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到物體的顏色是因為物體反射了特定波長的光,那麼物體本來是什麼樣的呢? ?
是坐標,是參數,是一組方程的一個解;
是粒子,是波動,是海森堡的不確定性。你長了對波長在390-700nm的光敏感的視覺細胞,因此它是紅的,是藍的,是色彩斑斕的;
你長了可以接收一類特殊的分子的嗅覺細胞,因此它是清香的,是濃香的,也可能是醬香的。它本來是什麼樣子的呢?沒人能知道,因為我們總要藉助某些東西才能感知到「物體」,我們看到的永遠是虛像。
但如果世間萬物真有一個本來的樣子,一個最形而上的表達,一個脫離了感知桎梏的形式,或許我會更傾向於畢達哥拉斯在把豆子扔掉之後有心無意地說出的那句話:萬物皆數。
請先定義「本來是什麼樣」
人類物種具有一種特定的生物構造,只能感知特定的聲音,光線,味道等等。每個生物物種能接受的光和聲音的頻率範圍是不相同的,比如貓,它能夠看到低於或者高於(人類)可見光的頻率的光。
回到一個物體上,要想形容一個物體本來是什麼樣子,我想有幾個重要的因素,首先顏色,顏色本身就是人類自己設定的一個概念,是由於某些特定波長的可見光射入視網膜造成的。既然「顏色」只針對可見光而言,那它便不再精確。所以用一個更加精確的詞,「物體反射光譜」,來表示一個物體反射的所有光波,雖然這個詞聽起來不像是形容一個物體的「色」,但它可以更精確地描述物體材料的光學性質,因為這種材料具有這種獨一無二的反射譜,如果兩個物體的反射譜一模一樣,那麼這兩個物體具有相同的「色」。
比如一個黃色的包包。人類只能看到這個包包反射的所有光線中與黃色相對應波長(597~577nm)的光。如果用「物體反射光譜」來表示物體的「色」,那麼可以用一種儀器測得物體反射的所有光線,形容物體是什麼「色」時,不再說物體是什麼顏色了,而是說物體可以反射這樣的光,光譜如下。。。
其次是形狀。我想我們看到形狀應該可以表達物體本身的形狀了。因為光線的反射、折射、漫反射並不因為光波長的改變而改變,適用於所有光波。
最後是手感。我們可以用一個物理量表示一個物體的柔軟程度、粗糙程度等。因為即使是同一物種的人類,對於同一個物體,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手感,更別說其他物種了。所以用統一的標準來衡量,也許稍微能科學一些。所以總的來說,物體就是一坨由原子分子組成的、有固定形狀的、能反射它的反射譜中的光線的東西。
如果你非要問到底是什麼樣,我有一個辦法,腦洞有點大,也許有一種技術可以還原地球上所有動物的視野,用來判斷這個包包在這些動物眼中是什麼樣子,再合成起來,大致得到這個包包「真正的」樣子,人類觀看合成圖像時需要佩戴特殊的眼鏡。當然這只是地球上的動物,還有一些動物人類並不知道,亦或者外星動物也未可知。實體不可認知
我們只能了解實體的某些性質
康德 _純粹理性批判「樣」這個字是和視覺相關的~如果沒有光,看不見,那麼……
事物本離像,你把各種標籤打在事物上,這個事物才有了你所認知的樣子
那要看你是以什麼視覺器官來看了 有可能是一個熱量體 有可能是一組頻率 有可能是一種代碼 但是目前所知的器官也只是地球上生物的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同一場景,我們處在現實中和在電視機熒幕前的區別,一樣的畫面,同樣的物體通過不同的介質傳到我們的視網膜,而電視機呈現的是二次接受。錄像機記錄下來的事物顏色=物體直接反射到我們的眼球,所以,除非是另一種呈現方式、那就先假設沒有光的情況下我們怎麼去感知物體,夜視儀只能接收紅外線,感知不到顏色,思維有點混亂,不知道怎麼表達,哪個大神來整理一下提供一個最精確的答案
還可以想像一下同一個事物在我們腦海里呈現的和在動物腦海里呈現的是不一樣的如果沒有光,本身不發光的物質本來是黑色的。本身發光的物質就是其發光的光譜色,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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