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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吉強案大家怎麼看?


覺得這詩挺合適。

他們接著來抓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他們又來抓工會會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他們再來抓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

他們最後來抓我,這時已經沒有人替我說話了。」

——馬丁·尼莫拉牧師(這段文字刻于波士頓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旁)


現在中央一就在播放這個案子。看完後心中無比的憤怒與悲哀。第一次後悔因為所謂就業率低放棄學習法律的夢。這個案子的貓膩不言而喻。再次不妄加猜測了。這社會有太多的不公。希望我們每個人用自己的力量建設更公平更美好的社會 願每個公民盡自己應盡的義務 享有應有的權利。願每個人平安喜樂


松花江畔十八年這個案子,依然是冤假錯案的情節,我作為《今日說法》的老粉,同類看的其實很多了。

但是

當我看到劉吉強的姐姐姐夫抱出滿滿一大摞申冤信、案件資料和自學法律的泛黃書籍的時候;

當我看到劉吉強說起他在監獄每一次放風的時候,遠遠總能看到監獄後山上姐姐饞著老母向他守望的身影;

當我看到兩位退休檢察高官老者為了這場冤假錯案挺身而出卻不敵暗箱操作,黯然說出「我以後就在家養老,這個案子我再也不會和別人提起了,真相就讓歷史去檢驗」的嘆息;

當我看到節目末尾,主持人官方性地將劉吉強案歸功於我國法治進步的推動,營造出欣慰氛圍的結局……

這才發現最可悲是劉吉強回家以後,一切都變了,但更多的,還是一如既往,什麼都無能為力。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君不見……

節目末了誇ZF何用?

後續呢?真兇、賠償、處罰……where???

我們如今批判的,難道不還是當年民眾欽佩和期望的那些權威嗎?

時代在進步,但愚民始終不變。

可以,這依然很CCTV.


很久沒有發微博了,看完CCTV之後搜索了下知乎,只有這個問題,沒有答案。於是寫了幾個字表達下自己的想法。真正的情緒無法溢於言表,更多的是無奈,就像節目中的兩位律師一樣吧。

微博內容複製過來,免得鬧心地碼字了。

[cp]今日說法播了下劉吉強的冤案,最後對原來造成冤案的責任人隻字不提,倒是對司法界18大後的改變一番讚美,以及對吉林檢察院有錯必究的行為點贊。我的理解就是,如果冤案破了,要感謝政府,是因為這個才能沉冤昭雪。看完了心裡的陰影面積增大幾倍。[/cp]


特別心疼當事人劉吉強

就因為自己跟前女友呼過幾次就被抓起來錄口供

還被嚴刑對待

七八天的嚴刑逼問

十八年的牢獄生涯

整個家都為他操心

父親去世 母親重病 姐姐姐夫自學法律

結果這個冤案得以昭雪

歌頌我國法制體系的健全 黨的十八大作用之大

那受害人十八年的委屈怎麼辦

當年那些嚴刑逼問他的警察怎麼處理

當年審理這個案子的法律人們為什麼會判死緩

當年高院後來為什麼又維持原判

最最重要的是 真兇!!!

真兇到底是誰

這麼多謎團沒有得到解答

白白讓一個無辜的公民受了十八年的委屈

這樣合理么???

就讓劉吉強做了一個犧牲品

現在他是清白的了

那之前受的委屈怎麼辦???

賠償怎麼算???

賠償怎麼算???


1.不是媒體能有重視?這案子的轉折點就是媒體報道吧。

2.同情他的痛苦,他的痛苦也是我國司法體系的陣痛啊。

3.一直覺得部分警察戾氣太重,跟收編的黑社會差不多,依舊是那種氣質。

4.特殊情況特殊方法,家屬可能沒找到更為激烈的方式。

5.這個案子揭露了社會黑暗,更打擊了老法官和檢察官等正義代表的微光!遲到的正義!


感觸頗多,但我不是新聞和法律工作很難寫點什麼合適的東西。這裡貼一段網上的訪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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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報:4月29日,法官來到吉林監獄宣判。你對「無罪釋放」這一天有預感嗎?

劉吉強:頭天晚上,我睡不著,因為後天30日就放假了。我有預感明天會宣判。那一宿沒怎麼睡,第二天果然來了。我有百分之百的信心,肯定是無罪。再審庭審時,檢方態度和律師辯護、我的自辯都是相一致的,都認為無罪,法官也沒提出新的東西。這個結果沒有懸念。

北青報:在這之前,你就有信心肯定能翻案嗎?

劉吉強:兩年前,媒體第一次報道了我的事,我姐還帶來報道的複印件。從那天起。我覺得改變我命運的時候到了。不管面對多麼強大的勢力,只要這個案子是錯的,一旦被公開曝光都包不住,整個社會都會關注到,任何人都無法阻擋翻案。從那一刻開始,我的信心和希望倍增。再有阻力,也沒有社會正義力量強大。翻案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北青報:無罪判決書拿到手,你心裡是平靜的,還是激動的?

劉吉強:比較平靜。我的心理預期達到了。這是必然的結果,不是意外的驚喜。但我不敢跟親人擁抱,怕眼淚控制不住。我上了車,換下監獄的衣服,然後回家,在樓下洗了個澡,洗去晦氣。立刻就去了醫院,我想儘快去看病重的母親。

北青報:母親跟你有交流嗎?

劉吉強:我出獄當天,她的狀態有點好轉。我跟她說:「我是吉強,我回來啦。」她抓著我的手說:「媽的病好不了了。」現在她大部分時間處於昏迷狀態。

北青報:當年警察上門把你帶走時,你有沒有想過,會卷進這個案子18年這麼漫長?

劉吉強:沒有。警察來的時候我不知道什麼原因。沒有絲毫思想準備。我還在過著正常人的生活,比如:被抓前一天,冰箱壞了,我還在打電話約人上門維修。

北青報:出來之後,有什麼遺憾?

劉吉強:最遺憾的是,我出來了,父親卻沒了,他到去世,我都沒見上他一面。他是去年的8月去世的,我沒有機會在他面前盡孝。好在這次出來母親還在,稍微有一點安慰。

「沒有刑訊逼供, 我不會自誣有罪」

北青報:判決書提到:經再審查明,原裁判認定系劉吉強殺死被害人郭某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其有罪供述「難以排除刑訊逼供的合理懷疑」。你怎麼看?

劉吉強:判決書說得非常透徹,案子錯就錯在有罪供述上。是辦案人員逼我承認殺人的。當時在刑警隊,被刑訊逼供的七天七夜是一段生不如死的經歷。

北青報:你的意思,這個錯案的產生問題主要出在偵查階段?

劉吉強:根本原因就在於偵查階段,警方把我帶到看守所以外的地方,七天七夜、150多個小時。辦案人員對我非法羈押、連續審訊,不給水喝,不給飯吃,不讓睡覺,利用刑訊逼供和引供誘供的非法手段,捏造五份所謂的有罪供述。刑訊逼供是造成這起冤案的主因。沒有刑訊逼供,我不會自誣有罪,沒有引供誘供,我至今都無法知道案發現場的情況。

北青報:怎麼打你的?

劉吉強:拳打腳踢、扇耳光都是輕的。警察用手銬把我掛在頭頂一根鋼管橫樑上,有時還用繩索把腳托起,身體懸空。這叫「吊打」,又叫「上大掛」。「吊打」的時候,你沒有反抗能力,也沒法躲。

大部分時候我是被電擊,這是拳打腳踢所造成痛苦的很多倍。我身上神經敏感的兩側腋窩、生殖器、後背頸椎,都是重點打的地方。每一次電擊,我的身體都會顫抖。我能看到皮肉被電火花燒焦,冒出藍煙,能聞到皮肉焦煳的氣味。進看守所後,我的前胸後背,全身大面積的點狀灼傷,當時同號在押人員和管教都可以證實,他們還寫過書面證明或出庭作過證。我還記得,有個警察用茶缸蓋揉按我的兩側軟肋,那種劇痛無法忍受。還有一個警察,先往我身上澆水再電擊,水能導電,疼痛加倍。

北青報:從口供材料看,你一開始並沒有承認殺人。如果一直不招會怎麼樣?

劉吉強:那有可能就打死了。

北青報:你怨恨對你刑訊逼供的警察嗎?

劉吉強:如果不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就不能維護司法的公正和尊嚴。

「這個世界光明肯定比黑暗多」

北青報:聽你姐姐說,你在獄中「伏法不認罪」,一開始還拒絕減刑?

劉吉強:在監獄要參加勞動,幹活掙分,達到相應標準,監獄才給報減刑。開始是有拒絕減刑的想法。但人在監獄,怎麼都要服從管理,不服從會有各種強制措施。我在獄中服從管理,先後四次減刑:死緩改判無期徒刑,無期改判有期徒刑19年,再減1次一年五個月,又減1次一年三個月。但始終沒有認罪,也沒有停止過申訴。

北青報:你在獄中寫了多少申訴材料?

劉吉強:我的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是在寫申訴書。記不起來寫了多少,堆起來可能有一米高。

北青報:你的案子,吉林省高院曾撤銷原一審判決,發回給吉林市中院重審。重審一審和二審環節,給你辯護的有退休的省檢察院檢察官楊玉波、省高院原副院長馮守理,但二審最終維持「死緩」。當時有預料到這個結果嗎?

劉吉強:他們都是曾經的執法者,有一定法律素養,都會見過我。我對他們有一定的信心。辯護力量很雄厚,但最後還是輸了。這說明遇到的阻力非常強大。只能說,正義的力量,當時受到了制約。

北青報:有沒有想過放棄申訴?

劉吉強:從來沒有,哪怕一閃念都沒有。我的信念非常堅定。因為事情確實不是我乾的,早晚會水落石出。我相信,這個世界光明的一面肯定比黑暗的一面多。我始終沒有失去信心。我相信社會在進步,司法環境在改善。在獄中,我身邊也有獄友喊冤的,我用我的信念鼓舞過他們。

北青的:困難的時候,哭過嗎?

劉吉強:我沒有為自己掉過一滴淚。在監獄裡聽說父親沒了的時候,我哭了,眼淚完全停不下來,這是任何人無法抗拒的。

北青報:你在監獄裡過的生活怎麼樣?

劉吉強:物質上能吃飽穿暖,但監獄不能保證你吃好,只是有限度、有條件的滿足需求。我在監獄時,家裡省吃儉用,每月會給我存點錢,這些錢可以用來改善生活,買些水果,方便食品、日用品等。沒出事時,我的身體挺好,在監獄呆了這麼多年,感覺還是有些毛病。我知道我的臉色不健康,有時候臉白起來像蠟。

北青報:在獄中服刑有沒有愛好?

劉吉強:我連煙也不抽。大部分時間在學習法律知識,寫申訴材料。監舍里有電視,白天要幹活,晚上就寢之前能看一會,我看新聞頻道、法制節目多,最關心的都是冤案的情況,比如聶樹斌案、呼格案、陳滿案。

「那些人觸犯刑法了,就應該追責」

北青報:這次再審開庭時,你準備講自己被刑訊逼供的過程,但是被法官制止了。你怎麼想?

劉吉強:律師和我溝通過,提醒我順利把庭開完。我憋了一肚子的話,準備了很久沒有說出去,心裡非常鬱悶。我不想擾亂法庭秩序。那時我想,這是一次面對公眾的機會,我不想放棄,但是受到阻攔後,我想法官有某種理由不讓我說,所以就沒堅持我的想法。我當時想,以後我還有很多面對公眾的機會,我總要把我的親身經歷公布在陽光之下。

北青報:現在重獲自由已經有一段時間,考慮過國家賠償的事嗎?

劉吉強:國家賠償是理所應當的。我目前還有一段時間去適應社會。脫節太久,我對現在的社會很陌生,恐怕需要很長的時間去適應。可以說,我現在還不是一個正常人,無論身體還是心理上,還是一個病態的狀態。過段時間,我會正式申請國家賠償。

北青報:你對冤案追責怎麼看?

劉吉強:首先,不能讓違法者逍遙法外,其次,應該給手握公權力者一個警示,與蒙冤者遭受的損失比,現在一些冤案追責的程度差得太遠。我認為我的案子也應該追刑責,有關人員要受到刑事追究,而不僅僅是警告、處分這種程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們犯法了,觸犯刑法了,那就應該依法追究刑責。

北青報:你還相信法律嗎?

劉吉強:相信法律,但不相信執法者。

北青報:可是,你的案子也是靠執法者糾正過來的。

劉吉強:(沉默)這個糾正來得太晚了……我感謝糾正這個案子的人,我尊重他們,但我的懷疑和不信任,是針對的這個群體。

「這18年失去最珍貴的,是我的青春」

北青報:18年前,你過著怎樣的生活?

劉吉強:卷進這個案子時,我正在做股票投資。當時年輕力壯,各方面都是最好狀態。那時候我的性格很開朗,不像現在這麼壓抑和自閉。

北青報:你覺得這18年你失去了什麼?給你帶來了什麼?

劉吉強:這18年失去最珍貴的,是我的青春,這是無法用錢來衡量的。這18年是一段空白,本來可以做很多事。我失去了對社會的安全感,我不再相信那些執法者。

這件事帶給我的只有痛苦,給我的家庭帶來的是巨大傷害。我親人在外邊,比我在獄中更煎熬。我姐姐過去身體沒什麼毛病,但因為給我申冤的過程屢受挫折和打擊,讓她得了嚴重的心臟病。我父親也含恨離世。如果我在家,他不會走這麼早。母親現在也病得很重。他們這18年過得太苦悶了。

我現在除了去醫院照顧母親,基本都在家裡呆著。我只跟親人說過話,就算跟醫院的護士,也不知道怎麼說話。我就像一個外星球來的人,有心理障礙。出門買點東西,都得有人陪著。我也不會用網路,手機只會簡單地接聽電話。

北青報:如果18年前沒發生這樁事,你的人生規劃會是怎樣的?

劉吉強:起碼是正常的,一個自食其力的人。能夠做一點事情,會有一定的經濟基礎,18年前我就比一般人強,18年後我也不會比別人差哪去。最主要的,我能夠盡到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北青報:出獄之後,有人來找過你嗎?

劉吉強:以前的朋友跟我姐聯繫,我還沒見。有時間了我會去見朋友。我被警察帶走時就在這個家裡,那時跟父母一塊住。18年前我出事那天,父母出遠門,不在家。現在,他們也不在家,而這屋裡的傢具擺設卻都沒有變,這些天有時會有種錯覺,感覺好像又回到了1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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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刪


直到最後節目結束我都一直好奇……………那幾個陞官的領導最後咋樣了?…………


講真,大家都說政府做的還不錯,至少發現了問題…但是並沒有卵用,又沒有解決問題!?冤假錯案一直在那裡,發現了算當事人命好,那些沒被發現的,不還是牢底坐穿


心裡很難受,案件中間經過這麼多次審理還是維持原判,也許這只是冤假錯案的冰山一角,但是我們看到了司法制度的進步,要不然看不到他沉冤昭雪


不知道當年辦案的公安,各級檢察院法院人員(現在已經是領導了吧)會不會被追責


敢於承認嚴刑逼供,雖然是歷史問題,但也說明我們的政府不再一味掩蓋問題了,這是一個好現象,承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前提。


不論如何都是一件陳年舊案了,現在唯一有意義的就是通過類似的一樁樁一件件冤假錯案來推動中國法律進程,通過我們的關注來讓一個個支離破碎的人生儘可能多地獲得補償,個人認為製造冤假錯案的罪過等於甚至大於製造案件的罪過,因為一把權杖的殺傷力遠遠超過一把菜刀


冤假錯案在特定的歷史時期譬如說嚴打譬如說文革,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要說司法機關怎麼怎麼,在那一時期司法機關(如果還正常運行的話)甚至已經可以說是當時最先進的部分了。譬如文革,那時候連學界都已經幾乎徹底沒有了,你能指望什麼?

只能寄希望於富有司法實踐經驗的司法機關。

但對於九十年代乃至二十一世紀初,司法機關並不處於特定歷史時期、各項新的法律原則重新確認,仍然大量(相對於現在)存在冤假錯案,不得不說是司法官僚的錯。

即使是在現在,各條司法戰線上的法律專業人才(足夠水平的)依然不夠用,當年自然也不夠。行政官僚和體系內人員對司法機構的滲透自然而然的帶進了當時官場的弊病。

終生責任那時候也還沒有,但這種十八年一直在翻案的應該沒有過訴訟時效,用現在的法律體系讓他們付出代價吧。

行政官僚對行政官僚的處罰永遠只能加劇行政官僚對行政體系的訓從,只有來自司法、來自立法等的處罰,才能夠教育行政官僚。


這個問題我也問了,我的重心是在追責身上。抓真兇應該是不可能的了,當時什麼物證都沒留下,十八年都過去了怎麼抓! 公安當時是破案有嘉獎,破不了受處罰,而且當時公 安是真的黑,嚴刑逼供是經常(至少我這裡是這樣)。 還是想問追責的流程!…………………………………………話說到現在還是沒人回答我的問題T^T


好歹活著


我記得以前報紙登過某個冤假錯案陪了7位數,這次呢,沒有還是媒體沒說存疑啊,我對7月初的事情有陰影。。。

還有真兇要趕緊抓回來,給兩方受害人一個公道。


人就是這樣一種自私的動物,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邊,就永遠一副聖母形象站在那裡大談特談和諧,談進步


感謝黨,感謝政府唄,不然還能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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