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雞腿母親接受到30萬捐款,稱女兒是她姐姐的,這位母親是否值得被原諒?
謝邀。
說明我國大部分民眾現在還沒學會一分為二,一碼是一碼。
偷了超市的東西,只要偷東西這件事情是事實,那麼該到派出所去接受批評教育的就得去,數額較大的該拘留就拘留,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和她是否可憐是否有不得已之處無關。
家境貧寒幼子生病,只要情況困難這件事情是事實,那麼該組織募捐就組織募捐,政府部門該救濟就救濟,民眾覺得她可憐的該捐款就捐款,和她是否是慣偷是否品行不良無關。
我國民眾什麼時候才能學會評判一件事的時候不要帶上太多對事主的道德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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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很多人覺得募捐這事本身就是道德範疇內的所以我這麼說不妥。但說實話,大家捐錢都是看孩子可憐捐的吧,目的是想讓這孩子過得好一點吧?所以這和母親本人的品行並無多大關係。當然啦,善款的使用和監督就是另外一個話題了,恕不展開。我覺得「聖母」二字就是為這種話題下的某些人準備的。
我勤勤懇懇工作,經常為了趕項目加班到半夜。
從不做違法亂紀的事,對底層人民態度友好,拉動了經濟,促進了消費。我納的稅有一部分給了貧窮的人做低保,這個社會因為有我的存在,更多人能夠吃得上麵包。我納的稅有一部分給了受病痛折磨的人做醫保,這個社會因為有我的存在,更多人能夠看得起病。我納的稅有一部分給了上年紀的人做退休金,這個社會因為有我的存在,辛勞一輩子的人們退休後能夠有穩定的收入,頤養天年。你告訴我,我們這些老實工作的人犯了什麼罪?天橋下頂著烈日賣襪子的老太太,
暴雨天騎車送快遞的小哥,礦工背著幾十斤重的背簍,
一趟就掙幾毛錢。這個世界上,有這麼多人堅守底線,從不做損人利己的事,靠自己的勞動賺著微薄的收入。你讀了點美國雞湯,轉頭說只要有偷雞腿的人,就是整個社會在犯罪。偷雞腿的人不算犯罪,反倒是我們犯了罪。奇哉怪也。說別人的時候一口一個婊,那你這算是「雞腿婊」?============================================
新聞上,這家人每月的低保是720元。不需要他們工作,不需要他們有任何付出和貢獻,只因為他們窮,就可以每個月白拿720元。而多少汗如雨下的勞動者,一個月也就掙不到一千塊錢?
但是這家還想吃雞腿,還想治病,靠這點這還真不夠,這不是很正常嗎?而且,為了她家這個病,鄉里已經給報銷2萬多了,還想怎樣?對有些人來說,低保不夠吃雞腿,體制的錯。治病太貴了,體制的錯。低保和醫保上不去,都是因為稅收被公款消費了,被貪官貪污了。這似乎應該是,騰訊新聞的評論區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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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沒上了,剛剛看了一眼最新回復,回答一下這位義憤填膺的朋友吧。
1、我唯一一次修改回答是4天前,添加了第一個分割線後的部分。截圖證據如下。不知您說「這個答案又改了」是什麼意思?2、我有三個親人正在被癌症折磨。在2016年5月31日前,曾是四個。
那天,我一大清早請了假,買上高鐵去見了他的最後一面,在醫院的太平間。活著的人,也不容易。不知你能不能體會,每個月要花掉半年工資來活下去的感覺。你覺得你是在詛咒我的家人得腎病,實際情況可能早就更加殘酷。3、我的答案,從最初就是針對這位宣稱「整個社會在犯罪」的寧無悔。所以,圖都是從其他人答案的評論區截的。我沒有刪過任何一個評論,也沒有改第二次回答,不知你的言論從何而來。
4、「知乎真多婊」「知乎的婊真多」「知乎一群婊」,這都是此人原話。我改幾個字奉還,你就開始心疼噴子了。我倒是心疼因為一個母親偷了雞腿,而被罵成婊的知乎全體人員。像槍騎兵同志說的一樣,中國網民還沒有一分為二看問題的能力,理性的缺失是現在網路亂相的主因。
網路的主力輿論,成為了輿論領袖和新聞媒體玩弄於鼓掌之上的玩物,無論多麼愚蠢的論點,只要經過包裝與傳播,立刻就有一幫人跟著贊同。要點在於轉移視線,不就事言事。
諾貝爾哥事件,明明就是個瘋子的胡言亂語,被大V一包裝,成為了學術權威打壓民眾,扼殺科學夢想。
甘肅那個學生偷竊跳樓事件,先是一幫人指責店家欺負弱勢群體,再有人站出來說偷東西就改受罰,然後又出現了一個事件現場的宣傳材料,又有人替死者家屬說話,整個事件里,網民就像羊群一樣被牧羊犬驅趕,輿論不斷反轉,真相最後埋沒了現實,最後以店家賠償80萬告終。
一個開商店的,抓住了小偷,賠償了80萬。更險惡的例子是某地出現報復社會的人,上街砍人或者開車撞人,本來是十惡不赦的惡行,但這時候就有人說就是社會把人逼上絕路了才會有這種事,然後把體制給批判一番。典型的就是黑龍江在火車站擊斃的無賴,明明是村裡出名的無賴,就因為無良媒體給他莫名其妙的安了一個「上訪戶」的名頭,這件事就從警察保護公民安全擊斃襲警暴徒變成了獨 裁 ZF鎮壓百姓了。
崔永元,更典型,一個成功的媒體人,在自己一無所知的專業里跟專業科學家辯論,你跟他講基因結構,他跟你談知情權,你跟他講科學態度,他跟你講科學良心,科學家們不可能說的過搞媒體的,結果崔永元成為了中國反智主義急先鋒,到現在依然猖狂。
我們要培養自己看事情的能力,不要做意見領袖的走狗。
偷人東西,就該抓,窮不是偷東西的理由。同樣,家庭困難政府就該救濟,他母親是小偷也不影響孩子收救濟的權利。但是為什麼我們不能把這兩件事分開看呢?
因為騰訊的標題是「母親為給生病孩子兒童節禮物偷雞腿」,下一條新聞是富豪給女兒一輛粉色賓利作為禮物,兩相對比,差距明顯,用意不言自明,媒體希望網民把這幾件事混為一談,希望網民把體制批判一番。當然,中國貧富差距過大是事實,一個七塊錢的雞腿沒錢買也確實令人心酸,也確實應該批判一番。但是網民應該明白,兼聽則明,偏信則暗,就像知乎上常說的,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單純的聽從意見領袖的一家之言,會喪失獨立思考的能力。進入信息時代十幾年,說句不客氣的話,中國絕大部分網民還是沒有獨立思考能力,和古代跟著鄉紳走的中國農民沒有本質區別。「一些人很有趣,一方面覺得社會並沒有保障人們起碼活下去的義務,另一方面覺得那些快活不下去的人依然有義務遵守一切社會契約。」
而上述這類於經濟條件和道德感上自認為比較優越的人,往往對貧窮有一種真冷血假天真的想像,他們總覺得窮人會在苦難中保持最高尚的情操,餓死不吃嗟來食,打死也不放下尊嚴去乞討,更別說鬼迷心竅偷個雞腿了。殊不知越糟糕的境遇越容易讓一個人暴露內心的虛弱黑暗、狼狽不堪。要審查窮人的道德瑕疵是很容易的呢:這人小偷小摸,餓死也是活該;那人粗鄙不文,作了就得死;這個無知村野,乾脆結紮消滅啦。到最後誰都不救,誰都不幫,看到悲慘遭遇就「吃瓜等反轉」,道德瑕疵嘛,要找總會有的,窮人里有許多面目可憎的傢伙,於是制度性壓迫可以無視,犯罪學可以廢科,明明通過改善環境增強教育就可以預防的社會痛點也乾脆不理會罷。只要信奉「你過得不好就是因為你不努力」,那麼不幸的人都是咎由自取,就能理直氣壯地不同情他們。
一個真聖母至少會願意寬容和幫助那些看起來不光鮮的人。我覺得聖母比冷血假中產要強不少的。
哦,最後回答一下題目:偷竊是不對的,該抓該罰依法處理(這次數額極小,也就依法教育而不處罰了),但是捐款並非為了鼓勵窮人去偷竊,捐款是為了救助窮人的孩子。你可以反感母親偷竊的行為,但是不能否認她和她的孩子有值得同情的境遇。你不捐款是合法自由,聖母們花自己的錢捐款救孩子也是合法自由,這種多線程處理信息的能力總有的吧,又不是草履蟲。
題外話:時至今日,《悲慘世界》的文學母題還能在二十一世紀的新中國掀起那麼大的階層撕裂和輿論衝突,也是讓人覺得有趣。看評論,一個七塊錢的雞腿,試出多少覺得貧病交加就該默默認命、買不起饅頭的窮人連雞腿都不配吃的思路啊。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的事實不在這時候談,還在什麼時候談呢?國家發展的成果難道是人民不配享有的嗎?談福利保障的時候含糊其辭,要求窮人守法的時候則連七塊錢的雞腿都屬於「跟你經濟水平不相稱的奢侈品」了,何其冷漠。這件事情從募捐開始就是錯的。這種事情就是該叫政府吐錢的啊。你偷雞腿,為啥,哦有個女兒生病了沒東西吃沒錢治病,等等這不是該社會保障的么?一個警察,不在體制內想解決方法(或者想過了沒找到),反而公益募捐?紅十字會呢?所有捐款的人都該投訴政府部門,真的。
犯罪是法定的違法是客觀的同情是主觀的諒解是私人的請釐清以上四項,真搞不清你們有什麼好吵的。偷雞腿是不是犯罪?假設其此前沒有連續盜竊的經歷,則僅就其單個事實評價顯然不觸罪,某些人張口就來什麼國家把人逼上絕路也是萌萌搭。當然假設其之前就是慣犯,那麼根據連續犯的規定,在處斷上應該將各次犯罪金額累計然後看是否達到最低金額。偷雞腿是不是違法?顯然是。因為她偷雞腿只是想給孩子過生日,而不是孩子餓的吃不上飯了的無奈行為,不屬於緊急避險的範疇,當然不是正當行為。應不應該同情?這就轉化為道德層面的問題了,而道德是沒有統一標準的。且不管你是同情還是憤怒,都不能改變她沒有犯罪卻違法了的事實。
可不可以諒解?當然可以諒解,但即便是當事人,也沒有權力強迫他人去諒解一個違法行為。更何況你們只是隔著網路的看客。
謝邀,如果我們用幾十萬撫慰偷東西的困苦者,那麼我們應該怎樣撫慰貧賤不移自立自強的困苦者。
評論中的很多人還不知道這單是天使媽媽操作的吧?至於天使媽媽怎樣,自行百度(手動斜眼······························································································
在我這答案下評論,一開口就「婊」「婊」「婊」,行行行,你最高尚,所以在充滿憐憫心並且"不是婊"的你看來窮去偷東西就是對的,沒問題的,一開口就罵人也是對的,所以我現在把你貼出來也是對的。·········································································································窮 不等於 可以偷偷 就是 偷世上比你窮的可憐的人多的是了,窮去偷就有理了?「劉金燕告訴記者,來南京之前,她和兩個女兒住在江蘇盱眙的姐姐家,孩子在盱眙上學,來南京治病也近些。為了籌措三千多元的路費和醫療費,她已經把親戚借了個遍。截至超市偷竊事件之前,手裡只剩下300元錢,差點走投無路。」
手裡只剩下300塊錢。
多少人手抱患兒、多少人趴在病危老人面前,兜里一分錢也沒有隻能眼巴巴看著最親的人死去?再貼一新聞:
???????a?????ùá?μ?1è 2九旬母為智障兒留稻穀 不準討飯蹭吃。據報道,為了不讓三個智障、聾啞又沒有自理能力的兒子在自己去世後挨餓,九旬母親用數年時間為智障兒留下了上千斤稻穀,更是不準討飯蹭吃,叮囑小兒子照顧好三個智障哥哥。然而不幸的是,在媒體報道後不久,大兒子卻去世了。對於是否牽掛著三個智障兒子,孟阿香用含混的嗓音說:「我現在要死了,也挂念不了了。」但就在幾天前,她還在叮囑四兒子,待自己百年之後,一定要掙錢照顧好三個哥哥,「不要讓別人笑話我們」。很憤怒,真的,這社會是怎麼了?在我看來,一個92歲的山區老人一輩子沒走出到大城市,卻比一個中年女人要懂事理!
↑↑↑我不是認為窮人都必須死熬不接受捐獻,我又沒有說她接受捐獻的30萬是錯的,請注意:我是針對她偷竊這件事這一點說話!我是認為人必須有區分善惡的能力,區分哪些行為是對的哪些行為是錯的,勿以惡小而為之,什麼時候偷東西也沒問題了?偷就是偷,你罵我是聖母婊我也是這樣認為的!隨你罵去!!!!
退一萬步講,這種新聞報道出來,不知道多少有困境的人忽然也發現:啊,原來這樣偷東西也能獲得30萬捐助?!我明天也去!這樣我家的困境就能走出來了!(這裡用了誇張手法)真正可怕的是,一人認為自己應該原諒或者不原諒這位母親的前後反差,然後又要求別人同他保持一致的臧否態度。
以一人之心,奪他人之心,奪天下人之心。
我以前在幾個回答中認為,同情心是虛偽而廉價的。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620555/answer/96598005?f3fb8ead20=6f7237e96abead339c3168ec6650da3a再去一次吧。「對不起,我忘了襪子放在上衣兜里了,真是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當時覺得丑,以為是垃圾,就想揣起來扔掉來著……嘿嘿。」沃爾瑪的安防,看起來軟弱無力。那襪子上並沒有拆不下來的扣子,醜陋的配色下,好歹是能保暖的棉。衣物區已經把本來就稀鬆的顧客丑跑了,攝像頭的角度也並沒有多麼刁鑽。況且,沒人會無聊到,為了一雙襪子,快進這個死氣沉沉區域的紀錄吧。還好外衣的兜兒沒有拉鎖,故意放進襪子的動作,看起來便少了些能動性。賣一雙襪子掙一塊,一個工人一天如果做三百雙的話,一個月賣九千塊…然後我的工資是兩千,那剩七千去哪兒了呢?誒,不知道。反正拿走一雙我就省了11塊錢,鬼知道這破襪子怎麼這麼貴。省了11,買個雞腿吧…9塊,啊,好像也沒怎麼省錢啊。第一次偷襪子,然後添了個雞腿,哈哈,還是蠻刺激的。去結賬吧,如果過安檢被查出來,說是忘拿出來就好了。第一次過於順利了。這破沃爾瑪,怪不得生意這麼次…誒,看來下次得坐公交換個超市了。公交來回2塊,買雞腿可就一分不剩了……可惜五年前大潤發還賣過封面十分香艷的老黃片,如今只有男人裝的封面還有點兒溝兒了。哈哈,還好可以看直播。怎麼也比廠子的那幫水靈。
我捐錢是因為想支持小女孩看病和生活用的,不是因為她母親(亦或阿姨)沒錢偷東西吃 看起來可憐。小女孩也不會因為她母親不是慣犯,病就變好。所以,我支援的對象和現在被批判的對象,不是同一個對象。只要這錢能幫到小女孩,這錢我捐得也就值了。雖然不多。————————————————對了,有些人吶,少喝雞湯了,道德高地上下來,還要去世界中心呼喚愛,累!有同情心不是讓你做聖母。naive,還是要多學習一個。
看了這麼多答案,我都驚了,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怎麼會引起中華田園紅脖子們這麼大的不滿?一個扛下孩子治療責任的貧窮母親,偷了7快錢的雞腿,然後上了社會新聞,引起了轟動。圍觀們網友感動於母愛的偉大,也可憐孩子的遭遇。所以捐款給孩子捐款治病。
我不知道這和聖母婊又有什麼關係?我花我的錢體現我的情懷,與人無礙,關中華田園紅脖什麼事啊?我難道不能感動於那個母親的不離不棄嗎?我不能想要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病童嗎?難道我做這些事還要和你知乎紅脖子商量?不和你商量就是聖母婊?難道這種不離不棄的母愛和這個孩子讓人潸然淚下的病痛在我心裡的分量就不能壓倒一隻七塊錢的雞腿嗎?知乎紅脖子的同情心連七塊錢都不值嗎?
@Seiya 答案很能代表一些人的想法,我很能認可他的說法,自己通過努力讓自己富足,讓社會美好,這是一種很有尊嚴的活法。絕對不該被指責。
但是我不能理解他的答案背後的邏輯知乎上某些據說是中產階級的群體,居然會感到不平,去嫉妒一個生活困頓的領低保的,還有一個治療費堪稱無底洞的孩子的婦女。而且我知道這個問題下很多答案都是這個想法。我覺得這些人也太自私了吧。你們的處境本來就不一樣,有多大的可比性呢?是不是為了給這個母親捐30萬,非要給你們這些人捐300萬這個社會才算公平?像這種社會捐助的活動,有基本常識的人都該明白,不是按照你對社會社會的貢獻來分配的。你的工資獎金利潤已經在這上面獎勵你了。社會捐助是一種救濟手段,甚至其中沒收你一毛錢的稅,知乎的中華田園紅脖子們,我不知道你們嫉妒個啥啊?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你們嫉妒個啥啊?你們嫉妒個啥啊?你們嫉妒個啥啊?通常來說,左派認為結果公平比機會公平重要,而右派認為機會公平比結果公平重要。但是合格的左派和右派至少目標是一致的,那就是為了一個更美好的未來。
可是在中國,在知乎,左派把自己打扮成的小清新,卻很無腦。而右派努力自詡精緻的利己主義者,結果成了極端自私粗糙的精神紅脖子。
於是出現了這樣的左派
出現了這樣的右派以前看知乎,越看越覺得有收穫,但是自從知乎用戶數大爆炸後,知乎的很多五花八門的答案就常常讓我尷尬症發作。尤其是看到上述的左派和右派。說他們是中華田園,侮辱中華和田園這兩個詞。說他們白左紅脖子,可是白左比他們聰明,紅脖子比他們善良啊。說白了,這些人啊,就是極端自私自利,而且目光短淺。
舉個例子,他們一邊說,餓死病死也不能偷雞腿,應該高舉道德大旗,誰和他們意見不一致就是聖母婊。他們能從偷了一個雞腿,和30萬捐款這兩個事件中,演繹出下一代集體變成偷雞腿的賊,社會道德集體敗壞,開超市人的因為一個七塊錢的雞腿都被偷盜一空云云。這些都是這個問題下面的答案,不信大家翻看一下。魯迅說,某些人看到白胳膊,就會想到性生活,看來前人誠不我欺啊!
另一方面,一個漂泊在大海的船上,這些自私者就會立刻放棄道德準則,支持殺死同伴吃掉,活下來。道德在這個情境下立刻被放棄。
為什麼這些人會這麼雙重標準呢?因為,站在故事的角度,偷雞腿的母親,代入的是他人。而海上漂流的故事,代入的是自己。
他們所要求的,是別人遇到問題時,不能威脅我的利益。而我的利益受損時,我可以去放棄道德妨害他人。
說他們目光短淺,是因為他們一直就認識不到這個社會的矛盾性,不僅道德和法律有矛盾,而且道德和道德之間就有矛盾,法律和法律之間也有矛盾。
他們一口咬定偷竊就一定是惡行,而且是陸海空,全方位,無死角的惡行。7塊錢的雞腿就導致了中國無與倫比的黑暗。
我就納悶兒了,無數諜戰劇中,中國特工偷日本軍事部署圖反法西斯,是不是也是無比的邪惡?警察卧底去偷犯罪分子的犯罪證據,按照你們的邏輯,是不是法西斯暴政?
你們為什麼就不承認,世界是複雜的,多面的,我們常常該閉嘴的?
具體到這個事件,一個貧窮的母親給病痛中可能時日無多的過生日孩子偷一個雞腿,滿足孩子的願望,固然違法,但是在道德上,必然站不住腳嗎?我難道不能理解成一個絕望的母親為了滿足孩子可能是最後的一個生日願望,不惜去冒著身敗名裂的危險而做的一件無奈的事情嗎?
一個號稱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家,批量出現自私程度如此震爍古今的中華田園右派,實話說,真的挺恥辱的。看見這問題進來看了一下,下面是些什麼人在回答問題,一看到窮人違法就來扯上體制不行,有那麼幾個人還來大言不慚的說,中產階級不要臉,一天說什麼法律是武器,法律只是維護你們這些既得利益者的東西。 說句難聽的話:我們是現行法律下的既得利益者又怎麼了?我們承擔了我們應該承擔的責任,享有法律保護我們的權力怎麼了?更何況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道德綁架沒用,道德也分私德和公德。 某些聖母婊一天慷他人之慨,費別姓之財,於人為不情,於己甚無謂乎?違法就是違法,既然選擇了偷,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最多出於考慮選擇不處罰而已!
本問題下部分一門心思就是嘲諷捐款者、指責「道德婊」的人,承認了吧,其實不管貧苦人民犯不犯罪你們都不會捐款不會獻出一分錢愛心的,這時候出來秀什麼智商優越感呢?
你們在那三十萬塊錢里看到的是貧民的醜陋,我看到的卻是人性的光輝。首先,她的孩子是應該得到愛心捐款的,但不應該是因為她偷了雞腿,引起了大家的關注,才獲得捐款。這樣,是不是就在鼓勵偷竊等犯罪行為?以後自強自立的人得不到捐款和大眾的同情,而偷竊,犯罪的人反倒有了捐款?難道不能用正常的渠道進行申請么?這種做法很不可取。不能因為有人窮到要偷雞腿就去捐款。
再次,為什麼有人覺得母親為孩子去偷是偉大的行為呢?母親為孩子做的所有事情都可以是偉大的,但唯獨犯罪不能說是偉大的。這麼說的人價值觀也是有問題的。
我更不覺得這麼個慣偷會覺得去偷個雞腿是件多羞恥的事情,並不可以用自己的道德觀去衡量人家的,每個人的道德底線是不同的,她作出違背她道德底線的事情的歉疚感是不同的。她偷雞腿對於一個慣偷來說根本不需要有多大的心理壓力,多大的歉疚感。那做一件根本不會付出多少的事情,何談偉大?更何況這件事是偷?
或許有人說她是被生活被逼無奈,沒有錢,可以諒解,但我覺得偷與不偷是人品問題,有的人再窮也不會去偷。
這裡不得不說到我奶奶,那是三十幾年前,我小姨生病了,也是腎病,醫生都說治不好,那時候是真的窮,我奶奶去賣血,去借錢,然後背著我小姨徒步走到市裡面去看病,路上捨不得住賓館,只能一路求人,給點水,給點飯,晚上借著在走廊里睡一會,最後終於把小姨的病治好了,雖然要花很多錢,但是我奶奶只會起早貪黑地多做一點,多賺點錢,而不是想到去偷。
所以我覺得偷雞腿是她的人品有問題!大家是因為她為了孩子偷雞腿感動,我就只能說一句,簡直搞笑!
所以去捐款的人還是收起你們泛濫的愛心,好好開動小腦筋,誰才是真正應該幫助的人。畢竟,全中國,比這「小偷母親」更需要幫助的人很多很多。
如果我們去幫助自強自立的貧困者,是不是可以一定程度上鼓勵那些想動歪腦筋的人回歸正途?
而我們幫助這種「小偷」只會逼得原本不想去做犯罪的事情的人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情!捐款是給孩子,只要孩子面臨的困難是真實的,捐款本身就是值得的。只是考慮到其監護人的道德問題,善款的去向需要被嚴格監督,最好公布給大眾。
依法治國,是黨和政府堅持的基本原則。
希望諸位善良寬容的大眾不要兒戲,你們兒戲之,官家老爺們會更兒戲的。
這個母親涉案金額極低,入刑不入刑都在討論中,各位不要太善良,善良到干擾司法,就不好了。
也不要太正義,正義到干擾司法,小心藥家鑫的幽靈來索命。一個人道德水平的高低,不應該和他是否應該值得捐助,掛鉤在一起。
一個社會幫助一個生病的小孩,不是因為她的母親偉大或者她的母親違法。我們才選擇幫或不幫。
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貧家無孝子,
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少完人。一個需要高買來維持生計的成年人在小孩的高昂的醫藥費面前沒有逃避責任,沒有任憑生死。
關於這點就比那些拋棄小孩老人的人強多了。
什麼叫值得被原諒,她偷的是你家雞腿?
這錢只要踏踏實實的用在孩子的醫療問題上,能幫咱就幫,
就這樣。馬後炮講道理誰都會,等下一個類似話題新聞出現,老百姓依然還是會不長記性,跟風煽情,綁架輿論的。
群眾最喜歡集體性矯情3種情緒:感動,憤怒,嘲笑。
有媒體帶節奏,有大v出來站隊,有噴子率先政治正確,依然也有人敢站出來說真話。
世界從不改變,我只能說下次再出現類似問題,我依然立場不變。
不論下次是否會揭出幕後。去tmd媒體良心,去tmd弱者優先。之前還有「我不關心她偷竊,我只想知道捐款賬號」的,還不是為了自己腦子裡那點同情帶來的多巴胺,而給社會瞎帶節奏,添亂。
總有一天,貧窮卻自食其力的終於被你們的「同情」感化,成為了「貧窮起盜心」的一員時,他們再看看自己的迂善,或許就會明白了……
(麻蛋之前那些聖母刪答案倒是下手挺快,想截圖都找不到了)
以道德之名破壞社會秩序,有時就是一種對弱者的逼良為娼。一個孩子對爸爸說「爸爸,我也想去偷雞腿!
」爸爸聽後大驚失色,問為什麼。「得捐款啊!這樣你和媽媽就可以不起早貪黑去賣煎餅了,奶奶可以買上新輪椅,弟弟也有錢治病了,咱們家可以住上有廁所的房子了~」「傻孩子,人窮不能志短~」
不以惡小而為之,不以善小而不為。
貧窮不是可以被允許犯罪的理由,自身墮落更不是全部怪社會的借口。
觸犯法律,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不存在原諒。
這新聞簡直就是個笑話。
……………………分割線
那些揚言無產階級要翻身的有識之士們,
你們不知道有些人生性懶惰熱愛投機取巧自私自利嗎?偷雞腿這位,你對她有多少了解?她是否從小不好好學習就是個太妹?她是否干過其不光彩的事情?她是否內心覺得偷點什麼不算個事兒?她四肢健全,頭腦正常,難道就真的連發傳單掃地的工作也找不到了嗎?
還是她不願意去找?呵呵呵。她接受捐款後是否都給孩子治病?她是否其實覺得捐錢的人們是錢多人傻?!
你們快點策動他們失去枷鎖吧~~~他們那麼純樸善良
平時拜託多看些心理學社會學的書,不要捧著「打土豪,分田地」那檔子事兒當成是個寶~
明擺著的是非,警察會做出判斷,非要上綱上線,有什麼好爭執的,不懂~~~
樂意捐款的,樂意幫她養小孩的,是個人自由,愛怎麼就怎麼。
但是單單就偷盜這件的事情來說,並不值得被原諒,更不值得被謳歌成母愛偉大。
就算她因為偷盜物品金額太少,教育後被放了,也只能說是犯罪事實存在,可沒到被刑拘的程度,並不能說明她這樣做就不違法了。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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