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趙燕菁老師對土地財政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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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老師在解讀土地財政的文章中提出土地財政是資本原始積累必然的手段,是地方政府透支未來土地增值的信用貨幣以完成一次性的公共服務投資,而公共服務作為房價增值的唯一來源,又會通過帶動房價增值返還買房者,商品房市場是融資市場而不是消費市場。

怎樣看待趙老師的這一解讀?

怎樣看待將公共服務看作土地價值的唯一來源?


趙的文章陸陸續續看過,這片算是匯總吧。

寫的很好,作為一個規劃人,他用了經濟學的視角,重新解釋了土地財政。

樓上居然有人說只是碩士水平,太搞笑了,這片文章曾經是我們界內拿了金經昌一等獎(第二名),當然在我眼裡,它勝過第一名張庭偉的文章。

最後建議大家看看趙的其他文章,講深圳規劃的蕩氣迴腸,將福建省城鎮體系的一語道破,講公眾參與的一針見血,等等,實在太多,不虧是中宏網的百人學者的稱號(也是其中我少數佩服的人)。

最後希望趙能越來越有影響力,成為引導我們已經死氣沉沉的規劃界改革的那位執牛耳者。


意思差不多,就是很晦澀。有些觀點太博取眼球了點。個人觀點:

都說土地財政的原因是分稅制改革,稅收大頭在中央,小頭在地方,但是公共服務大頭在地方,於是地方財政入不敷出,只好靠賣地貼補。這個論斷我認為只說對了一小半。

首先,地方財政入不敷出,得搞清楚哪些入不敷出哪些出。財政收入有不同的支出科目,那麼,土地出讓收入能用於一般公共服務方面的支出嗎?答案是不能。請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 國辦發〔2006〕100號三、規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重點向新農村建設傾斜 。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一)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二)土地開發支出。包括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按照財政部門規定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三)支農支出。包括計提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貼支出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四)城市建設支出。包括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支出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五)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讓業務費、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計提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產或改制國有企業職工安置費支出等。

其次,既然不能貼補,為什麼熱衷賣地?而且有時候低價,零地價賣地?答案是,土地出讓收入雖然不能直接貼補公共服務方面的支出,但土地出讓背後是項目上馬,帶來的是實打實的GDP和其他相關稅收,帶來的是投資,帶來的是經濟繁榮。這本賬誰都會算。但是,天天喊招商引資,但佔全國巨大部分地區的地級市,面對北上廣深那幾個超級巨無霸,你除了土地低廉之外還有什麼招商引資的比較優勢?(哦對了,還有減稅。無所謂了,低價出讓土地和擅自減稅免稅都要入刑)所以,地方政府要發展,必然是拚命賣地(送地)。

再次,房地產那麼熱你告訴我地方政府在送地?不圖那些錢?答案是,圖,但必須分開來說。土地出讓收入雖不能補貼公共服務支出,但可以用於城市建設支出,這方面我們的歷史欠賬太多,而且支出數額巨大。工業用地基本不賺錢,但能拉來投資;投資來了城市繁榮了,房地產價值就上去了,商業商住用地就值錢了,這部分資金就可以回籠去到城市建設那裡去,同時促進經濟進一步繁榮,第三產業發展進一步提升稅收。良性循環。但現在問題在於,很多城市跳躍了上面第二產業這一步,沒有積累,直接上房地產,其實就是大躍進。造成的後果大家都知道,鬼城空城。缺乏第二產業的支撐,第三產業是發展不起來的,這是經濟規律。另外,公開的小秘密就是,每個房地產商背後都是一個看不見的手。


一名教授這樣的研究水平 只能讓人嘆息誤人子弟浪得虛名

基本上這種文章研究生就可以寫出來

一名教授需要用一本書來說清楚該問題的各個方面

他的理論水平就是一點馬克思政治經濟學和一點西方經濟理論的混合

最佳檢驗方法就是他能預測未來廈門房價和經濟走向


不太認同,

1、商品房市場是融資市場而不是消費市場。房地產既是投資,也是消費。看對誰而言。

2、怎樣看待將公共服務看作土地價值的唯一來源?這基本就否定了房屋的居住價值。應該是房屋價值包含了2塊,一塊是居住價值本身,主要來自於建築成本,另一塊增值則主要來自於公眾服務的改善及供需市場變化。即為土地的增值,但在現有的土地所有制條件下,只不過土地的增值被買房者全部分得而已。


看到其中一段

「特別值得指出的是,憲政改革是開徵直接稅的必要前提。歷史上,無論英國的「光榮革命」,還是法國「大革命」和美國「獨立戰爭」,無不同直接稅徵收密切相關,最終的結果都是憲政改革。這是因為在所有的稅種中,個人所得稅最能引起納稅人的「稅痛」。「無代表,不納稅」(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一旦轉向直接稅,憲政改革就不可避免。競爭性的民主就會成為不可逆的趨勢(就像繳交物業費的小區),GCD的執政基礎就會動搖。」

怎麼感覺是寄希望維持土地財政萬年不動搖,從而為各種改革扣上動搖執政根基的大帽子


真的寫的很好,說的很透,這樣的專家真的不多了。


寫的邏輯上還可以,至少對中國作為後發展國家的原始積累來源解釋的比較正確。初期的工農剪刀差不能持續支持城市化進程我比較贊同。3「土地財政」的升級與退出 寫的不好!!感覺虎頭蛇尾,像中國導演的通病。


6666


的確,沒有「土地財政」,今天中國經濟的很多問題不會出現,但同樣,也不會有今天中國城 市化的高速發展。

別的不說,就這段話,土地財政是國家崛起中的扶手,崛起中借這個力站起來,還被說成了是必要條件就有些可笑了,不是土地財政也會有很多條件帶動國家發展。建築規劃領域不敢評論,經濟學領域,教授還是多學習學習。


其他不說,單單說這個人在做我們廈門規劃局長的時候,砍了不少樓,嚴重拖累了廈門的發展


這位趙老師太抬高土地財政了,他根本沒有搞明白的一點是不是什麼土地財政促進了城市化。

而是恰恰反過來,地方政府趁著經濟發展,房市火爆,城市化加速,發了一筆橫財。

換言之,只有在那些房地產本身火熱,經濟繁榮的城市,才可能有土地財政。典型的如北上廣深。因為房子值錢,連帶著土地也值錢了。

而那些鬼城如雲南呈貢、鄂爾多斯的政府官員們,何嘗不想施行土地財政。可惜這些地方的土地賣的出去嗎。想搞都搞不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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