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真的沒有權利去干涉別人的生活嗎?


【關鍵在於我們對「別人的生活」的認識】

我們沒有權利干涉別人的生活。

別人每天窩在床上,不鍛煉,你沒權利去逼迫他過「健康的生活」;

別人每天看肥皂劇沒營養的綜藝,你沒權利逼迫他看詩詞歌賦;

別人每天吃垃圾食品,你沒權利逼他健康飲食;

別人每天不思進取吃喝玩樂,你沒權利逼他積極上進……

哪怕對方是你的親朋好友,哪怕對方和你關係好到不能再好,你也不能將你的意志強行施加於他,即便是「為了他好」。你可以給他建議、勸導,實在不行你可以不和他來往,但你不能要求某人一定要做某件所謂對的事情。

父母可能特殊一點,因為在小的時候父母要對正在社會化過程中的小孩子施加一些引導和干預,但隨著孩子的成長,這樣的干預應盡量減少,否則就會出現類似於「我都是為了你好」這樣的悲劇。

【但是,以上都建立在「別人的生活的基礎上」】

現實中,很多事情,又不單單是別人的生活。

別人在家唱歌,你無權干涉,可如果唱太大聲了擾民了,你需要干涉。

別人夫妻鬧矛盾,你無權干涉,可如果上升成家暴了,違法了,你可以干涉。

你的孩子要選他喜歡的工作,你最好不要干涉,但是如果他要做的是犯罪,你肯定得干涉,如果他不打算工作在家啃老,你說你要不要干涉?

我們討論的很多例子,看上去,是別人的事情,說起來也是別人的事情,但是其實不單單是別人的事情。

拿結婚這件事來說。周杰倫黃曉明花自己的錢,辦個奢華的婚禮,不刻意鋪張浪費,鍵盤俠就不要逼逼。

這是別人的事。

包貝爾結婚,你結完婚回到房間里,和你媳婦倆人玩啥小遊戲都可以那是你們的事,但是你鬧伴娘這事,真的是別人的事么?

這和他是不是公眾人物無關,哪怕是個普通人,婚禮之上這樣對待一名女性,我們覺得這都是我們這個社會所不容忍的。不能因為發生在你的婚禮上,就是你的事,那要不然你在婚禮上豈不是可以為所欲為啊?

我們很多人,都沒有所謂權利的概念。以至於,我們總是走極端,要麼不停對別人橫加指責,要麼對別人一味放縱。

但說白了,很多時候就是自私。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當一個不願,那隻能去年買了個表了。


有,當然要看別人過的是什麼生活,以及你是怎麼干涉的。


風可進雨可進,皇帝不可進。

否則的話,我看你家喝豆漿竟然調糖,直接進來砸了你家糖罐就是正當的了。但要是你在家搞炸彈要炸我,我還是要干涉的。


是的,只有權力可以。


沒有。

很多重要的人生轉折關頭,總有人願意跑過來給你建議,不過你要有自己的主意,畢竟這是我們的一輩子,不是別人的。

父上大人常說,管人一分,恨你一分。

另外:控制別人,會反彈的。即,反過來被別人控制,因為因果報應。

比如,年少時被父母管制責罵,壯年後管制責罵父母;

對戀人嚴禁異性交往,被戀人嚴禁異性交往;

對網友實行網路暴力,被網友實行網路暴力。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


他人行為影響你的生活的,則有權反之影響他人的生活

法諺有云:你的權利止於我的鼻尖


沒有!

只要不直接或間接地損害到你的真實利益,你沒有一絲一毫的所謂權利干涉!

別以為你的干涉出於好意!

本質上不過是為了你自身的利益或那可恥的滿足感罷了。


看到那麼多激動的答案,題主知道貿然干涉他人生活,他人是什麼感受了吧?如果說別人完全自暴自棄,作為朋友還需要徵得網友的「同意」才能去幫朋友一把,網友又有什麼權利呢?


我很好奇,你怎麼會覺得自己有權利去干涉別人的生活呢?

你確定你知道的就一定是對的?

你確定對方在做的就一定是錯的?

你確定你的意見能讓其他人過好這一生?

對方從屬於你嗎?

對方因你的干涉過上了悲慘的生活,這一切你會負責嗎?

我真的很好奇你怎麼會覺得自己有權力對另一個人的生活指手畫腳。

好好學一下尊重好嗎


沒有。

但是有一種特例,就是被某人賦予干涉ta的權利。且ta不會反感以及給ta造成困擾。


法律是幹嘛用的,律師是什麼職業。


瀉藥。沒有權利,只有義務,別人私生活我們無從干涉,但如果他的私生活侵犯到別人合法利益的時候,我們應該制止


沒有權力干涉,但是可以干涉。


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因為我能。


我們真的沒有權利去干涉別人的生活嗎?

---我們天天都在干涉別人的生活。

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

別人半夜乾嚎,你干涉不干涉?


我不知道亮出「權利」字型大小的人是準備把哪些行為斥之為「對自己生活的干涉」。這又是原罪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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