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高銘暄老師被抨擊,辱罵的那麼嚴重?
高銘暄是我國刑法泰斗級的人物,是新中國刑法學的主要奠基者和開拓者,親歷、見證了中國刑法立法發展的軌跡。http://wapbaike.baidu.com/view/316153.htm?fr=aladdinref=wisessid=0from=844buid=0pu=sz@1320_2001,ta@iphone_1_9.1_3_601,usm@2bd_page_type=1baiduid=37C518F204869E70BEBECDB69EABF89Ctj=Xv_1_0_10_l1
但是隨便搜索一下高銘暄,我們都可以發現,高老先生被罵的狗血淋頭我與高先生也曾見過,老先生年過古稀還意氣風發,教我們一定要多看書,認真學,告訴我們:中國刑法還有很多值得完善的地方,大家要努力學習,中國法學的未來在我們這代人手上。為什麼相比於馬克昌教授,陳興良教授,張明楷教授等人,高銘暄的口碑如此惡劣?
我們,好吧,至少是我,以前,總是認為大部分人的思維是這樣的:
看新聞——發現和自己觀點不同——開始罵。
但實際上不是,我後來發現,真實世界裡很多人的思維是這樣的:
想要罵人——找條新聞——開始罵。
換言之,他們其實在其他的地方受了氣,憋著一肚子火,就想發泄一下而已。但換個角度,媒體從這些怒火中受益,當事人也或多或少地從這種怒火中得到了知名度。這些樸素憤怒的網民其實也大多一無所有,他們自己的憤怒竟然是惟一被人看重的東西。
真慘。孟子曰: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這裡的千萬人指的不是外敵,不是強權,而是不明真相的民意!前兩者相對容易,因為在對抗它們的時候,你是站在多數人的一邊,站在人民的一邊,你會有無窮的信心和鬥志。而面對後者的時候,面對人群,一般人會猶豫彷徨,甚至妥協。但總有一些倔強的人,會固執已見。他們認為:不管你是否猶豫彷徨,不管多少人沸反盈天,道理就在那裡,不動不搖!對於嫖宿幼女罪,對刑法稍有研究的人都知道,立法原意是為了加重處罰這種侵害幼兒的行為。面對公眾的誤解,有人順勢而為,有人嘩眾取寵,但還是有人會堅持講道理。我們應該敬佩這樣的人。
現階段我國主要矛盾真是「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維權意識和停滯不前的獨立思考能力以及常識缺失間的矛盾」——嚴同
北高南馬嘛,舊刑法的代表者,所以他們的一切理論都是「前蘇聯的餘孽」,「不符合時代發展的古董」……
張明楷多牛啊,德日刑法精要的繼承者,未來刑法發展的方向……陳興良多牛啊,敢於和舊刑法決裂,知錯就改品質高……反觀趙秉志等舊刑法餘孽,頑固不化,早晚要被時代淘汰…………
以上可能是部分法學者的看法。這樣,高馬趙就成了被批判的對象。然後,馬老幾年前就駕鶴西去,高老自然就被「槍打出頭鳥」了 。
但毫無疑問,完全否定老一代刑法學家的思想就是正確的嗎?就從被討論爛了的犯罪構成要件看,「四要件」從來都是被新刑法學者認真對待的,其被否定的關鍵只在於一些邊緣問題,例如「犯罪主體」理應歸入「客觀方面」,其與違法性阻卻事由的銜接不當等。而從實際效果看,卻並無極大不妥。至於事實認識錯誤中的「具體符合說」與「法定符合說」之爭等若干細節,通過不同角度是可以得到相近結論的。
當然,時代在發展,有些罪名是否還有存在必要值得商榷。例如題主在問題中放入的「嫖宿幼女罪」。實際中《刑九修正案》已將其廢除。這之前高老之所以固守還是與他所處年代的意識思想有關,不能過於苛責。同樣,刑法理論中意識形態過於濃厚的部分應當摒棄。高老他們卻見證了新中國發展至今的歷史,我們能強求一個年逾古稀的老人去修改自己一生在固守的東西嗎?
老一輩刑法學家的貢獻不容忽視。也許他們的思想會過時,我們可以在這方面棄舊從新,但請尊重他們的人格尊嚴!我曾經寫過一個介紹人販子為什麼不能一律死刑的答案發在了知乎和x易新聞上,自認為也算邏輯清楚,在知乎基本還是贊同的聲音居多。但是x易新聞呢…掃了眼,評論,絕大部分都是噴,怒罵上到全家祖宗十八代,下到兒孫…看起來知乎那些「不友善評論」簡直可愛的像小天使了。
所以這事給我的經驗是…這世界上有海量的「不友善」,他們既不關心你說的有沒有道理,也不會跟你講道理,只要你的想法跟他們不一樣,那一定就是你錯了,錯了就要罵娘。所以,不要覺得所有人都會用腦去思考問題,有的人脖子上那東西主要功能是進出氣。這些攻擊謾罵的絕大多數都不知道高老師是做什麼的,也不知道那些話的前因後果,完全就是一而十,十而百的這樣,人云亦云,人罵我也罵,多少人都是不過腦子,隨手轉發,就好比「冰冰炸魚」那樣,人家剛放下去,就趕緊往上跳,所以這群人壓根不用理會。
走在街上,狗沖你叫了幾聲,你還反過來叫回去嗎?我上學的時候本科就是學刑法的。看到高老師被羞辱成這樣,我很心酸。
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說到底,一是人云亦云裝大尾巴狼的人太多,二是社會上戾氣太重。
高銘暄老師本身就是新中國刑法學的祖師人物,師承前蘇聯的刑法思想。其實法學界和武俠一樣,門派林立,互相都看不上眼。就如同各門各派都看少林不爽一樣,作為開山祖師,高老師必然是樹大招風。各大學法學院的教師們大都不是高老師嫡出,接受的多是德日刑法的思想。在這兒不討論孰優孰劣,只是客觀來說,老師們在授課過程中難免都帶著私貨,順手把高老師代表的老一輩批判一番。然後傳到本就對刑法理論一知半解的學生那裡,再添油加醋,搞個大新聞什麼的,也就很正常了。說實在的,罵高老師的人,能有幾個能把三要件四要件搞明白的?我刑法專業出身的不碰刑法好幾年,讓我一下子說出來我都頭疼!看看網上罵高銘暄的人,有一個罵到點子上的嗎?都只是在噴粗口、發泄心中的戾氣罷了。真正能罵到點子上的人和話,都是在論文集、cssci中出現的。拜託這些鍵盤俠,去圖書館好好學習一個,長長姿勢,好歹罵到點兒上啊。平心而論,法學本身在法律權威還沒建立起來的當代中國就是個招黑的行當,尤其是搞刑法的。刑法中涉及的觸G點話題太多太多了,什麼死刑存廢、強姦、正當防衛、拐賣兒童,當然還有所謂嫖宿幼女。一說到這類話題,鍵盤俠們就饑渴難耐,紛紛開始秀下限。只是這幫人從沒入過專業人士的眼,止增笑耳。起訴百度是最好的科學網—清華教授因遭網友辱罵起訴百度 二審獲賠10萬
蔡繼明訴稱,國務院宣布取消五一黃金周后,一些網友認為這與他取消十一長假的建議有關。於是經常有人通過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對他進行人身攻擊。後來他發現百度貼吧中有一個「蔡繼明吧」,貼吧里有人公布了他的電子郵箱、家庭電話和手機,致使他經常遭到匿名電話、簡訊的辱罵。
蔡繼明認為,作為百度貼吧的運營方,百度公司沒有盡到對網站內容進行審核的義務,導致其名譽權、隱私權受到侵害,遂訴請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刪除貼吧中侵犯其人身權利的言論、關閉「蔡繼明吧」並向其公開道歉,同時賠償其精神損失費200萬元。在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其索賠請求後,蔡繼明不服提出上訴。北京市一中院經審理認為,百度公司怠於履行事後管理的義務,致使網路用戶侵犯蔡繼明的損害後果擴大,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遂判決百度公司賠償蔡繼明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公證費5080元。
高老師在刑罰學界內獲得了認可就行了,何必在意對「刑法」連一點認識都沒有的外行人的看法,他們也就在網上說一說,抱團取暖,給了一種「我很強大我背後有群眾」的自我錯覺。能合理對高老師做出評價的絕對不是只會跟隨媒體導向的「烏合之眾」,而是刑法學界內諸多教授學者或者莘莘法科學子。此上。
「嫖宿幼女罪」理應與未成年保護法掛鉤並且目的在於維護未成年權益,個人建議刑罰標準要適當比強姦罪重。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是支持他的。高銘暄口碑「惡劣」是因為張明楷他們沒怎麼說話…… 不然這些人還不是一樣噴?你以為他們只是反對高先生的理論么……開什麼玩笑,他們又不是司考狗╮(╯▽╰)╭
我覺得有一部分是媒體的錯,大部分網民法律知識匱乏,更別提法律淵源法律思想之類的東西了,所以媒體的輿論導向力就成了他們的思維方向。他們只覺得嫖宿幼女罪是立法者為保護官員犯罪而設的惡法,而教授為這一「惡法」辯護是難以接受的,卻並不會在意理由是什麼。希望人民能冷靜下來,畢竟愚蠢的民意百害而無一利。
先不說高老為何被這樣罵的原因。
我只知道 但凡讀過書 講道理 有理性的人
在任何時候 面對任何人
用這樣的方式去表達自己對別人的否定意見
不妥。媽的智障。
看過一點高老師的書,借閱過他跟馬克昌的作品【刑法學】教材,雖然對裡面「一部分」理論不認同,相比我楷還有一定差距,但是仍然十分崇敬這位刑法界的大大作為讀著高著學刑法的一批人,無條件的支持高老師
高老師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刑法學界大師,這是毫無疑問的。他曾經支持參與過嫖宿幼女罪的設立。對於嫖女幼女罪廢立觀點上堅決站在保留嫖宿幼女罪的立場上。
辱罵高老師的人多是堅決反對嫖宿幼女罪的人,這只是學術觀點的不同,在網上辱罵他人實在是強詞奪理,是無理辯解的人用人身攻擊來為自己壯勢而已。
事實上,在嫖宿幼女罪是否廢立的問題上,廢立雙方都有一定的道理,雙方都不能說服另一方。況且在現在的法律環境下,嫖宿幼女罪是法律規定的。所以很多一心想廢除嫖宿幼女罪的人採取卑鄙的手段來影響這個罪名的廢除。遺憾的是,這些卑鄙的手段還真的奏效了,廢除嫖宿幼女罪沒有經過三審,最後一審突然間拿出來就通過了。不管題主出於什麼目的發這樣一個貼,你都成為了辱罵高先生者們的幫凶。而且你的行為比辱罵者本身帶給高先生的傷害和名譽損毀更大。
法律事歸法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都可以說然而你看這些網民,噴高的邏輯,和噴轉基因一樣一樣的23333
中國刑法還有很多值得完善的地方,大家要努力學習,中國法學的未來在我們這代人手上。
這句話說得不賴,或者說,我沒想到他還真說得出這句話
我是看過他的書,但是有一個問題我是很反對的
就是他老先生當年罵過張明楷用司法考試來灌輸自己的思想
用司法考試來推進法制改革這個辦法我是比較支持的,所以說我一直就覺得他就是個守舊派當然法學界和法律界是兩碼事
所以為什麼他被罵,是因為目前的法律界(不是法學界)太招人罵,太應該罵當然大部分人分不清法律界和法學界,覺得法學界和法律界是一套,就自然而然罵上去了這句話說得好啊,中國法學的未來在你們這些人手上,不在我們手上啊。這件事也印證了,你們的上一代法律工作者,是有多欠罵,你們的責任是有多重。遠香近臭是文科生們的通病,但最終還是土產的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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