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解城市化帶來的社會問題,政府、公益組織和個人分別可以做些什麼?
01-06
城市化帶來了諸如留守兒童、城中村等問題。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政府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政府可以全部解決嗎?公益組織和個人分別又可以發揮怎麼樣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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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好問題。首先把政府的角色定了再說其他兩者的吧。問題是政府的職責定下來了嗎?暫時還沒有吧。如果城市化的進程主要是自發的,或者是宏觀政策引導的(比如政府的角色是定比較宏觀的政策),那麼政府和公益組織、個人在面對城市化問題的時候的角度是類似的。大家都是想辦法解決人、環境、資源這些問題,而這些問題的產生、發展都有跡可循,大家坐下來商量,看看誰該出多少錢、幹什麼事。比如說,一個城市發展的好,人口越來越多,城市範圍擴大,那新擴張的地區需要各種配套,這個地區的居民可能受到施工、環境、公共資源等方面的影響。低收入家庭可能因為地價上漲而租不起房子,有可能因為新居民流動性大而帶來治安和環境問題,新老居民可能互相不理解而產生矛盾。那這個地區的政府(村、鎮、社區)、上一級政府(區、縣)還有當地能提供社會服務的部門、公益組織可以一起來商量,看政府職能範圍內能解決哪些問題(公交、警察、醫院、環衛。。。),公益組織能提供什麼樣的補充(為老人、孩子、沒固定工作的年輕人、殘疾人能做什麼),新、老居民里要是有宗教領袖、社區領袖,也可以動員起來,一起組織些活動,增加社區的凝聚力。如果還有問題是各方都還沒遇到過的,那要麼讓改政府的章程,撥一筆錢讓某個政府部門把責任擔起來,要麼成立個NGO,政府撥點經費,當地企業捐點錢,找相關領域的大基金會募點錢,老百姓在多少捐一點,雇幾個專業靠譜的人,招募一些志願者,把這些問題解決了。對於老百姓,自己對別人態度好一些,多參加些社區里的活動,多認識認識鄰居,很多問題就能解決或避免了。問題是,現在政府、NGO和老百姓很多時候貌似不是一條船上的。動不動就成了對著乾的態勢。這就比較麻煩了。一方面,很多城市化問題的確是你退我進的問題,要是是老百姓之間進退的問題還好說,可地方政府要是成了進退的一方,那誰搞得過他啊。另一方面老百姓也不是很相信政府、NGO的說法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些問題是冰凍三尺的陳年老帳,有些問題是新生事物大家誰都不知道怎麼處理。要說到擺正各自的位置、建立互相的信任,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說說這三方面中最容易說的公益組織吧。公益組織想干好自己的工作,沒有人民群眾和政府的支持都不行。如果光自己單打獨鬥,自己整的苦哈哈的,還不招人待見。老百姓不理解,政府不放心。我覺得吧,現階段公益組織應該做的事情是一些政府職責邊緣地帶的服務工作。比如上面提到的服務老人、輔導學生、幫助年輕人就業、扶助殘疾人,在社區里做環境教育、幫助居住條件差的街區改善居住環境,引導社區接納少數民族同胞,如果外來打工者年底沒找到工作沒錢回家,幫他們找個臨時的落腳點,過個有餃子吃的年。這些工作都能緩解一些人群的生活壓力,讓生活遇到困難的人們感受到正能量,覺得生活有希望、不至於去為非作歹。要是有公益機構能把這些工作做好,能解決問題,政府省心了,老百姓舒心了,信任感有了,說不定還能促進政府職能的優化,也算是為改革開放做出了貢獻。
我理想中比較好的情況是,更多的社會服務工作都由老百姓自發組織的NGO來做,NGO要靠自己的服務來贏得捐款或合同,老百姓可以用支付寶捐款,看到NGO工作成果讓人滿意了再付款。這樣錢不通過政府,減少了腐敗的機會。政府職能縮小,減少了尋租的可能。NGO可以廣泛地創新、針對它想服務的對象開發有針對性的服務,更接近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因人而異,更貼合老百姓的實際。中國這麼大,每個城市人都這麼多,NGO能很好地提供政府「安全網」「大鍋飯」類服務所不具有的靈活性和針對性。最後,能讓政府真的做到「省心」,因為他再也不用去管很多問題了;讓老百姓做到「舒心」,因為自己的訴求能有人快速、負責、專業地做出應對。當然,這一切需要老百姓有意願、有能力解決社會問題,很多人能參與解決社會問題的過程。同時,能有好的機制鼓勵人們組成公益組織,不為求財,但也能通過提供服務獲得不錯的生活質量;有好的機制監督各方的行為,在監督機制下人們相互信任。這些東西暫時都沒有,還需要假以時日進行培育。所以現在做公益的人還任重道遠。現在還是星星之火,希望能早日燎原吧。政府從公益組織購買服務(比自己做更省錢),公益組織促進個人教育(交朋友),
個人幫助政府宣傳政策(作為媒體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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