧,只需要比較你買的萬科精裝修房,和周邊的帶精裝價格就好了

照你那樣算的話,整個珠三角的買房人都很吃虧。不是的,既然整個市場都是這樣,那說明,自然有他的道理


樓上懂法的在幫小夥子理清楚以便維權.小夥子一在以自己的認識來反擊...看得我尷尬....在理不等於在法,人家給你免費普及哪些東西在法,你還懟別人...我也是無語了。。。。是有多聽不來逆言,你提問的時候就想著得到支持和同情?但是從法律上來說律師沒有支持你.你就開懟別人不懂理....你還維不維權了 暈

你所謂的道理就是別人佔便宜了我沒佔到便宜 所以我虧了......未成年吧


劃重點劃重點

樓主的政策截圖(四)這一點

通知印發前已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應結合全裝修分級指南,合理確定全裝修價格。

而提問者的萬科城南區14號樓取得的預售證是什麼時間呢?

是2016年11月14日

所以顯然是不在3000元/平方米裝修款限制之列

只要「參考」標準合理定價就可以了

所以對於萬科城南區14號樓這部分來說,ABC級只是參考

而真正有效力的也是確定標準是否合理

而購房合同中我們也可以看出,裝修所使用的物料是相當透明的,所以購房者在簽署購房合同的時候已經是完全可以了解這4000裝修款所對應的裝修材料

既然在合同上簽字了,那就代表購房者認為這個價格合理,否則很簡單,不簽字就行了

而現在又出來說事,從簽署購房合同的時間來看,簽署時間是在這個政策發布以後,那為什麼當場沒有不同意簽字而是等到9月才來發問呢?

結合樓主後半部分的描述,一個非常合理的推測是因為後面看見人家能退裝修款,自己鬧了一把以後卻不能退款所以來找支持來了

那麼為什麼人家給退款呢?首先我們來看看南寧萬科城各部分預售許可證的取得時間

從6.21這個退款時間以及去化情況來看,有可能是17,18號樓的業主取得了退款所以給了提問者一個「我也能鬧鬧就拿退款」的錯覺

至於萬科有沒有故意違規多收17,18這兩棟業主的裝收費我沒法判斷

但是樓主這個要退裝修款的行為在法律上來看並不合理


簽合同的時候合同標明的裝修交付標準你們是知道的吧,意思就是說簽合同的時候萬科給出的裝修材料對應的價格是4000一平,你們同意並簽了合同,後面發現原來萬科給的材料是C級裝修材料,價格卻是超出A級的裝修價格,所以你們想要求退款?

如果大概過程是上述所說,個人認為你們業主要求退款的理由不充分,簽合同的時候萬科沒有向你們允諾其用於裝修的材料價值必定跟4000元一平的相差不大吧?如果萬科向你們允諾過,那麼萬科就是欺詐,如果沒有,其實簽合同的時候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萬科給的材料清單已表明材料就是這些,對應的裝修價格就是4000一平,你們作為合同當事人,你們覺得不值,就不簽合同嘛;但你們簽了合同,事後卻覺得不值想要退錢,那麼就是你們業主不佔理了


我來說說這是怎麼一回事吧。16年6月的時候陪男朋友在南寧萬科城買了一套房,當時的房價還是八九千左右,精裝。萬科城對面的小區,廣西本土的一個品牌,毛坯也是八千左右。萬科城隔壁的一個小區,比上述兩個小區差一點,七千多。

可以說,萬科城作為在品牌和物業秒殺同地段其他小區的同時,價格並沒有高出多少,甚至刨去裝修價,比對面的小區還要便宜。

後來,在十月份那一波漲價中,南寧也跟著漲了,連著漲了幾次,直到題主買房的17年5月,也差不多穩下來了。那時候三個小區的房價對比,萬科城一萬四左右,對面的小區也是一萬四左右,隔壁的小區一萬二。三個小區都是精裝,但萬科列明的裝修用料的品牌比隔壁的小區好,對面的小區用什麼我不太了解。

然後結論就是,以萬科的質量和物業能力,本來就可以比同地段小區高出百分之五,做到一直和對面小區差不多的價格,有時甚至還比他低,完全是合理的。怪只怪題主沒有在漲價前上車。

這個拉橫幅的事件我也有關注,為啥沒人理,因為你們拉橫幅的人並不佔理。不是什麼裝修質量問題,而是嫌自己買貴了。況且整個南寧市的房地產都是這樣的操作,那就是房價的一部分。要是把裝修價降到一千,那房價就得一萬三。

題主不把同地段小區和整個南寧房地產的市場情況提一提,就直接懟萬科。在我看來,有點狡猾啊。


某種程度上說,裝修款和茶水費一個意思。

瘋狂時代下的進場門票而已。


不出這筆錢,你能買得到?開發商會賣給你?沒有這個錢的話,這個盤的價格我相信是同地段同產品裡面相對低的,開發商會看著別人賣高價,他賣低價?不至於的兄弟。


看到萬科樓盤被吐槽了我是震驚的.......

住過萬科的精裝修樓盤,也參觀過很多萬科樓盤,感覺質量還是不錯的。至少曾經住的那個地方木地板比現在的家精挑細選的地板強多了.......

地磚、浴室潔具、廚房水池、熱水器也都是業界良心。

談不上多精緻,但是只買一些好的傢具拎包入住真是方便得不要不要的。大白牆,壁紙都不用貼,很溫馨。

現在北京普通家裝是一平米3000元,但是房主搭進去的精力也是可怕。家裝業我算是比較了解的,選設計師施工隊真的很重要,否則好多增項防不勝防。如果自己精力多,嫌棄精裝修不買萬科就是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反正我家買房的時候從來不看毛坯單價和裝修單價,直接看總價然後和市場行情對比。這算是嘗常識吧。有一些不限價的城市開發商直接總價xxx,免費贈送價值xxx的精裝修。算來算去其實都是一樣的。

所以喜歡毛坯單價低就買萬科,喜歡白送的裝修就買恆大唄~

還有就是,懷念萬科物業啊……好貼心好負責有木有……


簽合同的時候就都知道啊 不買就行了呀


看完1,2,3,4樓的分析,我覺得沒什麼可以再說了。普法任重道遠。

題主既然自己找到了文件,文件也寫清除了,物價局和工商局都能依法查處。


我簡直你去退房啊,不要想退錢,合同都簽了,退房多好。

呵呵,房價漲了,你不退?那你怎麼不把漲的錢給開發商。


所謂的裝修合同明顯就是其他答主說的市場要求。政府現在對樓盤限價,基本上開發商都會把裝修款價格提高。這個應該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吧?我給你報,我是4000的裝修標準,成本多少看各大開發商良心,一般能有一半2K就不錯了。現在是看著別人退款了,覺得自己鬧一鬧也能退款?

作為開發商,接待了幾次類似樓主這樣的鬧市業主,基本上法律上不佔理,政府也不會幫的。撐死了最後開發商給你少個一年物業費啥的。碰到狠一點的開發商,對待鬧市的業主,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實際這是雙合同!

廣州這邊現在大部分都這樣操作啊,政府有個指導價,指導價是毛坯房的價格,開發商沒辦法,就要求超出部分必須簽訂高於市場價的裝修合同。

這當然不合理,但是基本很多開發商會在開盤的時候告訴你如果要買就必須這麼簽,不然不賣。所以基本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情況。不然毛坯價不能符合政府要求,同時你也不可能買到這個房,畢竟現在的房地產還是需求比較大的,開發商可以捂盤惜售的。

這種情況政府也是知道的,明面上政府對外說法是禁止開發商這樣操作的,但如果真的按照這樣嚴格監管,開發商倒了對政府來說只會更壞,所以實際執行的時候基本雙方是默認的,畢竟對政府來講公布的房價低了,開發商也能按計劃賺錢,雙方不虧。唯一不願意的就是業主,因為首付會提高很多。

也有例外的情況,七月份廣州南沙那邊有個樓盤就被業主舉報雙合同然後查了,直接要求開發商全額退還裝修款。


如果不裝修不收裝修費,那個價錢能不能買到同等質量的毛坯房?

不清楚你們那邊的情況 純屬好奇


我突然想起成都九龍倉因為降價,准業主怒砸售樓部的事情。


用後出的政策要求之前的交易?看不出半點道理。那要是幾年後房價跌了,政府出個限價文件導致限價低於你們現在的購買價,是不是還要退差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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