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話,你會選擇你愛的還是愛你的?
會選擇愛你多一點的,還是會選擇你愛的多一點的?以後會面臨這樣的選擇。
最近讀了周國平的《愛情的容量》,裡面就談到這個話題,愛還是被愛,希望給各位一個指導。正文如下: 桌上放著一封某雜誌社轉來的讀者來信,信中提出了一個難題:在作婚姻的選擇時,究竟應該選擇自己所愛的人,還是愛自己的人?換句話說,為了婚姻的幸福,愛和被愛何者更為重要? 對於這個問題,我可以不假思索地給出一個肯定正確無誤的答覆:愛和被愛同樣重要,兩者都是幸福婚姻的必不可少的條件。無論是和自己不愛的人結合,還是和不愛自己的人結合,都不可能真正感到幸福。
然而,這個正確的答覆過於抽象,並不能切中具體的生活情境。事實上,一個人如果遇到了自己深愛同時也深愛自己的人,就不存在所謂抉擇的問題了。難題的提出恰恰是因為沒有遇到這樣的理想對象,於是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只好在不甚理想的對象中間進行選擇。鑒於現實中理想愛情的稀少,面臨類似選擇的情境差不多是生活的常態,所以這個問題有權得到認真的對待。
可是,當我試圖認真思考這個問題時,我發現我完全沒有能力給出一個答案。男女之間的情感糾纏,波譎雲詭,氣象萬千,當局者固然迷,旁觀者又何嘗清?我至多只能說,如果你不得已退而求其次,你的退步也要適可而止。設有某君,你極愛他,但他完全不愛你,此君可以免談。或者相反,他極愛你,但你完全不愛他,此君也可免談。總之,如果一方完全無意,就決不可勉強,因為即使勉強成事,結果可以預料是很悲慘的。不過,如果一方真的完全無意,其實也就不存在選擇的問題了。糾纏的發生,選擇的必要,往往是因為一方相當有意,另一方卻在有意無意之間。也就是說,一方很愛另一方,而另一方則僅僅是比較喜歡這一方,所以仍能維持著一種糾纏的格局(別有所圖者不在此論)。讓我嘗試著分析一下這種情況。 愛情受理想原則支配,婚姻受現實原則支配。愛情本身擁有一種盲目的力量,會使人不顧一切地追求心目中的偶像。所以,當一個人考慮是否要與不太愛自己的或自己不太愛的人結婚時,她(他)已經在受現實原則支配了。理想原則追求的是幸福(事實上未必能追求到),現實原則要求避免可預見的不幸(結果往往也就不會太不幸)。可以用兩個標準來衡量婚姻的質量,一是它的愛情基礎,二是它的穩固程度。這兩個因素之間未必有因果關係,所謂「佳偶難久」,熱烈的愛情自有其脆弱的方面,而婚姻的穩固往往更多地取決於一些實際因素。兩者俱佳,當然是美滿姻緣。然而,如果其中之一甚強而另一稍弱,也就算得上是成功的婚姻了。以此而論,雙方中只有一方深愛而另一方僅是喜歡,但在婚姻的穩固性方面條件有利,例如雙方性格能夠協調或互補,則此種結合仍可能有良好前景,而在長久婚姻生活中生長起來的親情也將彌補愛情上的先天不足。當然,雙方愛情的不平衡本身是一個不利於穩固性的因素,而其不利的程度取決於不平衡的程度和當事人的稟性。感情差距懸殊,當然不宜結合。在差距並不懸殊的情況下,如果愛得熱烈的那一方嫉妒心強,非常在乎被愛,或者不太投入的那一方生性浪漫,渴望轟轟烈烈愛一場,則也都不宜結合,因為明擺著遲早會發生不可調和的衝突。所以,在選擇一個你很愛但不太愛你的人時,你當自問,你是否足夠大度,或對方是否安分。在選擇一個很愛你但你不太愛的人時,你當自問,你是否足夠安分,或對方是否足夠大度,你就不妨一試。你這樣做仍然是冒著風險的,可是,在任何情況下,包括在彼此因熱烈相愛而結合的情況下,婚姻都不大可能除去它所固有的冒險的成分。明白了這個道理,你就不會太苛求婚姻,那樣反而更有希望使它獲得成功了。 愛和被愛同是人的情感需要,悲劇在於兩者常常發生錯位,愛上了不愛己者,愛己者又非己所愛之人。人在愛時都太容易在乎被愛,視為權利,在被愛時又都太容易看清被愛,受之當然。如果反過來,有愛心而不求回報,對被愛知珍惜卻不計較,人就愛得有尊嚴、活得有氣度了。說到底,人生在世,真正重要的事情是如何做人,與之相比,與誰一起過日子倒屬於比較次要的事情。不過,這已經是題外話了。在確定婚姻成立的那一刻,在(被)戴上戒指的那一刻,你心裡在想什麼,你滿腦子裡都是什麼——「我 愛 你」
如果在那一刻還會有人想其它的,何必繼續呢。畢竟人生苦短,你造嗎?
本人剛剛恢復單身男。
至少目前,我以後會選擇我愛的她。如果以後我有個女兒,我會告訴她:選擇一個愛你的,並且你也願意去愛他的那個他。人,要麼庸俗,要麼孤獨——叔本華(我TM不知道他是誰)
哪個男人願意找個自己不愛的女人,舉下手;
哪個女人願意找個不愛自己的男人,舉下手。然後再反過來問一下自己,或許會有答案吧。如果還有困惑,自問以下:
Ta是不是你想要的Ta是不是你能湊合的Ta是不是你可以忍受的男人只有窮一次,才知道哪個女人最愛你。女人只有丑一次,才知道哪個男人不會離開你。 人只有落魄一次,才知道誰最真誰最在乎你。陪伴,不是你有錢我才追隨。
珍惜,不是你漂亮我才關注。 時間留下的,不是財富,不是美麗,是真誠,是信任,是默契,直至此生盡頭。—— 網易網友(我TM不知道他是誰)《奇葩說》里有一期,是「選擇你愛的人還是愛你的人」的辯題。雙方唇槍舌戰,說到最後,也不能得出一個完美的答案。
我愛的人恰好也愛我,是多麼令人開心的事情。然而命運往往難以兩全,你第一眼就動心的人並沒有被你吸引,對你傾心的人你就覺得欠了那份感覺。年輕氣盛的時候,覺得一定要找自己喜歡的人,就算會苦一點凄慘一點,但至少有那個人在,生命就有光亮,生活就有盼頭。 而在愛情里真的傷痕纍纍過後,只有想著給自己披上鎧甲,再也不要受一點委屈。喜歡你的那個人準備了寬厚的肩膀,只等做你疲憊時的港灣。為什麼非要為心裡那一口氣跟自己的幸福過不去呢。 其實誰說的都有道理。 但是愛情這種事情,它本來就沒有任何道理。我們可以選擇一個穩定的依靠,也可以奔著自己喜歡的人,不撞南牆不回頭。 只要自己心甘情願。 但是,選擇後者的人,必然有一個前提是「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但他願意妥協跟你在一起」。也就是說,他選擇的是「跟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可是很多人並不明白,以為自己寫了一千字詩,淋了幾場大雨,為她生死作相思就是可歌可泣的愛情。但是往往,這樣的死纏爛打總是讓心裡的那個人不堪其擾。我不愛你,你做的一切想要跟我在一起的努力,就都是錯的。
謝邀
做個自私的人吧,選擇自己愛的,如果他(她)恰巧也愛你,這不是很美滿嗎?一想到下半輩子要跟這個人吃飯睡覺說話,為對方做飯拖地,跟對方生一個孩子,容忍ta的父母親和其他親戚,隨時安慰ta的傷心難過與沮喪,沒有滿滿的愛意根本做不到。如果不愛,以上任何行為都不能忍受超過一小時。寧願不結婚。
「不要愛不願意娶你的男人;也不要給不愛你的男人生孩子。」----By 我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好像沒有直接回答問題,但我的婚姻觀是這樣的。
都不選,離她們遠遠的,直到自己認識到愛情和婚姻都不是零和遊戲為止
這就好比我們曾經一直苦苦地思考:「我特么將來到底是去上清華呢,還是北大呢?」
私以為,你愛的若不愛你,不愛也罷,愛你的你若不愛,離開也好。
還是選擇一個你更愛的人吧。如果他更愛你到哪天他不愛了,你們要怎麼過下去呢?但更愛的是你,如果不愛了,才會有結束的理由和勇氣.
選相愛的愛我的人像暖貼,最開始溫暖,到後來滾燙我愛的人像毒品,第一次刻骨銘心,最後一次鑽心挖骨
選擇愛我的傷害別人,選擇我愛的虐待自己。遇不到相愛的,不如獨身一生
怕分手和怕離婚就不要談戀愛和結婚了。
要麼我愛的愛我 要麼愛我的我愛
我愛的和愛我的。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存在。要麼單身,要麼結婚。但是婚姻,大概我會想要最好的。
我更期待我愛的那個人也是愛我的那個人,如果一定不能兩全我也許會選擇那個愛我的,我覺得隨著年齡的增長,很多人都會從那個選擇自己所愛變為選擇愛自己的那個人,因為也許習慣也是一種愛,習慣愛你的人對你的好,總有一天你會發現自己已經愛上他了,可是選擇你愛的,就只能等待,等待有一天他發現他對你的習慣,換句話說,就是到底想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裡還是別人手裡了~個人見解,不喜勿噴
你愛的人愛你願意跟你結婚說明他也愛你。你愛的人不愛你但是願意跟你結婚說明肯定有問題。愛你的人願意跟你結婚但你不願意說明你們不合適。愛你的人願意跟你結婚並且你也願意說明你們還是挺和的。
我順口溜說的不錯智商決定問題
選擇愛我的看賈乃亮和李小璐就知道了
和前女友分手後,也想過這問題。深深體會過單戀的痛苦,心力憔悴,所以不想再經歷這樣的畸形戀愛,也不願辜負另一個像我一樣單純善良的人(如果真的不能給予她承諾的話)。若真兩難全,兩個都不選。
最可怕的不是一個愛著的和另一個不愛著的人結婚,而是兩個互相不愛的人湊合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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