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獨立考古」行為?
01-06
6 個陶窯、2 個平底灰坑,13 個灰溝、陶片、古人類遺骸……在山西懷仁縣鵝毛口村獨立考古時,殷謙發現出土遺物 1000 余件。殷謙稱,由於寫作,多年來,他一直從事歷史考古研究,此次是獨立考古以來發現規模最大的一次。 via 學者殷謙隱居山西3年 獨立考古發現古人類遺址
總覺得考古這種專業性和技術性強工作由沒有專業訓練的人來做有很大風險?
具有國家頒發考古證照的考古人尚且不能個人「獨立考古」,一個作家哪來的的權力?
歡迎非專業人士提供考古線索,但這樣進行#實質性考古發掘活動#是違法的,考古標本應即刻交付文物部門保管。
如實在有興趣,也應當在科學獲得,並公布資料之後,再進行研究。
即使再看不過去地下的遺址遺存在遭遇破壞,認為不得不發掘,也得讓具備資質的考古專業機構在#國家文物局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的情況下進行勘探發掘。
或許有人認為,英雄不問出處,但考古面對的是國家文物,如果」非專業人士獨立考古」被認可,將是一件危險的事情,文物的安全將得不到保障。
這則新聞讓我聯繫想到」考古天才」郝迪。考古這門嚴肅學問,經不起這樣的消費。不過和這件事比起來,郝迪只不過是炒作而已,這位的情況嚴重的多。獨立考古,嗯,這是標準的違法行為。
這不叫考古,這叫破壞。而且,他所謂的中石器時代,在中國並沒有定論,大部分是不支持的。這只是一個炒作而已還有,文中有明顯的錯誤,暴露了編者對考古方面知識的落後。1萬年左右的陶製品就稱為最早的陶製品,那隻能是幾十年前;近十年來,新的考古發現層出不窮,早就將這一數字大大提前,北大的吳小紅老師團隊的研究結果已經將這一數字提前到了2萬年。考古文博學院教授吳小紅、張弛成果在《科學》(Science)雜誌發表
盜墓
黑龍江省蘿北縣也正是僱傭了一個這樣的人,小學學歷,做過文物販子,被尚志文管所開除過,現在仍然在蘿北縣肆意破壞遺址古迹,對出土文物進行人為改造,以舊作假,進行販賣,胡亂髮表研究成果,大放厥詞,信口雌黃,迫害專業考古人員,四處散播謠言,如果有文物界的大佬,希望管管此人,此人不可留!這人就是鄧樹平!簡直是個禍害!不明白現在政府怎麼會放著專業的人不用,卻相信這種人!
如若知道詳情,煩請向地方文物管理部門舉報這種違法行為!
請問是應該向文物局舉報呢還是向公安機關報案呢?
能否提供聯繫方式。這就叫盜墓,考古發掘資格證都要四張才有發掘的權利。這個證書我覺得比什麼注會之類難考的多
驚了,業餘人士要毀了多少中國文物啊
說的好聽,實際上就是盜墓盜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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