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平權運動亞裔或華裔有任何受益嗎?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即使在wasp supermacy的極盛時期,華人和亞裔也從來不是被歧視的對象,別跟我說排華法案那就是一個非法移民問題而已。而且種族平權之後亞裔根本就是最大輸家大學都沒得上了。果真如此,亞裔有必要參與綠黑墨的種族平權大合唱嗎?如果美國真還是人分三六九等亞裔會不會因為聽話幹活勤快反而過的比現在更好?二等總好於四等嘛
平權運動當然有正面意義,不過廢除黑奴制的林肯是共和黨,派軍隊護送黑人上學的艾森豪威爾是共和黨,倒是更後面簽署平權法案的約翰遜說過這是為了讓黑人幾代人死心塌地投民主黨的話。如果一項運動帶有很強的政治投機性,那麼就無法保證其不被有心人利用,最後失去其原本意義也就不奇怪了。
謝邀!偏偏題,前幾天寫過 「2016就是美國的天王山,猶太+墨黑 vs 五月花上的那個美利堅。 上個世紀60/70年代五月花的美國已經敗了一陣,如今已經無路可逃!」 美國就是毀在lbj手裡!我一直認為,某個角度上看,lbj上台的經過非常象布爾什維克列寧奪權的歷史,就是背信棄義。蘇俄被毀了七八十年,估計美國的痛苦還沒有結束 。 即使Trump上台,估計最起碼還會有半個世紀的動蕩。再加上種族以及文化綏靖的問題, 美國其實已經是在一條不歸路上了。Trump最好的可能也就是延緩美國衰落的過程。
關於平權運動和反平權運動的歷程,以及深層次的解決思路和作法,貼一個劉瑜的答案:
轉載自劉瑜《民主的細節》
「來,給你出一道題。假設你來自於火星,突然被扔到中國,你可能被扔到北京這樣的大城市,也可能被扔到河南這樣的內地省份,甚至還可能被扔到西藏這樣的邊疆地區。不幸的是,你被扔到中國去的使命,就是去上中學,然後高考。當然了,如果你想考進北大清華這樣的牛校,你肯定希望自己被扔到北京上海,因為那裡學習條件好,分數線又低嘛。問題是,你被扔到這3個地方的概率一模一樣,各三分之一。這個時候,讓你來設計一個理想的高考分數線制度,你會怎麼設計? 這個假設的情形,不是我的發明,而是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的發明。羅爾斯1971年的時候寫了一本厚厚的書,叫《正義論》。因為這本書厚得讓人望而卻步,所以我斗膽把它庸俗成一句話:只有當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誰時,才能想清楚什麼是正義。 當然了,他有一個術語,叫「無知之幕」,也就是一個人在對自己的社會處境暫時失明的情形。一個站在「無知之幕」後面的人,既可能是比爾·蓋茨,也可能是一個非洲饑民。如果你覺得正義就是殺光富人瓜分他的財產,萬一「無知之幕」一拉開,發現自己就是比爾·蓋茨,恐怕你會後悔得一頭撞死。如果你覺得正義就是Windows系統賣5000美元一套,萬一「無知之幕」一拉開,發現自己其實是非洲饑民,估計也要捶胸頓足。 好了,你站在「無知之幕」後面,你得想想什麼的高考分數線制度最合理。 在思考這個問題之前,不如我們來看看美國人所面對的一個類似的問題,和他們的回答:Affirmative Action(平權行動)。 「平權行動」是1960年代隨著美國黑人運動、婦女運動興起的一項政策。由美國總統約翰遜在1965年發起,主張在大學錄取學生、公司招收或晉陞僱員、政府招標時,應當照顧少數種族和女性。目的就是扳回歷史上對黑人和女性的歧視,把他們在歷史上承受的痛苦折算成現實的利益。 「平權行動」實施之後,黑人和婦女的大學錄取率、政府合同中的黑人中標率大大提高。高校錄取制度尤其是「平權行動」的熱點。有的大學,甚至明確地採取了給黑人、拉美裔申請者「加分」的制度或者給他們實行百分比定額制。這種拔苗助長的善良願望,促成了美國的大學裡各種族齊頭並進的大好局面。最典型的例子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到90年代中期,一個曾經幾乎是「純白」的學校,已經被「平權行動」粉刷得五顏六色:39%的亞裔;32%白人;14%的拉美裔;6%的黑人和1%的印第安人。 然而從1970年代開始,人們開始對「平權行動」嘀嘀咕咕,其主要的矛頭,就是它矯枉過正,形成了一種「逆向歧視」。 1978年的「巴克案」(Bakke Case)打響了反對「平權行動」的第一槍。巴克是一個白人男性,連續兩年被一個醫學院拒絕錄取,與此同時,這個醫學院根據16%黑人學生的定額制,錄取了一些比巴克各方面條件差的黑人學生。巴克不幹了——我不就是白點嗎?我白招誰惹誰了?他一氣之下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裁定對黑人學生實行定額制是違憲的,但仍然在原則上支持「平權行動」。緊接著,嘀咕發展成了議論,議論發展成了抗議。最著名的抗議,來自1990年代中期加州州長Peter Wilson。他抗議道:「不能讓集體性權利踐踏個人的權利,我們應當鼓勵的是個人才幹。」於是他大刀闊斧地開展了廢除「平權行動」的運動。1995年6月,公立的加州大學及其九個分校廢除了錄取學生中「平權行動」。1996年11月,加州用公投的方式廢除了包括教育、就業、政府招標等各方面的「平權行動」。1997年4月,這一公投結果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認可。受到加州的影響,另外十幾個州也開始蠢蠢欲動,要剷除逆向歧視的「平權行動」。
取消「平權行動」的效果是立竿見影的,1998年是加州大學各分校取消「平權行動」的第一年。在這一年裡,伯克利大學黑人學生的錄取率下降了一大半,從1997年的562個黑人下降到1998年的191個;拉美裔的學生也從1045個下降到434個。各大學校方很有點 「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退到解放前」的感慨。 2003年「平權行動」再次成為熱點問題。因為今年最高法院遭遇了一個新的「巴克案」—— 密歇根大學的Gratz/Grutter對Bollinger案。2003年6月23日,最高法院再次作出了一個八面玲瓏的裁決:密歇根大學給每個少數民族申請者加20分的本科生錄取政策是違憲的;但同時,它又裁定法學院為了增加學生的「多樣性」而照顧少數種族是合法的。這與其1978年對「巴克案」的裁定是一樣的:原則上支持「平權行動」,但反對用定量的方式來固定這種「平權行動」。 如果說最高法院1978年的曖昧還是理直氣壯的,2003年的曖昧就已經是如履薄冰了。那個加分制違憲的裁定是6比3作出的,而法學院「平權行動」原則合法的裁定,是5比4驚險勝出的。Peter Wilson們吆喝了這麼些年,終於把「平權行動」的陣腳給吆喝亂了。 「平權行動」爭論的核心,正如眾多社會問題的核心,是一個「程序性正義」和「補償性正義」的矛盾。「程序性正義」主張一個中立的程序施用於任何社會群體,而無論結果如何——同一條起跑線,兔子也好,烏龜也好,你就跑去吧。「程序性正義」的最大問題,就是對「歷史」、「經濟」和「文化」的無視。一個經歷了245年奴隸制、100年法定歧視和僅僅30年政治平等的種族,必須和一個幾百年來在高歌雄進征服全球的種族放在同一條起跑線上。 「補償性正義」則主張根據歷史、文化、經濟條件有偏向地制定法律和政策,以保證一個相對公平的結果。但「補償性正義」面對一個不可避免的操作性問題:由誰、如何、是否可能來計算鑒定一個人的歷史、文化和經濟遭遇?一個祖上是黑奴的黑人錄取時加20分,那一個祖上是華工的亞裔應該加多少分呢?一個祖上四代是貧農的人,和一個祖上兩代是貧農的人,分值又有什麼不同?一個窮白人和一個富黑人,誰更應該加分?這就聽起來有點耳熟了,而且是不太悅耳的一種耳熟。這種「補償性正義」的原則,需要一個巨大的國家機器來整理、裁判歷史和現實無限的複雜性,而這種裁判權一旦被權力機器劫持,問題就不僅僅是如何抵達正義,還有這架機器震耳欲聾的轟鳴聲了。 所以說,美國最高法院對「平權行動」的曖昧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智慧。它一方面贊同將歷史、經濟等因素融入政策的考慮當中,否定了純粹的「程序正義」;另一方面,對如何具體地補償歷史、經濟問題,又支支吾吾。畢竟,就算是愛因斯坦,估計也研究不出歷史和現實之間、經濟地位和政治資本之間的兌換率。 承認一個一個的人,也承認一群一群的人。承認你矯捷的身手,也承認他人肩上歷史的十字架,因為在「無知之幕」的背後,你可能是一隻兔子,也可能是一隻烏龜。 好了,終於可以回到咱們開頭提的那個問題了:來自火星的你,被扔到大城市、內地、邊疆的可能性各三分之一,你會如何設計高考分數線方案? 你可能會說:3個地方分數線一樣嘛!大家公平競爭嘛!你也可能會說:讓邊區分數線低一點,其他兩個地方一樣,因為那些地區貧窮,教育條件有限,人家北京上海的孩子用電腦打字,俺們這裡還是鑿壁借光呢。
你還可能會說:我選擇讓北京上海分數線低一點,其他兩個地方一樣。因為……因為……咦?你們地球夏天真熱啊! 我們知道,這三種選擇,第一種叫「程序性正義原則」;第二種叫」補償性正義原則」;第三種,姑且稱之為「夏天總是很熱」原則吧。」優秀華人(有錢人+理工碩博)沒有受益,他們至少也是90年代以後進的美國,早被趕出有色人種圈了。 受益的是中國城偷渡客和各種難民。這些人都是濫用福利的大師,華人的敗類和名聲玷污者。這幫人總體上比黑人更加無恥,幫助這樣的華人是平權運動的罪惡。
平權運動之前,華人還被禁止註冊公司,和有色人種一樣被隔離。題主沒聽說,不代表不存在。恰恰相反,由於華人站錯隊,和黑人鬧的也很僵,以至於出不了唐人街。
想出華人區?可以,公交車是分為有色人和白人的。你上白人車,會被判刑。上黑人車,會被打。教育亦然,因為那句身體里沒有一滴來自黑人的血,連有色人種學校都讀不成。唐人街至今還有很多一出生就是美國所謂公民的老人,不會英語,只會粵語或福建話。去過美國,對唐人街的了解稍微深一點的,都會見到不少這樣的長者。 更恐怖的是,美國政府就像對待穆斯林社區一樣,放任華人社區用所謂自己的方式治理,實際上就是讓黑幫在華人區合法化。少數和美國政府合作的黑道大哥,被恩賜白人的禮遇。而社區內,則由他們把持。只要不涉及黑人和白人,美國的司法系統絕不插手。 當年的九龍寨城什麼樣,當年的唐人街就什麼樣。前面說過的那些不會英語的老人,有可能一輩子沒有出去過那條所謂的街。今天對於華人遊客和新移民而言,那裡是重要的旅遊景點。而街裡面的小孩子,也有讀書的權利,因此不像過去那麼野蠻了。只是那條街仍然是天黑前最好離開的地方。那裡的統治者,仍然是和兩岸三地六方勢力以及美國政客家族有不清不楚關係的有活力的社會團體,而非大合眾國的民選、民有,民治政府。@違憲暴君林肯所說,當年華人主要矛盾是爭取生存權,現在是發展的權利。這句話聽起來沒錯,但是,華人生存權的保證恰恰是建立在左派政治正確對白人優先的打壓上。白人大學生強姦判3個月,黑人大學生卻被告知不認罪就判40年,明顯白人至上的陰影仍然盤旋在美利堅。在二戰前的美國南方,治安官和法官對3K的活動裝聾作啞甚至暗中支持。肯尼迪時代,阿拉巴馬州長帶領群眾圍堵入學的有色人種大學生,響應者雲集。萬幸肯尼迪總統在第一時間派陸戰隊保證有色人種的入學時,沒有忘了剝奪這傢伙的國民警衛隊指揮權,而它也似乎忘了自己手裡有一個師。如果那位州長是帶著國民警衛隊去的,見了黑人佔半邊天的海軍陸戰隊,畫面簡直美的不敢想像。即使美國猶太化或拉美化,美國華人仍然可以住別墅,開豪車,收入是中國同等人群的5到10倍。若是WASP上台,又有誰能保護華人避免白人至上主義者的傷害?500家族統治美利堅,那些白人至上政客家族,仍然是美國政界的柱石。到時候1992年霍爾木斯口岸那一幕,就會在大使館門前上演
一句話結尾,左派要錢,右派要命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
總體來說肯定還是受益了。有不理想的部分,但是不能否認整體向好。
就拿最敏感最吃虧的上學來說,50年前常春藤大學裡有這麼多亞裔學生嗎?肯定還是更少得多吧?50年前加州大學有這麼多亞裔嗎?不可能吧?現在Berkeley裡面一小半學生是亞裔。UCLA的數學系據說到了不學會用筷子就不能畢業的程度。經濟上來說,50年前亞裔人可能平均收入比白人還高嗎?現在這個是現實。以前白人壟斷著99%的優質資源,剩下的種族爭搶那1%,也許其中亞裔因為聽話幹活勤快多搶了一點,但最多也就這樣了。現在經過多年民權運動的鬥爭,白人只佔80%了,也許拉美裔,黑人搶到的更多,但亞裔肯定所得也是增加了。何況實話實說,民權運動的鬥爭主力是黑人,亞裔本來也沒出多少力,分不到最多的一塊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說句不太好聽的:亞裔雖然有勤勞節儉愛讀書的優勢,但是本身很不團結(東亞/東南亞/南亞,中/日/韓,大陸/台灣/香港,都是四分五裂的),又缺乏鬥爭精神(亞裔自己覺得是聽話勤勞,在別人看來也許就是貪財怕死好控制),能跟著民權運動撿到點便宜已經很不錯了。就我個人的觀察,改開後去美國的大陸人,還有韓國人,是亞裔中最有政治敏感性和鬥爭精神的,印度人也不錯。其他的亞裔族群,唉。。。真有不少跪舔白人的順民心態。PS: 樓下問題里說到印度人算不算亞裔的問題,通常粗分類是算的。就算有Indian,也通常是印第安人American Indian。比如蘋果公司的統計:排華法案時期加州曾通過大量法律限制華人擁有土地、開餐館、開洗衣店等等,比較著名的有加州禁止使用扁擔進行運輸貨物的法令。
淘金熱的末期華人被從金礦驅逐後,通過開餐館、洗衣店等方式謀生,被迫與外界隔絕,這也是唐人街、中國城的起源。
黃禍論造成的仇恨犯罪(愛爾蘭人認為華人搶了他們的工作)也時有發生。種族平權運動從理論上當然包括華裔,但這個東西頂多算是個理論框架,實際效果最終要看亞裔是否能夠更進一步融入美國主流社會。
而現狀是,中國大陸到移民到美國的人主要有兩大類,第一類是東南沿海非法移民轉合法,這類人知識水平有限,沒有政治主張,第二大類就是各種體制內二代三代或者小三,這類人肯定是要替tg說好話的,各代core訪問美國的時候,機場獻花歡迎的人就是這些人。
還有第三類政治異見者,這個群體太小了,聲音很難有效傳播。
因此綜合起來,中國大陸移民到美國的人,給美國人一種"這些人是tg的幫凶"的形象,要知道在宗教氛圍很濃厚的美國,對於communism這種東西是極其深惡痛絕的,因此美國社會排斥華裔,對華裔移民不好也是順理成章的。平權運動早期,華裔、亞裔絕對是受益的。
隨便舉幾個平權之前的例子:
1. 加州禁止華人擁有房地產,有美籍的華人也不例外(儘管當時有美籍的華人極少,因為聯邦排華法案無例外地禁止華人歸化)。
2. 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規定 「在合眾國出生並受其管轄的人」 都是美國公民。然而,美國移民局拒絕承認在美出生的華人受此條款保護,華人最後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合眾國訴黃金德案)才終於勝訴。這個案子的異議書里,持少數意見的大法官公然寫道華人應該被視為一個例外。
3. 再說亞裔,二戰期間著名的關押日裔(包括有美籍的日本人)事件就不用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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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權運動發展到現在,已有嚴重矯枉過正之嫌。但不能因為反對今日之平權主義而否定它過往的意義。亞裔的權利在美國各個州都是不一樣的。總體來說短期不會有太大改變。這主要是亞裔的選民少,議員根本不重視,
如果沒受益,那說明平得方向不對或程度不夠,而不是不該平。————20160919————
今天刷到題主的另一個[友善度]問題,於是找到題主提問頁面一看,嘩:
[友善度]問題一個接一個……那個問題被關閉了所以我來這邊跟你們說一聲,我已經屏蔽他,你們隨意。60年代還是有利的 現在就不太對頭了凡事應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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