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紳不納糧只是明朝的制度還是說從古至今都是如此?


謝邀。

其實也剛好我只是對明代的稅制比較清楚一些,別的朝代有些抓瞎。

早在春秋戰國的時代,當官不僅不納糧,而且還有封地。天子把土地分封給諸侯,諸侯再把土地分封給士大夫。所謂食邑,多少萬戶侯,就是指這個意思,食邑是指這個官在這個區域內,收到的稅收都歸他,那麼這個區域就是他是食邑。萬戶侯的就是這個侯的爵祿,是一萬戶的稅收歸他。當然,這是泛指,不一定就嚴格是這樣的。

到漢代的時候,當官是舉孝廉,就是看你這個有多孝順,多廉潔,品德多高尚,就推舉你當官。所以那時候大多數人都喜歡把家裡的東西陪葬,埋的越多就越孝,越孝就越被推舉。這個很扯淡,怎麼知道這麼孝,有品德的人當了官就一定很廉潔呢?但是當時就是這樣,而且一直是這樣下來。以唐宋就開始科舉制度,就是給了所有的老百姓一個公平的機會,只要你讀書讀的好,考中了科舉,就可以當官。也正是這個制度,保證了社會最優秀的人來統治治理這個國家。中國兩千多年甚至更長的時間以來,才一直保持世界GDP是最高的文明。

當然,這個過程中,不論是被推舉的,還是考取的功名的,當了官,在納稅上都有一定的優惠待遇,而且這個待遇是歷朝歷代有逐步減少的趨勢。雖然都是封建社會,但在稅收這個制度上,是有改進的。

到了明代,反而一改宋代以貨幣(銅錢)徵收稅賦的標準,而改成了以糧食為徵收標準。也就是說,明代收的正稅,其實都是糧食,一直都是。到了明末,加征的三餉,才以貨幣(銀子)為標準的形式。所以明代的徵稅,在老百姓那兒,也稱作納糧。所以李自成造反就打出」穿他娘,吃他娘,開了大門迎闖王。闖王來時不納糧。「的口號。

明代的官紳不納糧,一直是被人誤解的。這大概是後來的雍正改革,要求」官紳一體納糧「,清宮戲看多了,就覺得好象明代一直相傳下來就是這樣的,其實是不對的。

嚴格定義上來說,明代是官也納糧,紳也納糧的。明代的官員,是有優免的。明代的規定,考取了功名以後,就開始享受國家優免的待遇。這個優免包括如下,

1、土地稅收的優免,不是所有的,而是有一定畝數的,那麼如果這個有功名的學子或者官員,沒有被優免的那部分土地,仍然要納稅的,要繳納皇糧的。有的官員會受到皇帝的賞賜土地,那麼這個賞賜的土地當然也享受優免的政策,不過,一般賞的都不多,幾十畝,一百畝就了不起了。

2、賦役的優免,這個優免,也是有條件的,秀才可以免掉自己去政府當役工(或者繳納出役的糧食銀子抵代),舉人則可以不僅自身優免,還可以帶免兩個人,那一般都是自己的直系親屬。進士則更多,可以優免4-6人的丁役,當了官,就看官職的高低,最多的,可以優免達到二十四人(一品官或者有爵位)。那親戚人數多出來,按規定是優免不到的。

3、俸祿。這個不是應該給的嗎?就象現代的工資一樣,一般的理解,都是這樣。但是這個中間有一定的偏差。一直都以為明代的俸祿都很低,其實不是的,按照標準來看,其實是不低的。一品大員的標準是一年1044石大米(仍然以糧食為標準),相當於十萬公斤的糧食。現代的官員,哪時國家最高領導人,一年的工資,能買十萬公斤大米嗎?那麼低在哪裡呢,原因有二,一是官員的俸祿並不是都是發放糧食,有的發放其它實物,有的折成不等值的紙鈔,或者其它實物(比如蘇木),或者銀子(銀子相對等值甚至超值,但是超的也不會很多),那麼實際拿到的俸祿,並沒有規定的那麼多。另一個原因是家裡人養了一大幫子人,除了親屬,幫工、僕役等等。這些人僅靠他一個人當官的收入養活。所以俸祿就顯得特別少。

4、補貼。當了官,在明代,都有廩餼、心紅、紙劄、紙張、油燭、柴炭等各種費用銀兩,其實就是辦公費用吧,或者是手下人的一些工資之類的。這部分的收入,可以領多少是一回事,花多少又是另一回事,所謂灰色收入是也。另外,生員也有優免,除了以上說的考取了功名以後,有的地方會針對學子,未必就是考取了秀才的生員,有一定的優惠政策,比如每月發一點糧食,或者到學府吃公家飯,這要看當地的情況,不一而同。

所以,我們看到明代有些官員很窮,甚至象海瑞那樣剛直的人,恐怕連灰色收入都不要,他家裡至少養活一妻二妾,還有老媽,孩子,僕人等等好幾口人,那就難怪他連肉都吃不上了。

那麼,官紳不納糧又是怎麼傳出來的呢?官不納糧可以理解,不納的只是規定的那一部分,沒規定的那一部分,理論上是納糧的。另外一個,官員致仕(就是退休)或者丁憂(給父親守孝,一般是27個月,完了再回去當官)在家,就成了紳,這個紳,仍然享受官的優惠待遇。
但是規定只是一種規定,官也罷,紳也罷,在當時的社會,是一個強勢階級,自然可以把這些國家的優惠政策無限放大。比如優免的田畝無限增加,甚至把親屬的田畝也改成自己的名下,以達到優免的目的,這種方法叫」投獻「。丁役人數也無限增加,遠超過規定的數字。還有一種紳,就是土地的擁有者,這些人,並不一定就是當官的或者有功名的。或者是之前祖上當過官,或者暴發戶有了很多土地。這些地主就會想辦法避稅,與當地的里甲或者官員尋找減免的可能,一般的做法,就是賄賂官員,上報遭災,或者減產,當年的稅收完不成,先繳一部分,承諾來年補齊。到了第二年,仍然以類似的方式獲得減稅,原來欠的仍然欠著,現在欠的也一起欠著。這樣欠幾年,都會遇上蠲免,比如新皇登基、皇子出生,甚至皇帝生日,就會把之前欠的全部免除。這樣官也好,紳也好,久而久之,就相沿成了一種習慣。

到了清代的時候,所謂」官紳一體納糧「,其實也不是打破原來規定過的數額。而是清朝入關以來,有一部分滿族貴族的土地來自於侵佔,他們根本不符合這些規定,所有的土地都不納糧。有的仍然沿襲明朝的舊例,無限擴大不納糧的範圍。完完全全做到當官的和士紳象老百姓一樣繳納稅賦稅糧,那是不可能的。


問個問題,皇帝可以不納糧,憑什麼官紳要納糧呢,大家都是統治階級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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