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董明珠再斥同行挖角:國家要求創新,不是要你偷人」?
董明珠再斥同行挖角:國家要求創新 不是要你偷人
添加了一個相關問題:
你為什麼從格力離職? - 離職原因希望知道內部人員是什麼個看法
董明珠混淆了一個嚴重的概念,如果是你花錢給員工全職培訓,比如送到國外某所大學或者研究院學習,那麼員工回來後理應繼續服務你的公司,這個完全可以簽一些特殊的協議保證公司的利益。但事實上是這些不過格力的普通員工,只是這5到10年里在你公司工作的普通員工而已,他們拿了你5到10年的工資,給你兢兢業業的幹了5到10年的工作,這個期間格力是對他們有培養,比如教他們職業技能,這是一定的,因為你要讓他們幹活,但他們在這個期間付出了自己的勞動,他們是用自己的勞動賺取了回報,這個過程沒有對格力的一點虧欠。他們要離職、要換工作也沒有任何錯誤,他們都是一個獨立個個體,同樣他們被別人挖走也是正常的,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和工作的權力。董明珠的這番話唯一能看出來的就是她根本沒把員工當做一個人來看待,只是當做了公司流水線中的一個零件,我相信她的員工聽到這番話會更想離職。事實上創新這件事很大程度上是依賴員工的流動的,把A公司學到的東西帶到B公司,B公司在這個基礎上就能搞出來新東西,然後B公司再跳到C公司,之後可能還會有Z公司跳會A公司,矽谷,尤其是早期的矽谷就是靠這個模式壟斷世界晶元市場的,無論主動還是被動,結果就是讓市場上優秀的員工去互相學習。保證公司創新和防止員工流動有非常多的合理合法的方法,比如競業協議,比如專利,不清楚格力做了什麼,反正董明珠在媒體上說這些證明他們做的不好。員工選擇工作無非三點,一是待遇如何,二是在公司內的成長如何,三是工作環境和領導如何。格力如果能一年離職600人,要麼是這三個某一項兩項非常差,要麼就是乾脆三項都不行。
http://weixin.qq.com/r/BnWrszTEymm1rXDQ9yAU (二維碼自動識別)
這讓我感到絕望 董小姐
首先,獵頭這個行業是源自西方國家的
「獵頭」 進入中國也就是十年左右的時間,世界第一家獵頭公司於1926年誕生於美國,進軍中國的第一家獵頭公司誕生於1994年。(百度數據,現在應該二十年了)
所以鍋不該獵頭背
其次,行業內挖不動的公司太多太多了,為什麼你做不到?
600人,按一年工作日251天算,每天有3個人被挖角,HR部門沒有任何改善離職率的措施么?
跳槽無非兩點,錢、權
在合理的條件下要求合理的待遇無可厚非,你給不到就別攔著別人看機會
例如:你600個技術崗,你才20個技術管理崗,人家做了3年技術想升值,你沒機會給,只好看別人,很正常啊
人家跳槽變成技術組長,有了更大的平台創新,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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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看到有個回答有點概念混淆,就無聊的補充下
勞動合同法裡面有一點講的是違約金,所表達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企業為培養你花了很多錢,你們之前簽訂了相關的合同,你不來我企業上班,可以,但你要把我投入到你身上的培養費用還給我。(但違約金不得超過培訓所花的費用。)
以上沒錯,有理有據
但混淆了兩個概念,定向培養和無差別培訓
何謂定向培養:
為了培養一個空調專家,讓他去德國西門子學習一年(隨便舉例,不知道西門子空調好不好,反正就這意思),公司費用全包,這類行為,一般會簽訂合同,如果被挖了,也是本人承擔違約責任,和下家無關,你怕走人,還可以簽訂競業協議,都是法律認可且保護的
這也是國家,甚至全球通用的做法
我並不覺得格力會對600人以上的規模做出定向培養,或者這麼大規模連競業協議都不簽訂,這是自己作死
畢竟去完德國,你閃人了,這特么太無恥了,法律對這類人也有相應的規避措施
何謂無差別培訓:
你為了讓員工更好的適應工作,更快的融入公司,有更好的技術水平
搭建一個培訓學院,養一幫培訓專員,培訓經理,花幾萬塊請第三方為管理層上課,讓一些老專家,老員工,技術骨幹,為技術類員工講講課,提高業務水平
這是你職位所應得,且公司思路正常都要做的事情,他的目標人群是崗位,而不是個人
如果所謂的投資,是養這幫培訓,花錢買課,和讓老員工停工半天為新人講課所帶來的花費
這只是你應做的而已,完全不是你嚷嚷的理由按年齡來說,雷軍都可以叫董明珠阿姨了,董明珠今年61,中國人平均壽命73,董明珠已經算是標準的老人了,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順。人老了老了就小了,是說老人脾氣性格會像小孩一樣。 董明珠就很明顯,時有孩子氣的雷人言論,又加上現在盛行段子手們的推波助瀾,看上去就和一個傻x一樣,不僅女人氣,而且孩子氣。 作為格力的舵手和領袖,塑造國內第一的空調品牌,並成為當地城市的支柱產業和城市名片,董明珠功不可沒,這個時候應該考慮急流勇退了,畢竟人老了就會變糊塗。 回到董總的這句挖人的言論,現代商品市場,人作為生產要素,當然也是可以流動的。格力崛起的時候,估計也沒有少從國企挖人。給不了高薪又期望忠誠度,勞模也需要養家糊口。 加油!
有股東提出,格力人員被挖走表示格力薪酬還不夠高,也有不少股東紛紛出謀劃策,建議董明珠實行員工激勵留住人才。董明珠表示,高薪並不能拴住人心,拴住人心還是靠企業的文化。「你提高薪酬,對方提得更高,這會陷入一個惡性循環。」
本來只是人丟了,現在徹底丟人了
其一,人是你培養的,可這些人也為你工作了
其二,人留不住是你自己的問題,一副潑婦sibi小三的樣子,氣度全無另外,比起周布斯罵雷布斯「機霸」,董大姐水準還有待提高弱弱問一句,董總的語文好像沒學好的樣子……
「偷人」在我們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里有別的含義……正如之前很多答案里提到的一句話:真正的好公司跟你談錢談股票談期權,把真正的實惠送到你手裡,然後讓你心無旁騖地安心幹活; 不地道的公司跟你談人生談理想談價值觀,然後把你忽悠進去,再壓榨你那剩餘的一點利用價值。 我看了看發現也是不願漲薪而是想憑藉所謂"企業文化"來栓牢人才。那麼格力是哪一種想必大家也有自己的判斷吧。
董明珠斥同行挖角,是她自己的選擇,這麼做沒有任何不妥當。
難道我的利益被損害,連說一句抱怨的話的權力都沒有嗎?
就像你的文章被別人盜用,雖然你沒法追究他,但抱怨對方一句總是正常的吧。
如果對方說,我們管大作家拿文章都是給錢的,你自己寫的不好,就自己努力,別來找我。怎麼辦?她指責同行挖角,不代表她不懂事,不懂規則,不給員工加薪。可能只是她的情緒表達。不要腦補過多。高薪並不能拴住人心,拴住人心還是靠企業的文化????來!壯士幹了這碗濃血雞湯!!
已經有人 @Ricky Chen 指出不足了,大家看評論,他說的挺對的,我先把答案完善下。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偷人」這種道德譴責意味的詞語先不討論,關鍵點也是值得討論的地方
同行能不能挖人?(挖人要不要受譴責?)細分下來:違法嗎?不違法。合情理嗎?看情形。看什麼情形?有沒有被欺壓的一方。先假設一個前提:格力培養人才但因為同行挖人使得格力並沒有享用到與付出相對應的回報。(回報指的是員工給格力提供的工作服務。下同。)
然而並沒有在當初培養(先用這個詞語好了。定向培養與無差別培訓由於人數眾多,肯定兩者都存在。)的時候,雖然投入很多,但並沒有簽訂合同確定服務期限與競業協議等限制性的合同。於是同行與技術人員一溝通,顯然可以在不受懲罰的情況下把原格力的技術人員挖過來,給出更高的待遇,這待遇裡面就有同行應該需要支付給格力的對被挖技術人員的培養費用。這不就是同行與技術人員以損害格力利益的共謀嗎?
Richy Chen評論「這類定向培養,一般會簽訂合同,如果被挖了,也是本人承擔違約責任,和下家無關,」因為挖人之後的受益方是同行與技術人員雙方,雖然表面上是與下家無關,但是利益是相關的,簡單一點就是如果簽了競業協議,就是增加了技術人員被同行挖走這一行為的難度與代價。顯然與下家是相關的。評論「但我並不覺得格力會對600人以上的規模做出定向培養」,用常理來反推有時可用,但是這種情形是可能存在的,畢竟比例更為重要,格力有6W或8W員工(不詳細,求補充),這種的基數豈止600人的規模,6000人我覺得都可能。
評論「如果指的是定向培養,那我覺得董這位領導,該企業法務,培訓總監(如果有的話),這三人的業務能力是非常有問題的,600人規模的定向培養,連最基本的合同都不簽,這工作是怎麼開展的,不僅給員工喝雞湯,自己也喝多了吧」
說的對,我也懷疑她的能力。再假設另一個前提:格力雖然花費巨力培養人才但同時也享用到了與付出相對應的回報。
沒有限制性合同(服務期限或競業協議等)的約束那就沒有任何問題。··············································原答案···················································
勞動合同法裡面有一點講的是違約金,所表達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企業為培養你花了很多錢,你們之前簽訂了相關的合同,你不來我企業上班,可以,但你要把我投入到你身上的培養費用還給我。(但違約金不得超過培訓所花的費用。)「我們每年投入幾十億培養人才,培養一個人才需要5到10年,我培養的人要挖走可以,你要給我錢。」董明珠還建議學習足球協會的模式,挖人也需要交轉會費。
如果真的屬實,花了這麼多錢與資源,挖人的企業確實是需要付些錢的。要不然,儘管法律並沒有強制,但情理上講確實付出與回報並不對等。以後誰會培養人呢?
猜測隨後格力引進人才培養人才便會簽訂相應的合同來彌補這一漏洞。生活比較相近的一個例子是這樣子,同學的同事被公司公費派往德國學習(打算),但是需要簽訂未來為同學所在企業服務多少年。意思就是說:如果培養你之後,你立馬就要走,那我就不培養你啦。培養你之後,你立馬走,也行,支付培養你的費用。要不然這個送往德國深造的機會為什麼要給你呢?"以前我們被挖人的速度與培養人的速度還能成正比"
她知不知道成正比是什麼意思。。。
我原以為,你身為老企業家,來到台前,面對全體顧客,必有高論,沒想到竟說出如此粗鄙之語!
這就是鄉鎮企業家的本質
我有一些格力股票,已經捂了三年多了。當初10億賭局的時候也沒想過要拋,現在要好好研究一下了。
捋一下最近媒體報道:1、與雷軍對賭10億,後來含糊其辭,其實就是耍賴。2、兩會拒絕與雷軍挨著坐,並且通過媒體告訴全中國人民,我董小姐就是看不起雷小偷。3、吹噓格力的創新能力,有多少多少專利,諷刺小米跟美的是小偷。呵呵,我敢保證董小姐絕對不知道專利產生、申請、授權流程。4、格力手機出場,就那配置,還供不應求,還年銷量5000萬,可能買手機送空調吧。呵呵,5000萬的產能誰來做?格力空調都改做手機差不多吧!5、董小姐不是嘲笑雷布斯的小米沒專利嗎,是小偷嗎?難道格力格力手機應用的全是自己專利,呵呵,自己吹的牛逼自己圓回去吧!6、人才流動太正常不過了,說嚴重點,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接上董小姐的話茬,現在國家鼓勵創新,也鼓勵人才流動啊! 如果上述零散的報道都是真實的,我真的不理解,一個千億規模的企業董事長為什麼心胸如此狹窄,作風如此務虛?只為博眼球嗎?
天天做早操還留不住人?
如何評價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你不能佔用了國家最優秀的教育資源,最終又離開了培養你的國家」這個觀點?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8659470
好了好了我們知道你們不願意給高工資了。我覺得董總最近這兩年的言論有點影響格力的逼格了,雖然最終都是要靠產品說話,但逼格這個看不見的東西有時候也能對品牌造成影響,比如我現在就對格力有點看法了。
都被挖人挖到不可持續發展了還不肯漲工資,這種企業有點能力的都會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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