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判同種風格的音樂作品怎樣算是好作品?

比如同是搖滾樂隊,為什麼披頭士的作品業內普遍認為要比其他樂隊的作品要好?


個人認為,音樂評判標準肯定是比較主觀的,甚至是容易受主流媒體左右的。

但這樣來說的話,Beatles即便沒有成為偉大的樂隊也不足為奇了。

可是我們都不希望美學鑒賞帶有太強的虛無主義色彩,否則大家都去信佛好了,那樣最藝術了。

另一位答主 @Zhu Johnny 講的理論我基本同意,不過虛無主義色彩還是有的,所以我再增加一些內容。

披頭士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傳統流行音樂的結構,實現了多種地域性風格的音樂融合,但打破結構不見得就能實現偉大,這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時代背景。

現代流行音樂都是由世界性音樂融合而來,這就像做菜,油鹽醬醋的比例很重要,很顯然披頭士對比例的拿捏很到位,但是有個問題,一道美味的麻辣川菜,江浙人是吃不來的,所以還得有個受眾群的問題。

披頭士出道的時期,正值上世紀60年代初期,西方社會發展不斷趨於穩定和繁榮,中產階級數量劇增,安居樂業,生兒育女使得青少年人數比例不斷上揚,這些群體對於父母構建的生活觀念、道德體系和社會框架是持懷疑態度的,說白了就是在象牙塔中待膩了,要鼓搗一些新鮮玩意出來。

披頭士很好地迎合了受眾的口味,並且把英倫搖滾樂的風潮帶到了美利堅。

所以,現代音樂的評價的標準在於兩點:

一是是否實現了音樂的創造性融合。單純沿襲世界性、地域性的音樂就不能稱之為現代音樂,當然這點上我承認是有虛無主義的,何為融合得好,何為不好,撇開了主觀思想,就毫無意義。

二是是否符合了時代境遇。這點是客觀現實,這裡的時代境遇包含了當前所有的意識形態和藝術觀念,對於藝術作品而言,符合上層觀念的可以叫好,符合主流觀念的可以叫座,兩者都符合的,那就被奉為神,披頭士就是,鮑勃迪倫也是。

不過就本人而言,更喜歡Neil young,勝過迪倫。


個人覺得音樂 還有其他的藝術形式

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

所謂陽春白雪下里巴人 其實都是看欣賞者自身

所以是不是好作品應該是看個人主觀決定的

我不是學音樂的 所以不能從樂理那些專業的方面去理解

只能作為普通欣賞者欣賞

有人從樂理上分析過Beatles的歌為什麼牛逼

可以以搜搜看

關於Beatles的讚譽 應該在於他們的能滿足大多數人對流行搖滾優秀樂隊的期許

當然很多人 尤其是後世的人 都有一個先入為主的態度

這個其實就有馬太效應在裡邊了

就是 強者愈強弱者越弱之現象,即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

所有的輿論都認為他們最好 大家也就覺得他們最好了

尤其像滾石雜誌那種經常出排行榜

而每次排行榜的前幾名必有披頭士 滾石 迪倫 無論是什麼排行榜

這個只能表現雜誌編輯的個人喜好吧

但這個個人或者集體喜好確實會影響大眾

所以我覺得是否好作品還要拋除那些先入為主的評價 自己感受比較好

比如被評為最偉大的專輯 Sgt Pepper「s Lonely Heart Club Band

也許都不是Beatles最偉大的專輯

總之 藝術這個東西的評價是很主觀的

也許不評價 只欣賞會更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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