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和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大家好,我是松禾遠望基金的合伙人田鴻飛。在很多人已把共享與租賃混為一談的今天,我們聊聊兩者的本質區別。
當年雷軍說,只要站上風口,豬也能飛起來。
可迎風飄揚的豬們在今日也有了是否注水之分,有些就明明假借了風口。
正如現下在資本市場一路高歌猛進的共享充電寶,以及雨傘、籃球等這些千奇百怪的衍生套路。明明都是租賃的生意,卻生生給包裝成了共享經濟。
其實從共享單車開始樓就被帶歪了。對於摩拜、ofo、小藍、小鳴而言,都是非常明顯的B2C分時租賃的業務模式,早已偏離了共享經濟的本質,卻巧借了「共享」之名。目的無非是給市場畫一個更大的餅,索要更高的估值。
因為共享經濟最起碼應該是去盤活閑置資源,有償與他人分享,從而提升社會資源的利用效率。反觀共享單車和充電寶卻都是在人為製造新的資產和新的需求。其收取押金和使用費的方式,與我們去景點遊園時,租個電動車逛逛本質上並無區別。
所以還是互聯網人有文化,把文字概念玩兒的很溜,混淆了很多人對共享和租賃的認識。但從我們投資機構的角度,通過商業價值本質,兩者還是有著一目了然的區別。
從平台、業務模型、資產、網路效應和市場趨勢這5個維度,共享經濟和租賃經濟之間有著涇渭分明的差異:
1. 平台
首先共享經濟需要一個鏈接兩端,為雙方提供撮合、交易服務的平台。正像Uber鏈接了私家車主和乘客,Airbnb鏈接了個人房東和有住宿需求的旅行者。平台賺取的是服務費、中介費,以及流量帶來的廣告收入。
共享單車和充電寶這樣的租賃業務是不能稱為平台的。因為他們都是由單一商家直接面向消費者提供出租業務,商家本身就是物品的所有者,不存在撮合交易的過程。商家是直接通過工具型的APP或其他流量入口,出租物品的使用權,賺取租金和押金的利息。
2. 業務模型
得益於平台鏈接起了兩端的用戶群體,共享經濟的業務流程一定是C2C的,由用戶對用戶,這才符合共享的精神;而租賃業務大多是B2C模式,直接由商家提供服務或出讓物品的使用權給用戶。這是由公司主導參與,應歸類於商業行為,談不上共享。
3. 資產
在共享經濟的C2C中,平台只是起撮合交易的作用,並不佔有物品、服務的所有權,是非常輕資產的模式。所以不論是Uber還是Airbnb,因為不佔有汽車、房屋這些物品,因此也不需承擔後期的維護費用,這些成本都是由私家車主和房東自己去承擔。如果不考慮補貼大戰,只說商業本質的話,Uber和Airbnb簡直一本萬利,其邊際成本幾乎為零。
反觀租賃經濟B2C是非常重資產的模式,由前期投入、中期運營、後期維護帶來的成本很是驚人。我們以公開的數據來舉例,摩拜在今年4月中旬宣布,日訂單量破2000萬,粗略的以使用一次0.5元計,那就是日賺1000萬,一年的租金收入36.5億。
取得這個成績的基礎是,摩拜在全國各地投放超過了360萬輛單車。以前老款摩拜成本在3000元,現在升級版成本大約1000元。我們厚道一些以平均1500元/輛計算,按4年的壽命,那麼一台車投放的成本是375元/輛/年。
再考慮線下運維,車輛的維修,10%以上的損毀率等,平均到每輛單車上一年不會少於500元(備註:之前有人根據朱嘯虎的演講,推算出ofo的運維成本在1000元/輛/年,我們以摩拜損毀和損耗率更小,打個半價折算)。那就是(500+375)X360萬=31.5億元。
相比於36.5億的租金收入,利潤並不可觀。而且要維持增長,必須持續保持投放規模的擴大,也就是一份資產投入對應一份收益,這是非常重資產的租賃模式,在邊際成本方面的降低也非常有限。
4. 網路效應
對於輕資產的共享經濟,C2C的雙邊網路效應是非常明顯的。不論Airbnb的房東和房客,還是Uber的司機和乘客,都是越多的「供給端」使得「需求端」的體驗更好,越多的「需求端」又刺激了「供給端」的銷售。兩個C端的相互促進,會促進平台像滾雪球一樣的成長。
對於租賃經濟而言,網路效應卻沒那麼明顯。確實摩拜、ofo投入越多的單車,會減少用戶找車的成本,用戶的粘度會增大,降低退押金換廠商的可能。而騎車的人越多,也會加大企業的市場投放力度。
但問題是,摩拜、ofo並沒有佔住流量入口。現在有很多新晉湧入市場的單車,從微信、支付寶掃一掃都能用車,並不需要非得裝APP,而且無需押金,這就讓用戶擁有了很多替代選擇。
簡單來說,萬一哪天來個土豪,在某個小城市投個幾萬輛單車免費騎,馬上就能把小黃和小紅門清場趕出去。所以單車的戰爭和Uber、滴滴完全不同,不容易建立壁壘。因為大部分人都只在特定的城市騎行,只要一個公司預算充裕,很容易在特定市場對ofo和摩拜們發起狙擊。
5. 市場趨勢
沒有網路效應,就難以形成壟斷優勢,市場趨勢一定是各自割據一方,多個平台並存的局面。那你又憑啥自稱為獨角獸企業呢?所以共享單車是有價值,但我認為估值不應該這麼高。因為資金的乘數效應,網路效應並沒有這麼大。
而真正的共享經濟,由於網路效應的存在,居領先地位的平台規模收益(Return to Scale)會顯著遞增,最終會利用更豐厚的資本優勢清盤對手,很容易形成贏家通吃的局面。正如Airbnb現下規模就已很難被追趕,滴滴統一了國內市場,Uber雖然在全球多個國家還在大戰之中,但每個市場也僅剩一兩家競爭者。
所以綜合對比下來,只有Airbnb、Uber這類才算是真正的共享經濟。現在還有很多人說不要拘泥於概念,把共享單車、充電寶美其名曰為共享經濟的2.0版。那反問一句,希爾頓酒店向外出租房間算不算共享經濟呢?他們跟單車和充電寶一樣,可也都是通過B2C短時出租使用權,收取租金。所以我們成年人就不要玩兒這種偷換概念的把戲了。
路過,簡單談談。
租賃,本質上就是物權與使用權的分離,通過這種分離獲取一定的經濟回報。我們再來看共享經濟。百度百科給的解釋是這樣的:一般是指以獲得一定報酬為主要目的,基於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權暫時轉移的一種新的經濟模式。其本質是整合線下的閑散物品、勞動力、教育醫療資源。共享經濟牽扯到三大主體,即商品或服務的需求方、供給方和共享經濟平台。共享經濟平台作為連接供需雙方的紐帶,通過移動LBS應用、動態演算法與定價、雙方互評體系等一系列機制的建立,使得供給與需求方通過共享經濟平台進行交易。(共享經濟(應用經濟學辭彙))這個解釋比較完整的對共享經濟做出了說明,但並非完整,如果對其稍加提煉,那就是:經濟回報、物權與使用權的暫時分離、分時性資源以及實現機制。當然,從整體層面,共享經濟意味著資源分配的更加優化,但結合本問題,我從個體角度簡要談兩點(資源的分時性以及實現機制暫不展開,有的隱含在別的論述中):
第一,租賃和共享經濟都需要物權與使用權進行分離,但控制權不一樣;
第二,租賃和共享經濟都需要有經濟回報,但屬性不同;
分別對上述要點簡要解釋:
首先是物權與使用權的分離。租賃意味著通過對使用權的出讓獲得收益,租賃期內,獲益方完全失去了使用權的控制;共享經濟強調物權與使用權的暫時分離,也就是說,獲益方能自由靈活地控制使用權。舉個例子,你過去有輛代步車開車上班,後來你把車租賃給某司機拉出租,簽訂以後,你坐地鐵和巴士上班(獲益方完全失去了使用權的控制);後來你自己開車上班,上班路上順便拉兩個人賺一點外快,雖然你不能按照最短的路線去上班了(使用權的部分或全部喪失),但是你獲得了收益,並且你開心的時候就接單,不開心的時候關掉軟體不載客(獲益方能自由靈活地控制使用權)。
然後是經濟回報。租賃和共享經濟都涉及到經濟回報,但是特點完全不同,租賃意味著穩定可靠的收入保證,共享經濟更多時候意味著靈活的經濟補充。你是一個平面設計師,白天你去平面設計公司上班,公司給你發薪水和獎金(你把你的技能租賃給了公司,公司付給你報酬,上班期間你不能幹別的),到了晚上,你搖身一變,為客戶設計LOGO,賺了2000塊的外快(你把技能共享給了有需求的客戶,客戶付給你報酬),通俗的說,你向最需求你技能的人共享了你的技能。但是一分為二來看的話,你和公司簽了3年的合同,在這3年內,只要你表現不差,公司就必須按照規定支付你報酬(租賃收入更加穩定可靠,這也是為什麼人們要有一份工作的主要原因),而你不去上班,做一個自由職業者,等待機會來敲門,你的報酬數量,到賬日期就會變得不可控,這樣或多或少會影響你的生活狀態(所以說共享經濟是租賃的補充形態)。
最後做個總結:共享是租賃的高級補充形態,意味個體總收益的擴大和收益鏈的延伸。人類習慣用標籤化的概念去聚類地理解事物,這在越發紛繁複雜的信息時代,對於溝通和歸納信息是有必要的,但是對於理解商業活動的本質是沒有幫助的。在這裡,糾結共享經濟和租賃(特別是分時租賃)的區別是沒有意義的。共享經濟這個概念的提出到現在也沒有多少年,概念本身可以囊括的外延也隨著經濟活動的進行而收縮或者膨脹。
討論共享經濟的一個陳詞濫調是:「明明是分時租賃,裝什麼分享經濟」。然而正如前面說的,這對理解商業活動沒有幫助。一個稍稍有用的陳詞濫調是:「共享經濟盤活了社會閑置資源,提高了效率,而分時租賃則是增加了浪費」。然而浪費與否,高效與否,我們還是要放下概念和標籤,回到本質問題上。
按一般大眾討論的共享經濟來講,本質上是一種C2C的以商品租賃為載體的服務供應(如滴滴租車),或者以勞務為載體的服務供應(如回家吃飯),或者商品租賃和勞務的綜合(如滴滴打車)。而現在流行的共享單車和共享充電寶甚至共享雨傘共享籃球,本質上是一種B2C的以商品租賃為載體的服務供應。這在一般大眾討論的共享經濟和現在的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們為代表的分時租賃的區別,在於其不提供勞務,以及以B2C代替C2C。如果畫一個韋恩圖,那會是兩個相互交叉重疊而稍有差異的兩個橢圓。
針對是否提供勞務、商品租賃是B2C還是C2C這兩個差異來講,核心的問題是成本,成本決定了選擇哪一種業態。但是無論哪一種業態,在需求真實,成本能夠被收益覆蓋,且收益沒有壓抑需求的情況下,其商業模式就是合意的。摩拜單車和ofo大可以把商業模式改為C2C並增加勞務:由保有單車的用戶提供單車租賃服務,送單車上門給需求方,這完全符合一般意義上的共享經濟。但是這種模式的成本是高昂的,而這種成本是會壓抑需求的,所以這並不是一種合意的商業模式。而且正因為成本高昂,所以這種模式的共享經濟如果運作下來其實比純粹的B2C分時租賃來得低效和浪費。
在以往,一種對共享經濟的溢美之詞是「Airbnb自己沒有一間房,卻成了一個跨國酒店集團」,本身反映出的就是成本的考量:輕資產所導致的邊際成本低,能夠快速複製。但是在如今,C2C的供給端獲客成本和標準化或整合成本未必一定會比B2C低,輕資產未必能輕易地推導出邊際成本低和快速複製。而B2C也不能光看自身商品租賃的資產成本,也應該考量租賃服務所能開展需要付出的地租、政商關係維護甚至市場教育的成本,參考之前另一篇回答:共享充電寶是偽需求嗎? - 知乎。這對投資人和創業者都是有意義的,其實也就是前面所說的,無論哪種業態,在需求真實,成本能夠被收益覆蓋,且收益沒有壓抑需求的情況下,其商業模式就是合意的。
共享經濟的差別在於:
1)適用人群更廣泛2)即時的服務屬性3)被共享的物品可被標準化拆到零散的時間4)在某些情況下共享經濟的供給者更多更長尾這些特點使得共享經濟散發出與傳統租賃完全不同的魅力,從估值上也能從側面反映出來對於新商業模式的預期之高,期待它能產生更多的商業延展空間
-適用人群廣泛:相較於此前傳統租賃經濟模式下的特定受眾,比如租房租車時的租客,共享經濟的使用場景人群更為廣泛:共享單車的受眾可以是街上有短程出行需求的任何人
-即時使用的服務屬性:傳統租賃經濟被出租的物品,而共享經濟更強調的是體驗和服務,而在「需要的時候就能被使用」是體驗的一部分。比如同樣是出租間夜,hotel與airbnb/onefinestay這樣的共享經濟模式的區別在於後者除了提供住處外,更是在提供的是一種「local engagement」;而共享充電寶提供的是手機快沒有電時的安全感,共享衛生紙提供的是在尷尬中被撈起的救贖,而不是機櫃設備。
-標準化和細化的時間:傳統租賃模式下,租賃契約中出租的動產/不動產的時間固定,而且通常較長,共享經濟中常常產生非常短暫的使用時間,比如從公交車站到家的最後500米在單車的記錄以上只有短短5分鐘。移動支付和物聯網技術使得這樣的標準化成為可能。
-*長尾供給者:除了由共享經濟的運營方統一採購標準化的產品進行共享之外,C2C的模式下物品/服務的提供方非常多元化,並且形成了巨大的長尾——雖然有小B能作為更專業的提供方在平台上生存,但平台很注重維持供給多樣性。或許未來加入了區塊鏈技術的共享經濟會在更加去中心化的框架下實現更多物權的擁有權和使用權的確權,從而使得可被共享的物品/服務大大增加。共享經濟,創造閑置資源,約等於租賃,重點玩租金。分享經濟,盤活閑置資源,約等於中介,重點收租金。這就是共享經濟與分享經濟的本質區別。
共享經濟最大的優勢是什麼?個人覺得就是「共享」兩個字的意義所在,它讓一件物品發揮出了它的最大價值,即讓擁有者利益最大化,也讓使用者利益最大化,平台也能獲利,真正的一箭三雕。而起核心意涵就是「物品使用權暫時轉移」,就像現在的共享單車摩拜,共享汽車EV等等,都是物品使用權的暫時轉移,相對於租賃更為靈活方便,也是這種特點催生了越來越多的共享經濟項目。
其實沒有本質區別,共享經濟就是租賃經濟,尤其是uber和airbnb
只不過現在穿上了互聯網和app的新衣,
你把車租給另一個人,另一個人去拉客賺錢你自己開車拉客賺錢這兩種形式差別在於,前者,你把整車租出去了,後者你把幾個位置租出去了,就像有的房東整個房子租給別人,有的房東,自己住一間,剩下一兩間租給別人共享可以說是細分的租賃汽車租賃和共享汽車都說商業行為,都是因為提供服務並要求獲利,但是它們的特點完全不同。在我看來,租賃是和穩定可靠的收入保證共存的,而共享經濟更多時候意味著靈活的經濟補充。就像很火熱的Mobike,ofo,EV,card,zipcar它們都是這種靈活的經濟模式,而且使用效率更高,更具有社交屬性。
我覺得目前比較明顯的區別是一個重資產,一個輕資產。
比如滴滴出行,順風車一項跟接近它共享經濟的本意,司機把原本限制的一個或者幾個車內座位(邊際成本很低)共享給需要者。
而目前比較火的共享單車,反而更像是重資產的租賃,只是消除了租賃中間商而已。
以案例來說吧
一、租賃
我們之前經營,當然現在也運營的517offic商務中心是租賃,CCTV採訪517office虛擬辦公室 1、辦公室是我們自己租下來,裝修、管理 2、分租給其他的創業者 3、我們獲得租金差以及其他增值的如行政助理、虛擬辦公室、財務、註冊、人事等收益二、共享經濟我們現在運營人人office共享辦公室平台是共享經濟,人人office1、人人office上的辦公室有商務中心、眾創空間、孵化器等商家提供;也有自己租賃了辦公室後把閑置多餘的空間分享出來的,辦公室來源多樣化,我們自己一套也不租;2、各種來源渠道分享出來的辦公室更能滿足創業者的不同需求(城市、資金、地段、裝修、房型......),比如免費的辦公空間,比如別墅、廠房、倉庫、寫字樓等,比如大理、西藏等地辦公場所......
3、我們的收入來源是成交後合作夥伴的傭金,及平台提供的創新增值服務收益,如免押金、先用後付等.......資源是有限的,而慾望是無限的,市場一直在調節需求和資源稀缺的平衡,即是價格。隨著城市化,原來越多的人渴望追求更優質的物質和精神體驗。租賃,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不以追求所有權為主流,商品價格被細化,單位價格在降低,社會以能最大化使用權為標準,重新量化社會人的資產和信用。社會上所有的耐用品,都可以設有兩個標價,一個是所有權價,一個是租賃價。通過租賃,一件商品的價值被放大了,即社會資源被放大,整個經濟被放大,租賃經濟將開闢完全嶄新的市場。只要流量夠大,企業就可以覆蓋風險,顧客可以體驗到更多商品,高檔汽車、高檔電子產品、高檔服飾。共享,只是在信用體系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前,租賃低級層次。只要市場信用體系夠完善,租賃將是解決資源配置最好的手段。租賃經濟學,是另一個偉大的篇章,是人類新的紀元。
共享經濟有短,頻,快的特點,物品使用學習成本低,適合B2B模式,
租賃經濟周期一般在1天以上,也有短,頻,快的特點,物品的使用學習成本比較高,甚至出租方會提供專業的人員提供專業服務,重資產,小眾租賃經濟,適合B2C模式。
商業大揭秘-創業者如何區分共享經濟和租賃經濟?
近日火的一塌糊塗的「共享經濟」開啟商品大亂斗的模式,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共享籃球,共享圖書等等,炒作噱頭五花八門,但是商業模式玩的基本上是一個套路,提供物品-押金解鎖-分時計費,表面上是共享,咋一看這和租賃有啥區別呢?例如房屋租賃不就是這樣么,有房出租-交押金-月繳房租,仔細想想還真是這麼回事,共享和租賃如何區分呢?
共享經濟這個詞是今年大熱的高頻熱詞,從共享單車開始就停不下來了,創業者都想在共享市場分一杯羹,然而目前市場的共享經濟大多是租賃經濟,共享單車本質上也是打著共享旗號的租賃經濟,因為共享經濟的本質是整合線下的閑散物品或服務者,其是基於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權暫時轉移的一種新的經濟模式,現在的」概念共享「並非真正的共享經濟。
共享經濟和租賃經濟最大的區別在於前者是C2C之間的資源共享,後者是B2C的商業租賃。共享經濟走平台化,人與人之間可以通過共享的平台進行物品或者資源的共享,提高資源利用率,租賃經濟走租賃經營路線,通過收取押金和物品使用費來盈利,如果真要說相似,二手交易平台似乎與共享更能挨上邊兒,閑置資源出售或共享也只是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區別。
共享平台必須要鏈接個體雙方,為雙方提供撮合、交易服務。也就是說偌大的市場中一方是有閑置資源需要拿出去共享(有所有權)的,另一方是需要在一定時間獲得資源使用權的,平台只能夠通過中介費,服務費等其他的形式盈利,而現在的共享其實是由單一商家或企業主提供的租賃服務,通過流量入口出租資源使用權,從而獲得押金收入和租賃費用。
共享經濟為什麼必須是用戶對用戶之間呢?因為用戶個人共享的資源不帶明顯的商業目的,純粹是多餘的資源分享,當事人可以收費也可以不收費,但是商家和企業所謂的「共享」並不是有多餘的資源分享,相反是創造資源出讓其使用權給用戶,這是典型的商業租賃行為。所以真正的共享經濟平台本身是不提供物品和服務的,當然也不需要維護成本。
租賃經濟所提供的物品和服務都是屬於其自身的資產,不僅需要前期沉沒成本,還包括物品租賃產生的運維費,運營成本等等,市場規模擴張的同時,邊際成本控制難度也隨之增加。很多企業最開始做共享經濟都是往平台上去做的,包括共享單車,但是這麼龐大的一個傳統市場依靠用戶自發共享單車顯然是不可能的,也許做自營租賃更加符合當時現狀。
發展到後期,共享玩家幾乎是往自營方向上靠,畢竟要做共享平台,C端的供需雙方規模必須要足夠大,目前做共享平台最成功的代表,一個是Uber汽車共享,另一個是Airbnb房屋共享。汽車和房屋代表了人們的住行,盤活了大量的閑置的汽車,停車場和房屋住宿資源,而單車的出行規模顯然和汽車不是一個量級,這也是共享單車走平台行不通的根本原因。
共享經濟的核心是網路效應,依靠口碑營銷,互聯網和媒體病毒式傳播發展起來很快,因為其本身是高頻需求,像汽車出行,房屋出租這些基本上每天都在發生,那現在火熱的共享雨傘,充電寶並不滿足高頻需求的痛點,而且共享價格和直接購買的價格相比並無太大優勢,走共享平台難度非常高。
租賃經濟的核心是規模效應,因此不需要高頻需求的共享,只要有租賃需求的人群足夠多,多到能夠完全覆蓋掉邊際成本和運營費用的話,剩下的就是考慮何時能夠盈利的問題了。那麼租賃模式的共享經濟為什麼在中國火了呢?原因是在歐美國家的租賃業務已經是比較成熟的行業,中國對租賃的意識和概念還不清晰,換個法子變「共享」激發老百姓的好奇心。
不管是真共享也好,假共享也罷,共享與租賃本身都是資源的合理配置,租賃模式的共享經濟也可以看做是共享經濟的中國化,從發展初期的」住「和」行「逐漸延伸到家政服務、美容休閑、教育培訓等行業,隨著共享理念逐漸被人們所認可和接受,各行各業都希望可以借著共享這股東風,分得一杯羹。
究其原因還是租賃式的共享門檻太低,不需要啥技術活,圍繞共享想個新點子,嫁接到用於租賃的物品上就可以,只要有概念炒作,有故事鋪墊,資本市場自然會為其買單。然而,像雨傘,充電寶這樣的物品,單價很低,人們完全可以選擇消費購買而不是交換共享,這些被創造出來的共享需求究竟能夠走多遠?
未來,究竟是衣食住行大平台代表的共享經濟還是生活小物品代表的租賃經濟能夠在激烈的競爭中勝出呢?亦或是兩者在融合出新的商業模式,你怎麼看?
沒有本質區別,只是變成了用手機和二維碼和第三方支付軟體來租東西
共享經濟是指將(閑置的)私有財產或產能的短期使用權通過互聯網交易平台出售,來為資產所有者獲利的商業模式。分享經濟模式的倡導者認為該模式能節省社會資源,提高資產利用率等,也有人認為它其實是分時租賃的變種,隨著規模的成長最終會發展為B2C的分時租賃模式,而不會一直保持C2B2C這種「真正的分享經濟模式」。
—— 來自知乎「分享經濟」話題描述附:出行市場大混戰 | ofo、摩拜與滴滴的商業本源 知乎專欄很多珠玉在前,簡單說一下我對共享經濟和租賃的認知。
共享經濟在經濟學的本質上是「所有某物品的邊際成本趨近於零」,實現手段是將所有權變成使用權,而後分割使用權。在這個階段,共享經濟就是租賃,並不新鮮。
而在當下,共享經濟產生變化的原因在於萬物互聯時代,物品被「上線」,這就造成了其使用權可以被無限制的分割,提高了使用效率,讓邊際成本甚至變負(也就是所有不花錢,還能賺錢),提高效率後的租賃,因為其共享的本質,被人稱為共享經濟。
一個是現有的東西拿出來分享,收取費用。
一個是專門購置用於租賃的東西,拿出來出租,收取費用。
除了租賃物、分享物的來源其他沒有本質區別。
在對資源的合理運用這個層面區別也不大,都能提高資源的利用率。
共享經濟本質上是把閑置的、舊的東西拿出來,給不同的、有需要的人使用。租賃是租下來短期或長期時間裡供一位使用者或團體使用。現在共享經濟的範圍更加廣了,我個人認為共享經濟和租賃的簡單區別就是一段時間內供多人使用還是供一人使用。
推薦閱讀:
※第二杯半價是邊際效益還是價格歧視?
※中國經濟會躲過中等收入陷阱嗎?
※2012年5月18日存款準備金率再次下調原因是什麼?意味著什麼?
※什麼是資本主義?
※在網路平台上進行的知識共享算是分享經濟嗎?和網約車等實物分享模式有哪些異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