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世界上一天沒有法律?
如題,若世界上一天沒有法律,你會做什麼,不會做什麼,或者,你會去殺人么?
我會信教,躲在教會不出來。
《人類清除計劃》——安保公司會賺得盆滿缽滿
其實把法制史倒回去看就知道了。
- 規則是世界運行的基礎,沒有了法律規則,就會有叢林規則
- 原生意義上的弱肉強食會重新出現。
- 個體武力強盛的,會大肆掠奪生產資料(比如土地)
- 進而多個個體武力強盛的,聯合形成新的社會,並進而形成新的法律
- 結論:沒有法律就會有革命。
原始人就是沒有法律的然後他們中的一部分自發產生了法律,並且(在潛在的效率提升的幫助下)幹掉了剩下的
把法條都拿過來,改個名字叫致富經,有用的一條一條的用。
似乎……題主的問題是「一天」沒有法律啊先理清兩個問題:
- 什麼是「法律」,個人認為題主指的應該不是國家行政衍生現代法律條文,那樣的話甄別哪些算「法律」、哪些不算就不是一天能完成的,所以只會在法律圈掀起一些波瀾。本著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的原則,我覺得應該是指廣義的法律——明文的懲罰規則——就是說你做了什麼,就要受到怎樣的懲戒,包含封建私刑家法、宗教律令戒條、小規模團體的禁令等等。
- 關於「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既然要搞出點事兒,首先要讓所有人相信,這一天之內所做的事情是嚴格遵循不溯及原則的。當然這需要極強大的公信力,需要一個強大的力量約束所有國家機器不打任何折扣的遵循這個原則。目測現在還沒有任何人或者組織有這個能力,姑且認為是一種未知的力量吧。
以下是個人推測,帶有強烈主觀猜想,期待看到「客觀公正」觀點的可以不必看下去了。
首先,絕對的「善人」和「惡人」並不存在,包括你我在內的人們都有自己的幸福、也有自己的不平、有自己的友善、也會為了某些自己在乎的事展現冷酷。我覺得首先會發生的是或許少數但破壞力並不小的暴力行為。我們周圍長期壓抑暴力情緒的人並不少見,覺得這一點有疑問的人可以去網易鐵血等地方「友善」的討論一些問題。部分性情比較極端的人會抱著既然要鬧索性鬧個痛快的心態實施無差別攻擊行為,而多數人會處於保守的心態首先觀望。
但是這種暴力行為會非常快速的擴散,特別在人口稠密地區,每分鐘都會有人因為看到實施暴力的人並未受到有效遏制(覺得人們會自發制服有威脅暴徒的知友可參見現在並不罕見的暴力追砍事件),或者以「先發制人以保護自己」為理由加入攻擊行為。這樣的暴動會呈雪崩式發展,24小時對於這樣的事態發展顯然是太長了,對於新秩序的建立又太短了。人口稠密、貧富差異地區,一兩個小時之內就不可能有人獨善其身,或者成為攻擊者,或者成為受害者。少數經濟文化上比較發達的地區這個進程會稍慢,但是再文明的社會也不缺乏導火索,暴力行為一旦產生就會很快滾雪球,能撐到五六個小時相對穩定的應該足以值得自豪了。民眾規模化的失控一旦發生,就不能用平時的心理來討度了,甚至不是生活在安定環境下的你我能夠想像的了,或許,無論我們用多陰暗的心態來猜測,彼時都會刷新我們的想像力。
以現在的人口密度和技術水平,一天之內,足矣造就一個滿目瘡痍的世界。之後的人們,會談起那一天是多麼的瘋狂,會談到自己因為這一天失去了多少美好的東西,也會不乏一些人會說「公正客觀」的說那一天消滅了很多罪惡、讓很多「壞人」收到了懲處……經濟、民生上的創傷會飛快的恢復,但是法律思想的重建會無比艱難,文明進程因此影響百年。
幸運的是,這僅僅是個腦洞,似乎並沒有任何力量能夠實現這個前提。但是我覺得這個腦洞也不是沒有意義,至少提醒了我們,人心裡都有個魔。能夠面對、能夠在多數環境下控制自己的慾望和暴戾的,就已經是高尚的、令人敬佩的人了。至於那些掩飾、避諱人性黑暗一面的,或許更危險。你們圖樣呀,知道香港九龍城寨嗎?沒有法律就那樣---------------------------------------------------------------------------------------------------------------------------------香港九龍城寨最早可以追述到宋代的官富場,清康熙年間改名九龍汛,嘉慶五年興建炮台。而1840年的鴉片戰爭後,清帝國被迫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條約中租借香港島為英國殖民地。為了防範英國,清朝移防九龍汛與對岸的維多利亞城隔海對峙。不過在之後1898年簽訂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中九龍半島與新界再次淪為英國殖民地,但是清朝卻保留下了九龍汛,作為當局在海外的飛地,九龍寨在當時相當於清朝的領事館。可是1899年,英軍侵入寨城,趕走了清軍,九龍汛就此荒廢。不過在1941年到1945年,日治香港時期,大批流民為了逃避日軍暴虐統治,逃往了已經荒廢掉的九龍城寨。1947年到1948年間,英國兩次試圖重奪九龍寨城,但是因為香港人的強烈反對與中華民國的抗議而未能成行。之後九龍城寨淪為一個中國政府管不到,英國政府不能管,香港政府不敢管的三不管地區。因為香港政府和警察不能入駐城寨,城寨開始淪為犯罪的溫床。之後直到1987年,城寨中賭場,紅燈區,毒館,煙館林立。同時因為英國政府並不承認中國醫師的行醫資格。華南一帶的牙醫和中醫也陸續開始集聚於九龍城寨。在九龍城寨中遍地可見小診所的告示
九龍城寨在警察無法控制九龍城寨的時期,九龍城寨落入了三合會等黑幫組織的掌控之中。在那個年代,三合會才是九龍城寨的政府。1959年九龍城寨內發生一起殺人命案,港英政府與中國政府,互相推諉,香港警察更是不敢踏入九龍城寨查案。九龍城寨在1950年曾經遭遇過一場大火,不過居民並沒有搬走。而是留下來重建了城寨,加建了建築慢慢使城寨成為一個高度密集的建築物密集區域。1987年兩位外國人進入九龍城寨後寫下了一本書《City of Darkness: Life in Kowloon Walled City》,那時候的寨城無序,黑暗,密集,艱難。在底層,抬頭可見盤根錯節的電線。而在天台,俯瞰城寨,只能看到看到蜘蛛網般亂鋪的電線,小孩把魚骨天線當成遊樂場的支架。
濫設的天線快樂的孩子訪談中的城寨,混夾著燒臘、麵粉、糕餅的味道,還有污水、爛肉、腐屍的惡臭。每隔幾分鐘,飛機從天而降,震耳欲聾。牙醫、工人、郵差、警察、牧師、道士在迷宮般的街道中或停或走,看似危險,但確實他們每天的生活。但是如此混亂的九龍城寨確實香港也是全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地方,城寨拆毀前約有5萬多名居民,以城寨面積0.026平方公里計算,人口密度達每平方公里192萬人。擁擠的城寨法律的消失無論是一天也好,一年也罷,它都會以另一種形式再次形成,維持生態系統的平衡。
第一階段必然是力量的展示,無論是鬥毆或者是殺戮,人們會分成不同的群體,實力相當的人會自發聚集在一起,以需求相對的安全。
第二階段是群體之間爭奪生存空間的戰爭,一些群體會被消滅,一些群體會發展壯大,直到平衡的再次形成。而這種平衡狀態下大家所遵守的潛規則,既是法律的雛形。如果能提前知道這一天的到來,那麼估計我會主動謀劃一個方案,去滅掉某些人而如果我是個後知後覺的倒霉蛋,就只能先設法藏起來,等待這一天結束了
法律是什麼?仔細想想,法律最初的起源是什麼?我們的社會在沒有法律的那些年代又是怎麼維護穩定的。非專業,發表一下個人想法。法律最初的產生是人們自發的對社群行為的一種約束。後來隨著國家和階級的產生,成為了一個階級維護穩定的工具。那麼問題來了,法律是深入人心和被人廣泛認可的嗎?恐怕對於大部分內容是的。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凌駕於法律至上,但同時也害怕自己被人犯罪。於是大部分安分守己的人們就自覺的擁護起來法律,保護法律的尊嚴,就是維護自己的安全。那麼如果忽然司法全部關閉會怎麼樣?會動亂一段時期,一部分早就有犯罪預謀,窮凶極惡的人會實施其的計劃。而大部分民眾在這種忽然的巨變中會採取觀望,自保的態度。直到忍無可忍,只需有人振臂一揮,人民自發的復仇足以消滅盡那些罪犯。當然了,這也是一種犯罪。然後就會有私法,公堂,長老院,族長制等初級法律體系產生。百年後,成熟的法律體系再一次出現並慢慢成為主流。
土壤沒有改變,砍掉一批樹木,過幾年,又是一片森林~
說到底這就是法律的成功之處,也恰恰是法律的悲哀之處。
法律的存在,讓人可以成為人。法律不在了,人可能就變成了野獸,甚至更禽獸。只要法律可以恢復,無法制期間的犯罪就不會有完全的豁免權。
有法律人類都能殺人放火金腰帶,沒有法律他們肯定就要干點更刺激的事情了。
先想明白沒有法律是什麼意思
這個法律的範疇有多大
古代有刑,有法,還有律你說的是有律無法,還是有法無律,還是都沒有,還是說刑也不要了?退一步說,反正世界上又不是一開始就有法律,沒有法律的時候,人類又沒有滅亡什麼沒有法律就是末世這樣的論調,還是省省吧
我會躲在家裡不出門
黑社會開始執政並頒布治理法令。
我覺得吧,不太可能,如果有天法律消失,必然會有更多的勢力出現,有勢力出現必然會有規則,那時候出現的規則,我想就是現在所謂的「法律」吧
看看新聞就行,別出去,堵好門。就你這個小體格還沒下完樓梯就出事
連基本法也沒有了?
如果沒有了,那是因為不需要了。
而這時候做什麼都是安全並且美好的。推薦閱讀:
※為什麼有人覺得殺狗和殺人一樣?
※為什麼在中國,老實人常常受鄙視?
※如果給你移民的機會 你會選擇移民嗎?(說出原因)?
※若苦難沒有價值,我們為何要承受?
※你會如何解決一個國家人口過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