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用的字體聯繫不到版權所有者怎麼辦?

用了一個叫全新硬筆隸書簡的字體,可是聯繫不到作者,怎麼辦?


謝邀,正巧做過這方面研究。先說結論哈,如果是用在商標中使用某字型檔中的單字,最好向字型檔公司購買版權,否則風險極大。怎麼查,看字體的名稱,百度一下,應該不是很那。

以下是目前的司法實踐:

目前,計算機藝術字體的單字是否構成受著作權的作品,仍然有較大分歧。主要有兩種觀點:(1)美術作品[1]論。這種觀點認為,單字最終表現為結構、筆畫組合的藝術表達,而且是字體設計師獨立創作產生的,具有獨創性,應當作為美術作品受到著作權保護[2]。(2)工業產品論。這種觀點認為,計算機藝術字體的設計是通過一些確定的「樣字」對筆畫、部件進行標準化設計,以「搭積木」的方式進行數字化擬合形成,並沒有體現生產者的個性,沒有創作行為,因此只屬於工業產品,而如果認為每個計算機藝術字體的單字都享有著作權,則會賦予字型檔所有者過度的權利,可能嚴重影響社會公眾的利益[3]。司法實踐對計算機單字是否提供著作權保護。有如下觀點:

1、明確不屬於美術作品並不提供保護

在方正訴寶潔案一審[4]中,方正主張寶潔使用的「飄柔」倩體字享有著作權,海淀法院認為,「無論達到何種審美意義的高度,字型檔字體始終帶有工業產品的屬性,是執行既定設計規則的結果,受到保護的應當是其整體性的獨特風格和數字化表現形式。對於字型檔字體,受到約束的使用方式應當是整體性的使用和相同的數據描述,其中的單字無法上升到美術作品的高度。」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該文書由於上訴而未發生法律效力。

2、明確屬於美術作品,應當提供保護

在方正訴暴雪案一審[5]中,方正公司主張暴雪公司未經許可在其設計的《魔獸世界》遊戲中使用了五款方正字體,侵犯了方正公司的「字型著作權」,索賠4.08億元經濟損失以及約98萬元合理支出。北京高院認為字型檔既不屬於計算機程序,不屬於程序的文檔,不享有軟體著作權,但是字型檔中的每個字體的製作體現出獨創性,因此字型整體作為美術作品享有著作權保護,一審判決被告賠償方正公司140萬元。該文書由於上訴而未發生法律效力。

3、迴避認定是否構成美術作品,不予以確定或否定

而在方正訴寶潔二審[6]中,北京一中院迴避了認定單字著作權的問題,而以「默示許可」為理由同樣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北京一中法院的邏輯是,「飄柔」二字系設計公司購買了正版倩體字型檔案件設計而成,設計公司調用該產品中具體單字進行廣告設計,並許可寶潔公司對設計成果進行後續複製、發行的行為,屬於其合理期待的使用行為,應視為已經過方正公司的默示許可。該判決已生效。

4、單個字是否構成美術作品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在方正訴暴雪案二審中,最高人民法院認為:(1)字型檔屬於計算機系統軟體的一種,應當認定其是為了得到可在計算機及相關電子設備的輸出裝置中顯示相關字體字型而製作的由計算機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因此屬於計算機程序,一審關於字型檔不屬於計算機程序,不享有軟體著作權的觀點是錯誤的。(2)一審法院將以字型檔的字型均採用統一的風格及筆形規範進行處理,而認定字型檔中的每個字型的製作體現出作者的獨創性而成為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屬於認定錯誤。(3)漢字具有表達思想、傳遞信息的功能,無論計算機藝術字體的單字是否屬於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美術作品,其均不能禁止他人正當使用漢字來表達一定思想,傳達一定的信息的權利。因此,暴雪公司在其遊戲運行中使用上述字體相關漢字並不侵犯方正公司的相關權利。最高人民法院最終以侵犯軟體著作權為由判決被告向方正公司賠償200萬元,但也迴避了認定單字是否享有著作權的問題。

5、小結

歸納上述判決,可以得出:(1)方正訴寶潔案中,一中院對於海淀法院「工業產品論」的觀點沒有直接否定,而是以「默示許可」為由維持了一審判決。但是,該等「默示許可論」也因缺乏法律依據而存在爭論。同時需要注意,「默示許可」的成立需要建立在設計公司購買正版方正字型檔軟體的基礎上。(2)方正訴暴雪案中,最高院一方面表示,北京高院將字型檔中的每個單字都認定為美術作品是不當的,某個特定單字是否構成美術作品需要具體分析,但另一方面又以「表達思想傳達信息的權利」限制了方正公司對單字主張美術作品著作權。因此,我們認為,如果對漢字的使用側重於功能性,則更有可能被傾向於認定不侵權。反之,如果對漢字的使用側重於其藝術性,則被認定為構成侵權的風險將會加大。

[1]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八款:「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

[2] 參見張今、盧亮《計算機藝術字體的作品屬性與著作權保護》,陶鑫良、張平《具獨創性的漢字印刷字體單字是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作品》等。

[3] 參見張玉瑞《字體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基礎和原則問題》,李雨峰、李東海《計算機字型檔、字體的法律地位》等。

[4] 北京方正電子電子有限公司訴廣州寶潔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權糾紛案,(2008)海民初字第27047號民事判決書。

[5] 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訴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權糾紛案,(2007)高民初字第1108號民事判決書。

[6] 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與廣州寶潔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權糾紛上訴案,(2011)一中民終字第5969號民事判決書。


我如果使用字體 然後加以變形重組 屬於侵權嗎?


找一個沒有版權的字體提交註冊,先拿到商標證。具體使用中可以用哪個有版權的字體,然後對方找上門來再溝通。


如果字體權利人不追究使用沒問題,但還是具有很高風險性。如果非要這種字體可以給字體變形重組,使其本質上區別於原始字體,通俗的說就是改的看不出原來的樣子,那麼此時實質上就不是原字體了,那麼後來衍生出的字體版權歸屬於新的創作者所有。


以他的字體為基礎重新對該字體設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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