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平台上進行的知識共享算是分享經濟嗎?和網約車等實物分享模式有哪些異同?

現在有很多平台運營類似公眾號和知乎,簡書等,用戶在其中共享著知識,收穫的價值大部分是滿足感。這種算是共享經濟嗎?如果是,運營商的操作模式是否和實體的共享經濟操作模式一樣呢?

本題已收錄至知乎圓桌 ? 分享經濟浪潮,更多關於分享經濟的話題歡迎關注討論。


在討論知識共享是否屬於共享經濟前,需要明確一下共享經濟 (sharing economy) 到底是什麼。

並非所有以租賃替代購買的商品市場都屬於共享經濟的範疇,如果不對其邊界加以限定,我們的討論便沒有意義。事實上,在當下的共享經濟熱潮出現之前,租賃優於購買的現象早就存在於耐用品(durable goods)市場上了。而共享經濟必然擁有區別於傳統經濟模式的特質,才會在互聯網技術蓬勃發展的今天,獲得巨大生機。

我試著從三個要素對共享經濟做一個粗略的定義(歡迎指教):

1、動機:所有者(ownership)對某種資源使用不足;

2、介質:存在某個平台(platform)使其能通過出售使用權來改進對閑置資源的利用;

3、機制:平台必須具有顯著的雙邊網路效應 (network effect):優質供給者數量的增加能夠有效地引致需求;需求增加又進一步吸引優質供給者進入。(即需求曲線至少在某一區間向上)

根據第一條,我們可以剔除酒店和餐館等傳統服務行業。對一家門庭若市的餐館來說,它的所有者是沒有動力參與共享經濟的。但對一個獨居的老奶奶來說,平時做飯只有一個人吃,吃不完就得倒掉。還要買菜洗碗刷鍋什麼的,不但麻煩,也不划算。於是,她決定每天都做一大鍋飯菜,打包賣給樓下高中的學生,補貼自己的生活。老奶奶做的飯菜可口又營養,吸引了很多同學慕名而來。這種情形才符合第一個要素。

根據第二條,老奶奶的例子就不能算共享經濟了。因為老奶奶的體力有限,就算她不歇息,一天最多也只能做三十份盒飯。這個交易活動的規模太小,構不成 「經濟」。而如果她去僱傭幫手,辦了工商執照,搞出了一個正式的門店來,這就回到了傳統的餐飲行業,離共享經濟更遠了。

假設有幾個大學生創業建了一個送餐平台,平台呼籲每個註冊的用戶都貢獻一點空閑的時間,在自己下樓買飯的同時,順便也幫周圍的人帶個飯。從而獲得一些的報酬,或者是積分,這樣將來也能享受別人的服務。在這個故事裡,第二個要素是有可能滿足的。

但是,在這個城市裡,如果大部分餐館都有自己的送餐服務,或者大家已經習慣了外出吃飯,那麼這個送餐平台的需求量就會很小,無法形成網路效應,那麼,這個平台就無法維持下去。也就是說,第三個要素無法成立。儘管送餐平台初具共享經濟的雛形,但成功的案例卻很少。

好,現在讓我們回到知識共享的問題上來。首先,我們要問,是否存在知識的供給者對知識利用不足的現象?

存在。尤其是廣大的博士生們,身為這個群體的一員,我的體會很深。能感受到,想要考研、留學卻不知道該如何規劃,想要自學某個學科卻苦於不知從何下手,受限於本校師資力量而不能接受優質教育的人群都非常之龐大。而博士群體恰好掌握這些知識,而且不少人也很願意提供。如果存在一個良好的渠道,讓博士群體和這些需求者對接起來,一方面可以幫助需求者,另一方面也可以改善博士群體的經濟狀況。

其次,是否存在某個平台改進了現狀?

知乎就是目前最好的平台。很多人在讀書時通過做家教來賺零花錢,但家教其實並不是一個有效率的賺錢方式,因為一次上門只能輔導一個學生。如果這個家教是博士生的話,那麼其所面臨的機會成本可能遠遠高過課酬。知乎 Live 就是一個可能的改進,因為知乎這個平台具有龐大的用戶量,只要能夠吸引到足夠的聽眾,哪怕單張門票價格很低,也可能實現豐厚的總收入。 這對供給者和需求者來說是一個雙贏。

最後,是否存在網路效應?

不但存在,而且知乎的網路效應很大。這種效應還是雙向的——普通用戶的追捧,造就了大V用戶;而大V用戶的存在,也給普通用戶帶來了知識和樂趣。知乎完全可以被看作知識的雙邊市場。

根據以上的分析,儘管知乎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平台,但我們還不能下結論說它就是分享經濟的成功案例,因為第二個要素目前為止並沒有完全實現。

以經濟學活躍用戶為例,開過 Live 的人只佔其中很小的比例。像 @Reinhardt Jin 這樣的大神就一直沒開 Live——儘管他的粉絲們(包括我)早就翹首以盼了。其實,知乎也邀請過我,這應該算是個殊榮,但是我一方面缺乏足夠的時間,另一方面也沒想好合適的話題,故而不敢貿然應承。僅靠 Live 的話,並不能實現閑置知識的充分利用。當然,如果把收益定義為影響力,知乎早就是一個成功的先行者。但共享經濟要求用戶的參與是可持續的,而可持續必定有賴於商業價值的實現。所以,在知識變現這條道路上,知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知識作為公共品,定價(市場配置)是一個巨大的挑戰。但知識變現的例子並不新鮮。十年寒窗苦讀,一朝金榜聞名天下,不就是一個例子嗎?當然,這樣的周期過於漫長,而我們更關心的是,知乎這類知識共享平台的出現,是否有助於讓創造知識的活動在更早的階段就能實現收益呢?我想,對這個問題的探索和最終解決,不僅惠及知乎和其用戶,也可能改變國家的創新和教育體系,最終和我們每一個人息息相關。

拜大V @陳茁指教,雖然學術界對知識定價的研究還不夠成熟,也還是已經有諸如 Is there a market for ideas?(Joshua, etc,2010)這樣的文章加以探索了。這個問題涉及到的研究領域包括產業組織理論(Indutrtial Organization)和創新與技術經濟學(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economics)。


謝謝 @Joe De 的邀請,這個問題其實是兩個問題:

  1. 知識共享是不是分享經濟?
  2. 和實物分享有什麼異同?

對於1,這個很好回答。sharing economy本來就是人們定義出來的一個新詞,在大眾普遍接受的定義中,這個是包括知識產權等一系列無形資產的分享的,所以知識共享自然是分享經濟的一種。

有意思的是問題2. 具體來說就是知乎和Uber有什麼異同?最重要的相同點就是網路效應。

在我的另一個答案 從經濟學角度如何理解「分享經濟」,可能會涉及到哪些理論? - 司馬懿的回答 - 知乎 裡面,講了Uber作為雙邊市場的特點,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對Uber來說,更多的司機會吸引更多的乘客註冊,更多的乘客註冊會吸引更多的司機註冊,這種外部性和知乎是類似的:更多的高質量回答會吸引更多的人來註冊知乎,更多的人來註冊知乎會吸引更多的人來提供高質量的回答,是類似的,都是外部性——或者在這裡可以稱之為網路效應。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知乎和Uber具有相同的模式,兩者的不同也是很顯著的:

  • 首先,知乎的用戶只要註冊了,是既可以問,也可以答,也可以看的。即便是根據 @蘇莉安 的看知乎分析出來的數據,事實上存在一部分人寫答案,另外一部分看答案的情況,但是這兩者之間並不存在像乘客和司機一樣截然不同的合同條款——這一點Uber就通過不同的條款,把乘客和司機分開了。即便有些人既是乘客,也是司機,但是當他是乘客的時候,他只適用於乘客條款,而當他是司機的時候,他的乘客屬性消失了,只適用於司機條款。顯然,知乎並不是這樣的。所以知乎並不是雙邊市場,只是一個存在著網路效應的單邊市場。

  • 在Uber和Airbnb的例子里,分享是排他的。這個房子我住了,你就不能住,這個車你訂了,我就不能訂。但是知乎的答案並不存在你看了,我就不能看這個問題。這個是好事,也是壞事。好事就是從事後的角度看——給定知乎已經有了很多高質量的答案,那麼吸收新會員的能力會比Uber和Airbnb更好。因為Uber和Airbnb儘管存在正的外部性,但是也存在著配對和搜尋成本的問題,在一些熱門的旅遊勝地,經常出現Airbnb爆滿的情況,如果消費者預計到這種情況,他加入平台的動機是會受到削弱的;但是知乎不存在這個問題,因為知識可以無成本的複製很多次,於是好的答案越多——註冊會員越多——更多人寫答案——會員更多。

但是——幾乎所有的經濟學理論都有一個但是。知識產權也是最容易出現搭便車現象的。正是因為知識的非排他性,其他人也可以很容易的複製拷貝和粘貼,然後冒充是自己的文章發在其他的平台上。預見到這一點,從事前來看,人們分享知識產權的慾望低於排他性的產權。因為排他性產權很容易維權——我自己的房子,給遊客住是我的自由,不給遊客住難道遊客還能上門強住不成?而知識產權如果維權做不好的話,寫答案的人是無力阻止其他人轉載的,或者說個人成本是非常的高。

-------

評論區提到的知乎的Live模式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用來增加分享知識的激勵。因為首先,Live需要先付錢,然後得到知識分享;其次,雖然Live在體驗上和MOOC那種音畫同步還有距離,但是好在也讓非授權複製傳播的難度提升了很多,這兩點都增加了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故而提高了人們分享的願望。

-------

總結一下,知識分享和實物分享都是利用的經濟學外部性原理,但是兩者也有顯著的不同,有一個事前事後的權衡:事前來看,人們分享知識的慾望低於實物分享,但是事後來看,如果已經有了足夠高質量的分享,知識分享的網路效應大於實物分享。


這個問題是 @Joe De 去年邀的,最近有點新想法,在此補充一下 @星日馬 和 @司馬懿 的回答。

這兩位的答案主要討論了「知識」在產權界定和價格確定方面的難點。我想補充一個角度:「知識」和其他的「共享XX」在轉化為效用上區別在哪?

目前典型的「共享」物品包括汽車(網約車)、房間(AirBnB)、自行車(共享單車)、電腦(網吧)等。如果把這些物品看作一個資產,那麼它們的使用權(具有排他性)和使用權的價格(租金)是較容易確定的。這也是之前的兩個高票答案討論的角度。我們不妨問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使用權的價格可以被確定?

這些(耐用)消費品的使用權之所以有價格,是因為使用它們可以立即獲得效用(讓自己爽)。坐網約車比擠地鐵或者走路舒適、住民宿比睡大街公園舒適等等。而且,在結束使用後,原先的使用者立即停止獲得效用。換言之,對於這些物品的使用權,「消費」的過程是可以被清晰地界定的,同時所有者也可以在使用開始後直接阻止使用者從物品處獲得效用。

但是「知識」則不是。它有立刻獲得效用的部分。但知識的「使用者」在與提供知識者(無論是個人還是書本、網頁等存貯介質)分離後,並不一定就停止獲得效用。

如果對「知識」帶來的效用進行細分,這個問題會變得更tricky。有一部分知識屬於「無用」的知識,它們不帶來生產力的提高,但是帶來精神上的愉悅。對於普羅大眾而言,對於藝術史的知識就可歸為此類(當然對於藝術史教師來說,這就是生產力)。另一部分知識屬於「生產性」的知識,它在被「使用者」消化吸收後,如果「使用者」本來不了解這些知識,那麼這些知識有可能增加「使用者」的收入,即擴展其效用最大化問題的可行域,從而間接帶來總效用的提高。之所以「知識」除了直接帶來的效用(愉悅),還有間接帶來的效用,可以類比於金錢(事實上也是通過金錢帶來的)。我們一般不假設金錢帶來效用(金融里有時為了簡單,會這麼設,但是不必要),而是金錢可以從市場上買來的商品和服務帶來效用。知識在愉悅以外帶來的效用走的是「增加生產力-增加收入-買更多的商品和服務」這個途徑,此謂「間接」。

既然對「知識」這個東西的接收和使用,既無法清晰地決定其帶來效用的時間段,也無法清晰地辨明其帶來效用的具體渠道。那麼我們即使已經引入了合理的折現因子,討論知識使用權的現值也遠不像討論網約車公里數或者房間使用時間的價值一樣容易。

有一個可能是folk lore的東西:知識基本上是一個公共物品。這話大體上沒啥問題。從競爭性和排他性的角度看,除非人為創造壁壘(例如專利權、商業秘密),否則知識在這兩方面都很接近純公共物品。另一方面,以前討論的典型的公共物品中,也有不直接增加消費但是可能間接提高效用的,例如國防(更安全——&>因戰亂導致消費暴跌的概率降低——&>期望效用更高)。但是「知識」這個東西帶來的效用在時間上的特性是絕大多數其他物品不具備的(對,包括基建,依然只是個競爭性和排他性比較弱的耐用品而已)。換言之,即使是國防這樣的公共物品,其帶來的間接收益也是可以界定出受益時段的。但是知識不是。目前對它最好的描述可能也只能是「一種奇特的公共物品」了。

說完了知識,還是需要回來說說「共享經濟」。 我認為「共享經濟」的核心無非還是在於降低了市場摩擦上。然後實體通過降低摩擦這個貢獻,具有與其他實體分享福利增量的資本,再通過討價還價(更一般地,market power)來確定分配比例。至於降低摩擦的具體形式,可以是增加一個把以前不相連的人連接起來的平台(即一個關鍵節點,這個在network trade的文獻中有不少探討),也可以是提供一個信息公開和交易撮合平台(例如股票交易所)。但無論是添加核心節點還是提供類似交易所的信息公開和交易撮合平台,其本質都是通過提高信息的集中度來優化資源配置(或曰「逼近最優配置」)。可以這樣去優化配置的資源,只能是產權清晰的資源。知識無法內生出可清晰界定的產權,如何「配置」是最優的,也無法界定。所以對於知識添加一個提高信息集中度的制度安排,降低市場摩擦,是否增加了福利,到底增加和減少了什麼,還是個開放問題。但是相對明晰的是,在各種平台上分享知識肯定是不算「共享經濟」,因為後者也無非是使用權的重新配置。在我們找到探討「知識的最優配置」的方法之前,很難去辨明對於知識來說,什麼是"motivation for reallocation"。沒有後者,把它的配置方式給歸到哪一個個已有範疇下,都很可能是浮於表面的。


謝謝 @Joe De ,班門弄斧一下吧。

狹義地看從Uber開始的「共享經濟」,是個人將閑置物品共享出來,供他人付費使用,從而減少折舊損失,換取貨幣收益的過程。

進一步抽象地看,是藉助正在發生的結構性變化(移動互聯網、支付),發現將原來私有產品轉變為公共品,整個運營能夠獲得效率提升。(這一部分,青銳吳斌的答案很值得一讀:分享經濟的邊界是什麼? - 青銳吳斌的回答 - 知乎)

那麼,知識分享是「共享經濟」嗎?那就要問(1)知識對於個人有閑置一說嗎?(2)知識是否可以定價?(3)個人能從知識分享中獲利嗎?

這三個問題問出來就知道,知識更加接近於的公共品,即受益非排他性和使用非競爭性。所以狹義的共享經濟是不成立的。

我當然也理解題主的意思,就如我大一時為完成《文學理論》期末論文,寫了一篇《黃金時代》的敘事學分析,老師給了一個92分後,它就沉入了我的作業文件夾中(閑置)。直到有一天我把它原文放上知乎,獲得了1000多個贊和一些關注者(獲利)。在這之間,當然也可以說促進了整個效率——有更多人獲得了讀王小波的新角度。

但是,這種獲利並非貨幣收益。

知乎受益於「閑置知識共享」,但現在正在被「注意力經濟」所脅迫。

當事情走到貨幣收益的時候,媒體的邏輯——「注意力經濟」起作用了。它不再是閑置知識分享,而是一種職業生產——在報紙時代,報紙以很低的費用賣給訂閱者,通過巨大的訂閱數和廣告主議價,通過刊登廣告獲得主要收入來源。

現在,職業的自媒體人免費將內容推送給你,通過流量換取廣告主的廣告訂單。今天,職業的自媒體人還可以打造自己品牌,通過自營電商、搞線下培訓以及採用直接付費訂閱獲取報酬。

在貨幣收益的流程中,流量是至關重要的。

互聯網讓我們分享信息,也讓我們信息過剩。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心理學已經驗證了人系統第一性和系統第二性的互動關係,經由脊柱的感性刺激永遠會快於經過大腦的理性思考。

媒體邏輯遵循「二八法則」,即20%的媒體控制80%的流量。
在競爭態勢下,為獲取注意力,職業生產者會討好讀者,試圖激發讀者的初級情感而非理性,這與知識分享是相悖的。

作為一個廣場,知乎等平台如果不能平衡為了收入而進行專業生產的職業者,那些只為小小成就感知識分享者將被越來越邊緣化或同化。這是運營者要面對和警惕的。


知乎這種知識分享它並不是我們大眾理解意義上的分享經濟,嚴格來說應該歸類為自媒體和社交,它是通過免費的分享來吸引注意力,然後通過廣告、特推等來變現這個流量。而狹義的分享經濟的條件必須是你有閑置資產,然後提供給別人有償使用,以此獲益。知乎這種知識分享最大的不同是它並不通過分享直接產生收益,那些分享知識的文章也不是閑置的,而是為了特定目標(被點贊)而特意創作的。雖然贊也可以算是收益,但它並不是別人看了你的文章就會點,能變現的東西是用戶流量,也不是這個贊。

從目前來看,分享經濟在大眾層面其實是個偽命題。客戶素質參差不齊,分享物品的安全就難保障,這會嚴重影響分享供應者的加入。而一旦一種商業模式有效,為了追求效率就必然會導致專業化,兼職會被專業的擠掉。像滴滴,前期之所以有這麼多私家車進入,是因為運營商的海量補貼以及大眾的新奇感,但這並不能掩蓋它背後的問題:司機不專業,服務品質無法保障,而司機的利益和人身安全也很難保障。而隨著運營商補貼減少,兼職司機們的新鮮勁過去,那些分享型司機就開始被專業司機大量擠出這個領域。

神州專車就是看到了網約車的這個死穴,以「專業、安全」作為突破口,順利分下了市場一杯羹。

在其他的分享領域,最火的我認為還是權益分享。比如酒店置換業務,用國內的酒店房間置換國外的房間供遊客使用,但這個分享置換的主體還是機構,離個人還比較遠。另一種則是會員權益分享,比如購買了一年10次的旅遊,但客戶用不完10次,這樣他們就可以拿出來分享,畢竟批量下訂單會比單獨買一次便宜,但這種分享也需要客戶投入時間成本,以及承擔分享失敗造成浪費的風險,最終還是敵不過專業團購。在租房業務領域也存在轉租這種和分享經濟很像的業務,但他們面臨一個難題是「貨源」不集中、「供貨」不穩定,要做大還是很難。

任何一個團購業務都可以抵消分享經濟的價格優勢,品質還更穩定,這就是分享經濟發展中最大的阻力之一。不過知乎這種流量變現也確實是很多網約車分享平台在嘗試的,用大量的補償通過燒錢聚集起人氣後,再用更賺錢的業務來變現這些流量,但相對於知乎完全免費的分享吸引起的流量,網約車的補貼可是真金白銀,把這些錢這麼燒掉和打廣告到底哪個更好還很難說啊。


當然是,另外,公廁也是,只要是收費的。沒抓住這波熱點的同學們可以考慮投資公廁,趕上末班車啊


謝邀!非常好的問題。

首先我們先說下什麼是分享經濟,根據百科的解釋:分享經濟是指將社會海量、分散、閑置資源、平台化、協同化地集聚、復用與供需匹配,從而實現經濟與社會價值創新的新形態。分享經濟強調的兩個核心理念是「使用而不佔有」和「不使用即浪費」。

從百科解釋的角度來說,知識共享當然算分享經濟,只是說知識共享沒有實體,他是一種虛擬的知識分享給需要的用戶。

其次說下知識共享和網約車實體分享有哪些異同:

1、網約車是要付費(公眾號、知乎等多為免費),通過提供給用戶服務,司機索取一定的費用,讓司機和乘客實現資源共享,司機養車費用降低,乘客出行成本降低。其實跟文檔分享一樣,兩者都是收取一定的費用,從而讓需求方以較低的費用獲取服務或知識;

2、公眾號、知乎等,雖多為免費分享,但具有較強的目的性,有的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當網紅,有的為輸出自己網站或其他的內容的價值,從而吸引粉絲;

3、兩者相同的地方:都為將閑置資源、或不對稱的信息,通過互聯網平台分享出去,從而讓其他用戶以較低的成本獲得服務。

其實互聯網的精髓正是分享經濟,從傳統的報紙、工具書籍、遊戲廳、婚介所等,用分享經濟的內核通過互聯網包裝成了新聞門戶、搜索引擎、網路遊戲、婚戀網站等,從而讓用戶以較低的成本獲取更多的內容和服務。


感謝Joe De的邀請,閑話少說,知識分享肯定屬於分享經濟的形態之一,相同的是基於點對點的需求,有經驗和知識的人可以利用平台將自身的經驗和知識分享給需要的人,從而獲得一定的收益。但是不同的是,分享車和分享房都相對有標準化的預期,你可以通過車型,房子的圖片去判斷肯能的體驗。而知識分享更多的是非標準化產品,需求方對於答案的預期也大相徑庭,很難有標準的答案滿足不同的用戶需求,用戶決策更多的是通過點評以及解答人背景的判斷,要知道現在的互聯網環境下往往都是名聲大於實力。所以知識分享平台首先要聚集一批有權威影響力的知識分享者,這最key的人群為什麼來平台?平台的門檻在哪裡?背後都有很強大的運營體系和產品策略,知識分類的多樣化,專業分享人員的穩定性和權威性等等,變數太多,我認為更多的人是出於興趣和好玩,而非學習動力,要知道這樣的平台你能學到的別人同樣可以學到,何況誰會毫無保留的去分享這些經驗和知識呢。


分享機制如果要鼓勵更多有價值的參與、深度參與,就需要考慮有所回報。比如,維基百科,剛開始這種共享平台,很多人都參與,時間長了,也慢慢趨於冷淡,質量也參差不齊。這種共享模式面臨著尷尬的發展。但是,如果對有質量的分享,建立獎勵機制,就能持續下去。


當把產權分為歸屬(支配權)和使用權的情況下,如果對支配權不支付費用(免費),僅對使用權付費,就應是分享。換句話說,分享是對物品使用權的分享,而不是對支配權,或支配權及使用權的分享。進一步說,如果對支配權付費的話(不管對使用權付費還是免費),就應該算作共享,而不是分享。


知識分享的商業模式還不明確. 現在看來還是從內容找價值為主. 個人認為有一種重要並且每個企業都有的知識有很大的共享變現價值並且一直沒有被挖掘: 共享時代的終極挑戰 - 共享商業秘密 - 知乎專欄


其實,這只不過是國家或世界經濟浪潮中的一個話題罷了。

如果我們站得遠一點看,可以看到,其實很多形式的「共享」,

或者很多不同物品的共享之路,看上去是不切實際的,無稽的,

雖然實際上的確是不實際的,但是一個話題一個題材的炒作,

必然是需要其他不實際的聲音出來,來跳跳舞,打輔助的。

大家想一下兩年前興起的「智能」概念,那時候(甚至現在也是),

談新產品無不談智能,不談智能,你就死路一條。但是,又智能玩具、

智能性用品、智能手機殼什麼的……其實,智能最終最大化的落實,是手機、電腦,

和一定程度上的智能家居等等。但是,很多打著「智能」概念的產品,無非就是微電腦板罷了,

根本與「智能」(智能的概念可以自己去查查)是沒有關係的。但是,如果沒有了這些亂七八糟,

這個話題是炒不起來的。

同樣的,「共享」這個話題,當前正熱,但是能持續到什麼時候,本人抱著觀察的態度,

更大的傾向是,燒完錢,曲終人散。只剩下少數類似於「智能手機之於智能」的王者繼續存在。


看完回答我只能說,共享經濟能做的真是太多了


你聽過資源嗎老司機


其實關於共享這個問題,我思考了很久,用大白話說就是想了很久。對於滴滴、摩拜單車這樣的其他,很多人是認為他們不是共享的,但卻會認為Uber是共享的。其實我是不理解的。

我認為共享是一件東西大家在某個時段可以擁有其使用權,為了證明我理解的共享是不是對的,我去百度了一下「共享」

下面是百度給出的共享解釋,

共享:即分享,將一件物品或者信息的使用權或知情權與其他人共同擁有,有時也包括產權。

它的出處是:

共同分享.與其它一起使用或分享

1、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第七十一回:「(齊)景公曰:『相國政務煩勞,今寡人有酒醴之味,金石之聲,不敢獨樂,願與相國共享。』」

2、明 羅貫中《三國演義》第四十八回《宴長江曹操賦詩 鎖戰船北軍用武》:今吾有百萬雄師,更賴諸公用命,何患不成功耶!收復江南以後,天下無事,與諸公共享富貴,以樂太平!

由此可見,很多人是對共享的理解是有誤區的。


sharing economy的形態隨著商業模式的創新再不停的演變,大家也提煉出了一些典型的特徵,比如閑置資源匹配;結合兩個典型的特徵「使用不佔有,不使用即浪費」的原則,知識共享肯定屬於分享經濟的一種,因為知識一旦被創造出來,通過網路途徑進行傳播的話,增加的用戶對與成本的影響接近於零,完完全全的邊際效應。但另一端確實實在在地產生了同等於原始用戶的價值(當然時效性另論)。

但和滴滴UBER之類的網路約車不完全相同,約車是一個雙向行為,同時也是一次性服務,幾乎沒有邊際效應的。但符合司機利用閑置時間來匹配資源產生價值的基礎,通過平台來完成供需匹配,分享的是自己的閑置時間。前提是這些閑置的時間如果不使用是不會產生經濟價值的,如果司機不接單也可以去賺錢甚至賺更多的錢,那麼就不太符合分享經濟的定義了,完全是一種職業。這就是很多滴滴司機成為專職司機之後實際上他們變現的是職業工作技能而非閑置時間。

至於題主提到的實體經濟是否可以採用網路分享經濟的模式,實際上還是由成本決定的,比如一本書寫出來賣給第一個讀者,賺取合理的利潤,這是一個正常的銷售行為,這個讀者讀完這本書之後書就閑置了,放著就浪費了,再分享給其他人,換取一定的收入,也應該算分享經濟。但是,比起網路匹配閑置資源接近於零的邊際成本。實體共享經濟由於流通成本的限制,天生就沒有優勢。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一路一帶對中國的經濟和社會產生的影響?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為什麼有些人到餐廳吃飯願意花大筆錢點菜,卻在乎5塊錢一包的濕巾?
為什麼出門時兜里「十張十塊」要比「一張一百」的花的快?
勞動經濟學學習的內容和研究方向是什麼?
數理經濟學與一般經濟學,金融學,金融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有何異同?各自前景如何?

TAG:經濟學 | 分享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