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城市裡面為什麼沒有面積較大、保存較好的老建築群?
受邀。。
首先,「面積較大、保存較好」這個,需要一個判定標準。
這兩點很重要,涉及很多方面。
按照實際面積來衡量其大小,還是按照老建築群占某個時期建築狀態的百分比來判定這件事?如果以實際面積來衡量的話,那麼北京的什剎海片區、東四片區,算不算大?保存狀態另說。
我以前去山西還是河北出差的時候,曾經有一個城市把整個老城都保留了,或者說應該是拋棄了,從1950年代開始就在一路之隔的地方開始建新工業區,那麼,它的老城算面積大、保存較好么?中國的城市不是沒有這樣的區域存在。而且,隨著城市化的推進,什麼磧口、平遙這類地方早已被劃歸地市,它們成為了城市的一部分,那這個問題就是一個偽問題。
拋掉對問題本身的抬杠,有必要反駁一下所謂文革拆一批的那些回答。
文革在初期短時內毀掉了相當不少的文物古迹,但建築群是否保留和文革關係不大。簡單來說就是你把成片的房子拆了,你讓裡面的人住哪兒去?尤其是在當時的城市裡,這種事不靠譜。囫圇地讓特殊歷史時段把所有責任都負擔起來是很不靠譜的。
老建築群的逐步消失,跟整個中國的現代歷史發展有很大關係。
第一個時段,是解放初期,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原房主拋棄房產去了台灣,大量因政治、軍事原因進入城市的人口無處安置,這些房產和一些私房就成了外來人口安置的地點,人多而居住面積小,缺少衛生間和廚房,私搭亂建從那時就開始了。這時候一些老建築已經被毀了。文化大革命毀壞的主要是建築的附件和裝飾性構件,比如,脊獸、門墩、磚雕。但初期的安置,造成了後來的問題,也就是,房子壞了誰來出錢修。是分宿舍的單位還是住戶還是房主?房主當然不願意,因為住戶不是他們自己邀請來的。很多單位也不管小修和維護。住戶並不認為這是自己的房子,無錢無力無心修護。很多房子破敗得非常厲害,這也使那些地塊在調研之後成為了後來舊城改造的首選之地。
第二個時段,是改革開放和城市發展, 城市在逐漸擴張,吸引併產生更多的人口,北京、上海已經超過2000萬人了,重慶就更不用說。這些人在老建築群具有規模的時候(假設以清末為對比狀態)並不存在。在解決單純的住房和就業等問題的時候,中國的城市管理部門還不具有古建築保護的意識,就算具有了,經濟條件也不允許他們大量保留,在遠處蓋房子,你要花更多的錢來建設城市基礎設施,與其那樣不如拆舊改新,先住上再說。如果考慮1980年代的城市居住狀態,這樣的做法非常現實,城裡人沒車、沒有足夠長的路、地鐵圍著舊城轉,人均居住面積從前一階段過了幾十年才提高到5-10平方米,而近十年簡直是突飛猛進了。
第三個時段,是近十年來以房地產為經濟增長點的發展策略。這一點毀了很多東西製造了很多爭端。
在這種時代和政策之下,住在老建築里的人,生活境況跟現代城市生活有脫節,仍然使用公共廁所,供暖設施仍有差異。有能力離開的人逐漸離開,那麼房子就不可避免地破敗;而無力離開的人在以較低甚至很低的生活水準生活。這也是政府提出資助他們自主改造的原因。以保護老建築為理由而阻止居住者改變自己的居住狀態是不人道的。只能說提出一些限制性的意見,儘可能保留老建築群的風貌特徵。
另外,上海、北京、南京等地,都有一些老建築群通過現代改造變成了高檔、高級的居住區,實際上,它們只是保留了裝飾性和外部特徵,裡面住的是有錢人或者外國有錢人。武大整個學校都是,夠不夠大?平遙整個縣都是,夠不夠大?
蘇州半個城都是,夠不夠大?
敢情文藝小青年們往周庄、婺源、麗江、鳳凰跑全是想看自然風光么?1. 文革破四舊,拆除了大批古迹;2. 賣地收錢,才不管是什麼建築,擋他們財路就要拆。百姓破壞文物可能會構成犯罪,但是地方政府哪怕拆掉一座古城也不會有問題,最多罰酒三杯;
有,紫禁城
當年北京拆城牆,梁思成痛哭。太祖說:北京拆牌樓,城門打洞也哭鼻子,這是政治問題。平遙古城、西安等地沒下狠手拆,如今可以吃旅遊的飯。拆得精光的,知道後悔了。再修,也只是假古董,憑遭人白眼。嘆啊。
幾乎可以猜到你問這個問題的主要目的,不過現實就是現實,只要你不去破壞就是現有古建的萬幸了!祝君好運
宏村還可吧,據說有幾百年了,也比較大
我五一去了青島,市南去大部分建築不是老房子就是仿古的房子
中國的古建築大多都是木質的,不易保存,在加上文革的破壞及近幾年的拆遷。所以。。。。
面積大、保存好的老建築群很難算作政績。在中國,每一屆政府沒有延續性,因此當政的那屆(正常情況下)總想提高政績,最多的手段便是大拆大建創造新城。有一部分原因是這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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