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如升級為獨立運營公司對與租戶有什麼影響?
剛收到簡訊:自如升級為獨立運營公司 需要進行租住協議的簡單變更 請問這對於我們這樣剛出校門的沒經驗的學生如何進行可能的風險規避?
在如今房價上漲的大環境下是否還應該租住自如的房子呢?是否會存在信用風險?
我想更新一下最近了解到自如的最新情況。
現在他們對於房主已經沒有兩年期的合同了。最短三年,然後四年,五年。第一年的空置期從30天延長到80天。而且,這個空置期不再包含在租期之內了。簡單說就是你簽了三年的合同,空置期是80,25,25,那麼鏈家實際佔有房間的時間是三年零四個多月。並且不同於以往三年的房租浮動約定,現在三年約的租金是定死的,不會逐年遞增。定一個不高的租價,一直要佔用近三年半。
最重要的是,新的房主簽約,鏈家已經都是網路籤了,沒有紙合同。就是不可能先看到合同條款,而是在鏈家現場,在網上點簽約這個鍵,然後!才能看到條款。然後再打出來,再簽上名字。完成簽約。其實跟當年轉簽的流程是一樣的。
我覺得這並不是單純的無紙化的問題。以往對方出具列印好的合同,可以先拿來看,商量,研究,有異議可以交涉,可以簽訂補充條款。現在這樣在網上點一下打出來簽一下,你們都想好了定好了這這這還有什麼意義呢?這樣的程序我十分存疑。
我不知道租戶什麼情況,但看現在情況,我個人並不很認同。請大家多加小心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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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主,管家承諾「收益完全不受影響」。但新舊合同在內容上有很大不同。
以下是新舊合同對比(為閱讀順暢,合同條款引用中「甲方」由「房主」替代,「乙方」由「自如」替代。)
1、租金的定義
舊合同,自如跟房主簽的租金是固定租金,每一期付多少寫清楚。也就是說自如作為一個大型二房東,跟房主約定好租金後,賺多、賺少、沒賺、賠了,跟房主不再相關。
新合同增加「預期收益」和「實際收益」兩個概念,向房主轉嫁了更多風險。
只要轉簽合同,以往自如跟房主約定的、毫無疑義的固定租金,就變成了「預期收益」;「實際收益」則是自如「運營標的資產所實際代收的租金」。
如果賺了錢,自如還是要全部拿走的。新合同中規定:
增值的部分中,房主同意70%作為「增值服務費」、30%作為「綜合服務費」,支付給自如。如果房主願意自己完成「綜合服務」,那這30%可以不用付。
小夥伴們你們知道啥叫綜合服務嗎?包括把房源掛網上、核實租戶身份、催交租、收租金、各種保潔,大概就是這個畫風。我好想知道有誰是把房子委託給自如之後還哭著喊著要自己完成這些工作的?他們是想磨練自己的意志嗎?真是迷之邏輯啊。
這裡就有個問題。賺錢了自如都拿走也是合理,那如果賠錢呢?自如又祭出一個高大上的新概念——「服務質量保證金」。涉及到下一條。
2、租金結算方式
舊合同,租約達成後房主就拿到第一期的租金(扣除服務、維修費用)。也就是說,自如是先付錢再租房,實際的租賃是發生在支付租金之後的。
新合同嘞?每年的第一期拿到的是「服務質量保證金」,金額等於一個月的房租。
具體規定在新合同第二部分2.6:「每個管理周期最後結算時,雙方同意自如有權以服務質量保證金抵扣自如應付款項,本合同最後一期結算後如仍有剩餘的,房主應在當期付款期限內將餘額返還自如。……如標的資產實際收益低於預期收益的,房主有權在每次結算時從服務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低於預期收益的部分,一旦發生扣除的情形,自如應當隨時補足。……」
按我的理解翻譯一下,「服務質量保證金」是自如付給房主的押金。最後一期結算的時候,可以用來抵扣當期的收益;某個月如果自如賠了,沒辦法支付與房主約定的房租,不足的部分房主從這個押金裡面扣;如果自如所謂該付的全付了,押金有剩餘(誰來解釋一下這個剩餘如何能實現?)是要還給自如的。所以,自如是把一個月的租金押給房主,但在法律上這錢是自如的。
也就是說,自如從舊合同的先付租金再租房,變成了發生實質租賃之後再付租金。通俗的說自如是「押一付零」。相比舊合同,房主承擔了更多收益風險。
3、關於房屋的損壞
舊合同二條二款:「自如委託代理許可權包括:……7)因相鄰房屋導致本房受損或本房導致相鄰房屋受到損害,代房主洽商、索賠、賠償、起訴或應訴等。」六條十款:「如具體維護、維修項目不在上述範圍之內,則根據『誰導致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責任,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新合同第四部分4.5:「標的資產損毀及致害。管理期間,若標的資產非因自如原因造成重大損毀或人身傷害等,自如可選擇先行處理,並及時告知房主。若自如因此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則自如有權要求房主賠償或協助向責任人追償。」
以往是:房子我來經營,租戶我來甄別,出事了如果不是我的直接責任我也來幫著追責。現在是:這事跟我沒關係,我卻受到牽連,你來負責,不是你的責任你去追責。大家感受下。
4、關於房屋的維修
舊合同六條二款:「應由房主負責的維修項目,自如應及時通知房主,房主應在接到自如通知後24小時內向自如反饋維修意見或方案,並在接到自如通知後的三日內安排維修。」
新合同第四部分4.1:「發生需要房主維修情形後,自如向房主發出維修通知。房主應於通知送達後24小時內完成維修、替換或者其他解決方案。若房主未能與通知送達後4小時內回復或24小時內未解決問題,則自如有權進行相應處理,但對於維修費用不超過200元或情況緊急之情形,自如可自行維修並及時告知房主。上述產生的相應費用自如有權在結算時從房主應得收益中扣除。」
北京這麼大,房屋需要維修的損壞一般都發生得突然,跟自家小區物業聯絡,還有個報修當天無法到位的可能呢,何況是還在上班需要滿城跑的房主呢?如果房主不在北京呢?如果房主在西半球時差12小時呢?為什麼自如告知房主就變成了「及時」告知而沒有規定30秒以內呢?
合同這樣一規定,房主將承擔房屋維修不及時、不到位帶來的投訴和損失。
自如要從鏈家剝離,舊合同主體有變更,需要簽訂一份補充的合同理順新舊主體關係,可以理解。
但轉簽的其實是一份與以往完全不同的新合同,而不是在以往合同基礎上的補充合同。自如承諾「不影響實際收益和服務」,但對權責變動、風險變動隻字不提。
作為甲方,我認真履約,沒有要求中途更改合同或提前解約。自如究竟有何權利和立場要求我重新簽訂一份完全不同的新合同呢?這算是擅自變更合同條款嗎,算是一種違約嗎?我又有什麼義務要去簽訂一份新合同,還是一份明顯把更多風險掛在自己頭頂的新合同呢?我是想磨練自己的意志嗎?真是迷之邏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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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轉簽程序
更可怕的是,自如5月份要求轉簽合同的時候,我在網路頁面上是看不到以上這些新合同條款的。
神馬!不讓看合同就要求籤名?自如的解釋是簽了名你可以慢慢看。
我來還原我與管家的神對話:
我:請問轉簽的具體合同在哪裡呢?
管家:哦我們現在請業主填的是一個轉簽意向,之後6月1號就能拿到合同。
我:那意思是到時候再簽?
管家:不是,您現在網上點了轉簽,6月1號就可以拿到合同了。
我:那就是說,我是先簽了字,然後才能見到合同條文?
管家:對。
我:這世上哪有先簽字再看合同的?
管家:您可以放心,這個合同轉簽對您的收益沒有影響,微信頁面也是這樣說的,您可以截屏,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我覺得「對收益沒有影響」這句話怎麼解釋怎麼好,可能有坑不要跳。所以表示不簽,要管家給我跟總部要一份新合同。合同要來了:
我:你發給我這份跟要求我轉簽的合同一模一樣嗎?
管家:一模一樣。
不一樣啊好嗎!我舊合同還在起效,應該是我、鏈家、新自如三方一起參與轉簽,管家發給我的合同里只有我和新自如兩方,新舊合同怎麼交接根本沒提。
然而我已經顧不上在意這些細節!看著面前這份陌生的新合同,我陣陣後怕,幸虧當時沒簽。
我:你們承諾不影響實際收益和服務,但其實我看到新合同跟以前有很多不同。
管家:您哪條不明白我可以給您解釋。
我:我都能明白,但我發現轉簽合同不是一切不變,自如有義務主動向房主說明合同內容變化的地方啊。
管家:您看到哪裡不同您可以指出來。
我們在雞同鴨講的友好氛圍中結束了對話。
6月1號凌晨,我終於在網上系統里看到了新合同。超有趣:
合同第一句寫著,本協議涉及原合同的內容變更。接著還說,請確認在簽合同前,已經仔細閱讀並理解接受。
哈哈。
「親愛的,當你看到這些時,你已經被賣了,正在幫我數錢。祝你自如。」
真是自如。
創建於 2016-06-01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不只三年不漲房租那條,而且還多了很多噁心的條款比如:
之前參加「薅羊毛」活動減免的服務費,現在提前解約要補全那個錢!我之前在樓上那個匿名用戶回答下發表評論反駁他「新合同啥都沒變更」,他把自己回答刪了又重新發了一份,改為了「基本沒有影響」,真是噁心!啥叫「基本沒有影響」?我把你牙打掉了,我說對你這個人外觀「基本沒有影響」行嗎?這是新合同裡邊提的:
```(三) 本合同涉及各類租約規則、優惠、促銷活動的,具體規則以甲方網站(www.ziroom.com)公示為準。乙方通過上述方式獲得租金、服務費減免或虛擬支付的,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已減免或虛擬支付費用。費用金額以甲方系統記錄中顯示為準。
```這是簡訊內容: 【自如網】自如客您好,為提供更好的服務,自如正式升級為獨立運營公司。現在需要您確認同意將之前的租住協議進行簡單變更,該變更不會影響您的實質權益和居住。為確保合同繼續正常履行,請於5月11日起登錄最新版自如APP,按彈窗提示完成確認。感謝支持與配合,如有疑問請聯繫管家。【自如網】親愛的自如客,為向你提供更好服務,自如正式升級為獨立運營的公司,現需要你同意對合同進行更新。為了不影響你線上線下的相關服務與操作,請6月5日以前點擊轉簽鏈接http://t.cn/RqOAHxW按照相應提示完成轉簽。感謝你的支持與配合。
簽了這麼多合同,頭次聽說還能單方面改合同的!有王法嗎?
還該變更不會影響您的實質權益和居住,補服務費不叫影響啊?!從三年不漲房租變成隨便漲房租不叫影響啊?!有人類基本邏輯沒有?住了5年自如了,今年是最後一年!
我是房東,我也收到簡訊,我進去微信端就彈出來讓我確認轉簽框,機智的我沒有點,我選擇去看轉簽協議,雖然管家說是一樣。但是嘿嘿嘿,我怎麼會信!果然我最關心房租收益原來是固定給我租金,現在之前說好的租金變預計收益,然後他運行房子產生收益是實際收益!超過預計收益全部歸自如所有,但是如果沒變過呢?並沒有寫!風險轉嫁到我頭上??呵呵,大家不管租還是出租仔細看看再簽吧
只能說我仔細看了看合同,三年不漲 房租的那條好像沒了。
自如從鏈家體系分離 成獨立運營的公司 請大家看看新聞裡面的口徑。 這才是合理合法的轉簽。另外今天聽管家說,自如內部在給管家考核和施壓,有不轉簽的就扣他們薪資。 不知道是真是假,鏈家這是不想幹了嗎? 傷了業主、租戶和員工多方面,如此不誠信,以後有業務也不想找他們做了。說是要上市,大家以後找證監會投訴吧!
麻煩請自如的工作人員正面回答為什麼原先簽約的合同中三年不漲房價這條沒有了 口頭答應的都是個屁 請把這條寫進合同裡面去 謝謝
正想把房子租給自如,圖個省心,但看了合同和上面的發言猶豫了:合同法律主體是房東和租客,自如只是代為管理;合同里有一大推由房東負責維修處理的說法;收益這塊含糊不清。想請問下,與自如發生糾紛的情況多嗎?
我後知後覺的發現,最大的變化就是 整租的保潔從雙周保潔變為一個月一次的深度保潔。。。說改就改,真是店大欺客。。。
關於服務費的收費標準,問管家問客服,問5個人能有5種不同的回答。。。來說說租戶的心聲,合同還沒對比,也爛的看了,因為此刻我知道,千萬別處問題,出了問題沒人解決。服務費我是花了,我是帶爸媽一起住,當初就是看上了服務這塊,若不是自己家住的離現在的公司遠,我也是要找阿姨打掃等事兒的,所以自如的服務是我選擇的關鍵因素,結果就是我只能當這個服務費是給房東的房租了,因為並沒有服務。而房東是否能多一部分收入你們自己知道的呀。
咱們應該弄個組織啊
這個事其實特簡單 你們還弄的挺複雜,討論起來了,就是你要還租給他們就弄,以後他們能給你好好維護著房子,就是你要不相信他們就打400-700-1001 鏈家客服投訴 非常好使,但是說白了你房子還在那,天下烏鴉一般黑,今天鏈家,明天我愛我家,後天麥田,都一個味,咱們現在不就得指著人家呢嗎?要不然咋整你說,這點事你還去打官司,跟人家公司打,不值當,消停做小老百姓,沒事旅旅遊,出去享受生活才是真的
已經和一位律師朋友聯絡過了,建議大家先不要急著點確認。有人對比過租客方面合同前後的差異嗎?總是被自如電話催改合同,態度還極其惡劣太討厭了。這個問題下尤其是租客朋友,沒有確認的朋友要不要我們聯絡一下?
之前忘了在哪看到的關於自如獨立運營常見問題解答的官方鏈接,現在找不到了·~~有知道的發一下吧~~大家都看看
可想問可以不同意續租么。。正好想搬家的話,這樣是不是可以不賠違約費?
同問,剛收的簡訊,讓做租住協議變更
同問啊 大家都辦理了嗎,不辦理轉簽,是不是後面的合同無效了?
應該沒啥區別吧,只他們內部運作,外部還是會一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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