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 公司逐步撤銷擔保是大勢所趨嗎?

今年6月12號,馬明哲明確表示陸金所將「逐步撤銷擔保」,建立交易者的個人信用評級。此前,銀監會的創新部主任王岩岫也對外披露了對於P2P監管的思路,包括明確P2P信息中介地位、對其設置門檻、嚴禁怕P2P彙集資金、明確收費機制、同時對投資者進行風險評估。


表達幾個觀點:

1.銀監會明確表態平台自己不能承擔擔保的責任;

2.陸金所的擔保公司都是平安旗下的,是否觸犯第一條紅線不好評價;

3.陸金所撤銷擔保,不意味著是全行業的趨勢,其作出表態是基於陸金所自身利益出發的:

(1)自擔保有觸紅線的嫌疑;

(2)擔保公司只能做資產額10倍的業務,平安自己擔保公司的註冊資本金極大限制了陸金所的業務發展,而陸金所也不會與平安以外的擔保公司合作,因此其必須要找到一條利於自己發展的模式。

4.像愛投資這樣的中立平台,與幾十家資質優秀的擔保公司合作,就不存在業務量受限的瓶頸,因此陸金所一家的表態,遠遠不是行業的趨勢。


除了建立個人信用評級外,題主所說的其他幾點和去擔保沒什麼關係,另外,題主說的去擔保,但我想樓主真正要說的是比這個話題範圍更廣吧,因為平台是不能自己給自己擔保的,一般是第三方擔保機構,比如擔保公司,而且必須是融資性擔保公司,所以我想樓主要說的是去剛兌,就是把目前網貸平台或(和)第三方擔保機構保障投資者本息的制度從根本上取消掉,網貸投資存在風險,從常理上來說,是投資人投資網貸,這個風險應該是投資人承擔,英美國家就是如此,只不過英美國家的社會體制(是社會體制,並不僅僅是徵信)相對完善很多,所以投資人的風險較小,而借款人違約的成本卻很高,但是就算如此,英美國家也開始執行風險保障金政策了,因為作為一個平台,就算是純中介,因為借款信息都是存在於你的平台上的,所以你就承當著一定的責任,而在中國目前的環境中,想去剛兌完全是不可能的,如果強制施行,可能會導致這個新興行業的夭折。我實在想不到,怎麼會有人認為是大勢所趨?如果因為平台或與之合作的擔保機構不堪重負,那麼應該找到的解決辦法不是去剛兌,而是如何避免動輒剛兌。目前網貸行業的普遍高利率就是平台高負荷運營的體現,每一項制度的建立,機制的成熟,都意味會成為利率下降的前奏。如果借款源頭的風控,以及徵信、對違約行為的整個調查、取證、制裁體系沒有完善的話,單純為了卸責而去剛兌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撤銷擔保是未來的理想狀態,實現這個狀態用多長時間不好評價。

1、陸金所的所謂擔保問題。其一,馬明哲喊出這樣的話,其中一個詞是「逐步」,顯然需要過程。其二,陸金所的背景本身對投資人而言是一個強有力的背書,隱藏了一層擔保。

2、銀行貸款占擔保公司業務相當大的份額。現在銀行相當大的一部分貸款是通過擔保公司走的,而非完全的信用貸,這也是為什麼那麼多融擔公司能夠存在的重要原因。銀行對風控是非常嚴格的,他們尚且需要擔保公司來抵禦部分風險,何況現在的P2P平台。

3、個人信用評級體系的周期長。個人、企業徵信體系的完善不是一句話就能實現的,系統搭建需要時間,數據採集需要時間,數據分析需要時間,體系多久能建立起來是個未知數。

4、撇開擔保的信用貸款落地任重道遠。這個不僅僅是P2P取消擔保的問題,而是依賴於整個借貸行業對信用貸款體系的建立、維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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