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糾紛,遇到不講理的上家恐嚇,應該如何妥當處理,保護自己?
01-06
買房與上家就交房日期產生糾紛,按合同規定銀行貸款部分到款後交房。因上家有困難無法按時交房,經協商我們同意延緩一個月交房且不收租金,有過口頭承諾。現在上家表示一個月不夠,需要兩個月的時間,可以給租金。但我們等著房子要裝修,只想要按時拿回房子。上家不同意按時搬離,並口頭威脅即使他們搬離,也會找人到裝修現場搗亂阻止我們裝修。
謝邀。
按照我的理解現在你應該已經拿到房產證了吧。
我是你我就直接找開鎖公司打開房門住進去。
業主要是來鬧就報警。
這種案子誰站在屋裡誰就是優勢方,誰站在走廊里誰就是弱勢方。
別慫!
朋友在今年年初買房時遇到過類似的問題,最後解決的辦法是:
1、找律師寫律師函;
2、報警,告知事情經過,陳述自己將在什麼時候上門收房,請求出警協助。這一步的作用是在警方那裡先留底;3、告知物業自己計劃何時收房,請求物業部門協助;4、帶幾個膀大腰圓的朋友當天一起前往。當然最後那個房主在第一步就慫了。如果戶口沒問題,就是比誰拳頭硬。如果戶口有問題,協商。
你有房產證啊,去水電燃氣公司給辦理報停即可。
我以前就是開房產經紀公司的,說實話,相比其他回答,我這個純經驗之談,斷水斷電斷燃氣之後我沒見過還能堅持2個星期的,物業費也不交,物業公司也會上門催收,時不時拿著房產證喊開鎖公司把門鎖換掉,對付無賴,什麼法律,警察都不好使。發一個書面聲明,寫清楚幾號收房。法律的程序只是免得被動,要解決問題還是得來硬的。到期後上門一次,帶好所有材料複印件溝通,溝通不行報警。一般都是民事糾紛自行去法院起訴,警察沒法處理這種事,這只是讓派出所知道這麼回事為了下一步強行搬家時讓派出所情理上傾向你。跟物業打聽好,早點趁派出所還有印象哪天他們不在家直接找搬家公司上門,開鎖公司預備,就說鑰匙落家裡了,合同上沒約定的東西統統扔到樓下,換好鎖,自己東西放進去。門口攝像頭架好,來鬧就報警。這樣子很耗精力的,你做好準備。
可以委託上海專業清房律師,不成功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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