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怎麼看待教育部長的言論「我們唯一能追求的公平,就是規則公平,但它並不會帶來結果平等」?

就個人而言, 都很難做到一視同仁,更何況是這個社會。

結合自身的例子來說說吧。

我在外地,跟當地人合租房子,同樣的戶型房東多收我五百。房東還一再囑咐室友不要讓我知道。實際我早就知道了,只是沒戳穿他,畢竟合同已經簽了。

還有,我們幾個學生跟導師合作項目。老師特別關照長得漂亮的女同學,給她布置相對簡單且容易的任務,而對我們其他同學要求特別高。

總結:

我認真的看了每一位的答案,大致可以分為兩類觀點。

第一類是熱血,憤慨的年輕人,他們勇於質疑規則,挑戰規則。 五年前的我就是這樣的人。現在的話比較貼近第二類人。

第二類是有一定社會歷練的過來人,他們傾向於默守陳規,畢竟日子總是要過的嘛,逆來順受總比負隅頑抗要是實在的多。當然難免其中有一些人是規則的受益者。

由衷祝願上述的第一類人能在若干年後,依然不忘初心,努力成為改變規則的人。


規則公平不等於結果公平。

但是

規則不公平更難得到結果公平。

(就像題目評論里說的世界上哪有什麼公平,追求結果公平是沒有意義的。我們能追求的只有對每個人公平的規則,而不是對每個人不一樣的規則帶來的公平的結果,因為那是不存在的。)

因為人很難做到一視同仁,所以才需要規則制度上的一視同仁,所以別人做不到一視同仁時你才能指責他,甚至向有關當年投訴。

如果法律法規要求不得針對戶籍差別定價,房東多收你錢你可以去起訴他,可以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沒有規則公平,你最多從道義上指責他,不租這家下一家還有可能是多收你房租,你最後只能自己承擔。

這就是規則公平的意義。

====================下面讓我叨叨幾句=========

我覺得部長這句話很對,任何人說出來都是對的,哪怕規則不公的受益者也不會公開反對規則公平(畢竟群眾的道德指責也是很可怕的)。

這句話如果是法律工作者說那就是「我們唯一能追求的只有程序正義,儘管我們都不是上帝,不知道結果是否是正確的。」

程序正義其實是英美人的一種法律傳統。這源於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所謂的「看得見的正義」,實質上就是指裁判過程(相對於裁判而言)的公平。

程序正義原則的起源是什麼? - 法律

每個人都有質疑規則,監督規則執行情況的權利,對於本身就不公平合理的規則應該竭盡全力去反對。希望這個世界少一點沉默的大多數,也希望反對的聲音能夠理性客觀。


做到過程和規則公平很簡單,但是這並不能評定規則好壞。

任何一個數學公式,只要不自帶隨機數什麼的,只要輸入相同,結果都是相等的。

一個生產線,輸入各種原材料,造出來的都是一樣形狀鐵疙瘩,這的確是非常公平結果。

然而,這個生產線和一個能把原材料變成汽車的生產線比起來,就是渣。

這種沒營養的大道理,你就當他放了個屁吧。。。


教育部長說的很對啊。兩者本來就是互斥的——規則公平要求給不同的人一樣的條件,結果公平要求不同的人獲得不同的條件以求結果相同。除非每個人都一樣,不然一定兩者只能實現其一。

至於你說的兩件事:

我在外地,跟當地人合租房子,同樣的戶型房東多收我五百。房東還一再囑咐室友不要讓我知道。實際我早就知道了,只是沒戳穿他,畢竟合同已經簽了。

什麼法律條文或者社會公德要求房東對所有租客一視同仁了?定價本來就是房東愛怎麼弄怎麼弄,不讓你知道也只是為了避免麻煩。

還有,我們幾個學生跟導師合作項目。老師特別關照長得漂亮的女同學,給她布置相對簡單且容易的任務,而對我們其他同學要求特別高。

又是什麼樣的法律條文或者社會公德要求老師無視漂亮的女同學了?而且,對你要求高到底有什麼不好?


這句話是對的。後面你的經歷只能說明遇人不淑。


逗呢。當年全國統一命題的時候各省分數線不同是明擺著規則不公平,後來分省命題讓聲討這種不公平的人找不到直接證據罷了。

從科舉到全國統一命題的高考,出高分的向來是江浙,更確切地說是江蘇。把規則不公平造成的錄取率解釋成「北京學生綜合素質高」「北京教育投入高教學質量好」,是讓人笑掉大牙的睜眼說瞎話。

哦我是河北人,不管規則公不公平,我們好像都占不到便宜。但我還是覺得,全國一張卷一道線的話,哪怕河北考好大學變得更難,我也拍手叫好。


說的其實挺對的呀。

只是執行起來怎樣算規則公平呢。即使25個省高考統一命題,那分數線呢,那嚴重不平衡的教育資源呢。這些算不算規則?

運動員比賽,賽場上的其他規則都一樣,可是不同的分數線,就是不同的終點線;不平等的教育資源,就如嚴重不對等的教練團隊,野路子很難幹得過專業的啊。

我是河南的,還是窮鄉僻壤的小農村,從小學到高中,地方小學校也少,基本一條線,沒有第二選擇。當時不覺得,走出來之後回頭看,才發現我們的教育水平實在是不能更差……(這麼說也不對,現在縣城也有三所高中了,當年我的母校已經搖搖領先其他兩所,所以,其實是可以更差的),更慘的是,僧多粥少太嚴重。當年高考號稱百萬考生(實際才96萬),一本名額三萬左右。

但是我們能仇恨北京高考生嗎?當然不能,北京人會很驚訝的看著你:你生在那個地方,怪我咯?

這個問題,也夠難為部長大人的……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教育資源永遠都不可能平等的了,可是經濟發展可由不得部長大人……

想起一個故事,本科時候我們是學校的實驗班。實驗班嘛,自然是各種資源砸過來。一次閑來蛋疼去看我們跟其他學院的辯論賽。主題就是這個教育公平,我們是正方,支持教育公平。我就看到我們一哥們慷慨激昂、言辭犀利說了一通,教育公平好,宇宙真理。

然後對方一哥們等他說完,霍地站起來:你們XX學院,在學校里佔盡了各種資源,本身就在享受著最大的教育不公平,還竟然敢說教育公平好?

然後我們這邊,被震住了。我哩個大擦,這個,大家都是在理論層面扯扯淡嘛,繞一下邏輯不就行了,你怎麼能把我們拉到現實中呢,這不厚道。這個場辯論最後結果我已經忘了,但至少這一招,我們是完全沒有拆解。。

時隔多年,部長這句話可以幫我們砸過去了。一樣的選拔政策,你沒考上,怪我咯?

同樣是我,高考之前和大學時候都享有「不公平」,可是姿勢完全不一樣。有什麼辦法?可是我明明就是人畜無害的小白兔,什麼也沒做啊。


個人覺得這跟法律上的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有點類似

1.程序正義基本是可控的,可以通過權責和流程的合理劃分實現,但結果正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個人身份(影響利益訴求),價值觀的不同而不同,很難達成一致。

2.程序正義在可控的情況下,成本也是相對而言比較低的,而結果正義很可能導致價值觀上的混亂與無休止的互相攻訐,社會成本比較高。

3.就全民(注意,不是人民)的層面而言,更適合做程序正義的監督,但是不適合做結果正義的判斷和裁定。

補充一點,覺得教育部長的話想要真正表達的是,不一定會達到結果公平而不是不會達到。

核心觀點:規則對於社會的存在的重要性是不可言喻的,否定規則只能滑向無政府主義的深淵(雖然很多人經常黑tg,但是沒有政府的社會更可怕)我們所能做的是,努力地讓規則更趨向於一個平等與公正的最大集合體(兩者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矛盾的)。說到這裡我想到了一部日劇,心理測量者,我覺得一定程度地反映了這個問題。


部長意思很明確:

愛玩玩,不玩滾


從教育部自身的行為來看,既不追求規則的公平,也不追求結果的平等,是反其道而行,逆天的存在。

給強者提供更低的門檻更多的機會,給弱者更困難門檻更稀少的機會。

說的就是高考。


這些官員就喜歡說這樣的漂亮話。當今社會規則公平嗎?一點也不。


但是他沒有說這個規則就是不公平的


機會公平是公平,補償公平就不是公平么……

獎學金什麼的,民族加分什麼的……

當然,後者有時也被稱作公正



完全平等的一個是原始社會,咱沒趕上;一個是共產主義社會,咱趕不上——袁sir


這個話要是小學老師說的,這說明我們國家教育水平不錯了,從小就教導孩子認識到規則公平和結果公平的區別,以及我們應當堅守的是什麼。

這話要是中學老師說的,還不算太晚,青少年認識到制定規則的必要性和學習如何制定公平合理的規則。

這話要是大學老師說的,說明這個國家的教育水平很差,或者法制水平很差,竟然需要向大學生強調這個。

這話是教育部長說的,說明這個國家可能已經沒救了。

順便針對評論回應一下:

如果你們從這裡看出來的是遞進關係,只能說明你們大概是初中語文水平這樣。

這個答案的邏輯是:

關於追求規則公平這一基本原則,應當在早期的教育中進行講解和說明,並不斷強化這一觀念,形成正確的三觀,越早期的教育進行正確三觀的培養,那麼效果越好。如果學生都到了大學才培養這種三觀,已經很難得到很好的效果。可能在高考甚至中考的時候就開始琢磨著徇私舞弊,鄙視不作弊的,以及打擊報復維護秩序和舉報的學生。這其實是目前客觀存在的。

至於為什麼說教育部長說這個,說明國家沒救了。很簡單,因為這種常識性的問題需要官員,甚至是國家級別的官員出面強調,說明這個國家對於這種常識性的問題嚴重缺乏了解。而且教育部的官員在意識到這一點後,竟然不反思在早期教育中就加強正確三觀樹立,而只是跑出來做這樣的正確而無用的表態,更說明這個國家的教育觀念之落後。


還要怎麼公平呢?教育部給現在人的路子還是很寬的!

If (全日製成績出色){

return 211;

else if (成績特別出色)

return 985;

else If (有能耐搞研究)

return 請看屠呦呦;

}

else If (成績不好但有特長){

return 樂嘉、趙本山 or 周立波;

}

else If (偏科嚴重,但會表現){

return 韓寒、郭敬明 or 張佳瑋;

}

else If ( 文化程度不夠但有政治覺悟 ){

return 軍校 or 黨政建設;

}

else If ( 文化程度不夠但天生麗質 ){

return 車模 or 娛樂圈;

}

else if( 教育程度很好,正道上發展受限 ){

return 高曉松;

}

else If (人生機會抓得好){

return 趙薇, 鄧文迪;

}

else If ( 以上都沒有 ){

return 看看別人的成功過一生就好,該幹嘛幹嘛;

}

//教育部沒有限制到上述個人發展


要求在制定規則的過程中保證公平。

公平不代表沒有效率。

拍腦袋的規則我才不承認。


部長也說了,是「追求」規則公平。你說的這兩個情況,不恰恰說明我們要的規則公平還沒有追求到么。


規則公平,結果公正。


很簡單,如果上帝(暫時借用宗教概念)能保證我們每一個人都在同樣的起跑線上,同時在相同的規則下能有相同的結果,這個問題就不復存在了,因為平等和公平是完全一致的。

現實是,每個人都遺傳基因不一樣,家庭背景不一樣,成長環境不一樣。同樣的規則下,擁有更多資源更好條件的人能夠取得更好的成就,進而為自己的後代親人創造更好的條件,反之亦成立。

所以往往富人強調平等,認為富人所取得的成就是富人自己或者他們祖輩的努力/才智換來的(典型知乎中產論調),窮人之所以為窮人是因為他們不努力/不聰明。

窮人強調公平,認為富人獲得了更好的教育投資和更好的條件才取得了成就,而窮人沒有那些資源和條件,相同的努力難以取得這些成就,這是不公平的,政府應該對結果加以補償,以使窮人在下一階段的競爭中減少不公平性(雖然真正的窮人不會想那麼深)。

對應兩種思路的政治策略就是極端的自由資本主義和極端的共產主義。前者的弊端是貧富差距大優點是效率高,後者的弊端是容易養懶人生產效率低。

在高考制度上,對應的也有兩種思路,一種是綜合素質全方位考察,一種是強調在容易改變的地方有限平等的考查,比如當前的高考制度(其實最極端的應該是抓鬮錄取),算是在兩方面有所兼顧。

不過隨著貧富差距進一步擴大,高考制度也難以穩住窮人的教育陣線了,這就是所謂的寒門難出貴子。

只能說,這是個悖論,現階段無解。真正解決矛盾,得等到所謂的共產主義階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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