饑荒時人們吃過哪些我們看來不可思議的東西?

最近在看《夾邊溝記事》,裡面所描寫的饑荒時的人們的飢不擇食深深的震撼了我,所以想來問一下,在饑荒時,人們還吃過哪些我們覺得不可思議的東西呢?我也只聽過爺爺奶奶說吃過樹葉草根什麼的。


搬運

《尚書·虞書·皋陶謨》「無教逸欲有邦。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

[1]

有人解釋說「一日」是將犯人縛在十字架上砍下四肢和頭顱,「二日」是把犯人綁於十字架上任其死去,「兢兢」(借為矜)是舉矛刺喉,業業(借為削)是割削犯人肌肉,「有邦」是炙饔,也就是火烤犯人而食之(詳見蔡樞衡《中國刑法史》)。

[2]

齊桓公北伐回國,嘆道:「天下異味皆嘗,但未得食人肉耳。」易牙聽了,把長子烹煮,獻給桓公品嘗。

[3]

魏國將領樂羊攻打中山國,中山國君殺了樂羊的兒子,製成羹給他吃。樂羊把羹一飲而盡,並消滅了中山國。雖然樂羊有破敵國之功,但魏侯卻對他存有戒心,不再重用他。

[4]

《墨子·節葬下》:「子墨子曰:……昔者越之東,有駭冰國者,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

《史記》記白起在長平圍攻趙軍,至九月,「趙卒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內陰相殺食」。

[6]

兩漢

《漢書·食貨志》記載「漢興,接秦之弊,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飢謹。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
,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亡蓋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漢書》卷二十四上《食貨志》 )

高祖二年(前205年),七月左右「關中大飢,米斛萬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

[7]

《史記·黥布列傳》記載:「漢誅梁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賜諸侯。」

前138年平原地區「河水溢於平原(今山東省平原縣)。大飢,人相食」

[8]

公元前135年「河南貧人傷水旱萬餘家,或父子相食。」

[8]

漢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四月,關東旱,郡國四十餘飢,人相食」。(《前漢書·武帝本紀》)

夏侯勝曾描述前114年的經濟狀況:「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然多殺士眾,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物故者半。蝗蟲大起,赤地數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積至今未復。」(《漢書》卷七十五)

漢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飢,或人相食,轉旁郡錢、谷以相救。」

[9]

漢元帝初元二年(前47年)六月,「關東飢,齊地人相食。」

[9]

漢成帝永始二年(前15年),「梁國平原郡人相食……」

京兆尹王章對成帝說:「羌胡尚殺首子以盪胸正世,況於天子而近己出之女也」。

[10]

新莽天鳳元年(14年),「緣邊大飢,人相食。」

王莽地皇三年(23年),王莽被殺,懸首示眾,「百姓共提擊之,或切食其舌」。

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民飢餓,相食。」

漢光武帝建武二年(26年),關中大飢「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

[11]

漢安帝永初三年(109年)三月,「京師大飢,民相食。」

[12]

漢桓帝元嘉元年(151年),「任城、梁國飢,民相食。」

[13]

《後漢書·南蠻傳》說:南方的「噉人國,生首子輒解而食之,謂之宜弟。」

漢靈帝建寧三年(170年),「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

漢獻帝興平元年(194年),出現蝗災,「六月,蝗蟲起,百姓大飢,是時谷一斛五十萬,豆麥二十萬,人相食啖,白骨委積,臭穢滿路。」

興平二年,董卓初死(195年),「三輔民尚數十萬戶。李傕、郭汜等放兵劫掠,加以饑饉,二年間民相食略盡」。(《資治通鑒》)

三國

漢獻帝初平二年(191年),太祖(曹操)軍乘氏(鉅野西南)。大飢,人相食。(《三國志·魏書·荀彧傳》)

「自遭荒亂,率乏糧谷。諸軍並起,無終歲之計,飢則寇略,飽則棄余,瓦解流離,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袁紹之在河北,軍人仰食桑椹。袁術在江、淮,取給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蕭條。」、興平元年(194年),「初,太祖乏食,昱略其本縣,供三日糧,頗雜以人脯」(《三國志·魏書·程昱傳》)

《後漢書·臧洪傳》記載興平二年(195年),臧洪讓士兵吃自己妻子,「紹(袁紹)兵圍洪,城中糧盡,洪(臧洪)殺愛妾,以食兵將,兵將成流涕,無能仰視。」

魏明帝青龍四年(236年),遼東公孫淵反。景初二年(238年)正月,使司馬懿將四萬人討淵。六月,至遼東,圍襄平(遼陽)。七月,大雨,雨霽,合圍,百計攻之,矢石如雨。淵窘急,糧盡,人相食,死者甚多。八月,淵請降,不聽。城潰,斬淵父子於梁水上。(《三國志·魏書·公孫淵傳》)

西晉

晉懷帝永嘉五年(311年),「關西饑饉,白骨蔽野,民存者百無一二。」(《資治通鑒》)《晉書·卷37司馬模傳》:「時關中饑荒,百姓相啖;加以疾疫,盜賊公行,模力不能制。」

晉愍帝建興四年(316年),八月,劉曜進逼長安。司馬模之子司馬保遣胡崧兵入援,打擊劉曜於靈台(長安西)。「崧恐國威復振,則麴索(麴允、索琳守長安)勢威,乃帥城西諸郡兵屯渭北不進,遂還槐里(長安西興平)。曜攻陷長安外城,麴允、索琳退保小城以自固。內外斷絕,城中飢甚。斗米值金二兩,人相食,死者大半,亡逃不可制。唯涼州義眾千人守死不移。太倉有麴數十餅,麴允屑之為粥以供帝,既而亦盡。」(《資治通鑒》)

東晉

晉孝武帝太元十年(385年)春,「正月,前秦苻堅朝饗群臣,時長安飢,人相食,諸將歸,吐肉以飼妻子。」(《資治通鑒》卷一百零六)

太元十年(385年)十月,「燕、秦相持經年,幽、冀大飢,人相食,邑落蕭條,燕之軍士多餓死,燕王(慕容)垂禁民養蠶,以桑椹為食」(《資治通鑒》卷一百六)

前秦苻登攻打羌軍。是時歲旱大飢,苻登把羌人屍體稱為「熟食」,激勵戰士說:「汝等朝戰,暮便飽肉,何患於飢!」氐軍每戰必大嚼羌軍死人肉,「歡健能斗」。姚萇聞之,急召碩德說:「汝不來,必為苻登所食盡。」(《晉書》載記第十五「苻丕、苻登」)

太元十二年(387年),後涼的最後一年,「涼州大飢,米斗直錢五百,人相食,死者太半」(《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一十二)

南北朝

《南史·顧琛傳》:「及孫恩亂後,東土饑荒,人相食。」

宋人劉敬叔的《異苑》:「元嘉中,豫章胡家奴開邑王冢,青州人開齊襄公冢,並得金鉤,而屍骸露在岩中儼然。茲亦未必有憑而然也,京房屍至義熙中猶完具,殭屍人肉堪為葯,軍士分割食之。」

元嘉十八年北魏世祖拓跋燾遣鎮南將軍奚眷出擊酒泉,北涼沮渠無諱派遣堂弟沮渠天周據守,「酒泉城中食盡,萬餘口皆餓死,沮渠天周殺妻以食戰士。」

[14]

宋文帝元嘉三十年(453年),「張超之走至合殿御床之所,為軍士所殺,刳腸割心,諸將臠食其肉,生啖之。」

[15]

梁武帝太清三年(549年)「九江大飢,人相食者十四五」,建康城(南京)被侯景圍困,「數月之間,人至相食,猶不免餓死,存者百無一二。」、「軍人屠馬於殿省間,雜以人肉,食者必病」。

[16]

侯景死後,屍體被搶食,元帝承聖元年(552年)「暴景屍於民爭取食之骨皆盡……」,侯景參謀王偉,也被烹食。

《南史》毗騫:「國法刑人,並於王前啖其肉。」「國內不受估客,往者亦殺而食之。」

《北史》流求:「國人好相攻擊,收斗死者聚食之。其南境;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戰鬥殺人,便以所殺人祭其神。」

隋煬帝大業十二年(616年),江淮饑饉,「始采樹皮葉,或搗槁為末,或煮土而食;諸物皆盡,乃自相食。」

隋代末年,「隋末荒亂,狂賊朱粲起於襄、鄧間,歲飢,米斛萬錢,亦無得處,人民相食。粲乃驅男女小大仰一大銅鐘,可二百石,煮人肉以矮賊。生靈殲於此矣。」,朱粲竟說:「食之美者,寧過於人肉乎!」(唐·張鷟《朝野僉載》)

隋末的諸葛昂與高瓚嗜食人肉。高瓚將雙胞胎小孩殺掉,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裏,做成「雙子宴」,與諸葛昂一起享用;諸葛昂則把自己的愛妾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臉上重新塗好脂粉,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請高瓚吃。(《唐人說薈》卷五,引張騫《耳目記》)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二月,秦王李世民大敗王世充,軍傅洛陽城,塹而守之。王世充糧且盡,人相食,至以水汩泥去礫,取浮土糅屑為餅。民病腫股弱,相藉倚道上。其尚書郎盧君業郭子高等皆餓死。御史大夫鄭頤丐為浮屠,世充惡其言,殺之。(《新唐書卷85 王世充傳》)

唐太宗貞觀十七年(643年)一月,鄠尉游文芝告發代州都督劉蘭成謀反,一月戊申,蘭成坐腰斬。右武候將軍丘行恭,探蘭成心肝食之。上(唐太宗)聞而讓之曰:蘭成謀反,國有常刑,何至如此!若以為忠孝,則太子諸王先食之矣,豈至卿耶?行恭慚而拜謝。

[17]

唐高宗永淳元年(682年)「四月,關中饑饉,斗米三百,將幸東都(洛陽),留太子監國。」「五月,東都霖雨,乙卯,洛水溢,溺居民千餘家。關中先水後早蝗,繼以疾疫,米斗四百,兩京間死者相枕於路,人相食。」(《資治通鑒》)

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有債主及奴詣臨安,於客舍,遂飲之醉。殺而臠之,以水銀和煎,併骨消盡。後又欲食其婦,婦覺而遁。縣令詰得其情,申州,錄事奏,奉敕杖殺之。」(《朝野僉載》)

武則天時期,「周嶺南首陳元光設客,令一袍褲行酒。光怒,令曳出,遂殺之。須臾爛煮,以食諸客。後呈其二手,客懼,攫喉而吐。」(出《摭言》。明抄本作出《朝野僉載》)

唐玄宗開元中葉人陳藏器(713年-741年)《本草拾遺》寫吃人肉可以治病。

安史之亂(755年-763年)時,山西睢陽被圍,守將張巡、許遠誓死守城,糧盡食人;後來城破,人口從三萬人降到四百人,多是被士兵吃掉的:「(張)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瘦傷氣乏。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眾,寧惜一妾而坐視士飢』乃殺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遠亦殺奴僮以哺卒,至羅雀掘鼠,煮鎧弩以食。……被圍久,初殺馬食,既盡,而及婦人老弱,凡食三萬口。人知將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遺民止四百而已。」(《新唐書》卷192)

唐代宗廣德元年(763年),江東大疫,「死者過半」,獨孤及描述這次的災難:「辛丑歲(762年),大旱,三吳飢甚,人相食。明年大疫,死者十七八,城郭邑居為之空虛,而存者無食,亡者無棺殯悲哀之送。大抵雖其父母妻子也啖其肉,而棄其骸於田野,由是道路積骨相支撐枕藉者彌二千里,春秋以來不書。」(《吊道殣文》)

白居易(772年-846年)寫《輕肥》一詩有「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張茂昭為節鎮,頻吃人肉,及除統軍,到京。班中有人問曰:聞尚書在鎮好人肉,虛實?」
昭笑曰:「人肉腥而且肕,爭堪吃。」(《盧氏雜記》)

唐僖宗廣明二年(881年),黃巢攻佔長安,「時京畿百姓皆寨于山谷,累年費耕耘,賊坐空城,賦輸無如,穀食騰踴,米斗三十錢,官軍皆執山寨百姓,蠰於賊為食,人獲數十萬」(《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

唐僖宗中和三年883年,《舊唐書·黃巢傳》記載:「賊圍陳郡三日,關東仍歲無耕稼,人俄倚牆壁間,賊俘人而食,日殺數千。賊有舂磨砦,為巨碓數百,生納人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楷擊陳州敗死,巢自圍之,略鄧、許、孟、洛,東入徐、袞數十州。人大飢,倚死城塹,賊俘以食,日數千人,乃辦列百巨碓,糜骨皮於臼,並啖之。」(《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下》)

「巢益怒,營於州北,立宮室百司,為持久之計。時民間無積聚,賊掠人為糧,生投於碓,併骨食之,號給糧之處曰『舂磨寨』。縱兵四掠,自河南、許、汝、唐、鄧、孟、鄭、卞、曹、濮、徐、袞等數十州,咸被其毒。」「黃巢圍陳州幾三百日……」(《資治通鑒·第二二五卷》)

秦宗權稱帝,軍隊用人肉乾當糧食,「賊首皆剽銳慘毒,所至屠慘人物,燔燒郡邑。西至關內,東極青齊,南出江淮,北至衛滑,魚爛鳥散,荊榛蔽野。賊既乏食,啖人為儲,軍士四齣,則鹽屍而從」(《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

唐僖宗光啟二年(886年),「荊、襄蝗,米斗錢三千,人相食,淮南蝗,自西來,行而不飛,浮水緣城入揚州府署,竹樹幢節,一夕如剪……」

光啟三年(887年),「楊行密圍廣陵且半年,秦彥、畢師鐸大小數十戰多不利,城中無食,料值錢五十緡,草根木實皆盡,以堇泥為餅食之,餓死者大半。宣州軍掠人詣賣之驅縛屠割如羊豕,訖無一聲,流血滿於坊。彥、師鐸無如之何,顰蹙而已。」

唐僖宗中和九年(889年),「楊行密圍宣州,城中食盡,人相啖……」(《資治通鑒》卷258)

唐昭宗天復二年(902年),鳳翔城被朱全忠包圍,狗肉每斤五百錢,人肉每斤只一百錢。

唐昭宗天佑三年(906年):「時汴軍築壘圍滄州,鳥鼠不能通,仁恭(劉仁恭)畏其(朱全忠)強,不敢戰。城中食盡,九土而食,或互相掠啖。」(《資治通鑒》卷265)

五代

後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崇韜征犒軍錢數萬於宗弼、宗弼靳之。士卒怨怒,縱火喧嘩。崇韜欲自明,乃白收宗弼族誅之,籍沒其家。蜀人爭食宗弼之肉。」(《資治通鑒》)

吳國將領高澧「嗜殺人而飲血,日暮,必於宅前,後掠行人而食之」。

後晉天福七年(942年),「南漢(割據廣東、廣西、海南島)劉龔以胡僧雲其名不利,改名劉龑。912-942在位。多權數,自矜大,窮奢極侈,用刑慘酷:有灌鼻、割舌、支解、刳剔、炮炙、烹蒸之法。或集毒蛇水中,以罪人投之,謂之水獄。」

[18]

天福六年(942年),後晉萇從簡屠戶出身,官至左金吾衛上將軍,歷任河陽、忠武、武寧等鎮節度使,尤好吃人肉。「……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食。」(《新五代史·萇存簡》)

後晉天福十二年(947年),張彥澤被耶律德光擒殺,百姓剖開他的頭顱,挖出腦髓,又割其肉,一道烹食。「高勲訴彥澤殺其家人,契丹主亦怒彥澤剽掠京城,並傅住兒鎖之。以彥澤之罪,宣示百官,問應死否?皆言應死。百姓亦投牒爭疏彥澤罪。次日,斬彥澤及住兒於北,仍命高勲監刑。彥澤前所殺士大夫子孫,皆絰杖號哭,隨而詬詈,以杖撲之。勲命斷腕出鎖,剖其心以祭死者。人爭破其腦取髓,臠其肉而食之。」(《資治通鑒》)

後漢高祖乾佑元年二年(948年-949年),趙思綰喜食人肝,更喜歡用酒吞人膽,他說:「吞此干枚,則膽無敵矣!」,共吃人肝六十六個。「趙思綰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膾之,膾盡,人猶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膽,謂人曰:吞此千數,則膽無敵矣。長安城中食盡,取婦女幼稚為軍糧,日計數而給之。每犒軍,輒屠數百人,如羊豖法。」(《資治通鑒》、《舊五代史》卷109)

《太平廣記·蠻夷》引五代王仁裕《玉堂閑話》云:「黔巫之南,謂之南州。……(南州人)烹一犢兒,乃先取犢兒結腸中細糞,置在盤筳,以箸和調在醯中,方餐犢肉,彼人謂細糞為聖齏。若無此一味者,即不成局筵矣。」

開寶二年(969)王彥升為原州(甘肅鎮原)防禦使。「西人(甘肅少數民族)有犯漢法者,彥升不加刑,召僚屬飲宴,引所犯,以手捽斷其耳,大嚼,巵酒下之。其人流血被體,股慄不敢動。前後啖者數百人。西人畏之,不敢犯塞。」(王辟之《澠水燕談錄》)

宋仁宗慶曆七年(1047年),王則反貝州(今清河縣)。深州(治今靜安縣南)卒龐旦與其徒擬劫庫兵為應,知州王鼎捕首謀十八人斬之。「明年(1048年),河北大飢,人相食。」(《宋史·王鼎傳》)

慶曆八年(1048年),「河北、京東西大水為災,人相食,流民入京東者不可勝數」(《續資治通鑒》卷50)

宋仁宗時期,廣源州儂智高之母阿儂,「性慘毒,嗜小兒肉,每食必殺小兒。」(《宋史·卷495·蠻夷廣源州》)

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年),蘇轍《因旱乞許群臣面對言事剳子》:「臣伏見二年以來,民氣未和,天意未順,災沴薦至,非水即旱。淮南饑饉,人至相食。河北流移,道路不絕。京東困弊,盜賊群起。二聖遇災憂懼,頃發倉廩以救其乏絕,獨此三路所散,已僅三百萬斛矣!異時賑賉未見此比。然而民力已困,國用己竭,而旱勢未止,夏麥失望,秋稼未立,數月之後,公私無繼,群盜蜂起,勢有必至,臣未知朝廷何以待此?……」

遼天慶八年(宋重和元年,1118年),十二月,「寧昌軍(治懿州)節度使劉宏(無可考)以懿州(治寧昌,今阜新東北之塔營子村)戶三千降金。時山前諸路(此指遼東,非燕山之南)大飢,乾(遼寧北鎮南)顯(北鎮北)宜(義縣)錦(錦州)興中(朝陽)等路,斗粟值數縑,民削榆皮食之,既而人相食。」(《遼史·卷二十八·天祚帝紀》)

「甲辰宣和六年(1124年)時轉糧給燕山(府治北京西南)民力疲睏,重以鹽額科斂,加之連年凶荒,民食榆皮野菜不給,至自相食。於是饑民並起為盜。山東有張萬仙者,眾十萬,號敢熾。張迪者,眾五萬,圍浚州(浚州,平川軍,治滑州黎陽)五日而去。浚州去京才一百六十里,而初不知。河北有高托山者,號三十萬。其餘一二萬者,不可勝計也。」(《九朝編年備要卷二十九》)

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金兩路攻宋。王稟皆破之,「然人眾乏糧,三軍先食牛馬騾,次烹弓弩皮甲,百姓煮萍實、糠籺、草茭以充腹,既而人相食。[九月]城破,稟猶率羸卒巷戰,突圍出,金兵追之急,遂負太原廟中太宗御容赴汾水死,子荀殉之。」(《續資治通鑒卷九十七》)

欽宗靖康二年(1127年)五月高宗即位南京,改元建炎。「汴京大飢,米升錢三百,一鼠直數百錢,人食水藻、椿槐葉、道殣,骼無餘胔。」(《宋史卷67 五行志》)

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開始吃人,江淮之間人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比豬肉還便宜;肉質還分等級,男女老幼不等,「自靖康丙午歲(1126年),金狄亂華,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路,荊擦千里,斗米至數十千,且不可得。盜賊、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價,賤於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為臘。老瘦男子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為「不羨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庄綽《雞肋編》)

紹興六年,岳飛在第二次北伐中壯志未酬,寫下《滿江紅》,內有關於食人的詩句——「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

南宋寧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種病(末疾),有個醫士告訴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強筋健骨。於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女,製成肉乾,叫做「地雞」。

[19]

紹定六年(1233年),南宋大將史嵩之圍唐州,「城中糧盡,人相食,金將烏庫哩黑漢,殺其愛妾以啖士,士爭殺其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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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佑六年(1319年)秋七月丙辰,「來安路總管岑世興叛,據唐興州」,殺兼州知州黃克仁,分食其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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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惠宗至正年間,大飢,「淮右軍」軍隊開始吃人,「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卦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則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雙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曰「想肉」,以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22]

正德

正德三年(1508年),大旱、蝗災,民大飢,疫病流行,人相食。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劉瑾被磔死,凌遲三日,共剮3300餘刀。行刑之日,北京鼎沸,百姓相爭以一錢買劉瑾一塊肉,生吞以泄恨。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是歲,淮揚飢,人相食。」《明史·武宗紀》

嘉靖

嘉靖元年(1522年),韓邦靖「起山西左參政,分守大同。歲飢,人相食,奏請發帑,不許。復抗疏千餘言,不報。乞歸,不待命輒行。軍民遮道泣留,抵家病卒,年三十六。」(明史卷201)

嘉靖三年(1524年)「湖廣、河南、大名、臨清飢。南畿諸郡大飢,父子相食,道殣相望,臭彌千里。」(《明史·五行志》)

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余珊應詔陳言曰:「自逆瑾(劉瑾)以來,盡天下之脂膏,輸入權貴之室。近年以來,黃紙蠲放,白紙催繳;額外之斂,下及雞豚;織造之需,自為商賈;江淮母子相食,兗豫盜賊橫行,川陝湖貴疲於供餉:田野嗷嗷,無樂生之心。」(明史卷208)

嘉靖九年(1530年):「畿內、河南、湖廣、山東、山西大飢。十五年(1536)湖廣大飢。」(明史卷30·五行志)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二月)「宣大二鎮大飢,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京師大飢,人相食,米石二兩二錢。(《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引《金壘子》)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遼東大飢,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以遼東連年饑饉,至有父食死子者,發銀糴粟賑之。」(《中外歷史年表》)

萬曆

萬曆六年(1578年)李時珍完成《本草綱目》,他搜集藥名是為了「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人部」舉凡毛髮、指甲、牙齒、屎尿、唾液、乳汁、眼淚、汗水、人骨、胞衣(紫河車)、體垢、月水、人勢(陰莖)、人膽、結石……皆可入葯。頭髮可治傷寒、肚疼,男性陰毛治蛇咬,人魄(人弔死級的魂魄)可以安神定魄。

萬曆十五、十六年(1587年-1588年)河北大飢,「七月,黃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官諸縣,有以石為糧者。」、「河南飢,民相食。」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兩畿飢。阜平縣(真定西北,鄰山西)有殺食其稚子者。」(《明史·五行志》)

康熙十二年修《青州府志》第20卷載,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山東青州府推官黃槐開在一件申文中說:「自古飢年,止聞道殣相望與易子而食、析骸而爨耳。今屠割活人以供朝夕,父子不問矣,夫婦不問矣,兄弟不問矣。剖腹剜心,支解作膾,且以人心味為美,小兒味尤為美。甚有鬻人肉於,每斤價錢六文者;有腌人肉於家,以備不時之需者;有割人頭用火燒熟而吮其腦者;有餓方倒而眾刀攢割立盡者;亦有割肉將盡而眼瞪瞪視人者。間有為人所訶禁,輒應曰:"我不食人,人將食我。"愚民恬不為怪,有司法無所施。梟獍在途,天地晝晦。」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以山東大飢,致母食死兒,夫食死妻,再振之。」(《中外歷史年表》)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連兩年山東大飢,蔡州有人肉。「中州兄弟兩無子,去山東買妾,遇二女,自稱姑嫂,騙兄弟往。兄得小姑。小姑私語之曰:汝弟已為我嫂製成肉羹矣。兄急往視,弟頭尚扔炕下。兄急訴之縣,抵嫂於罪,兄帶小姑去。」(《棗林雜俎》)

天啟

清皇太極之天聰元年,(1627年,天啟七年),「國中大飢,斗米價銀八兩(天啟時金一兩合銀十兩),人有相食者。國中銀兩雖多,無外貿易,是以銀賤而諸物騰貴。良馬銀300兩,牛一銀百兩,蟒緞一,銀百五十兩,布一匹,銀九兩。」(《清太宗實錄卷三》)

「天啟辛酉,延安、慶陽、平涼旱,歲大飢。東事孔棘,有司惟顧軍興,征督如故,民不能供,道殣相望。或群職富者粟,懼捕誅,始聚為盜。盜起,飢益甚,連年赤地,斗米千錢不能得,人相食,從亂如歸。饑民為賊由此而始。」

[23]

崇禎

崇禎二年(1629年),殺袁崇煥。張岱《石匱書後集》:「(袁崇煥)遂於鎮撫司綁發西,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荊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嚙,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時百姓怨恨,爭啖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猶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所謂活剮者也……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噉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五)

明崇禎四年(1631年),皇太極攻大凌河,祖大壽死守,史載「旋有王世龍者,越城出降,言城中糧竭,商賈諸雜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馬斃殆盡。……大壽欲突圍,不得,與約許至錦州取妻室,乃誓而後降。」(《清史稿·卷234 祖大壽傳》)祖大壽疏奏:「被圍將及三月,城中食盡,殺人相食。」(《崇禎長編》卷五二)。《清太宗實錄·卷十》亦載:「明大凌河城內,糧絕薪盡。軍士飢甚,殺其修城夫役及商賈平民為食,析骸而炊。又執軍士之羸弱者,殺而食之。」

崇禎六年(1633年),「河間大飢,人相食。」《明史·陳三接傳》

崇禎七年(1634年),「太原大飢,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崇禎九年(1636年),「山西大飢,人相食。」(《明史·庄烈帝紀》)

崇禎十年(1637年),浙江鬧饑荒,父子、夫婦、兄弟相食。

崇禎十二年(1639年)鄭鄤以「杖母、奸妹」罪被磔死。《明季北略》記載鄭鄤被凌遲三千六百刀後,為「都人士」藥用:「炮聲響後,人皆躋足引領,頓高尺許,擁擠之極……歸途所見,買生肉為瘡疥葯料者,遍長安。二十年前之文章氣節,功名顯宦,竟與參術甘皮同奏膚功,亦大奇也。」

崇禎十三年(1640年),全國有123州縣發生「人相食」,98州縣蝗災。崇禎十三年「兩畿、山東、河南、山、陝旱蝗,人相食。」,「北畿、山東、河南、陝西、山西、浙江、三吳皆飢。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發痤胔以食。」

崇禎十四年(1641年),「浙江大旱,飛蝗蔽天,食草根幾盡,人飢且疫」。崇禎十四年二月,時山東荒旱,寇盜益熾,徐德(南端到北端)數千里白骨縱橫,父子相食,人跡斷絕。(彭貽孫《平寇志》)

崇禎十四年,左懋第督催漕運,道中馳疏言:「臣自靜海抵臨清,見人民飢死者三,疫死者三,為盜者四。米石銀二十四兩,人死取以食。惟聖明垂念。」(《明史卷295·左懋第傳》)

明朝末年,四川大飢,「蜀大飢,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連歲乾涸,至是彌甚。赤地千里,糲米一斗價二十金,養麥一斗價七八金,久之亦無賣者篙芹木葉,取食殆盡。時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數百金,買一飽不得而死。於是人皆相食,道路飢殍,剝取殆盡。無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轉相賊殺。」(清·彭遵泅《蜀碧》卷四)

「庚辰山西大飢,人相食,剖心,其竅多寡不等。或無竅,或五六,其二、三竅為多,心大小各異。」(《棗林雜俎·和集》)

明朝崇禎末年,河南和山東發生饑荒和蝗災,可以吃的東西都已經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於是便有了公開的人肉場,其販賣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稱之曰「菜人」。紀昀《閱微草堂筆記》有這樣的記載:「婦女幼孩,反接鬻於,謂之菜人」。

[24]

《陝西通志》第86卷載有明朝崇禎年間馬懋才的《備陳災變疏》,疏中寫道:「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間,民爭采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皮,其味苦而澀,食之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後而蓬盡矣;則剝樹皮而食。諸樹惟榆樹差善,雜他樹皮以為食,亦可稍緩其死。殆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山中石塊而食。甘石名青葉,味腥而膩,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下墜而死。民有不甘於食石以死者始相聚為盜,而一、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遺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間有獲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於飢與死於盜等耳,與其坐而飢死,何若為盜而死,猶得為飽鬼也。」

由於全球氣候的變化,崇禎時期鬧饑荒,持續之久,波及之廣,危害之重,實為歷代所僅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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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六奇說:「天降奇荒,所以資自成也!」

[25]

崇禎十四年(1641年)二月,李自成攻陷洛陽,殺重達三百六十多斤的福王朱常洵,用他的肉和皇家園林里的梅花鹿一同烹煮,在洛陽西關周公廟舉行宴會,賜給部下食用,名曰「福祿宴」。

南明時期四鎮之一的劉澤清性情兇殘,軍紀敗壞,形同盜匪,府中養著兩隻黑猩猩。又嗜食人肉,一次設宴請客,在宴會廳中當場打死一名死囚,取出腦漿、心肝放在金甌中,劉澤清吃人肝,喝腦漿。旁若無人,賓客莫不膽戰心驚。

《太宗實錄卷三》:天聰元年,「時國中大飢,斗米價銀八兩,人有相食者。國中銀兩雖多,無外貿易,是以銀賤而諸物騰貴。良馬,銀三百兩。牛一,銀百兩。蟒緞一,銀百五十兩。布匹一,銀九兩。盜賊繁興,偷竊牛馬,或行劫殺。於是諸臣入奏曰:盜賊若不按律嚴懲,恐不能止息。上惻然,諭曰:今歲國中因年飢乏食,致民不得已而為盜耳。緝獲者,鞭而釋之可也。遂下令,是歲讞獄,姑從寬典。仍大發帑金,散賑饑民。」

順治「二年(1645年),耒陽、襄陽、光化、宜城大飢,人相食。」

[26]

「順治五年(1647年)春:廣州、鶴慶(大理,洱海之北)嵩明(昆明東北)大飢,人相食。」

[27]

清順治九年(1652年)南明將領李定國攻新會,城中糧盡,清軍開始殺居民為食。姓莫的媳婦願代婆婆而死,清軍把莫氏烹食。新會被圍八個月,吃掉居民近萬人。

順治九年八月,漳州被圍半年,城中缺糧,一碗稀粥索價白銀四兩。居民以老鼠、麻雀、樹根、樹葉、水萍、紙張和皮革等物為食,餓死者不計其數,「城中人自相食,百姓十死其八,兵馬盡皆枵腹」

[28]

順治年間,「安邑知縣鹿盡心者,得痿痹疾。有方士挾乩術,自稱劉海蟾,教以食小兒腦即愈。鹿信之,輒以重價購小兒擊殺食之,所殺傷甚眾,而病不減。因復請於乩仙,復教以生食乃可愈。因更生鑿小兒腦吸之。致死者不一,病竟不愈而死。事隨彰聞,被害之家,共置方士於法。」

[29]

順承門內大街騾馬、牛、羊,又有人。旗下婦女欲售者叢焉。牙人或引至其家遞閱。噫!誠天之芻狗斯人也。(談遷《北游錄紀聞下》)

康熙十八年(1679年),山東「終年不雨,大飢,人相食。」(乾隆《青城(即今高青)縣誌》卷10)

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軍進攻雲南吳世璠,「世璠將余從龍降。詷知糧將盡,人相食,與諸將環而攻之。世璠眾內亂,欲擒世璠以降,世璠自殺。」(《清史稿·卷254賚塔傳》)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春:平定、樂平大飢,人相食。」

[26]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夏:永年(邯鄲東北)、東明(大名府之南部,山東曹州西)飢。秋:沛縣、亳州、東阿、曲阜、蒲縣(屬隰州,非蒲城縣)、滕縣大飢。冬:汶上、沂州、莒州、兗州、東昌、鄆城大飢,人相食。

[26]

四十三年(1704年),泰安大飢,人相食,死者枕藉。肥城,東平大飢,人相食。武定(惠民)、濱州(武定東)、商河(武定西南)、陽信(武定北)、利津、沾化飢;兗州、登州大飢,民死大半,至食屋草;昌邑、即墨、掖縣、高密、膠州大飢,人相食。

[26]

《病榻夢痕錄》卷上乾隆五十一年(1786)條記載了蘇皖魯等地的災情,時災民賣妻鬻子,「流丐載道」,「屍橫道路」,屍體「埋於土,輒被人刨發,刮肉而啖」。

嘉慶六年(1801年),四川人羅思舉的部隊缺糧,開始吃俘虜,共吃三千五百多人。

「道光十二年(1832),紫陽大飢,人相食。」

[26]

同治二年,石達開的軍隊為大渡河的漲水所阻,當時石部全軍已是「覓食無所得,有相殺噬人肉者」。(許亮儒遺著《擒石野史》)

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記載「同治三、四年,皖南到處食人,人肉始買三十文一斤,後增至一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慘矣。」

同治三年(1864年),皖南人相食,人肉價格大漲。《曾國藩日記》同治三年四月廿二日記載:「皖南到處食人,人肉始賣三十文一斤,近聞增至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曾國藩日記》又記載:「洪楊之亂,江蘇人肉賣九十文一斤,漲到一百三十文錢一斤。」

同治七年(1868年),定西、通渭大旱,時逢戰亂,瘟疫並起,人相食。

清朝統治台灣時期

參考

主條目:番膏

清末在台灣開墾的漢人把捕獲原住民將其人肉及臟器食余的人骨所熬製成之藥膏。胡傳(胡適的父親)的《台灣日記與稟啟》一文有記載相關事迹。

[30][31]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1948年6月國共內戰期間,中共將領林彪進行長春圍城,禁止糧食進城,國軍於是收集城內的糧食,造成很多人餓死街頭(蘇聯政府在列寧格勒圍困戰時也採取了類似的措施,如規定士兵的日配給是800克麵包,城工人是350克,此外士兵還有一些糖,肥肉和伏特加配給)

[32]

。10月21日,城內守軍鄭洞國投降。活過來的人說,「就喝死人腦瓜殼裡的水,都是蛆。就這麼熬著,盼著,盼開卡子放人。就那麼幾步遠,就那麼瞅著,等人家一句話放生。卡子上天天宣傳,說誰有槍就放誰出去。真有有槍的,真放,交上去就放人。每天都有,都是有錢人,在城裡買了準備好的,都是手槍。咱不知道。就是知道,哪有錢買呀!」參加圍城的中共官兵說:「在外邊就聽說城裡餓死多少人,還不覺怎麼的。從死人堆里爬出多少回了,見多了,心腸硬了,不在乎了。可進城一看那樣子就震驚了,不少人就流淚了。」

[33]

二戰初期日本與蘇俄訂立日蘇中立條約,以孤立中國。日本又與英法妥協,英國封鎖滇緬公路、法國斷絕滇越鐵路。中國沒有糧食,造成很多人餓死街頭,吃樹皮。很多地方開始賣人肉或在街上食屍體。

[來源請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59年-1961年「大躍進」期間,中國大陸發生「三年大饑荒」,死亡人數過千萬。餓殍遍野,到處都有餓死倒斃在路邊的人,有些地方甚至出現吃人肉的現象。《墓碑》一書引梁志遠的《關於「特種案件」的彙報——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記載指人吃人並不是個別現象:「其面積之廣,數量之多,時間之長,實屬世人罕見」。

[34]

1960年春,吃人肉情況不斷發生,人肉的交易場也隨之出現在城郊、集鎮、農民擺攤等。

[35]

1959年,重慶石橋賣人肉包子。「養父悄悄給我五角錢。生日這天,我跑到石橋一個水館子買了兩個肉包子(每個兩角,餘一角抵糧票),帶回家,給養父與媽各一個。」「她(媽媽)拿起包子的碗,想起什麼似的,問我在石橋哪家館子買的。」「我說,當然是水館子,每個人都說那兒的肉包子肉餃子好,真是人多得很,還排隊。」「從母親不太連貫的話語裏,我聽出了個大概:災荒年水館子的包子是用小孩的肉剁爛做的餡。……當年有人發現餡肉里有手指甲,告發了……」

[36]

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信陽事件,商丘、開封餓得人身浮腫,吃樹皮,餓死100萬(到數百萬)人口,時諺:「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餓得啃磚頭。」「信陽五里店村一個14、15歲的小女孩,將4、5歲的弟弟殺死煮了吃了,因為父母都餓死了,只剩下這兩個孩子,女孩餓得不行,就吃弟弟。」

[37]

河南省固始縣官方記載有二百例人吃人事件,縣委以「破壞屍體」為名,逮捕群眾。人吃人事件在四川、甘肅、青海、西藏、陝西、寧夏、河北、遼寧皆有耳聞。

[來源請求]

青海人吃人事件110多起,漢東公社楊家灘生產隊的婦女竟吃了9個小孩。

[38]

「有一戶農家,吃得只剩了父親和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一天,父親將女兒趕出門去,等女孩回家時,弟弟不見了,鍋里浮著一層白花花油乎乎的東西,灶邊扔著一具骨頭。幾天之後,父親又往鍋里添水,然後招呼女兒過去。女孩嚇得躲在門外大哭,哀求道:『大大,別吃我,我給你摟草、燒火,吃了我沒人給你做活。』」

[39]

作家王立新1980年代曾赴鳳陽採訪過,他在報告文學中寫道:「梨園鄉小崗生產隊嚴俊冒告訴我:1960年,我們村附近有個死人塘,浮埋著許多餓死的人。為什麼浮埋?餓得沒力氣呀,扔幾鍬土了事。說起來,對不起祖先,也對不起冤魂。人餓極了,什麼事都幹得出來。我的一位親戚見人到死人塘割死人的腿肚子吃,她也去了。開始有點怕,後來慣了,頂黑去頂黑回。我問她:『怎麼能……?』她嘆息道:『餓極了。』」

[40]

文化大革命時期,廣西傳出多起食人事件,其中人食人最厲害的地方之一是廣西武宣縣,約有130人左右被食。作家鄭義曾在文革後赴廣西調查,據他的統計廣西全省至少有一千人被食。紀錄片「文革廣西武宣縣紅衛兵吃人肉事件」評論,這些食人事件並不是因為饑荒,而是因為政治運動製造出來的仇恨心態。

武宣「一女民兵因參與殺人堅定勇敢,且專吃男人生殖器而聲名遠播,並因此入黨做官,官至武宣縣革委副主任。處遺時期中共中央書記處一天一個電話催問處理結果,並嚴厲責問:『像這樣的人,為什麼還不趕快開除黨籍?』但該副主任拒不承認專吃生殖器,只承認一起吃過人。最後的處理是開除黨籍,撤銷領導職務。現已調離武宣。」

[41]

1990年代,北京積水潭醫院一名名叫王衛平的女性護工因割食截肢病人的殘肢被院方辭退。

[來源請求]

2011年湖南郴州桂陽縣方元鎮50歲村民肖蘭生至少將4名女性碎屍並吃掉。

[來源請求]

2011年8月,韓國SBS電視台稱中國吉林省有醫院使用死嬰做的「人肉膠囊」流入了韓國場。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表示,衛生部對此事高度重視,已經責成吉林省衛生廳立即開展調查。

[42]

注釋

1.
^《尚書·皐陶謨》. 維基文庫.

2.
^ 蔡樞衡. 中國刑法史.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05年: 50–51頁. ISBN978-7-80182-441-7.

3.
^ 《韓非子·二柄·難一皆》云:「齊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進之。」

4.
^劉向.
《戰國策·卷二十二·魏策一》. 維基文庫.

5.
^ 莊子·雜篇·庚桑楚

6.
^司馬遷. 《史記·卷七十三「白起王翦列傳」第十三》. 維基文庫.

7.
^司馬光. 《資治通鑒·卷九》. 維基文庫.

8.
^

8.0

8.1司馬光. 《資治通鑒·卷17》. 維基文庫.

9.
^

9.0

9.1司馬光. 《資治通鑒·卷28》. 維基文庫.

10.
^ 《漢書·元後傳》

11.
^司馬光. 卷040. 《資治通鑒》. 維基文庫.

12.
^司馬光. 卷049. 《資治通鑒》. 維基文庫.

13.
^范曄.
卷7. 《後漢書》. 維基文庫.

14.
^司馬光. 《資治通鑒·卷123》. 維基文庫.

15.
^司馬光. 《資治通鑒·卷127》. 維基文庫.

16.
^司馬光. 《資治通鑒·卷162》. 維基文庫.

17.
^ 《資治通鑒》貞觀十七年

18.
^司馬光. 《資治通鑒·卷283》. 維基文庫.

19.
^ 王永寬《中國古代酷刑》

20.
^ 《續資治通鑒·宋紀》

21.
^ 《新元史·卷二百四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五》;《招捕總錄》

22.
^ 陶宗儀. 《南村輟耕錄·卷九》. 維基文庫.

23.
^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1,1頁。

24.
^紀昀.
卷2. 《閱微草堂筆記》. 維基文庫.

25.
^計六奇. 卷05. 《明季北略》. 維基文庫.

26.
^

26.0

26.126.226.326.4趙爾巽. 《清史稿·卷44·志十九·災異五》.
維基文庫.

27.
^趙爾巽. 《清史稿·卷42·志十七·災異三》.
維基文庫.

28.
^ 《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七十五頁《查明漳州解圍功次殘件》。

29.
^王士禎:《池北偶談·鹿盡心》

30.
^ 沈葆禎; 胡傳. 《台灣日記與稟啟》.
大通書局. 1987.

31.
^胡適的父親也看過漢人吃蕃肉.台灣原住民電子報

32.
^ Leon Gouré. The Siege
of Leningra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 January
1962. 232. ISBN978-0-8047-0115-0. (英文)

33.
^ 張正隆:《雪白血紅》

34.
^ 楊繼繩:《墓碑》上篇p274

35.
^ 楊繼繩:《墓碑》上篇p278

36.
^虹影:《飢餓的女兒》(原載英國《泰晤士報》四川文藝出版社2000年譯出)

37.
^ 楊繼繩:《墓碑-中國六十年代大饑荒紀實》

38.
^ 武文軍:《餓魂祭:中國六十年代饑荒考》,蘭州學刊2005年專輯,蘭州社會科學院主編,p110-110

39.
^ 作家沙青的報告文學《依稀大地灣》

40.
^ 李銳《大躍進親歷記》(南方出版社1999年版)

41.
^ 鄭義:《廣西吃人狂潮》

42.
^衛生部責成吉林衛生廳調查「人肉膠囊」事件

參考

  • 王永寬,《中國古代酷刑》
  • 黃文雄,《中國食人史》
  • 黃涵粹,《中國食人史料鈔》
  • 鄭義,《紅色紀念碑》ISBN
    9575720482
  • 楊繼繩,《墓碑——中國六十年代大饑荒紀實》
  • 有線電視財經資訊台 《神州穿梭》 「文革廣西武宣縣紅衛兵吃人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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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朱昱之前最為驚世駭俗的作品是行為藝術作品《食人》,這件作品創作於2000年10月17日,作品材料是醫學機構教學研究使用後的嬰兒屍體。行為過程是藝術家對屍體的「食用」。藝術家對該作品的創作理念自述如下:

  一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們——那就是人為什麼不可以食人?

  有哪一個民族的宗教在教義中規定了不可以食人?又有哪個國家的法律有不可食人的條文?只有道德,而道德是什麼呢?道德無非是人類發展中根據自身所謂人性需要可以隨意改變的東西。

  從此可以得出兩個結論:

  只要是用非犯罪手段的食人行為是完全不受人類社會中宗教,法律的約束的;現在我向全世界公開說明自己的觀點,自己的目的,自己的意圖並拿我自己的食人行為來對抗關於不可食人的人類道德觀念的時候了。2007年10月17日[7]

  這件作品在2000年11月的上海國際雙年展的外圍展《不合作方式》上,第一次公開展出亮相。產生很大的社會影響,引發眾多爭議,很多人無法接受這件作品,因為作品創作使用了真實的嬰兒屍體,當然作品的展出形式只是以攝影照片的方式展出,朱昱並沒有在現場當眾表演吃嬰兒。人們看到照片的內容後,那種觸目驚心的感覺的確在瞬間難以讓人接受,最大的反應恐怕是心理上的震撼導致生理上的劇烈反應,且這樣的反應以至在很長一斷時間內很難得到緩解。對於這樣的作品,觀眾的感受是極其強烈而複雜的,從生活經驗來說,在日常情形中一個人面對一個死嬰兒,心理上就會存在某種不適反應。另一方面,這種日常生活經驗的「前置拒絕意識」被迫移位出現在一個藝術的語境中,即在一種對「藝術審美」(——對藝術心懷美好的想像——人們在「法定」藝術審美教育制度下的美學習性,對於這樣的根源我在下文將給予論述)要求的驅動下來到展覽現場,而親眼目睹這件《食人》作品,當然很多人是拒絕承認它是一件作品,這也無所謂,因為朱昱事先並沒想從某個預設的「藝術」概念出發來使《食人》的產生,否則,《食人》也就變成迎合大眾胃口的視覺美學〈食品〉了。而其內在動機如藝術家所言:「自己的目的,自己的意圖並拿我自己的食人行為來對抗關於不可食人的人類道德觀念的時候了。」這個向全世界公開的聲明,在本質上是對社會制度,倫理道德中潛在的「食人」觀念的反詰,揭露批判。千百年來暗藏在意識形態構建中的形而上「食人」勾當在人類社會發展綿延至今。尤其在中國社會,幾千年來延續至今的「食人」現象還少嗎?中國社會政治法則研磨出的倫理制度,道德常規本質上是一部「食人」機器。政治權力支配下的國家暴力機器吞噬毀滅人的身體,統治意識形態併合所謂社會道德倫理二者狼狽為奸對人的心靈進行束縛禁錮,奴役拐賣,肆意下毒等等,對人生命精神自然天性之採取愚昧化統治措施是統治者最為高級的「食人」。面對此在的歷史與現實,在芸芸眾生中又有多少人思考過這個問題?面對朱昱的行為攝影圖片作品《食人》時,如果只看到屍體,看到藝術家在「吃」屍體,想像力完全被這個物理性的場面所局限,那麼只能說我們還未進入這件作品的觀念的層面,當代藝術只能以觀念存在,且這是她存在的唯一理由。

  《食人》作品的意義在於藝術家通過這一行為來揭露批判歷史潛在的那一面,而不僅僅是簡單的使用一具人的屍體來嘩眾取寵。至於說從社會道德角度來談論,而後對之加以指責,這恰恰是指責者最不道德的行為。在此我舉一個食人的案例:福科在其著作《不正常的人》中講到一個叫塞雷斯塔的女人,「她殺死了她的女兒,砍下了她的大腿把它和白菜一起吃了」[8]但這個女人最後被判無罪。其根據是她的行為是非利益行為。行為藝術作品《食人》與塞雷斯塔的食人事件在非利益上一樣的,只是塞雷斯塔被放置在精神病的概念中來審視。而朱昱是將行為擱置在思想精神,存在哲學觀念的層面和角度來進行。即藝術家不是出於物質需要而實施,而是從觀念上需要,並且這個觀念的立場是批判性的,它的內在意義在於提出中國傳統社會觀念中被故意隱藏了的東西。

朱昱 《食人》 行為 攝影圖片 2000年

  當人們在歷史的「食人」圖景的水面滑行而過時,朱昱獨自一人潛入這片深不見底的歷史的內層,將中國所謂文明的歷史之暗影用藝術行為的方式拓印出來。過去魯迅是用文字描述揭示批判了這一歷史,他指責中國幾千年來的歷史就是一部人吃人的歷史,是統治階級的人肉宴席。對這歷史的忠告我們每個人心中現在還余留有多少迴音?如今的現實情景我們國人用良心的眼睛正視過嗎?豆腐渣工程造成了多少無辜生命的死亡,這是為什麼?就是那些擁有權力者的吃人不吐骨頭的惡行,蔑視個體生命的反人類社會良知的罪惡行徑之結果。在如此殘酷的事實面前我真的不知道我們在藝術的緯度還存在什麼樣的想像,還有多少可值得想像的所謂「美麗的圖畫」。如果真有那些美麗的當代藝術的圖像,我還是要問:這些圖像是在什麼樣的想像中被生產出來的?是什麼樣的圖像視覺形態?它的視覺對象是誰?功用是什麼?也許這也是如今中國當代藝術生產過程中存在的疑問或者說是一個老問題。

  隨著朱昱作品〈食人〉圖像(當然這個圖像是藝術家為了傳達他的觀念,在想像的基礎上的行為藝術的產物,而並非他就真的如此行為,至於觀者如何想像是觀眾自己的事,藝術家也無權干預)的傳播,藝術界討論過藝術創作中的屍體問題,不過最終也沒有可令人滿意的結論。但媒體的扭曲報道造成社會的誤解誤讀,以此將藝術家的與作品擱置於某種社會道德觀念的絞架上來評判,而這樣的行為多半是人們在二手傳播(好多人都沒看過作品)的信息基礎上對藝術家的意圖和作品所指的假設,想像。

  朱昱另外一件作品是將自己的孩子喂狗,過程是他與一位妓女合作,讓這位女子懷上他的孩子,在懷孕數月後將孩子流產,讓一隻餓了幾天的大狗將流產嬰兒吃掉。這件作品的方案文本我其實很早就有所聞,但一直沒看到現場的作品實施,也無圖片面世。但究其所聽聞的這個藝術方案就已出人意料而讓人匪夷所思,社會一般公眾如知曉這個藝術家即將實施的方案,除了震驚,還是震驚,更不要說親眼在現場目睹其整個過程,那會使人暈死過去的。藝術家將實施之前的方案公布,已經讓人浮想聯翩了。似乎每個人的眼前立即出現了一幅慘無人道的殘酷畫面。隨這「前圖像」的出現伴隨而來的肯定是對藝術家的是指責加謾罵。因為在此時,人們都突然感覺自己變成一群道德「升華」了的「文明人」。但在此之前,我們是誰?我們每個人吞噬過自己的族類和親朋好友沒有?我們有權虐殺虐食動物,如果說生命是平等的,狗的生命在某種意義上與人一樣在陽光面前是平等的。再則,中國人傳統中對自己繁衍的子孫後代不是歷來就有生殺掠奪的大權么?而權力就是這樣被培植起來的。人人都渴望這樣的權力。好了,朱昱任意處置自己的孩子,與眾人何干呢?這個民族歷史至今天不都在這樣幹麼。在這方面國人的想像力是無窮無盡而登峰造極的。

  社會公眾對於這樣的當代藝術作品的認知態度以及結果與藝術家初衷的南轅北轍,其原因在於讀解藝術作品時忽略了作品存在的觀念背後的語境,因而導致一個錯誤的理解方式,即對藝術的理解完全依賴於藝術形態的讀解模式,這不可避免的在探究作品意義時誤入歧途。使其將作品中的視覺層面的信息與現實情景中經驗等同對待,最後的結果是所有對具體作品的討論只能是停留於「真」與「假」的概念的兩極來回擺動中。形成作品意義的單純話語文本能指鏈的糾纏,而意義則成為一種虛設,至此,作品要呈現和引發討論的問題被永久懸擱。面對朱昱的行為攝影圖片作品《食人》時,如果只看到屍體,看到藝術家在「吃」屍體,想像力完全被這個圖像物理性所局限,那麼只能說我們還未進入這件作品的觀念的層面,當代藝術只能以觀念存在,且這是她存在的唯一理由。

  《食人》作品的意義在於藝術家通過這一行為來揭露批判歷史潛在的那一面,而不僅僅是簡單的使用一具人的屍體來嘩眾取寵。至於說從社會道德角度來談論,而後對之加以指責,這恰恰是指責者最不道德(將矛頭指向藝術家的話)的行為。從另一個層面來談,大眾對作品的關注,討論在一定程度來看,這也成為作品的一部分。如果《食人》不存在,那麼全社會對身體的關注會延緩至何時?而對個體身體的關注討論正是個體意識的覺醒,是作為個體的人走向現代性的第一步。任何走在藝術史最前面的藝術思想觀念都會遭遇陳舊保守勢力的阻礙,但德國藝術家波依斯說:「如果大多數時間我遭到了抵制和侮辱那也沒什麼。我認為這是抗拒的人轉變成為一個行動的人,革命的人所邁出的第一步。」[9]如果非要就藝術創造與道德觀念之間的關係問題進行一番討論釐定,對於這個問題,美國教育心理學家戴維·N·帕金斯經過多年研究調查後斷定:創造性的藝術家是一些不關心道德形象的放浪形骸者;

  前面英國藝術家達米恩·赫斯特的作品與中國藝術家朱昱作品所遭受的曲解是同樣的。是社會公眾的陳舊審美觀與當代藝術新的激進藝術觀念之衝突的結果,然而藝術的進步就體現在這一點上。藝術的歷史就是在矛盾,衝突,肯定與否定中鑄造的。對當代藝術觀念的理解應從生產方式出發,它之所以被稱之為當代藝術就是因為它的生產方式與以前的藝術完全不同。它所呈現的圖像以及其所指比過去的範圍更廣。它基本上已經逾越了視覺美學的狹隘領域,意義也並非是線性的,單點的和不變的,而是意義的連鎖反應。當然,藝術作品意義的生產與功能和它在社會領域所發揮的影響作用,是由藝術系統中各式各樣的勢力所決定的,而首要的系統的入口就是藝術批評,因此,在這裡藝術批評的作用是不可忽視,是非常重要的。藝術與社會二者所發生的一系列關係其中藝術批評尤為關鍵。

  過去或現在也一樣,那就是藝術批評作為一件藝術作品意義闡釋的中介,批評家成為藝術與公眾的橋樑。但儘管如此,藝術在某種程度上還是被誤讀,因為藝術批評也是一種個體的意識形態立場的反應,它不可能替代藝術家的創作活動,再加之批評家自身的局限性,我在此所指的局限性是就批評的語境問題,當然這個問題更多的是暗指對藝術概念的認知區域性所在(在意識形態層面上的)。與批評主動實體所擁有的關於藝術美學(一種習得性的)知識關係不大,況且我稱這樣的美學知識為一種內在性的結構的形而上學美學想像。所以過去原有的批評理論體系在很大程度都是對作品圖像意義的假設。批評的話語的意義本質上是指向批評家自身的意義,因此,對圖像意義的假設成為對批評話語主體的營造。結構主義美學批評就是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而這也是現代主義藝術批評的核心,由此而來,批評的對象成為批評者自身確定了的不變的意識形態(權力化的固定的知識模型)投影屏幕。

  基於此,我們在公共領域所獲取的關於某個具有價值定位的藝術圖像的知識都是整體藝術系統,藝術機制運行生產的結果。在這個基礎上,任何藝術家的想像,以此所形成的圖像與她所指稱的內外對象都被會納入到一個穩定的意識形態框架中來對之做出評判。而當我們在惰性之下完全依賴過往被設定好的框架來對藝術做出價值定論時,或許這樣的輕而易舉之論斷行為就會與歷史中另一個潛在的美學議題分支產生衝突以及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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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獠的補充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被告人朱昱侮辱屍體案,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人民檢察院,該院依法交由我院審查起訴。
  現查明: 自一九九五年起被告人朱昱便開始了利用屍體進行他所謂"藝術創作"的計劃。他於一九九五年十月、一九九七年五月兩次去了北京醫科大學(現為北京大學醫學院)解剖系。
  一九九五年十月被告人朱昱夥同其在X美術學院附中的同學李某一起來到北京醫科大學解剖系。冒充是X美院學生(當時被告人朱昱已從X美術學院附中畢業,而且並沒有繼續上美院)。以參觀學習為借口,對屍體標本進行拍照併購買醫用標本模型。
  在此之後,被告人朱昱用了近兩年的時間處心積慮地為其利用屍體進行所謂"藝術創作"做前期準備工作。一九九七年被告人朱昱認為自己已經找到了利用屍體進行所謂"藝術創作"的借口。而且他期望已久的外部環境正在逐步形成。於是,他又開始四處尋找屍體來源。
  一九九七年五月被告人朱昱又一次來到北京醫科大學解剖系。這次他仍然冒充是美院學生。當被告人朱昱正準備租借該系的醫用標本時,恰遇一位與美院曾有過聯繫的北京醫科大學解剖系老師,被告人朱昱怕謊言被揭穿,便只好形色匆匆地離開了。
  此後,被告人朱昱並沒有對自己利用屍體進行所謂"藝術創作"的計劃死心,他又於一九九八年四月來到北京首都醫科大學解剖系,找到該系的老師王某。被告人朱昱吸取了上次在北京醫科大學解剖系的經驗,這次他沒有再冒充是美院的學生或老師,而是以藝術家的身份去找該系的老師。但為了不引起別人的不信任,被告人朱昱還是含糊地說自己與美院的某個藝術研究機構有關係。
  當被告人朱昱發現他所說的一切並沒有被北京首都醫科大學解剖系的老師懷疑後,他便多次來到該校,不斷地用他是在進行所謂的"藝術創作"的態度與該系老師交流,以達到獲得其最終信任的目的。
  一九九八年十月被告人朱昱發現時機已經成熟,於是便提出向北京首都醫科大學解剖系借用屍體標本的要求。該系老師這時已完全相信被告人朱昱是在進行"藝術創作"。但考慮到被告人朱昱所借用的屍體標本可能會有損壞,便提出:如果被告人朱昱能保證所用的屍體標本完好無損,便可同意其借用。但如果屍體標本在朱昱進行"創作"時有損壞或不能歸還該學校,便只能以租借或出售的形式給予其使用。
  被告人朱昱欣然接受了這一條件。並要求在北京首都醫科大學解剖系的解剖室進行他的攪人腦的行為,即所謂《全部知識學的基礎》的作品。
  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六,下午二時,被告人朱昱利用學校放假人少的機會來到北京首都醫科大學解剖系。用事先從該系購買的人腦標本五個,在該系的第二解剖室教室進行了所謂"藝術創作"。他將五個人腦標本切割、攪碎,並將攪碎後的人腦標本用福爾馬林浸泡,灌裝到八十個玻璃瓶中。
  當時在現場的除了三位是北京首都醫科大學的教職員工外,其餘六人均是被告人朱昱請來為其照相、錄像的藝術家,這幾人分別是:烏爾善、邱志傑、李鉞、蕭昱、孫原、展望。
  事後,被告人朱昱將這八十瓶人腦罐頭貼上商品標籤。在標籤上寫明了是"腦漿",還標明了產地、生產日期、儲藏方法等產品所需的要素。在瓶蓋上則貼有人腦製品"禁食"的字樣。
  在朱昱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完成他的攪腦漿(即所謂《全部知識學的基礎》的作品)之後,利用人的屍體進行所謂 "藝術創作"的醜陋現象就在中國的當代藝術圈中蔚然成風。給健康發展的中國當代藝術造成了很負面的影響。
  一九九九年四月被告人朱昱將這八十瓶人腦罐頭運往上海,在一個名叫"超市藝術"的展覽上非法出售。每瓶售價為人民幣九十八元整。在銷售現場被告人朱昱還播放了他製作腦漿過程的錄像帶。
  當時上海媒體這樣報道被告人朱昱的這個所謂"藝術作品"。《新民周刊》稱:"但不少人對這件"作品"不敢直視,記者觀察到,沒有一個人在電視機前看完記錄腦漿製作過程的錄像片。"太可怕了","太噁心了","沒有必要這幺做",不少觀眾向記者表達了這種感受。"《新民晚報》稱:"進門處的"超市"貨架上陳列著一瓶瓶標明"腦漿"的糊狀物,注釋是"全部知識學的基礎",給人的直觀是毛骨悚然。"
  被告人朱昱在完成了他的《全部知識學的基礎》中關於腦漿的製作過程之後不久,又於一九九九年一月九日,在北京朝陽區芍藥居小區202號居民樓地下室舉辦的《後感性》展覽中完成他的所謂"藝術作品"《袖珍神學》。他在該"作品"中將屍體的上肢標本懸掛在天花板上。
  被告人朱昱到北京首都醫科大學解剖系時,已有兩個很明確的目的。其一,是搞到他在《全部知識學的基礎》中所用的人腦;其二,是搞到他在《袖珍神學》中所用的屍體上肢。首都醫科大學解剖系曾兩次為被告人朱昱提供過屍體的上肢。最後,被告人朱昱選擇了一個成年男子屍體的上肢標本。
  被告人朱昱不遵守我國衛生部頒發的《解剖屍體規定》的內容,以欺騙的手段去獲取屍體,公開展示屍體,並違反了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鐵道部、交通部、衛生部、海關總署、民用航空局聯合頒發的《關乾屍體運輸管理的若干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就進行異地運輸。
  上述一系列證據,彼此間關聯緊密、互相印證,客觀、全面地證實了被告人朱昱的違法犯罪的全部過程,也證實了被告人朱昱所應承擔的責任。因此,公訴人認為:本案起訴書所指控被告人朱昱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是定罪量刑的堅實基礎。
  被告人朱昱在完成了他的《全部知識學的基礎》與《袖珍神學》這兩件所謂的"藝術創作"之後,並沒有因為人們對他的強烈反對而對自己侮辱屍體的行為有所認識,反而變本加厲地對屍體進行侮辱。在他後面的兩件所謂"藝術作品"中,對屍體的侮辱行為已達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二ΟΟΟ年十月在上海舉辦的《不合作方式》的展覽上,被告人朱昱展示了他的《食人》"作品"照片(雖然沒能在展覽上公開展出,卻印在畫冊上,起到了傳播作用)。照片中被告人朱昱在一餐桌前津津有味地吃著一個煮熟了的死胎。照片分為幾組, 反映了被告人朱昱在廚房中清洗死胎、烹飪死胎、食用死胎的全過程。
  被告人朱昱從一九九九年底開始,為獲得死胎,在一年多的時間內曾多次去往各醫院尋找流產或引產出的死胎。在尋找過程中被告人朱昱也多次使用了欺騙手段,他同樣告訴醫院他是在進行"藝術創作"。被告人朱昱從未向醫生說起過他用死胎的真實目的。而且他使醫生誤認為他是在用死胎進行造型結構的研究,目的是為了在繪畫與雕塑中表現得準確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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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關於嬰兒湯的不知真偽的內容就不放了


這個居然邀請我。。。邀請我就對了。

先吃飯,吃完劃拉點反人類材料

。。。。。。。。。。?饑荒分割線?。。。。。?。?。。?。。。。。。。

第一級的饑荒,只是大家營養不良啥的,譬如我朝三年自然災害。

先吃平時不吃的野菜野果,常見的有馬齒莧,荸薺,野蘑菇,各種雜豆小漿果。有人會說了,這些挺好吃啊。沒錯,但兩千年前的綠林軍,就是吃荸薺組織起來的,由於和別的團伙搶馬蹄爭地盤,自組織了。後來大漢最大的州長,荊州牧,帶了兩萬人去剿這幫荸薺蟲,被滅了一萬五,州長被俘,這些良民還找了輛車,恭送州長下山,多和諧啊。然後,還是這夥人,滅了共產主義穿越者王莽。

第二級的饑荒,餓出花了。不敢吃的也就都下肚了。蝗蟲,蜈蚣,螞蝗,草根,樹皮,牆壁粘土,糞便,城牆磚。。。。。。我所在的城市,有一種叫油葫蘆的名菜,就是饑荒遺風,大概是餅卷炸螞蚱。特別適合以前碼頭工人黃包車司機之類的勞動階級大胃王。這階段,人性還在,只是餓的在食物鏈上超過貝爺了。

第三級的饑荒,饑民掃蕩了前兩級大地遺存,白茫茫一片真乾淨時,人性就逐步消失了。譬如元末安豐城,劉福通小明王一伙人,被張士誠部下呂珍,打成了狗餓成了殍,不想投降怎麼辦呢,挖古墓啊。別瞎想,發丘中郎將的所得物流成糧食是來不及的。。。結果是無論哪個年代的粽子,拿泥一裹猛火一炸,嘎嘣脆,雞肉味。有人問了,油哪裡來的啊。嘿嘿,你猜。吃鎧甲,吃腐屍,還吃啥?

有新鮮的,誰吃有包裝的啊,正題來了。魯迅先生說的,很多年代是實指。

我記憶中第一次大規模有組織吃人,是春秋時楚莊王伐宋。楚國派了個和宋國有仇的大使,不打招呼就試圖去齊國上任,理所應當的被拿下了。這位大使,臨死前估計是一頓狂噴,於是被先割舌頭後割頭。暴怒的楚王帶上大使的兒子和傾國之兵,圍困了宋都睢陽。

一圍九個月,倉底朝天的宋國人還是不投降,這一戰史書記載了五個以上的成語。築室反耕,爾虞我詐,義無再辱。。。。。。恐怖的來了,易子而食,析骨為爨。各家交換小朋友做菜,吃剩的骨頭也沒浪費,當柴火了。

楚國最終撤兵,條約就八個字,爾無我虞我無爾詐。這不吃飽了撐的么?餓死了這麼多人,吃掉了這麼多人,就留下這條被曲解的成語和八字廢話。

後來么,春秋過渡到戰國,這種圍城都不叫事,而楚莊王這類好人也越來越少了。

比如,宜陽,都被圍被屠出習慣了,比如邯鄲,一圍三年。比如長平,趙軍絕糧四十六日還沒崩潰。。。。。。

漢朝資料多。有司馬遷這個兢兢業業的史官,基本兩頁一個人相食。怎麼吃沒細說,但大男子主義者和女權主義者都可在一句話中尋找共識"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大漢靈帝建寧三年,就在吃啊吃中度過了。河內和河南,是首都區啊。

先停筆,大家要是有興趣還可以再續,

這事能續到古今中外,能續到天荒地老,能續的繼往開來,能續的書寫未來。

偉大的煮,我又餓了,先吃

Ramen


三年大饑荒,由於吃不到糧食,人們飢餓難耐,飢不擇食,只好以麩糠、野菜、草根、樹皮等充饑。這些都是荒年司空見慣的現象,不足為奇。三年大饑荒饑民吃的不是普通的草根、樹皮之類,而都是人類根本不能吃的東西,作為人,不得不吃人類不能吃的東西,

人吃觀音土(白泥)

觀音土,即白泥巴,其中含有大量的氧化鋁。由於顆粒細膩,給人以麵粉的感覺,但它不含任何營養成份,連動物都不吃。人吃了只有飽腹感。但不易消化,排泄不出,只得用竹籤、樹枝或手指頭掏,大半天掏出不來,非常痛苦。不少人被脹死。

人吃煤塊

莫言《蛙》中講述了飢餓年代吃煤的故事:「那時候我已經上了學,冬天,學校里拉來了一車煤,亮晶晶的,是好煤。有一個生癆病的同學對我們說那煤很香,越嚼越香。於是我們都去拿來吃,果然是越嚼越香。一上課,老師在黑板上寫字,我們在下面吃煤,一片咯嘣咯嘣的聲響。老師問我們吃什麼,大家齊說吃煤。老師說煤怎麼能吃呢?我們張開烏黑的嘴巴說,老師,煤好吃,煤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香極了,老師吃塊嘗嘗吧。老師是個女的,姓俞,也餓得不輕,臉色蠟黃,似乎連鬍子都長出來了,餓成男人了。她狐疑地說,煤怎麼能吃呢?煤怎麼能吃?一個男生討好地把一塊亮晶晶的煤遞給老師,說老師嘗嘗吧,如果不好吃,您可以吐出來。俞老師試探著咬了一小口,咯嘣咯嘣地嚼著,皺著眉頭,似乎是在品嘗滋味,然後大口地吃起來了。她驚喜地說:『啊,真的很好吃啊!「

人吃老鼠、蜥蜴

人啃床幫(床板的邊框)

在大饑荒年代,由於飢餓,能吃不能吃的都吃上了。

人吃牛屎、馬糞

人吃小球藻(人的尿鹼)

人民日報最初是將小球藻作為豬飼料宣傳的,直到1960年7月6日,人民日報的社論《大量生產小球藻》才明確提出小球藻具有很高的食用價值,並舉例說有些地方用小球藻試製糕點、麵包、糖果、菜肴、藻粥、藻醬等食品,清香可口,甚至有人稱小球藻為『水中豬肉』、『植物牛奶』、『人造雞蛋』」。胡喬木看了這些報道後上書毛澤東,建議在全國推廣小球藻。毛澤東於1960年10月27日將胡喬木的信批轉全國,要求全面推廣小球藻。很快,全國掀起了生產小球藻的熱潮,農村、城市紛紛建池、漚人畜糞便以培養小球藻。

但在四川,人們食用的一種「小球藻 」卻完全是另一種東西。這種「小球藻」是什麼東西呢?「就是人尿。把社員尿的尿用桶集中起來倒進大池子里,漚個多少天,漚得綠茵茵黃淡淡的,把上面的水漏掉吃下面的結晶體。」這種人尿的結晶體,實際上就是人的尿鹼,怎麼能吃呢?

人吃人

古往今來,是否出現人吃人現象是衡量饑荒嚴重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尺。只要出現人吃人現象,這就說明饑荒已經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了。而且,出現人吃人的現象越多,說明饑荒的嚴重程度越重。

據《你所不知道的劉少奇》記載,1962年7月上旬的一天下午,陽光熾熱。在中南海游泳池,毛澤東遊興正濃。劉少奇快步走到池畔,親熱地關候毛。見劉來了,毛就在池裡發出質問:「你急什麼?壓不住陣腳了?為什麼不頂住?」

劉少奇一驚,似覺不便談話,就在更衣棚里坐下,等毛上岸,坐到跟前,才說:「陳雲、田家英是在黨內談意見,不違反組織原則,他們有想法跟你講,沒有錯。」

毛澤東說:「不在組織原則,而是談的內容!他們都找了你,鄧子恢吵了那麼久,西樓說得一片黑暗,你急什麼?」

雙方顯然都有些動感情。毛澤東長期淤積內心的不滿,傾瀉而出,劉少奇也要一吐為快:「餓死這麼多人,歷史要寫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書的!」

三年大饑荒期間出現的人吃人事件,一般分為兩大類:一是饑民吃死人的屍體,二是饑民把活人弄死後充饑。

人吃死人的屍體

在三年大饑荒中,人吃人多數是吃死人的屍體。一般分為兩類,一是到野外盜取新掩埋的死屍吃,二是在死人沒有掩埋之前就地宰割吃之,這種情況多發生在家庭之內或鄰居之中。

把活人打死充饑

在人吃人事件中,最慘烈的莫過於把活人特別是自己的親屬弄死充饑。三年大饑荒中,這類案件並不少見。


真不知道為什麼會被邀請到這種問題-__-

好吧,既然重口味已經暴露了,那就上乾貨。

黑暗料理之:蚊子餅乾

非洲一些貧窮的國家蚊子成群,這些飛在空中的小蟲子就是送到嘴邊的蛋白質啊。

首先,在盆子內壁塗上水,然後衝進蚊子群里一陣揮舞,就有不少蚊子黏到盆子里了,然後把它們刮下來收集起來。就像下面這樣:

接著,把蚊子捏成餅狀,並加點鹽之類的調味料,放到火上烤。

噠噠,美味出爐,客官慢用!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黃油烙餅&>——汪曾祺

蕭勝每天去打飯,也聞到南食堂的香味。羊肉、米飯,他倒不稀罕:他見過,也吃過。黃油烙餅他連聞都沒聞過。是香,聞著這種香味,真想吃一口。

回家,吃著紅高粱餅子,他問爸爸:「他們為什麼吃黃油烙餅?」

「他們開會。」

「開會幹嘛吃黃油烙餅?」

「他們是幹部。」

「幹部為啥吃黃油烙餅?」

「哎呀!你問得太多了!吃你的紅高粱餅子吧!」

正在咽著紅餅子的蕭勝的媽忽然站起來,把缸里的一點白面倒出來,又從柜子里取出一瓶奶奶沒有動過的黃油,啟開瓶蓋,挖了一大塊,抓了一把白糖,兌點起子,擀了兩張黃油發麵餅。抓了一把莜麥秸塞進灶火,烙熟了。黃油烙餅發出香味,和南食堂里的一樣。媽把黃油烙餅放在蕭勝面前,說:

「吃吧,兒子,別問了。」

蕭勝吃了兩口,真好吃。他忽然咧開嘴痛哭起來,高叫了一聲:「奶奶!」

媽媽的眼睛裡都是淚。

爸爸說:「別哭了,吃吧。」

蕭勝一邊流著一串一串的眼淚,一邊吃黃油烙餅。他的眼淚流進了嘴裡。黃油烙餅是甜的,眼淚是鹹的。


我們那邊老人說,吃野菜不解餓,所以人吃很多,就把胃撐大了,大到什麼程度呢?肚皮半透明了,人又瘦,透過青色的肚皮能看到胃。

榆樹皮磨的面煮粥,粘度大,上面一層涼了,下面還滾燙。飢餓的人端起碗一口吞下,就燙死了。

一戶母子倆,極度飢餓中得了一塊豆餅,蒸軟了,你搶過來啃一口,我搶過來啃一口,當天晚上兩人全漲肚而死。

坡里瘋長的黃蒿,味道刺鼻,動物都不吃。但是春天是最青黃不接時候,人就趁嫩的時候,采來吃,只有那時候能吃。

我老姑有天很怨恨地跟我說,她小時候去姑姑家,她姑姑自己煮了地瓜葉。她自己坐在門口,看著她姑姑自己呼啦呼啦喝,卻不給她這個小孩吃。

饑饉年,外面來了個討飯老頭,帶著個閨女。我們這兒是山區,山地種不了精糧只能種地瓜,所以沒有被收走。有人用一袋地瓜,換了老頭的閨女當媳婦。這個好像到處都有發生,一塊肉換媳婦,一袋米換媳婦什麼的。


謝邀。

其實在人類歷史上,在飢餓狀態下,基本不挑食。所謂「不可思議」,基本都是在不餓狀態下的定義。

饑荒狀態下「吃人」基本屬於常態..........以中國為例:

白居易在《輕肥》一詩中,有「是歲江南岸,衢州人食人」的描寫......

《公羊傳 宣公十五年》中有「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的記載。

魯迅曾經描寫過:「 黃巢造反,以人為糧,但若說他吃人,是不對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兩腳羊」。

饑荒年代,不僅自己吃人肉,還供銷售,"菜人「一詞應運而生。人肉比狗肉還便宜......

其實吧,在中國歷史上,吃人真的不算什麼........

算不上不可思議,民族英雄岳飛不都曾說過"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么?我們小時候讀的不也是朗朗上口,毫無違和感么?

所以,要想領會"不可思議」的食物,就得細細捉摸,慢慢品位,越想越恐怖,越想越噁心的東西。

其實,並不需要在饑荒年代,在和平年代,人類所吃的「不可思議」的東西比比皆是,比如傳說中的6塊錢麻辣燙:裡面有高溫煮的寄生蟲、福爾馬林泡過的海帶、甲醛改善的水產品、打底的地溝油。你還別說,人們要的就是這個味,你不放這些,人們還不樂意吃呢?你說這有多麼神奇,多麼的不可思議!

麻辣燙粉別噴我,送你一碗壓壓驚:


以下來自文學作品

《夾邊溝記事》

文大業的死我記得很清楚。那是十一月上旬的一天,他從自己的鋪上挪過來湊近我,說,老李,我活不過一個星期了,我喝粉湯了。我當時嚇了一跳,問他真的嗎,他說真的。我可是嚇了一跳。

他說的粉湯就是用黃茅草籽煮的湯。黃茅草你知道嗎?你肯定知道,草灘上到處都長,你就是不知道它叫什麼名字。它長的樣子就像駱駝草一樣,一蓬一蓬的,莖稈比駱駝草的莖稈還粗還高。它的莖是黃色的,葉片也帶點黃色,很好辨認。河西的農民都叫它黃茅草,有的叫黃茅柴,因為農民們都拿它當燒柴,有的把它挖來埋在田埂上做風牆——擋風。

黃茅草的草籽是能吃的,這我們原來不知道,是酒泉縣和高台縣的右派們說的,他們也是聽老人們說的:鬧饑荒的年頭,當地的農民們用它充饑。於是,右派們就跟他們學,拿著床單到草灘上鋪開,把黃茅草枝條壓下來敲打,把籽打下來;然後用手搓,把皮搓掉,再拉著床單搖晃,叫風把皮兒颳走。不能吹,黃茅草籽太小太輕了,像罌粟籽那麼大小,一吹就連籽都吹跑了。籽兒收集回去再用鍋炒熟。炒的時候要注意,不能炒焦了,只要爆一下就成。當然,那麼小的籽兒,你是聽不見爆聲的,要用眼睛看,籽兒在鍋里自己動了一下,那就是爆了。炒熟之後裝在小布袋裡,縫在衣裳裡邊,藏好。一定要藏好,幹部們要檢查的,那東西容易吃死人,幹部們不叫吃,檢查出來就沒收了。

黃茅草籽吃起來也麻煩,抓一撮放在飯盒裡煮,煮著煮著就成了清白色的粥,真像是澱粉打的粉湯,與澱粉湯的不同之處在於用筷子一挑能拉出絲來。這時候還不能吃,要攪,一邊攪一邊吹,叫它快點涼下去。涼了的「粉湯」像一團麵筋,柔柔的。把它拉成條狀,拉長的感覺就像是拉橡膠一樣,然後咬著吃。那東西是嚼不爛的,只能咬成一塊一塊咽下去。這東西根本就沒有營養,但是也沒毒,吃它就是把空空的腸胃填充一下,克服飢餓感,就像有些地方的人吃觀音土一樣。這種東西能挺時間,吃上一次能挺三天,因為它是不消化的。既然不消化也就排泄不出來,需要吃別的野菜什麼的頂下來。這種東西千萬不能在粥狀的時候喝下去。在它還沒凝固成塊狀之前喝下去,它會把肚子里的其他食物——樹葉子呀,乾菜呀,還有別的雜草籽呀——粘在一起,結成硬塊堵在腸子里形成梗阻。我估計,在夾邊溝和明水至少有幾十人因為喝了這種「粉湯」而致死。有些人是出於沒有經驗,第一次喝了就死去了,但另一些人的想法是嚼著吃太噁心。少喝一點可能沒有危險,實際是對「粉湯」的粘性估計不足。


東西沒怎麼不可思議,吃法有點不可思議,下面講講我老姥爺(老媽的姥爺)的故事。

作為民國苦日子過慣了並且成功存活下來的人,總有一些儲藏食物的獨門絕技。太祖建國以後,雖然眼看著日子慢慢變好,但藏糧食備荒年的習慣還是留下來了。當年窮苦人家有一種聖物叫做地瓜(或者番薯、紅薯whatever)。澱粉含量極高,關鍵是*全株可食*。於是乎我老姥爺平時就把地里收的和別人不要的地瓜葉地瓜根,甚至是一時吃不完的地瓜晒乾磨成粉,再做成磚!然後在院牆內側壘起來。就跟壘牆是一樣的。

說話間就到了有的人喜聞樂見有的人視而不見的三年饑荒。我們那裡大概到了61年底城裡的糧食就不夠吃了,我媽是60年初生人,到了62年初,用我姥姥的話說「就跟電視里非洲小黑孩一樣」。有天我老姥娘來看兒媳,一看給我媽餓成這個鬼樣子,趕緊把她抱回鄉下(當時我姨媽已經六七歲了,更能吃)。後來一年多的功夫就是靠那堵牆補充口糧的不足,沒因為飢餓留下什麼嚴重的後遺症。


原文鏈接:飢不擇食﹙全文﹚這是我高中老師的博客,上面寫了很多那個荒唐年代發生的一些事,老爺子是個挺有意思的人,風趣幽默,大家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前年回老家聽爺爺說真實的故事,他們那輩說受苦受難一點不假。以此為背景

當年我爺爺在糧站工作,一個人還過得過去。可苦了我奶奶和我大姑,餓了清水煮水草(我奶奶說,現在她還能分辨出來那種水草好吃。)

爺爺說:那天糧站站長的兒子出去送糧食,再也沒回來過。第二天發現被別人殺了吃。(糧站站長的兒子,也算那時候稀有的胖子。)

可想而知,那個年代鬧真是人吃人的真實故事。創建於 2016-05-01作者保留權利


關於為什麼不吃那條狗的問題,我想起來了另外一個故事。這是我爸講的。我爸有三兄弟,小時候都是游泳高手。(這百分百真的,我小學五年級的時候,我爸有一次拖著我,單手遊了半個水庫。)他們常去湖裡游泳,順便抓魚。說是有時候有人會用農藥去葯魚,然後一個村的小孩都會起鬨跑湖裡去搶魚。也不管湖裡有農藥,也不管魚被葯死的,都拿回家吃了。有時候抓不到魚,就會抓甲魚。(我們那兒叫腳魚,應該就是甲魚吧?)但是村裡最窮的人都不愛吃甲魚,就是實在沒啥吃的才會吃甲魚。所以有一次,他們哥仨抓了好多,裝了一大缸。根本吃不完,全死缸里了。想想都不可思議。葯死的魚都去搶,活甲魚都沒人吃。不過,算起來我爸十來歲的時候已經70年代了,可能饑荒已經過去了吧?

我聽我媽講過一個,不是吃了什麼,而是拉了什麼。

說那個饑荒的年代,很多人家只能吃米糠。我媽一個堂兄弟家連米糠都吃不到,所以只能往我外公救濟的他家的米糠里摻樹皮之類的。貌似能吃,就是吃完排泄的時候很困難。所以據說他們上廁所的時候要帶個小棍,用來摳那啥的。

那時候人沒的吃,狗就更沒得吃了。說是一有人上廁所,就會有流浪狗來吃排泄物。那天那個堂兄弟實在是拉的費勁,竟把腸子拉出來了。正好後面一條狗,腸子都被狗吃了。所以那個堂兄弟就死了。

我小時候把這當恐怖故事聽的。可怕。


鋸木面,糠殼,樹皮,樹根,觀音土,榆錢。

還有把屍體挖出來吃


歷史上要寫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書的!

——「劉衛黃」卒


吃人。

有些人家不忍心吃自己家的小孩於是用自己家的小孩換別人家的小孩,然後吃掉。

補充。

《古船》里的錢多多。將泥土裡的蚯蚓挖出來,挖出很多然後並成一捆外層裹上厚厚的泥巴扔進火裡面烤,一刻鐘以後取出來剝開泥巴,一團紅肉。


母親年幼時,村中有人靠吃掉了他餓死了的老婆挺過一陣。最終還是餓死了。並不是發生於什麼三年,反正是「社會主義好」的時代。其實那幾十年,都有餓死之人。

5.23 :補充下,絕不是什麼貧困地區,朋友,你聽過蘇湖熟,天下足么?沒錯,這樣的地方同樣餓殍滿地。


反正我媽給我講過,我姥姥叮囑她:饑荒年,外甥不上舅家。


很幸運,我沒經歷過饑荒的年代。但是沒少聽老人講58-60年那個饑荒的年代。據他們說,那時候樹葉、樹皮(除臭椿外,那個沒法吃)、野菜、老鼠、河裡的青蛙、癩蛤蟆統統吃的光光的。我們村有一戶,家裡有棵榆樹,怕被人偷榆樹葉,晚上都在樹底下看著,結果回屋喝一碗水休息的功夫,整棵樹的樹葉被擼到了樹梢。那時候單幹的人家日子還好過一點,入社的基本家家挨餓,家裡兄弟們多的,還可以去地里「偷」集體的糧食,老實巴交的那些,家裡餓死人是有的。真正經歷過苦難的人,才懂得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所以,經歷過饑荒的老一輩人普遍比較節儉,我們今天的日子好了,但是也要崇尚節儉。


我分享一下我從奶奶那裡聽說的事吧。

具體年代我沒有問。那時吃食堂,糧食不夠吃,機智的食堂廚子用玉米的外皮(就是煮玉米時裹著玉米棒子的青皮)加生石灰發酵,再進行謎之加工就弄出粉了。

之後,當然就是用這種粉去做窩頭給人吃唄。

吃了以後嘛…肯定是有反應的

我奶奶命大,除了肚子疼的要命,好歹活下來了。(生命力太頑強了奶奶你太厲害了)

命不大的,吃死了唄…

我問奶奶:那食堂做飯的人呢?有沒有吃死的?(那時我還太simple)

奶奶:人家當然不吃這個,人家吃糧食啊。

我對人性的黑暗面有了進一步的認識


坐標福建

聽我爸說,三年自然災害的時候,他還小,吃過龍眼核磨的粉……

甘蔗渣什麼的太平常了都不好意思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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