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公檢法都是怎麼看待彼此的?

相關問題:公檢法和律師之間是如何互相看待的?


檢察眼中的法院:屁事多還老愛bb

法院眼中的檢察:屁事多還老愛bb

公安眼中的檢察:整天不干事的大爺

公安眼中的法院:整天不干事的大爺

檢察眼中的公安:民工

法院眼中的公安:民工


公安看檢察:瑪德,這幫檢察院的,又不到一線辦案,就天天坐在辦公室給我們的案卷挑毛病,動不動就要我們補充證據,有本事 你們來抓人啊!哼!檢察院的沒一個好東西!

公安看法院:呵呵,吃了被告吃原告的,幸虧不用直接和他們聯繫!

檢察院看公安:怒!公安到底會不會辦案,一點證據意識都沒有,就知道抓人,你倒是把證據固定一下,每次搞這樣有問題的案子送來,真是麻煩!退回去,補充偵查!真不讓人省心!

檢察院看法院:瑪德,這個案子拖了這麼久,還不開庭!幾個意思啊!煩死了!

法院看公安:呵呵呵,公安牛

法院看檢察院:相看兩生厭,這幫檢察院的,還要抗訴?嘿嘿 信不信我給個無罪?


公安看自己:普通青年。

公安看法院:文藝青年。

公安看檢察:二逼青年。

法院看自己:文藝青年。

法院看公安:普通青年。

法院看檢察:二逼青年。

檢察看自己:普通青年。

檢察看公安:二逼青年。

檢察看法院:二逼青年。

公安看法院:娘炮!

公安看檢察:事逼!

法院看公安:土匪!

法院看檢察:事逼!

檢察看公安:流氓!

檢察看法院:有文化的流氓!


這裡來談談我在明尼蘇達州拉姆西郡所觀察到的美國「基層公檢法」情況:

在美國,私人律所與檢察院、公共辯護律師辦公室和其他法律援助機構之間的薪酬待遇存在較大的鴻溝,而法官往往在有一定經驗的從業人員中選拔,這也導致當打之年的名校畢業生鮮有將公檢法作為畢業後的第一站的。以檢察官為例,我所在的拉姆西郡會大量招募法學院在校學生兼職工作(每小時工資才19美金,省了老大一筆預算),出庭參加案情相對簡單的法庭程序和辯訴交易相關程序;而作為辯護方的法律援助律師,很多時候也是學生志願者。除此之外,也有相當一部分檢察官和公共辯護律師是為了兼顧家庭而退居二線的,例如我的部門領導就是為了照顧孩子從私人律所辭職,在檢察院從事每天工作六小時的非全職工作。

這也就導致,除去嚴重的暴力犯罪和其他重罪之外,在法庭經常控辯雙方都是沒有經驗的在校學生,腦袋裡除了昨晚現查的法條和判例以外空空如也。有時候,法官有時甚至不得不叫停法庭記錄,示意控辯雙方走上前來,各自訓斥一番,責令回去查清楚相關法律再回來。甚至有一次,我享受過被法官直接扛起一本明尼蘇達州刑法典摔在桌子上的「優待」,可以說是非常恨鐵不成鋼了。還記得我的第一次交叉質詢,問完了準備的問題後不知道要說一聲『The State rests』,法官以為我想不起來接下來要問什麼了,於是主動開始詢問證人(這時候我才知道美國法官也可以「依職權提問」),法官問過幾個問題以後,我才意識到自己真的有些該問的問題沒有提出來。

也有一次,對面的辯護律師直接在開庭前說,這個案子還是找Laura(我的部門領導)來吧。我說,沒這個必要,對面的大鬍子律師直接就拿起電話打給我老闆抗議,說怎麼只派了個學生來。

不禁讓人想起《三國演義》里曹操罵陣的那句「賣履小兒!常使假子拒敵。吾若喚黃須兒來,汝假子為肉泥矣!」

也許就是這樣吧,有經驗的辯護律師或者檢察官,看著對面出陣的是在校學生,就彷彿看到插標賣首一般。而我要是看到對面也是個菜雞,就不禁精神一振,抖擻精神啄了上去,互為對方的經驗包,只是苦了庭上的法官。

大概就是: 我看對面是提款機,料對面看我應如是。

但有的時候,法官也需要律師和檢察官手把手帶著。美國法律圈的職業流動性很強,特別是在基層法院,有大量剛剛從律師轉行過來的新手法官,有的未必接觸過刑事案件。我就見到過一位法官在雙方簽訂認罪協議的聽證上,忘記什麼時候該說什麼,很尷尬地示意大家先暫停法院,說要回房間再看一遍教學視頻。

印象中,還有一次有一位被告人忍不住搭茬糾正了法官在程序上的口誤,也許他對於刑事訴訟經驗更加豐富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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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公檢法,大家或許想到冷冰冰的國家機器,殊不知,駕駛國家機器的,也是一個個我們身邊的人,

其中有駕輕就熟的老司機,而在基層公檢法,更多的是分不清油門和剎車的新手,現在想起來更覺得難忘。


公:除了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都是事兒逼!

檢:除了檢察院,公安局和法院都是事兒逼!

法:除了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都是事兒逼!

三家唯一達成的共識就是

——都特么的覺得另外兩家的食堂比較好吃!


公安看檢察院:爸爸,不要退補了。爸爸,這個可以起訴。爸爸爸爸,再愛我一次。

公安看法院:法院是啥,管我dick事。

檢察院看公安:農民工,案子都查不清楚。

檢察院看法院:打工仔,判的真雞兒輕,不行? ,我要抗訴。(我大反貪查的就是你)

法院看公安:農民工,真沒文化,文書都寫不清楚。

法院看檢察院:公訴人好煩,這周能不能少訴幾個案子。

@閃電電電電電


人民的名義,檢察院拍的。

完美詮釋了檢察院怎麼看待公安,法院,政府,

還有檢察院自己。


法院:

派出所怎麼這麼亂!

怎麼什麼人都能進來!

啊啊啊啊啊啊讓那個精神病離我遠點!

你警服多久沒洗了!

你們女的怎麼這麼少!

你這地兒也太小了,我沒地方坐!

警察:

卧槽你們大樓里是不是沒人怎麼這麼安靜

卧槽你辦公室好大

卧槽你們還有空調

卧槽原來當事人除了法庭哪也去不了

卧槽你們女的咋這麼多

卧槽你制服竟然兩天就洗?

卧槽還熨!

檢察院:

你們院的飯真難吃。

這個答案授權了法眼觀察

現在被我的同事們瘋狂轉發

包括我的男盆友

我並不敢說有其中一個答案是我寫的

有種卧底要露餡的趕腳………


法院接觸的少,從警生涯最多的就是跟檢察院相愛相殺。

公安看檢察院:補你妹個偵,退你妹個卷,你快給我批捕啊!不予起訴是什麼鬼?收黑錢了吧你?啥玩意?你讓我找嫌疑人五年前的鄰居再做一個調查材料?大哥那地方都挖成人工湖了我去給你撈美人魚去啊!我告訴你個癟犢子,你XX的再這樣…爸爸我錯了,這是補充偵查卷,您給瞧瞧。好的爸爸,知道嘞爸爸,辛苦您嘞爸爸,爸爸我走了,您歇著嘞。

檢察院看公安,引用我一檢察系統的好哥們經常跟我說的一句話:

你他媽的,就這案子讓你辦的,還不如換個警犬。


檢法去公安局:民工……辛苦……熬夜累的眼圈烏黑像吸毒的……蹲守多久沒洗澡了?

公安去檢法:啊,好多年輕漂亮的妹子……等等!卧槽!卧槽!我警服多久沒洗了?


曾經

公安對檢察倌:這是我們老大交代的案子 從嚴從快

檢察倌對法倌:這是大哥交代的案子 從嚴從快

法倌:這是大哥交代的案子 從嚴從快

結案 法倌檢察倌來到局長辦公室:書記 您看這個案子充分考慮到政治大局 您看還滿意?

如今

公安對檢察官:哥 這個案子您看還行?

檢察官對法官:哥 這個案子您看還行?

法官:這個案子看起來還行

結案 法官檢察官公安來到監察系統辦公室:書記 您看這個案子辦的還行?


曾經是~

大公安,小法院,可有可無檢察院~

如今是~

上輩子燒殺搶掠赤地千里,這輩子報應不爽六扇門當差。。。


曾經的基層辦案民警,現在的法制民警來怒答一發:

首先,基層的辦案民警看待檢察院甚至是我們法制的態度,絕對是:這幫人不辦案,不知道民警的辛苦,對一些小問題揪著不放,讓人跑來跑去弄這弄那,反正又不用自己去,動動嘴皮子。

檢察院看待我們的基層民警就是:這幫人一天幹啥都操心,簡單的文書成天辦案弄不到一起;這些明顯證據有疑問為什麼不做工作;

法院這邊除了行政訴訟,接觸不多不予評論。

我想說的是,在不同的崗位,看待事情的角度必然不同。比如在基層辦案時,一個案子哪怕證據紮實,後期要做的工作也太過於繁多。單人單案好說,存在共犯或是連續作案的,光是辨認和筆錄都夠頭疼的。剛辦案時給檢察院送卷的感覺,就像小學生給老師改作業一樣……

到了法制部門,看案子的角度不同,考慮的更多是案子的證據方面和程序方面。有時候覺得基層送上來的卷太粗心馬虎,少東西拖半天才給補。但是自己在基層干過,尤其是我們那個所,日均接警量六七十,知道所里的忙亂,雜事多,有時候真的力不從心。

所以,換個角度,互相體諒吧。


檢察院看公安:這幫大老粗,辦個簡單的案子都辦不好,光知道抓人,不知道固定證據的嗎!

為什麼卷里該有的證據不附卷,天天讓人打電話要,電話費不要錢嗎!

你們公安局怎麼全是男的,女的都去哪兒了?

檢察院看法院:又判輕刑,請問拘役六個月和有期徒刑六個月有什麼區別?都是六個月,就不能判有期徒刑嗎?

公安看檢察院:一天屁事怎麼這麼多,牛逼你來一線抓人,好不容易抓個人,你一句證據不足就放了。

卧槽,你們檢察院妹子好多

公安看法院:卧槽,你們法院妹子好多

法院看檢察院:聽說你們食堂不錯(想多了)

其實都是一家人,業務上分工不同而已,工作性質太嚴肅,黑一黑有助於活躍氣氛,一線民警真的特別累,有時候一個電話把人家叫來,一聽人家蹲守一夜沒睡,挺不好意思的。


公安:買菜,洗菜,切菜,做菜(臟活累活)

檢察院:品嘗(檢驗)

法院:打分


法院

看檢察院:他么天天真閑,啥事不幹

看公安:瞧那一群流氓……

檢察院

看法院:瞅瞅那群人,忙的像狗一樣

看公安:瞧那一群流氓……

公安

看法院:充什麼大爺,還不是老子衝鋒陷陣

看檢察院:充什麼大爺,還不是老子衝鋒陷陣


小刑警視角

法院一手遮天,檢察院如日中天,公安局一天不如一天。


都歸書記管。


派出所治安民警,來吐個槽

檢察院和法院根本不存在基層,人家都是機關好嘛

公安哪有資格和朝九晚五,周末雙休,不安保不備勤的單位相提並論

檢察院和法院都是神仙辦案,隨便張張嘴,公安跑斷腿,而且會有各種奇怪的要求

比如說,一個故意傷害案,要我們找司法鑒定中心的法醫做筆錄,排除被害人骨折是由被害人打擊嫌疑人時造成的可能性

先不說人家願不願意配合做筆錄,親子鑒定都只敢說99.99%吻合,你檢察院對人家要求這麼高真的好嘛


法院看公安:悶聲發大財!一點動靜沒有工資就漲了幾次。不像法院,司法改革漲工資是中央空調,變成助理的原審判員是變貧空調。

法院看檢察院:工作少,職數多,每次爭取待遇都等法院想盡千方百計爭取到後,默默地出來要求同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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