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嬉皮士應該是什麼樣子的?


喬布斯是一個充滿理想主義的人,雖然他不怎麼把理想主義掛在嘴邊。

《The lost interview》

最後我問一個規定問題:Are you a hippie or a nerd?

喬布斯:「如果必須二選一的話,我肯定是嬉皮士,我所有的同事都屬於嬉皮士。不同的人對嬉皮士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對我來說,60~70 年代的嬉皮士運動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有些活動就是在我家後院舉行的,嬉皮士運動啟發了我。 有些東西是超越日常忙碌瑣碎的生活的。生活不僅僅是工作、家庭、財產、職業,它更豐富,就像硬幣還有另一面。雖然大家嘴上不說,但在生活的間隙,尤其是在不如意的時候,我們都能感受到某種衝動,許多人想找回生活的意義。有人像梭羅那樣隱居,有人在印度神秘儀式里尋找答案。

嬉皮士運動大概就是這樣,他們想尋找生活的真相,生活不應該只是父母過的那樣。當然,後來運動變得太極端了,但是他們的出發點是可貴的。正是因為這種精神,有人寧願當詩人也不願做銀行家。

我很欣賞這種精神,我想把這種精神融入產品里,只要用戶使用產品,就能感受到這種精神。Macintosh 的用戶真心喜歡我們的產品,在此之前,你很少聽說有人真心喜歡商業產品,但你可以從 Macintosh 感受到某種奇妙的東西,我覺得團隊都不是為了計算機而工作,而是因為計算機是傳達某種情感的最佳媒介,他們渴望分享。」

目錄 從喬布斯身上我們可以學到哪些好的精神與品質? - 知乎用戶的回答


占坑待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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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了,放篇對經歷過那個時代的嬉皮的訪談錄,看清楚了非原創,手打, 侵權不撤,我海盜灣的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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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嬉皮「頹廢派運動開始於六十年代中期(其淵源還可以追溯到早幾年前),但是短短四五年時間,這個運動就迅速的蔓延到了整個歐洲大陸,斯堪的納維亞國家,澳大利亞,紐西蘭,東南亞國家,日本,菲律賓,甚至遠達非洲和南美洲。在下面這篇對前」嬉皮「派成員的訪問記中,我們將探討這種獨特文化現象的起源和發展的來龍去脈,及其對美國社會甚至整個世界產生的衝擊和深遠意義。

:從這個」嬉皮「頹廢派運動一開始,實際上你就被卷進去了。是什麼東西吸引你和其他像你這樣的人來過這種生活方式呢?其實這種生活與你以前的大不相同阿。

:如果真要理解這個問題的答案,你必須認識美國六十年代中期的社會和經濟情況。當時社會上存在許多危急因素,其中主要的一個因素就是我們美國人中的大多數雖然已經經歷過」美國夢「,卻沒有感到滿足,我們還希望生活里有更多內容。

:你說你們都經歷了」美國夢「,這話的準確意思是什麼?

:我們的先人祖祖輩輩做牛做馬,辛勤勞動,目的在於改善他們的生活。他們需要漂亮的房子,新汽車和各種現代化設備;那是他們沒有這些東西,這些對他們是一個很大的刺激。他們辛勤勞動拚命爭取他們所想要的東西,一心以為有了這些東西就會幸福快樂。但是,當我和我的朋友十六,七歲的時候,我們不需要勞動,就已經能夠得到所有這些東西。我們住在漂亮的洋房裡,穿著精美的衣服,口袋裡有錢看電影或做我們想做的任何事情。我們許多人也擁有自己的汽車,寢室里有立體聲響設備和電視機,我說的經歷了美國夢就是這個意思。

問題是我們內心仍然沒有感到滿足快樂。我們也看到我們的父母,儘管他們已經得到了他們所想獲得的一切物質財富,但是他們仍然不快樂。於是,一方面我們已經有了物質上的財富,另一方面,我們內心還有一種被啃噬的感覺,他彷彿在說」這些是不對的,你還需要更多的東西。「

:於是,你們許多人懊喪失望,想再去尋找比目前生活方式更美好的東西?

:是的,除了我們擁有的物質繁榮不能使我們感到滿足這個事實以外,還有其他社會因素促使我們懷疑,我們的父母和師長為我們描繪的生活圖景是否真的有那麼美好?比如,當時正進行著越南戰爭,這是一場毫無意義並且難以理解的衝突。我們許多人被徵兵,去打仗——到底是為了什麼去打仗呢「?我們的父母是在不同的環境下長大的,他們對美國和美國所做的一切都抱有不可動搖的信心。那時有一個很著名的格言」不管對也好,不對也好,反正是我的國家「(My country.right or wrong) 但是,我們不接受這種看法。我們不能忙目的從事一項自己都覺得錯誤的事業。

此外,當時不僅僅在美國南方,而且還在美國各大城市,都存在著種族歧視——壓迫黑人,墨西哥裔居民和少數民族等等。由於物質繁榮,衣食無憂,我們有時間去觀察周圍發生的事情,有許多我們看到的情況都使我們感到不滿

:從你的談話中可以看出,早期」頹廢派「似乎是很有理想的青年。這和很多人所持的普片看法迥然而異。他們一提到」頹廢派「就必然想到骯髒邋遢,衣衫襤褸,吸毒成癮,逃避現實和同性戀等等。

:那種情況是在以後才發生的。開始時,頹廢派是一些摒棄現存社會價值的青年人,他們要拜託這種無止境的競爭和勾心鬥角的生活,而去謀求一種更加自由自在,無憂無慮的生活。他們離開了舒適的家庭,拋棄豪華奢侈的生活,搬到農村或城市中比較破舊的廉租區居住。

當時」頹廢派「的外貌打扮也不同。我們留長發,穿自己的衣服,排斥美國的整齊光潔的形象就等同於排斥美國社會及其立場觀點。當時,這種做法就等於說:」我不願意成為你和你代表的觀點的附庸「當時極為流行的印度大麻和LSD也是這麼一回事。我們每天抽大麻,用麻醉藥及其他迷幻藥物。這不僅僅是一種抗議行為,對我們許多人來說,這樣做有某些目的。我們正在想辦法認識自己,而且想看看,我們怎樣才能適應這個我們感到自己被疏遠,被異化(alienated)的社會.

:我很難相信這是理想主義的行為。聽起來更像是逃避責任的做法,看來好像是這些」頹廢派「想要的是不勞而獲的享福,而不願意為他人做出貢獻。

:在某種意義上說,你剛才說的這番話很有道理。我回想當年,發現早期頹廢派運動的理想主義是比較淺薄的,在許多情況下它往往把人們引向逃避現實的態度或沉迷在享樂中。當然,並非人人如次,因為實際上還有很多誠心誠意的人,他們並不想逃避現實,他們實際上都很負責,辛勤努力改進現狀。

:我想你這是指民權運動和結束越南戰爭的運動吧?

:是的,許多有人道主義的青年人都做除了巨大的個人犧牲積極從事這個事業。他們都有互相幫助的共同願望,這使得他們之間有著強烈的兄弟情誼。當然,他們經常要參加一些一起吸毒的集會,這種吸毒集會的做法幾乎具有儀式意義。一起抽大麻有助於加強共同情誼。這樣的做法在那些具有休戚與共,自由豁達心境的帶理想主義色彩的頹廢派人們心目中是有象徵意義的,他和那種整天喝啤酒,紅著脖子高喊「不管對不對,反正是我的國家」的態度唱對台戲。

:那麼,「頹廢派的享樂主義傾向有時怎麼回事呢?

:是的,這個運動明顯分裂的時候終於到來了。淺薄的理想主義終於必須在兩條道路中選擇一條:要麼發展為真正的理想主義,要麼轉為享樂主義。頹廢派運動像滾雪球般發展。短短几年內,成千上萬的青年人留長發,離開學校,脫離工作,等等。他們被引向頹廢的生活方式,因為這種方式看來對他們比較新奇和具有刺激性。

:那麼,這些在後期和七十年代早期成為早期成為頹廢派的人開始時就是半理想主義者呢還是一股勁的沉迷在吸毒和色慾的生活方式里呢?

:開始,他們許多人都被那場要求結束越南戰爭的鬥爭所吸引,接著,卻被卷進了正在興起的享樂主義浪潮里去了。廣播電台經常播Bob dylan和Joan Baez等人寫的反戰抗議歌曲,這些歌曲也很流行,因此,年輕人們認為這是他們正在從事的積極事業。但周圍卻充滿著各種各樣的麻醉性毒品,已經不僅僅是麻和迷幻藥的問題了,人們使用著spe-ed 海洛因 鎮靜劑(Downer 使人情緒鎮靜 麻木不仁的毒品)和嗅膏(sniffing glue,一種使用者用鼻子猛吸其有毒氣體的毒品,會破壞腦神經)等都弄得到手的毒品,而喝酒也越來越普片,喝酒是一個很顯著的轉折點,因為早期理想主義色彩更濃的嬉皮士是絕對不喝酒的。他把喝酒看做他們需要加以改造的社會狀態。不知怎麼搞的,理想主義被埋葬在吸毒的活動中。 隨著越來越多的青年人越來越嚴重的沉迷在毒癮中,他們無法看到任何積極的東西。他們知道奢侈的物質享受無法使他們獲得滿足,然而他們不是去尋找更崇高的目的,而是變得像禽獸一樣為所欲為,他們的價值觀,實際上變成了他們自以為摒棄的社會的自然產物,換句話說,他們把感官享受和聲色口腹之樂當成生活的目的。他們多多少少的這樣認為:」電視機,音樂播放器和汽車都不能使我們快活,還有什麼能使我們快活呢?「 他們認為只要感覺到哪些東西好,就積極的去享用它一番,而完全不考慮將來對自己和對別人會引起什麼後果。當時普片流行的說法,完全反映出頹廢主義已經完全變成了自我中心主義 。這些說法是:「覺得好,就干」「做你自己的事情,別管對他人影響如何」(If it feels good, do it)(Do your own things regardless of the consequences to others.)

:到底有哪些重大勢力擴張或加劇了「頹廢派」亞文化群(the hippie subculture)的分裂呢?

:搖滾音樂(Rock music)起了很大作用,不同的搖滾樂隊有不同的藝術「宗旨」他們給觀眾帶來巨大影響。一方面有披頭士(Beatles)他們專門演唱一些愛,和平和冥想的歌曲,但在那個年代,他們從來都還是在尋求更深刻的人生意義。另一方面有滾石樂隊,和門樂隊,到處演唱一些讚美性慾,毒品,無政府主義之類,和極端的享樂主義的歌曲,很不幸,當時大行其道的是滾石樂隊,給觀眾帶來了很大影響,這時殘留的理想主義已經微乎其微了。

搖滾樂對也從另一個角度給頹廢派亞文化造成了影響,開始時,頹廢派的人們喜歡一群群一隊隊的坐在海濱和公園聊天吹笛子,彈奏吉他和其他樂器等等。這些集會的名字叫 狂歡大集會(Human be-lns)而每一位到那裡去的人都是促使這些集會成功的積极參加者。當集合的人群越來越多時,搖滾樂隊就開始演奏歌曲。樂隊的演奏有了喧賓奪主之勢,參加集會的人的創造性因而被消弱了,因為搖滾樂的聲音完全壓倒一切參加集會的人也不可能到處坐坐,談話,或者玩樂器,和朋友們交換意見了。你當不成參與者了,你成了一個聽眾。你只管坐在那裡吸大麻,聽音樂,不然就隨著他們的音樂跳舞。整個會場的氣氛被搖滾樂隊和他們演奏的音樂所控制,舞台上有一個人會喊「脫掉你們的衣服吧」即刻觀眾中就有五百或一千人脫掉他們的衣服!終於,在加利福尼亞的阿爾塔蒙特滾石音樂會上發生的一起兇殺案為這種集會敲響了警鐘,當滾石延長他們的流行曲目Aympathy for the devil時,號稱the hell"s angels 的臭名昭著的摩托黨在舞台前痛打和刺死了一個人,事件發生以後,連那些最樂觀的嬉皮士們也感到整個運動已經變成了一場恐怖遊戲了。

:請問這件事對嬉皮士中真正有心想改變社會,而不是逃避現實尋找廉價刺激的人有什麼影響呢?

:雖然在把「頹廢派運動」看做一個運動或一股積極的社會力量這種觀念上,他們感到幻想已經破滅,但是他們仍然繼續以各自的方式,即不管是個人或者小組的形式嘗試做出一些積極的改進工作。現在他們中有許多人正在從社會內部著手為改變世界而努力。

:對於社會的其他方面,嬉皮士運動有什麼影響?

:影響非常廣泛,當然,表面上,他們影響了服裝和髮型嬉皮士使長頭髮喇叭褲和掛在肩頭的挎包等等流行起來。但是,也許他們帶來的最顯著的社會變化是使公眾接受了使用毒品的風氣。在嬉皮運動以前,只有黑人,不適應社會的人和罪犯才使用毒品。現在美國大家都用毒品,當然不是每個人都用,但使用者包括美國各個階層的人,現在使用毒品已經使整個社會都接受的事了。但是,我要說,最大的影響是他們將享樂主義的思想蔓延到整個美國和世界各地。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了柬埔寨的搖滾樂。

1969年,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代表人物羅斯扎克發表了《反主流文化的形成》一書,該書明確指出,反主流文化是對現代技術社會的一種反思。

1975年,美國深陷越南泥沼,無力再增援其扶植的郎諾政府。柬埔寨政府開始清理階級隊伍,對有產者、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教師、醫生及其它專業人士大開殺戒。同時也就是說,玩搖滾樂,就會死。

是否能想像這時還在玩搖滾樂的人的人如何生存?音樂人被大規模屠殺,柬埔寨的搖滾變為灰燼。

時間跳轉到20年後,一個叫做Paul Wheeler的美國人到柬埔寨旅遊。他被當地司機在車裡播放的一盤磁帶所吸引,那些錄音粗陋的樂聲帶有明顯的摩城范兒與迷幻風格,可卻不是簡單的複製拷貝,而是充滿活力並深深地震撼了這個外國人。

回國後他把這些歌remix後發行了一張合輯《Cambodian Rocks》。由此,那些被屠刀與血掩埋的搖滾樂終於浮出水面,那些野蠻與殘酷的歷史也再次被揭開。

Jeas Cyclo

很難想像那時那幫柬埔寨年輕人和西海岸的摩登青年一樣迷幻和騷動,而那音樂聽起來就會讓人聯想到這是投胎在柬埔寨的jimi hendrix,他們一樣的堅韌和迷人,一樣莽撞無知和青春。不要忘記他們存在過。

置身於高壓環境,執著於灼熱理想,那些已「消失」的柬埔寨音樂人,或許就是真正的嬉皮士。


要做愛不要作戰,任何地方都要做,在每一個城市的每一條街道,然後把你的體液留在那裡。在美國上個世界五六十年代成長的年輕人,大麻、迷幻藥和酒精解放了他們過去所承受的壓抑,男人女人裸著上身,在各種公共場合釋放體內壓抑已久的荷爾蒙。

他們很酷,他們站在古板保守的對立面,他們留著長發,穿著色彩斑斕。

波西米亞風格的衣服流浪著。他們是嬉皮士,他們用自己獨特的生活方式叛逆自由的活著。

在1950年代的蘇聯,西方爵士樂、搖滾樂剛開始逐漸以走私的方式流入社會主義,那個時代的年輕男女們,感受到大洋彼岸吹來的嬉皮士風潮,那些迷幻前衛的音樂像「精神毒品」一樣讓人慾罷不能。但是由於當時社會物資短缺以及音樂設備的落後,蘇聯的年輕人們將醫院垃圾桶中的X光片剪圓並在中心用煙頭燙一個洞,在這張X光片上刻入西方專輯,一張bone music就誕生了。這些年輕人用bone music的方式追逐著美國吹來的搖滾風。

雖然質量不好,偶爾還會出現一些意外「驚喜」,比如正搖滾到高潮突然出現一個聲音用俄羅斯語說:「怎麼?以為你會聽到最新音樂?操你媽的你們這些蘇維埃渣滓!」但是bone music還是迅速在當時追趕時髦的年輕人中迅速流傳開,最終,bone music唱片散布者的地下組織席捲了蘇聯。這個組織自稱「X光片出版社(X-ray press)」,在蘇聯傳播了幾百萬張西方音樂的唱片。

瘋狂的傳播複製很快就遭到了當時政府的打壓和制止,被稱為「音樂巡邏隊(music patrols)」 的政府團體追捕散布者,並沒收了唱片。bone music在1958年被列為非法出版物。和現在叛逆的年輕人一樣,那時候年輕的蘇聯人並沒有停止對骨樂的追求和熱愛,他們像迷戀自己心愛的姑娘一樣,不惜冒著危險半夜翻牆進醫院,偷走一打打的X光片。然後帶上準備好的刻錄機去找有母帶的人,我想他們等待成品的樣子一定是雙眼放光,像產房外等待孩子降生的父親。

我們或許可以想像一下當時的情況,在寒冷的莫斯科街頭瑟瑟發抖的點著煙,互相交換眼神等待著最佳時機。賣家一臉傲嬌的抽出碟片一角,啊~今天是「頭骨搖滾」,買家搓搓凍僵的手小心翼翼的把碟片收進自己懷裡然後迅速消失在人流中......

莫斯科的青少年們像美國的「嬉皮士」一樣抽煙喝酒泡妞,聽著另類的音樂,穿著不太社會主義的服飾,終日聚會聽音樂開party, 我很喜歡的這部電影《Stilyagi》的片段可以讓我們一窺當時一部分年輕人的生活狀態。

影片講訴的是50年代前蘇聯一群叛逆的青年渴望自由,想要和別人不一樣,雖然受到蘇聯沉重的文化壓制, 扔理著時髦髮型, 穿著鮮艷的西方服飾, 偷偷聽明令禁止的美國爵士和搖滾樂。 他們開放的意識和當時封閉的社會形成強烈的衝突。

抗爭永遠都在, 叛逆精神也是。不要聽信三十歲以上的大人,他們會扼殺你追求自由的天性。 無論是美國五六十年代的嬉皮士, 還是獨立特性的蘇聯青年,當時的主流社會束縛了年輕人獨特的靈魂,如果無法自由的活著, 我寧願像嬉皮士一樣在變老前死去。

這裡有個公眾號

小編會直播吃屎的那種

聽說最近還準備眾籌去變性

千萬別在微信搜

萬萬不要關注

529D實驗室


原文:你給我槍口我給你鮮花——嬉皮士從哪裡來?又去了哪兒?

San Francisco —— Scott McKenzie

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

如果你要到舊金山

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記得在頭上戴幾朵花

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

如果你要到舊金山

You"re gonna meet some gentle people there

你會遇見許多和善的人們

相信大家一定都聽過這首歌吧?小時候聽完這歌后,腦子裡有一個疑問久久揮之不去——「為什麼去舊金山之前一定要在頭上戴上鮮花呢?」長大了才發現原來這和當時的嬉皮士運動有關。

樸素思想 愛 和平 反戰 反傳統 反世俗 音樂 詩歌 柴火 星夜 自然 性解放 瑜伽 冥想 大麻 LSD

這些詞都是我們提到嬉皮士時會想到的詞語,但是這並非嬉皮士的真正核心。

嬉皮士是美國60年代一群心懷「愛與和平」理想的年輕人,用純粹精神對抗社會既成的價值觀念的活動。懷念簡單原始的群居生活,在烏托邦中尋找心靈的歸屬,在頭上插上象徵愛與和平的花朵,崇尚純精神、熱愛生命和大自然、與人為善的本性——這才是嬉皮士的真面目!

馬丁·路德·金髮表的「我有一個夢想」演講,約翰·肯尼迪總統遇刺,越南戰爭,人類登陸月球,赫魯曉夫揚言要消滅美國……美國的二十世紀六十年代,註定是一個複雜、深刻、嚴肅、迷惘的時代。物質生活的極大豐富,生活問題的不斷出現,兩者的交纏讓美國青年在生活的百無聊賴和社會責任感的日益增強中漸漸迷失了自己。他們隱約感到生命和愛,他們隱約觸摸到理想和未來,但快樂與痛苦的交織,理想與現實的衝突,能力與目標的錯位,自身追求與社會要求的矛盾,終於使他們信仰崩潰了。在搖滾樂的催化下,年輕人開始融合這些雙重矛盾,最終形成了那個時代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現象——一種完全自發而純粹精神性的運動——嬉皮運動。一個迷惘與理想的集合體——嬉皮士終於誕生。

《權力歸花兒》(Flower Power)

Bernie Boston在1967年10月21日拍攝於華盛頓五角大樓,一名年輕、長發、穿高領毛衣的男子將康乃馨放在憲兵的步槍槍管中。

他們批評政府對公民權益的限制,他們憎恨大公司的貪婪,感嘆傳統道德的狹窄,反對戰爭的無人道性。但他們卻無能為力。他們只能在他們的和平運動、遊行中發出他們的吶喊;只能在他們的頭髮裡帶花並像向行人分花,「向槍管里插上鮮花」;只能用流浪的搖滾音樂、傷感音樂表達他們的不滿。

summer of love(愛之夏),1967

原因有很多,但越南戰爭最終成為嬉皮運動全面爆發的導火索。戰爭中數以萬計的美國青年被派往前線衝鋒、殺戮、流血、死去……違反民意的越南戰爭,在年青人當中引起了極大的反思。在全美校園裡,一浪又一浪的反戰遊行示威此起彼伏。此後不久發生的多宗國民警衛隊槍殺遊行學生的事件無疑再火上澆油。嬉皮運動最終全面升級。在1967年那個被稱作summer of love(愛之夏)的夏天裡,「Make Love Not War」(要愛情、不要戰爭)成為了最有號召力的嬉皮口號。而嬉皮士也在這個夏天成長、吶喊。

但很多人誤解、甚至故意醜化他們。支持越戰的軍火商、壓制自由的政府官員、傳統的宗教信徒、在壓制下喪失自我的人、為政府充當唱手的啞子、看到所謂光明的盲人、聽見聖音的聾子……對這些青年感到了恐懼!他們害怕,害怕這些青年自我意識的覺醒,害怕這些青年對傳統的反抗,害怕這些青年對他們統治的顛復!於是他們千方百計攻擊、醜化、分化這些在尋求自我救贖的青年。「嬉皮士吸食毒品」「嬉皮士是同性戀」「嬉皮士不過是一群社會渣滓」「嬉皮士反對進步」……一個個惡謚,一個個罪名向他們奔來——只要嬉皮士有一點問題,秩序的捍衛者就能把他變成罪行、比原罪更不可原諒的罪行。而一些無聊的阿飛,借著嬉皮士的名義,做一些與嬉皮士精神完全背道而馳的事情,沒有社會責任感,沒有影響力,只有在玷污這個名字。龐克搖滾出現後,具迷幻色彩的輕搖滾樂、宣揚愛與生命的讚歌被歇斯底里的狂吼和無意義的尖叫代替。在我們的時代,還有多少人能真正理解嬉皮士精神?

輝煌是短暫的,它或許也該如此,在1969年Woodstock音樂節達到頂峰後,嬉皮運動逐漸開始衰落,在政府反對中,在傳統的鄙夷下,在內部人員的自甘墮落里。

80年代是嬉皮士的墜毀年代。里根執政期間,美國在和前蘇聯的各種競爭中的屢屢勝出,經濟發展帶來的巨大優越感,使人們已經開始習慣用個人角度考慮問題,而嬉皮運動一直依靠的是集體力量,這種從「我們這一代」到「我這一代」的巨大思想轉變最終使嬉皮們喪失了存在的前提。這個階段為「我這一代」年青人矚目的竟然是先前為嬉皮不齒的「種族主義」。3K黨抬頭、白人至上主義的膨脹,竟成為了標榜前衛的一種手段——「愛與和平」的旗幟就這樣被人們仍到了陰溝里。「回到史前」的口號,逃離這個社會,擺脫與現實社會和現實文化模式的種種聯繫,在社會發展的自信與盲目中丟進了歷史洪流中。

如今嬉皮士的時代已經過去,但是它絕對不是一場毫無意義的運動,它至今影響著文化、藝術、哲學、時尚等人們生活的各方面。

嬉皮士風已經在時尚界經久不衰。

蘋果之父喬布斯曾經也是一名嬉皮士

他在一次採訪中被問及:Are you a hippie or a nerd?

喬布斯:「如果必須二選一的話,我肯定是嬉皮士,我所有的同事都屬於嬉皮士。不同的人對嬉皮士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對我來說,60~70 年代的嬉皮士運動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有些活動就是在我家後院舉行的,嬉皮士運動啟發了我。

有些東西是超越日常忙碌瑣碎的生活的。生活不僅僅是工作、家庭、財產、職業,它更豐富,就像硬幣還有另一面。雖然大家嘴上不說,但在生活的間隙,尤其是在不如意的時候,我們都能感受到某種衝動,許多人想找回生活的意義。有人像梭羅那樣隱居,有人在印度神秘儀式里尋找答案。

嬉皮士運動大概就是這樣,他們想尋找生活的真相,生活不應該只是父母過的那樣。當然,後來運動變得太極端了,但是他們的出發點是可貴的。正是因為這種精神,有人寧願當詩人也不願做銀行家。」

嬉皮士運動就像是一場大規模的集體臆想症,在大家都清醒過來以後,留下最多的還是記憶。但就是這些記憶提醒著我們,除了現實生活的瑣事還有「愛與和平」值得我們嚮往!

我們做了一個公眾號叫「藝述加」,主旨是「藝術讓你更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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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看下主流價值觀都有哪些,反著來。

然後再看次文化裝逼犯們都在幹啥,再反著來。

最後看歷史上放浪形骸的人幹啥,學一遍。

最後爭取自發的成為莊子,自由自在,無所牽掛。

你就嬉皮到底了。也「真正」了。


想被eric cartman殺光的樣子


格蘭先生第一次去coles買菜的時候我就注意到他了,他衣衫襤褸,抱著一個鼓鼓囊囊的布袋子,像一個自信的乞丐一樣行走在超市裡叢立的貨架之中。他的衣服是起碼10年前從類似於farmers market的貨攤兒上買的,大概是泰國或是印度那邊生產,印滿了花花綠綠充滿熱帶風情的圖案。上衣和褲子使用的是對比強烈的顏色,而他的包可能是做完衣服剩下的邊角料縫的,帶子上的布也變成一條一條的了。他沒有穿鞋,臉上帶著夢遊般的表情----不過這也看不太出來,因為他的頭髮幾乎都要把他的臉擋住了。 所以當他來我的counter結帳的時候,他不得不費勁兒的把自己的臉從亂糟糟的,打著捲兒的長髮里扒拉出來,並且很有禮貌的打招呼:下午好。聲調很夢幻,表情很專註。這是一個奇怪又矛盾的人,他看起來蓬頭垢面,但是指甲很乾凈身上也沒有奇怪的味道,他個子挺高的有個小肚子但同時又有一張像女人的美麗的臉。在我check out時他也不像別的顧客一樣盯著屏幕上的錢數,而是好奇地看著我。交完錢之後他走掉啦,但是10分鐘之後又回來,舉著一根小小的bar說:「這個我剛才放在我的袋子里忘記交錢了。」 真是個乖孩子,我收錢,他就開始跟我聊天,問我是哪裡人 我告訴了他,他說,我去過中國,我非常喜歡那裡。還是用他的那種夢幻的語氣,像在唱著歌似的說話,我想如果他就地唱個歌劇或者跳個芭蕾再或者來者托馬斯全旋我都不會驚訝的——他就是那麼有著奇怪的氣質的人。 後來他還在我的counter結過幾次帳,說過幾次話但是說不了太多,coles 總是特別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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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的時候受到了美麗的玫瑰,不用說,就是from奇怪的格蘭先生拉 接著他又要了我的電郵地址,然後我就收到了他的信: 你像花朵一樣美麗,我的朋友。你願意下周跟我一起晚餐嗎,我們可以聊一聊,我有好多問題想問你。 大概我在格蘭心中顯得很神秘,而他對我也一樣:奇怪的人總是對我有著強烈的吸引力。所以我很快答應了他,但是為了不讓他以為這是一個正式的約會,我把地點改在了學校的咖啡館,而且還告訴他,我只有一個小時的時間。 他回信說:我真是太高興啦,不過我不明白人們為什麼喜歡喝咖啡,它太難喝了,而且對我來說像肥料一樣。 我起先並不知道他為什麼會用這樣一個奇怪的比喻,後來才了解——他是學botany的. 所以,在上周的某個下午,我便如坐針氈地呆在格蘭先生的對面,旁邊的學生都在打量著他寬大的亮綠色的褲子,以及粉色的,洗得有點發灰的上衣,這件上衣大概是的確良的料子,長至膝蓋,背著那個出鏡率很高的,帶子已經爛成條條狀的布袋子。他的打扮,在大街上可能不會有那麼高的回頭率,可是在學校里卻不太一樣——因為學校里沒有外面那麼多流浪漢。在他去買飲料的時候,我清楚地看見兩個女生在他後面做著鬼臉,然後無聲的笑了,還回頭打量了我一眼。 這真是太尷尬了,好在只用呆一個小時。不過顯然格蘭先生並不這麼覺得,他很從容自得的聊著天,他說他要學中文,你可以教我嗎,他問。 當然可以咯,作為交換你也要教我英文。 就這樣一筆交易達成,格蘭先生笑得像只貓,作為即將要考雅思的我也很高興。第一次開課就定在了下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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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格蘭還是小格蘭的時候,他嚴厲的父親老格蘭以及他音樂家出身的祖母就開始強迫他學小提琴,所以他的童年大概跟中國孩子沒什麼兩樣。在11歲的時候,小格蘭立志要當一名科學家,這使得兩位科學家父母非常高興,如此一來,小提琴就被愉快的拋棄了,然而好景不長,15歲的叛逆期很快到來,小格蘭也像很多澳洲孩子一樣,和父親大吵一架之後離家出走。 離開家的小格蘭就搬進了自己的初戀男友tim家裡,那是一個位於city附近的粉紅色的老房子,有個很大的,堆滿垃圾的地窖,這個地窖還收藏過附近妓院的姑娘,她們被警察追捕,驚慌又漂亮。 我猜那大概是一段很美好的時光,tim是個小小的古董販子,他們可能偶爾也賣賣大麻。不過他們最喜歡做的事卻是躺在床上,tim會給格蘭念詩,他們討論基本的哲學的問題,自我本我,宇宙大成;他們一起研究玄學宗教塔羅星像,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格蘭以替人占卜為生。「不過我不會說:讓我給你佔一卦吧,這在澳大利亞是違法的,」格蘭狡黠地說,「我會說,讓我們來娛樂一下!」 但是他們分開了,無疾而終,偶爾還能出來聚聚,格蘭開始交女朋友:「我其實不太喜歡和男生親親,他們有鬍渣很扎,但是tim不一樣,我喜歡和tim親親。」 再後來格蘭的父母就在近郊給他買了一套房子,他們希望他能變成熟,甚至希望他能結婚,而格蘭卻覺得結婚太遙遠了,他堅持要找到自己深愛的人才結婚。 以上便是我用自己的一個大秘密交換的格蘭的若干小秘密,我們坐在山頂上的飯館兒里,在細雨中瑟瑟發抖的吃著seafood basket,我兜里裝著一塊糖,那是格蘭的小禮物,其他奇怪的小禮物還包括:一小枝滿天星,一張疊得很複雜,寫著他電話號碼的紙條。這些都在我在coles幹活的時候他送的。一點半的時候我們就下山拉,坐著他那輛半新不舊的toyota越野車——它的每一聲轟鳴都像嘆息,然後格蘭先生就回學校上課了——他還是統計學的tutor呢,這對他來說是多麼奇怪的身份哪!



參考竹林七賢


當然是開創嬉皮士美學的嬉皮士之母 janis joplin了,也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搖滾女icon.


「飲酒作樂 手舞足蹈 音樂 歌唱 烈火 星夜 自然 美食 性 思考 安眠。慾望越純粹,精神越逍遙。愈原始,愈高貴。」


嬉皮士不是留長發的青年,嬉皮士不是嬉皮扮相的青年,更不是迷幻藥、性解放的提倡者!——那不是嬉皮士的真正面貌!雖然有一些為了逃避現實而大量吸食毒品,開始瘋狂——那只是苦悶的發泄!不是他們的初衷!那真正的嬉皮士是絕對排斥暴力的,他們只是消極地製造著自己的世外桃源,在「愛與和平」的思想下,用純粹精神對抗社會既成的價值觀念!懷念簡單原始的群居生活,在烏托邦中尋找心靈的歸屬,在頭上插上象徵愛與和平的花朵,崇尚純精神、熱愛生命和大自然、與人為善的本性——著才是嬉皮士的真面目!


裸奔、嗑藥、玩音樂、穿奇怪的衣服,聚在一起無所事事的空談。

然後引領玄學兩千年。


"Make Love, No War!"

----John Lennon


看評論說的標準感覺在中國擁有嬉皮行為的都是富二代吧,不工作,還有錢抽大麻,環遊世界在路上,還能一直談對象。如果是這樣,我只能說嬉皮的成本也太昂貴了,但也太被低看了。嬉皮一定要紋反戰紋身嗎?嬉皮一定要穿得五顏六色嗎?你們都說嬉皮是精神,為什麼體驗出來的都是以外表判斷呢。我覺得真正的嬉皮士就是即使我是一個穿正裝戴黑框眼鏡擠地鐵的上班族,可我仍然在周五的晚上對這個世界有最隱秘的熱愛和幻想,我覺得就可以是嬉皮士了。


大家以為我愛自由、愛很多人,其實我只是愛不到你而已。


老崔算不算?GTA5那個


本以為他們放浪形骸之外,卻只看到他們無法脫離毒品與性愛。


二戰結束後,一群價值信仰以及行為方式與主流社會脫離甚至對立的年輕人被當時主流媒體稱作嬉皮士。嬉皮士這個次文化圈活躍於1960年代中期的美國與英國的青年運動,目睹戰爭的殘忍而宣揚和平與愛是他們走到一起的原因,引起關注後嬉皮士的圈子逐漸擴散至世界上的其他國家。

不同於其他的團體,嬉皮士文化沒有所謂的領導者發起,具體從哪次運動中產生了嬉皮士也沒有定論。早期被稱作嬉皮士的群體繼承了美國『垮掉的一代』的語言以及反傳統的價值觀,創造了自己的生活圈,聽著迷幻音樂,支持性解放,甚至沉溺於像大麻、致幻葯、毒蘑菇等毒品以達到精神滿足。』去做一切符合人性需要的東西』不知道什麼時候成了嬉皮士的標籤

嬉皮浪潮消失的說話紛紜眾多,有人說是因為嬉皮士曼森指示邪教殺人導致美國掀起反嬉皮士浪潮

查爾斯曼森(Charles Milles Manson)

也有傳言說是因為毒品和性的泛濫導致政府干預嬉皮浪潮

嬉皮之風吹刮整個美國之後,無數中西部的小鎮青年湧入海特-阿什伯利社區,正宗的「老嬉皮士」被排擠,原初的嬉皮精神被膚淺的性狂歡和毒品取代。

(嬉皮之死遊行)

嬉皮士的精神領袖列儂的離去讓許多團體視作嬉皮運動結束的標誌之一

不可否認的是如果嬉皮士真是如大眾媒體所宣傳的那麼消愁不堪,那嬉皮文化對世界的影響也不可能持續至今。那麼真正的嬉皮士們究竟在做什麼?嬉皮士這個群體很有趣也很特殊,因為本身這個團體出現原因之一就是為了對抗主流,但當成為嬉皮士逐漸變成主流了以後,這個團體無法避免的會出現內部矛盾,彼此認為對方不是真的嬉皮。所以當我們談論『真正的嬉皮士』的時候,一定會帶上主觀色彩,畢竟一千個人眼裡有一千個尼古拉斯趙四,以下為相對客觀的一些真·嬉皮士們的共性

自給自足的生活

嬉皮士們所篤信的箴言,「做自己的事」(do your own things),相對於大工業生產,嬉皮士崇尚自給自足的生活,日常生活較為原始。對於物質條件,嬉皮士們的生活標準就是『夠活』,而把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去享受精神世界的豐盛餐宴

嬉皮士組織「挖掘者」(The Diggers)在海特區附近的草坪上不求回報地為人們分發免費食物、開設免費商店,用這種行為告訴世人:真正的嬉皮士排斥暴力、熱愛和平,但他們並非一群無所事事的癮君子

(挖掘者」為人們提供免費食物、開設免費商店。)

和平

越南戰爭是嬉皮運動全面爆發的關鍵因素。由於戰爭中數以萬計的美國青年被派往前線衝鋒、殺戮、流血、死去……違反民意的越南戰爭,在年青人當中引起了極大的反思,因此反戰與和平是嬉皮士們走到一起的主要原因,嬉皮士們在60年代不但向世界歌唱著Blowing in the wind與Imagine等經典反戰歌曲,也讓和平標誌走向了大眾的視野。

和平標誌是「核裁軍運動(CND )」的參與者Gerald Holtom設計,作為抗議1958年在英國奧爾德馬斯頓村成立「原子武器發展研究中心」的行動委員會的徽章,之後被嬉皮士們廣泛用作反戰遊行與宣揚和平的標誌。

(一般認為和平標誌的構思是基於海軍信號的核裁首字母縮寫)

情慾

嬉皮士們主張找回在高度發達的現代理性社會中所喪失的原始情慾,就像許多嬉皮士的口號『make love,not war』,他們追求自由的愛情與隨心所欲的戀愛方式。對於中國人,最著名的故事莫過於三毛與荷西的愛情。三毛在撒哈拉寫書流浪,與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的當地法院公證結婚,他們如詩般浪漫的愛情被人傳頌至今,而三毛也始終熱衷於當年嬉皮士喜歡的波西米亞穿著。

三毛曾經說:台灣只有三個適合穿波西米亞風格的衣服,潘越雲、齊豫和她自己。

另一對具有傳奇色彩的嬉皮士情侶就是列儂和小野洋子,他們相遇時的浪漫舉動與之後的各種行為藝術,不得不說即使是在嬉皮士中也實屬另類,甚至傳言列儂因為和洋子在一起而被稱作是Beatles的背叛者而被槍殺。可見他們在一起是背負了多大的壓力,而你也不得不佩服他們追求愛的勇氣與堅持。

1969年3月25日,列儂夫婦在阿姆斯特丹希爾頓酒店度蜜月,發起了著名的「床上和平運動」。他們躺在床上整整七天,反對戰爭與暴力。

自由

就像三毛一直在追尋夢中的橄欖樹,嬉皮士們都有一顆嚮往自由的心。但我強烈懷疑有多少所謂的嬉皮士獲得了想要的自由。毛姆在刀鋒里引用了《迪托-奧義書》「The sharp edge of a razor is difficult to pass over; thus the wise say the path to Salvation is hard.」(通往救贖之路猶如行走在刀鋒之上般艱難)來描述主人公拉里的故事,經歷過人情冷暖與世俗的價值觀,厭倦了一切的他開始追尋嬉皮士們想要追尋的自由之路,前往山林開始原始人類般的簡單生活。嬉皮士同類似文學作品或中國道教最大的不同可能是嬉皮士也崇尚非暴力反抗而爭取自由,但想世界的人都秉持烏托邦般的價值觀與行為模式可能性接近於0,堅持的結果也不過如在一把沒有終點的刀鋒上行走,這也註定了嬉皮士運動的堙沒。

藝術美學

搖滾樂對和平、愛、自由的歌頌與它的反叛精神作為詮釋嬉皮士內心世界的語言最合適不過,而最當時最知名的伍德斯托克音樂節也見證了迷幻搖滾樂這一搖滾類型的誕生。搖滾樂的流行度在嬉皮士浪潮中得到了爆髮式的增長,即使到如今,搖滾樂也依然是許多人的精神食糧。

(伍德斯托克音樂節Woodstock,60年代嬉皮士聚在一起狂歡的節日)

衣著

嬉皮士的穿著隨意且有態度,嬉皮士浪潮中具有代表性的衣著元素大致是 T恤,牛仔褲,Disco,搖滾,民族,印第安,波西米亞風格。扎染,二手市場,手繪,自己縫,搜集來自世界各地的民族服飾都是嬉皮士們彰顯自己個性的方式。嬉皮士們獨特的穿衣方式對服裝史有著不可磨滅的印象,許多現代設計師依然在沿用嬉皮士元素。

(傳奇設計師Hedi Slimane的YSL 2015男裝系列有大量嬉皮元素)

(Visvim的主理人中村世紀也是民族風的頂尖設計師之一)

飾品

常見的嬉皮士記錄中他們總是帶著各式各樣的珠子,頭飾,眼鏡等等各式各樣光怪陸離的飾品以創造自我呈現的獨一無二。嬉皮士門尤其熱衷於各類手工製品,那這裡就不得不說一位嬉皮代表,Goro"s的創始人 高橋吾郎。

在嬉皮士浪潮的巔峰,痴迷於皮革與印第安文化的高橋吾郎在東京開了間小店製作銀飾與皮飾,之後為了追尋更加真實的印第安文化只身前往美國一個印第安部落(傳聞為納瓦霍民族)生活多年,並最終被當地部落視作勇士。他把最正統的古印第安部落飾品製法帶回了日本成為Goro』s飾品的精髓。一直以來這家小店一直堅持著純手工的製作,極少的數量與精緻的工藝,進店都得搖號的規則讓這個從未打過廣告的品牌聞名世界,而Goro"s的銀飾早已被炒至天價,被視為潮流界的硬通貨,隨便一塊帶金的銀羽可能價值一輛不錯的摩托車。

(現在的男明星沒幾個goro』s的羽毛簡直不敢混娛樂圈)

特立獨行的品味與價值觀

如果擁有以上特點的人就可以被稱為嬉皮士,那其實也是一種刻板印象。嬉皮運動的真正意義所在是向世人展現了一批極具個性,有獨特價值觀世界觀的人,讓世界知道即使在一個物慾橫流的社會也可以不用活的那麼模式化,生活方式擁有無數可能性。如果主流文化與價值觀是棵參天大樹,人們只會想著自己可以攀的多高,那麼嬉皮精神就是夏天樹下周圍的小花,各自有著鮮明的特點,不需要太多人欣賞,桀驁綻放。所以在我眼裡,嬉皮既沒有那麼不堪,也沒有那麼神聖,它只是一種相對小眾且能保持自我的生活態度。

現在有太多的火熱潮流單品,街鞋Yeezy、每個明星一件的LV×Supreme,印花黨的Off White和marcelo burlon,剛從棺材裡爬出來的Mastermind Japan。很多人不知道原價多少,不知道好在哪,不知道為什麼炒這麼貴,不知道怎麼搭,甚至不知道適不適合自己就急不可耐地找個代購販子買下來,就因為貴、因為潮、因為他們有。 品牌本身除了撈錢以外沒有任何問題,有問題的是盲目『模仿』,『跟隨』的人們。相比之下,擁有特立獨行的品味的人可能連一塊黑布都能玩轉得特別有魅力,例如香奈兒女士與山本耀司先生。

「天方夜譚很簡單,但是一件小黑裙卻不容易。」

-香奈兒

「如果我倒下,我並不希望讓其他人來接手Yohji Yamamoto。我不喜歡。」

- 山本耀司

能夠保持自我價值觀做到不跟隨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旁人不解的眼光,冷言冷語,家庭環境的壓力等等,容易將人擠壓成一個模子,西裝革履,朝九晚五,娶妻生子。而那些不甘屈服的人,不願被同化的人,酷到一定境界的人,擁有有趣靈魂的人,就是我心底最徹底的嬉皮士。

正如三毛女士所說:

『如果你給我的,和你給別人的是一樣的,那我就不要了。』

-三毛

(你大媽已經不是當年的大媽了,你大爺永遠是你大爺-竇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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