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奧運會既然是無政治意義的,為何要以國家作為參賽的單位?

畢竟,實現「更高,更快,更強」的都是一個個人啊?即便運動員個人無法承擔高昂的費用,但從更普遍的的情況看,他們藉助的也多是商業力量,並不完全靠國家負擔。

另外,

奧林匹克的精神是重在參與,只強調運動員之間和運動隊之間的競爭,並不認為這是國家之間體育實力的較量。因此國際奧委會只公布比賽成績,並不進行各國獲獎情況的統計。但是東道國、新聞媒體以及各國的奧委會都進行這方面的統計,並按獎牌或分數排列總的

所以...純粹是為了組織方便嗎?

(http://zh.wikipedia.org/zh-sg/%E5%A5%A5%E6%9E%97%E5%8C%B9%E5%85%8B%E8%BF%90%E5%8A%A8%E4%BC%9A)


謝謝邀請。

國際奧委會作為非政府性的組織,其成員國或地區,以及國際體育單項組織相互承認。這裡面的成員國組織單位,就是我們常說的國家奧委會。

國家奧委會是奧林匹克運動的基本單位,是國際奧委會承認的負責在一個國家或地區開展奧林匹克運動的組織。它負責組織奧運會的參與者,執行國際奧委會的任務。因此,奧運會的參加,就以基本單位——國家奧委會為單位進行組織。

倫敦奧運會,將有4名運動員以個人名義參賽,他們擁有共同的旗幟――奧林匹克會旗。

因此,換句話說,參加奧運會的並不是國家,而是國家奧委會。


謝邀

首先,同意林棟學長的回答。運動員參與奧運會是以國家奧委會的形式參賽的。

這個問題我想從奧運會的歷史發展這一個角度談談

古代奧運會的產生,是因為古希臘人民渴求和平安定,而四年一度的奧運會期間所有的城邦戰爭必須休止。可以說古代奧運會是古代城邦戰爭的一種外延。而隨著比賽的注目程度和普及性的增加,比賽勝利逐漸和城邦榮耀聯繫在一起。

這兩點,到現代依舊是適用的。競技體育是現代戰爭的一種文明形態,而競技中的輸贏又牽動著每一個參與比賽運動員所屬國家的人民的榮譽感和自豪感。

所謂奧運無政治意義,是說我們在觀看和裁定體育比賽的時候,不應當受到國家的經濟和政治地位的影響來判斷運動員的實力,反過來講,運動員的競技能力與國家的政治實力與勢力也沒有絕對的聯繫。

以國家的形式參與比賽與奧運有否政治意義關係並不大,其實我們一直強調政治是政治,經濟是經濟,奧運是奧運,本質上是想避免政治,經濟對競技公平性和合理性的負面影響,因此我們不希望現代奧運會「政治意義」。但沒有一個人會否認,奧運會是推動世界和平友誼的一個重要力量。世界和平,即是國家與國家之間和諧共處。若說奧運會沒有政治意義,就徹底割裂開奧運和政治,我們經常聽到的以上這種見解,又從何說起呢?


真心覺得口號神馬的太不靠譜了,奧委會說無政治意義就真的沒有政治意義了?尤其是當年蘇美冷戰的時候,奧運會就完全淪為他們的工具了。奧運會所提出的口號就像烏托邦一樣。雖不能至,然吾心嚮往之!


個人項目可以以個人為單位參賽,比如網球四大滿貫。集體項目則分為國家隊和俱樂部隊。國家隊代表國家,而俱樂部隊往往水平更高,代表運動的最高水平。

而奧運會是「業餘」的,非「職業」的。這一屬性讓集體項目無法以俱樂部的形式參加比賽。又有以國家參賽的傳統,所以只能以國家為單位參賽。


根據國際奧委會的規定,凡是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的國家奧委會都可以派運動隊參加比賽。 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比賽項目有很多,因此每個項目的參加奧運會比賽的資格都有一定限制。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比賽項目有很多,因此每個項目的參加奧運會比賽的資格都有一定限制。

http://zh.wikipedia.org/zh-sg/%E5%A5%A5%E6%9E%97%E5%8C%B9%E5%85%8B%E8%BF%90%E5%8A%A8%E4%BC%9A

所以你一個人上哪兒去組織國家奧委會啊? 如何保證各個選手都有均等的機會參賽啊?

那團體項目呢? 宇宙銀河星際足球隊? 黑人聯合籃球隊?穆斯林國王排球隊?

當然還是以國家為單位參賽好了!

如果你要問我「奧組委」是幹嘛的,來來來看這個視頻 (可惜知乎不支持56網)

http://www.56.com/u25/v_NzAzNzQ2NzA.html


並非以國家為參賽單位吧,比如:

澳門代表隊、台灣代表隊、波多黎各代表隊


文字這種東西,不管是在聯合國憲章,不管是在我國新聞聯播,還是在哪,除去一些原創小說全是虛偽的,倒過來看就對了


這個前提就是錯的 現代奧運會怎麼會無政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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