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判斷媒體報道是不是會對採訪對象造成二次傷害?
01-06
相關報道:馬航失聯現場記者:家屬情緒失控 空間令人窒息
碰巧最近在看《中國媒體災難報道手冊》,試答一下
可能會造成二次傷害的行為包括
1.在受災者心情尚未平復的時候強行採訪
2.干擾救人3.要求受災者擺拍4.拍攝死難者臉部特寫正確的做法:1.旁觀並默默記錄2.第一時間多報道災情而不是煽情的故事3.謹慎訪問傷痛
最後,美國職業新聞記者協會曾經有過一個《倫理規約》,裡面有一節叫將傷害最小化原則,其中有部分適用於此種情況
在尋求和使用那些遭到悲劇或者傷痛打擊的人的訪問記錄和照片時應謹慎行事;
認識到採集和報道消息可能會造成的傷害和不適合。
最後還提出了一個告誡:
追尋新聞不是傲慢無禮的許可證。
把自己假想為家屬,思考當記者問出那些問題時,你會不會感到不適。
如果會,那麼。。。。。。
=============================================================附:在災難新聞的現場採訪中,新聞記者的正確做法有哪些?說實話。
引用新華網的一篇評論
據媒體報道,馬航失聯事件發生後,在麗都酒店中國乘客家屬集中區,上百名記者圍堵在門外。有人出來就一群記者圍上去問是不是家屬,對方回答「是」就連珠炮一樣提問,有家屬哭著喊「別問了」;若回答「不是」,人群就一片噓聲一齊放下攝像機照相機。
...... 馬航失聯,讓人揪心。對家屬來說,煎熬之感不啻於心上澆燙油。這時,高度關注此事的媒體應有所克制,謹防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二次傷害,不可小覷。在突如其來的災難面前,對倖存者的過度關注,都有可能變成驚擾。在我國記者新聞倫理規範中,對此都有相應規定。因為,無論對當事人或家屬,心理康復經不起干擾。有資料顯示,那些患上災難症候群或危機症候群的嚴重者,往往需要三到五年才能復原,就連輕者也要幾個月到兩年,才可能撫平。再回到馬航失聯事件,公眾焦急憂心可以理解,但需冷靜克制,要以權威消息源為準,不杜撰消息,不隨手轉發、輕易傳播虛假謠言。媒體人報道新聞可以理解,但應堅守職業操守和人性底線,切不可罔顧家屬的內心傷痛而窮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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