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秀勇說有些人司考450分,但仍然是法盲,你同意嗎?

他說司考成績和法學水平並沒關係。你們同意嗎?反正我是同意的。


司考如能到450,做一次法盲又何妨?


說司考分數和專業水平沒關係就和說考上好大學和學生能力沒關係一樣。

考上好大學的人不一定能力都強,考不上的能力能強到哪裡去?

沒錯,過了司考的、司考分數高的法學理論水平實踐能力不一定強,但是過不了的你說他有多強?

我是見過了司考甚至做了兩年律師的,整個就是個法盲。我也見過很多985大學的不上進的學生,水平低的四六級三年都過不了的學生,能說明什麼?就是因為少見才覺得奇葩。

如果題主說過了司考的人法律水平不一定高這我信,但是司考能考450法學水平不高?真的誰給考一個我看看。 同樣過六級,我堪堪飄過,別人輕鬆上六百,這裡面差的可不是一點點。

我聽過鍾秀勇的音頻,他是在厚大培訓司考的時候說的,有前後文的,不能這麼斷章取義。


瀉藥。

比如我。

我記不住法條,記不住法諺法語,能保證的就是讀得出關鍵詞,然後在遇到問題腦子裡面的法律條文儲備解決不了的話,可以到什麼地方去快速的找出所需要的法條。

就這渣糙型,肯定考不高,所以我不到400分呢還,於是乎我的自我定位還是比較客觀的。請看我的個人簡介。


儘管當前司考出題的老師很有抱負,但是就目前來看我國的司法考試的題目是沒有營養的。司考只是入門,考過了不等於會辦案子,這主要在於對法律體系背後所蘊含的理論沒有深入的研究、生活經驗的缺乏等多種原因。題外話:個人覺得猴哥在民法上還是有水平的,在司法考試培訓界算是最有良心的老師之一。


司考是坐橋,通過它,不要在上面蓋樓。


一旦帶上「有些人」,什麼話都是對的。


這句話換成王澤鑒,也會這麼說。


我覺得無所謂,法盲就法盲唄,我的目標是通過司考,又不是當法學專家


又一個拿著個案橫掃全部。


還好吧,司法只是一條及格線而已。

就像你英語考及格了,但真的讓你和外國人交流,你又不一定會。

就像你數學考及格了,但真的讓你計算你自己五金一險、各種稅收的時候,你又不一定會。

就像你語文考及格了,但真的讓你寫幾篇文章登登雜誌,你又不一定會。

就像你物理考及格了,但真的讓你修下壞掉的抽水馬桶,你又不一定會。

就像你化學考及格了,但真的讓你祛除衣服上難洗的污漬,你又不一定會。

就像你生物考及格了,但真的讓你養下窗台上綠葉泛黃的盆栽,你又不一定會。

就像你地理考及格了,但真的讓你預測下明天的天氣,你又不一定會。

就像你歷史考及格了,但真的讓你背下中國全部的朝代,你又不一定會。

只是及格而已,有什麼好驕傲的,有又什麼好貶低的。


442分的新晉法盲表示,很高興成為法盲:)

扯遠了,我覺得老鐘的意思是,「有些人」考了高分,但碰到事情仍然沒有養成法律思維能力,連個案件事實都不能簡明扼要的提煉出來,而這種在現實中大有人在。。。


不看你能背多少法條,也不看你刷過多少案例,更不看你司考多少分,最關鍵的是你是否有法學思維。感覺國內法學院對法理學的重視程度很不夠,更別提法制史之類對於培養法學思維很關鍵的課程了。


同意。一個考試和實務沒一毛錢關係。擺正心態,考試的目的是通過,不是成為專家。就因為很多人總想啥都弄懂反而通不過考試。


我的回答完全跑題了,主要討論司法考試和實務的關係,為司法考試辯護。

我剛剛考完美國紐約州的律師考試,覺得就僅僅是中國司法考試的選擇題部分和美國的MBE(都是選擇題)相比,不論形式還是難度都是很接近的。中國司法考試也算是很成熟的考試了。在我眼中,中國的標準化考試能達到美國水平就是很不容易了。但是美國MBE選擇題題目普遍比司法考試長,算是增加了難度。

我也考過英語四六級專四專八,估計考過這些考試的人覺得這幾個考試和托福雅思水平差距還是挺大的。

有的人解釋這句話說司法考試和實務沒有關係,我不同意。有可能非訴業務好多做的都是司法考試裡面的小法或者乾脆就是整天和國務院及各部委的文件打交道,和司法考試確實關係不大,或者做FCPA業務,但是如果是訴訟,關係還是很大的,比如刑辯,可能就是直接要討論直接故意間接故意的區別,合同問題比如要討論可撤銷合同,這些和司法考試直接相關,也和法學理論相關。學好法學理論有助於司法考試這個沒錯吧,掌握了這些法學理論對於法律實務中大部分業務都是直接相關的。


同意,不過沒有過司考更是法盲...司考和實踐脫節,我覺得更主要的是各地區的土規定考試不考,以及有些小政策是考生也不了解。要想脫離法盲狀態,只有在實踐中學習,在校園裡,永遠都擺脫不了法盲的境地


同意。

離450差20多分,非法本,法學理論一塌糊塗,感覺司考主要還是再拼記憶。

老鍾是個好老師。


司法,法律的適用在於邏輯更在於經驗。一個法官審理民事案件,如果只看法條,證據或者單憑當事人雙方陳述,肯定無法辦好案件。司考分數高說明了在一定時間內,你找對了這個考試的套路,並不能說明你就能把法律和現實結合起來。鐘的話不雅,但也不假。


是啊,六百都可以是法盲,零分可以是大拿。何必再問呢。


只能說這樣的法盲越多越好。


很多人背法條背得頭頭是道,但是根本沒有法治意識和法律思想,法律在他們眼中就是工具,而司考也就是敲門磚,在碰到問題時,他們考慮得更多的不是法律,而是利用各種手段去解決,哪怕不合法。法律要成為信仰,這在許多法律人那裡,也很難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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