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硬讀」學術著作?
法本一年級學生,目前學習法制史和法理學,經老師推薦開始看瞿同祖的《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覺得很難理解。就算看懂了,也還是有種懵懵的感覺……糾結是否要放棄繼續閱讀,還是繼續讀下去呢?接觸法學至今,雖不能說學的很好,但個人認為自己還是能夠理解和有興趣的。究竟是什麼原因呢?請問有什麼建議和方法嗎?
並不相信所謂的「書讀百遍,其義自見」,如果體系性的知識缺失,讀的所謂高深著作越多越痛苦,甚至厭學。舉個栗子,大二上的時候學刑法學,阮爺爺干(sang)得(xin)漂(bing)亮(kuang)地選了張明楷的黃太厚當教材,八百多頁的字我都認識,並且憑著強大的記憶能力,所有的概念和理論我都機械滴背下來了,最後刑法總論還考了專業第一。然鵝,慚愧滴說,我真正理解三階層和四要件的區別,啥叫不法和有責,不能犯未遂和不可罰的不能犯到底解決啥問題等等是在寫碩士論文的時候…為啥呢?因為看得論文多了,上的研討課和案例課多了,加上複習司法考試,自然就形成自己的刑法觀和刑法體系。所以,大二的時候看教材都看不懂,研二的時候看德國刑法總論、日本刑法概說(各論)、未遂犯論等不說人話的專著都毫不費力,直到現在有同事感嘆我把教義刑法學當做業餘讀物非常變態時,我都想特別欠抽的說讀這玩意並不燒腦。其實,形成學科體系後你會發現真正難的並不是閱讀文獻,研究文獻只是旁觀別人的研究成果,難的是跳出文獻的窠臼以新的視角解決問題,估計能做到這點就稱得上學術界大咖了。
讀書讀引用,所以一本書要讀幾年。
覺得王澤鑒老師有段話很適合回答這個問題:「在圖書館,經常可以看到同學們抱著一本厚重的教科書,反覆閱讀,口中念念有詞,或畫紅線,或畫藍線,書面上琳琅滿目。此種學習法律的效果,甚屬有限,因為缺少一個具體的問題,引導著你去分析法律的規定,去整理判例學說,去觸發思考,去創造靈感!」——王澤鑒著《民法思維 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9年第1版
看到這個問題想起自己當年大一的時候,
寒假在家看《社會契約論》,看不懂就抄書。
你說有沒有用?
至少我看懂了,「最初的那個契約」所指的,不是讓渡權利的同意,而是那個同意同意的同意。大部頭的學術專著,你是早晚要啃的。
你沒有靜下心來一頁一頁啃的這個過程,我可以說你讀書就永遠都容易流於表面,難以靜下心來思考。相應的,你有了這個過程之後,
慢慢地也能判斷哪些「大部頭」是你現階段可以啃的,哪些是你完全看不懂的。
八年前買的《法哲學原理》,
我現在可以勉強啃下來了。我其實挺反感現在的學生動不動看不起這些大部頭,
或者說看了一兩頁不得要領就果斷放棄的。現在的學生比我們當年方便太多了,
知識積累本來就比我們優秀,加上網路發達,就算一時看不懂也可以網上查找資料,各種譯本和原本也都不難找到,有什麼理由不去好好讀一本專著?在國內,該讀什麼書,怎麼讀書,是一個困擾一代又一代法科生的難題。這個問題不僅是所有法科生所面臨的問題,也是一個足以引發對當下法學教育體系反思的問題。
在較為發達的國家,法科生根本不會面臨看什麼書,怎麼看書的問題。對於他們而言,應付自身的課程就疲於奔命,根本無暇去關心看課外書的問題。而在我國,學校的課堂教學根本無法培養出合格的法學人才,幾乎所有法學院優秀的學生都會在課外閱讀大量學術著作。我們很難通過法學教育體制性地培養出優秀的法律人才,而更多依賴學生的自覺與悟性。
這其實不是學生的問題,而是法學教育的問題,更深層次而言,是整個法學系統的問題。對於一個國家的法律共同體,比較理想的狀態是,規範、案例和學說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法學研究與法律實務保持緊密的交流。德國的法律評註制度將此體現得淋漓盡致:一本法律評註,將法律規範的含義,歷史由來,重要案例的判解,以及各種學說觀點悉數囊括。法官判案會參考,學者寫論文會參考,學生在學習法律時更是奉為圭臬。這樣一來,法科生在接受課堂的法學教育時,就對當下的司法實踐和學術觀點有較為清晰的掌握,尤其是形成了一套嚴謹的法律思維模式。這一培養模式十分耗費精力,因而法科生幾乎無暇閱讀大量學術著作。他們的法科生不僅沒有太多時間閱讀學術著作,更沒什麼時間像我們的學生那樣從本科就寫學術論文。甚至,他們的博士生很多都不怎麼寫期刊論文。
美國的法學教育其實也是與法律實踐高度結合,他們上課討論的是各種case,爭點,課後要閱讀大量的材料。
而我們,首先法學體系就出了問題。司法實踐與學術研究嚴重脫節,學術研究各說各話,研究能力太過參差不齊,根本無法對話,沒有學術觀點的產權意識,重複研究太多太多,司法實踐各地判決更是各行其是,沒有統一的裁判機制。這就直接決定了法學教育很難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教的老師都不知道實踐是如何,學術觀點是如何。所以我們的法科生,其實總體而言是比較清閑的,這不是學生的問題。學生有功夫沒地方化,只能背背法條,其實意義實在有限。
當然,這一現狀在逐漸改善,尤其是民法領域和刑法領域。不少法學院的老師開始有意識地把法學教育往這方面引導。當然,說實話,這些老師基本只存在於較好的法學院中。有好的老師的引導,你根本不會出現硬度的狀況。比如你閱讀一本書上的物權行為,在沒人教你的情況下很難理解,但是有老師通過N多案例向你反覆灌輸的時候,理解並不是十分困難。
回到問題,如果有好的老師帶你,可以根據導師的引導看書,學習法律,研習判決。如果沒有好的老師帶你,可以多看一些台灣的學術作品,少看大陸的學術作品,比如王澤鑒教授的天龍八部。近幾年來,不少領域的德譯作品也越來越多,值得一看。至於大陸的作品,個人認為可以多看司法實務的書籍,一些律師和法官的作品可以看看。大陸的學術作品,質量高的很少,一方面整體研究能力偏低,另一方面寫教材費力不討好,很少有人用心寫。當然,近年來法學研究的整體實力顯著提升,確實存在一些優秀的本土學術作品,但數量相對較少。
你說的這本書,的確可以看看,但是不要當作真正意義上的法學專著,可以當作課外書看吧。法理學的學術專著,個人建議多看看法律方法的即可。至於法哲學,在沒有人帶入門的時候,十分難懂,而且對於從事實務幾乎沒有任何幫助,除非以後打算從事學術。個人認為看看博登海默的這類書即可,這本書絕對不存在閱讀障礙。
現在越來越多的海歸回國,德國的也好,美國的也罷,相信他們都在教學實踐中思考如何提升法學教育質量,他們也在不斷實踐和進步。
如果相關知識缺失太多,可以先把知識點補齊再讀。
知識點補齊還是沒有效果,就找一本容易點的書把知識體系再補齊一下再讀。
如果還不行,那說明是真的討厭這個科目。有選擇的放棄也無不可。
挺好的問題,能感覺到你真的想學好這個專業。
講一講我自己吧。大一時,老師一般都會推薦一些專業著作,可能深淺不一。比如我上大一的時候,有老師推薦過《致年輕律師的一封信》、《丹諾傳》這樣的敘事性比較強的書;也有推薦《西窗法雨》這種思辨類比較強的書。我當時也有自己了解和選擇一些書,比如法律文化三人談,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然後就被法律學給打擊了。語言很晦澀,很多名詞都搞不懂,邏輯體系也很複雜。
這本書我到現在還沒讀完……然後我想說的是
第一,讀書最好選擇自己當時更能接受的書。比如法律文化三人談,這種有趣味的書調動起自己的興趣。第二,適當增加難度。如果想趣味,看李狗嗨就很趣味,也可以美其名曰說是學習呢。但是任何東西嚮往深學,總會經歷一個不太舒適的階段。雖然那本書我沒讀完,但我一直在讀,每每讀懂一部分,都會很開心。最後,祝大學四年充實快樂。如何「硬讀」?我覺得打知識基礎再讀是個好方法,循序漸進。平時看書的時候注意積累概念,多理解,慢慢會有效果。我也沒看過多少。我發現知乎上動不動就有人幾百本學術專著,太牛逼了,我的經驗並沒有站在如此「大數據」上,只是自己讀的一些書。但是問題是有時候有些書現在就得讀,有可能是用來應付考試,應付老師,或者是自己感興趣的問題正好有論述但是可惜看不懂。我個人有時候也硬啃過幾次,這裡僅僅分享一下個人的經驗。不過注意,能夠硬讀的書推薦經典文獻,至少經過時間檢驗,對理論界影響較大,甚至是一個流派代表作的作品。這樣的作品邏輯更為清晰,論證更為翔實。1,如果遇到不太懂的名詞,多利用互聯網。比如目前公司法,經濟法,證券法有關的文章,特別是美國的文章,經常運動經濟學術語,實證研究的方法,但這些名詞門檻不高,不是那種你找也找不到的那種,一般百度就能解決。大概理解一下意思,就不影響閱讀了。2,既然基礎不好,那就別急,慢慢看。總是想著今天要讀多少多少,明天要讀多少多少,這樣是不行的。可能有一段沒讀懂,那就需要慢慢讀,多讀幾遍,特別是翻譯著作,可能還需要分析語法。不求快。每天不要問自己讀了多少頁,就問自己學了多少東西。3,注意整體性把握專著的論述。作者的觀點是什麼論證是什麼,一定要清晰記憶。如果你讀了一段,覺得和前面的沒什麼關係,那一定要翻過去重看,你肯定沒讀懂。時時刻刻想著作者在論述什麼。
4,最好做筆記。很多時候讀到後面忘了前面,辛辛苦苦讀的全忘了。最好大概記一下論述了什麼問題,論據有哪些。
5,一定要有讀專著的時間。例如本科大一大二,一般學生沒多少時間看專著。知識基礎,精力都是不合適的。專著需要支出大量的時間思考,總結,寥寥草草結束的閱讀收貨也沒多少,價值有限。6,法理的書經典比較多,但是很多難啃。建議先看部門法。知識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通過細節把握整體,再通過整體理解細節。一次一次的循環帶來了理解的提升和邏輯性的融貫。民法學科可以學總論,再學分論,再重新看總論,再重新看分論(書不一定一樣),整體提升。再基本了解法理知識(法與道德的分離啦,法條構成啦的基本問題)之後,再看部門法,返回來再重新反思法理的問題可能收貨很大。(比如德沃金對法與道德的反思。)慢慢來,別急,一定會有提升的!如果實在看不懂,可能知識基礎差的太多,那就放著,等自己提升了再重新看。謝邀。
「該不該」本質上是你想不想在這門學科上下功夫。
我認為法學生有兩種路徑選擇:
- 一種是本科課程都達到某種水平,沒有明顯的突出,各學科都掌握了基本概念和基本的學習方法;
- 另一種,有某個比較強勢的學科,但其它學科處於弱勢狀態,比如,民法、刑法學習很紮實,甚至研讀了很多專著和論文,對其有了非常深刻的認識,但國際法、法律英語等成績不突出,只能在及格線左右徘徊。
兩種路徑都有其優勢和弊端,根據個人情況選擇即可。但是,重點是:如何分配大學四年有限的精力和時間,即每個人在本科四年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對每門課程都有深刻的學習。
必須二選一!
所以,題主的問題可以轉換成:想不想在這門課程上花足夠多的精力?
如果不想,學好教科書即可。
如果想,請硬讀!
說一下自己的學習過程:最開始研讀刑法書籍時,非常的痛苦,各種理論爭議剪不斷理還亂,但熬過這個階段,會發現刑法是一門非常精緻的學科,在裡面遨遊是種享受。閱讀專著和論文的速度越來越快(因為基本觀點爛熟於心),最近在寫論文,準備投學術期刊。
如何閱讀一本法學專著,請參考:請直接看第二板塊中「精讀教材」(知乎回答)
我對題主的建議是:大一先跟進老師的課程,對各個部門法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有感興趣,「硬讀」即可。
「硬讀」需說明兩點:
- 重複是學習之母!選定一本書,不僅要看,而且要讀,甚至要背。我學習鄧子濱先生的《中國實質刑法觀批判》時,看了三遍,讀了一篇,最後把認為好的觀點都背下來,以備後用(寫論文)。
- 確定好閱讀順序!最沒有效率的是:一開始就閱讀高大上的書籍。四年的時間很短,提高效率才是王道!循序漸進才是學習的根本方法!首先,閱讀教材,掌握基本概念和體系;其次,閱讀一些專著和論文,盡量是漢語學人寫的,因為這樣語言不會像譯著晦澀難懂,並且大多數是有共同的文化理念,便於理解和產生共鳴;再次,閱讀國外學術專著,可以是譯著,有能力的可以直接讀原版。
不建議,效果很不好,或者說是一件效率很低下的事,會挫傷法學學習的積極性,入門興趣很重要,如果從一些有意思的小故事入手,分析其中的法律關係,印象深刻其樂無窮,把基礎知識學明白,同時注意建立起系統的知識框架,最後形成嚴密的法律思維,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之後讀學術會有豁然開朗,醍醐灌頂之功效。
你老師推薦的,相對於他來說,不算什麼難讀的。只不過到了你這裡,因為你是剛剛法學專業入門的,當然看起來吃力。先看《送法下鄉》、《鄉土中國》之類的,循序漸進……
懵懵懂懂很正常。你才法本一年級。很多書是法律人入門書沒有錯,但是它不代表凡有一點資質的法律人都能讀懂100%,有時候,囫圇吞棗又有何不可呢?
法學方面很多書是「文人」寫的,讀得太虛就沒必要讀。
如果對專業沒啥進益就當閑書看了。
好讀書,不求甚解。積年累月,豁然貫通。至於細節,偶爾查閱。
我們政治老師就是在以期末課堂表現分的形式要求我們讀學術專著,作為一個理科生是真的懵逼,但耐著性子保持身心皆寧靜的狀態下,讀著讀著就會發現一些相通之處,現在還處於一個說不出所以然的狀態,但感覺讀的時候真的是有的理解的,學長學姐也說,讀到大二會發現大一這些根本讀不懂的會突然明白( ????? )
如果想讀且能讀下去就讀,不讀白不讀。
別讀了,人生苦短
謝邀~個人覺得看你未來發展方向,學術還是實務 ps: 不管哪個方向,法學著作都是進入法律領域的基礎
再補充一點,那些書看不下去的原因。一是寫作的歷史背景。要讀之前,最好弄本歷史書看看。二是學術體系還沒建立。我以前這些書也讀不懂,例如常識,聯邦黨人文集,社會契約論等等。後來讀了通史,美國史,就很好懂了。
法理學的著作本來就偏哲學,又因為很多國外的著作,受翻譯影響肯定比較晦澀。記得在讀梅因的《古代法》時,讀第一遍時就讀的不是很懂,但還是堅持看完,了解了大概。但是讀第二遍的時候,還是會逐漸明白。我覺得一本好書還是值得去讀的。退而言之,讀不太懂,說不定以後學習了這一領域,就會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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