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夢之隊,實力的強弱排名是怎樣的?

問題來源:http://sports.163.com/special/dr1/

搬到這兒來求教


沒有一個答案說到點子上

甚至還有人拿2012的美國隊來和前人比的,你們都不知道從2010(2010土耳其世錦賽結束後)開始,FIBA的三分線從625CM改為675CM了嗎?這50CM直接降低了美國隊的奪冠難度,如果還是維持老規則,缺乏經驗的那屆年輕的美國隊沒準就掛了。

因為三分線拉遠後,歐洲和南美過去賴以維生的外線雙掩護三分戰術和二中鋒弧頂掩護後內切的威脅直接降低了。而且三分線遠了以後,除美國外的歐美強隊的三分線難度增大,而擴大的聯防區域也讓聯防威力降低,美國球員的突破威力增大。

所以要比較的話,由於規則的改變,2012和2014是一個體系內的比較項,而1992---2010之間的美國隊是同一批比較項。1998年的美國隊,因為NBA勞資糾紛罷工,所以沒有職業球員參與,排除在外。由於02印第安納波利斯世錦賽和04雅典奧運會的失利,美國隊還被迫派夢之隊參加了03年的美洲杯和07年的美洲杯。因此夢之隊的比較項為

1992巴塞羅那奧運會

1994多倫多世錦賽

1996亞特蘭大奧運會

2000悉尼奧運會

2002印第安納波利斯世錦賽

2003美洲杯

2004雅典奧運會

2006福岡世錦賽

2007美洲杯

2008北京奧運會

2010土耳其世錦賽

2012倫敦奧運會

2014西班牙籃球世界盃(2012年起從世錦賽更名為世界盃)

2006福岡世錦賽半決賽是老K教練執教後的唯一一場失利,自從那次以後,美國隊重新審視了自己的選人策略和技戰術思維,真正放下了美國籃球的驕傲,積極主動地對FIBA規則進行適應。後來未嘗一敗,至今已經連勝七十多場。

我從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開始,一直都有關注美國隊的任何一場比賽,包括賽前的選拔賽和訓練營,後來也有錄像重溫,雖然全憑大腦記憶,難免個別場次的關鍵因素有所遺漏,但大體的技戰術走勢都還記得。

FIBA的取勝規律和NBA完全兩碼事,多的是在NBA中適應良好,而在FIBA中不怎麼樣的球員;而且有的球員擅長在有球權的情況下適應比賽節奏,沒有球權則不能適應(比如2007美洲杯打PG的比盧普斯,但他在2010世錦賽打SG,反而在防守上成為美國隊奇兵,雖然從半決賽開始總共就進了一個運動戰進球),因此對夢之隊這種上場時間相對平均的比賽來說,每個人適應的程度不一樣。

加上美國隊對歐洲球隊本質上來說屬於「非對稱戰爭」,因此有的重炮手面對歐洲球員來說,優勢無用武之地,劣勢卻暴露明顯。有的球員在打美洲杯時,完全適應不了南美球隊的快速球風,打歐洲球隊時,卻因為對手改變的原因,自己的其他優勢反而有機會發揮(比如霍華德)。

因此:

1.不要拿NBA中的表現去套FIBA中的表現

gary payton無論是1996還是2000,都適應得無比辛苦,只有防守還能勉強維持顏面

同理NBA的准MVP級球員jason kidd在2003美洲杯就完全被NBA中全明星都沒入選過的mike bibby比了下去,但在2007美洲杯,因為很多半場組織任務不需要他來完成,主要任務為給美國隊提速,反而在短時間的發揮內揚長避短,失誤率降低很多。

2.不要以為作為核心時能發揮得好的球員,在平均主義的情況下能發揮,比如比盧普斯在2007美洲杯發揮就很一般。但不要因此就以為他是適應不了FIBA的廢柴——如果他在歐洲某個球隊圍繞他為核心打球,他必定是個超級BUG,能力比他差得多的shammon willams當初歸化去打歐錦賽,場均20分5助攻,您受得了嗎?

3.一個球員打NBA時的技術特點,在FIBA中有可能變成另一個人,甚至變成另一個位置。

兩個NBA中的小前鋒lebron james和kevin durant在FIBA就是最完美的全能型大前鋒

NBA中的標準小前鋒伊戈達拉、rudy gay(2010)和德羅贊(2014)普林斯(2007,2008)打PF都很稱職

在NBA中的控球後衛billups在FIBA中,打SG就比PG好得多(2010 VS 2007)

在不同的球權下,有不一樣的發揮,2007美洲杯的三分命中數之王michael redd在2008奧運會打替補表現就很一般。

先挖個坑,有時間慢慢更,在知乎討論體育問題,最煩的就是黑蜜之間的抬杠和口水(當然知乎的氣氛相對於虎撲來說已經好多了),因此在舉出具體球員例子時,我會關閉評論。

球員比較難免會帶有個人觀點(偏見),包括我也不例外,不過我會盡量遵照事實來進行評價,關閉評論無非是不想把時間花在抬杠上,個人觀點,各取所需,不喜勿擾。

至於每支夢之隊之間的比較,除了強弱懸殊的以外,其他的其實也不太好說,而且美國隊對美國隊,和美國隊對歐洲隊,是完全兩個概念,也許有的球隊更擅長虐歐洲隊,有的更適合內戰,這都是情況不同的比較。因此要比的話,有的只能從戰術思想上進行比較了,比如我認為戰術最均衡的是08,而組隊方式效率最高,戰術執行度最簡化的是2010,但不等於2010能力比08強(其實是明顯不如),只是說戰略思想上,2010美國隊給教練帶來的不可控因素比較少,但意外驚喜也會更少,而可控性因素和變數上,這兩者孰優孰劣是沒法判斷的:如果球員整體天賦更高,打出意外驚喜的概率也會更高,但戰術執行困難的話,某個時刻啞火的不可預測性也會更高。

——————————————————分割線——————————————————

我都沒開始點評那些黑蜜敏感球員你們就提前掐起來了,服了你們,提早關評論


謝邀。

關公戰秦瓊之類的話題,單講強弱毫無意義。首先本身無可比性,除非穿越時光打一場。然後對手無可比性,1992年的世界和2012年的世界全然不同。

唯一可以比較的,是「美國隊超出其他隊的水準」,那就可以談談了。

去年的一篇舊文:

黃金時代:夢一隊

90年代以前,世上有倆國家不讓職業籃球手去打奧運會。一是蘇聯(他們沒職業球員),一是美國。美國籃協鍾愛業餘體育,純情如學生妹,忙於維護「籃球運動的純潔性」,跟NBA合不來。每逢大賽,派大學名帥+大學球員足以承當。美國隊和NBA的隔閡之大,只舉一例:如今老帥拉里·布朗,打球時就是1964年奧運會美國隊一員。堂堂奧運會冠軍成員,一生沒混進NBA,只好在60年代末去剛成立的ABA混事。

美國隊靠大學生撐局,直到1988年,探子來報:咱湯普森元帥軍到漢城,不防蘇聯毛子伏兵四起,為首大將薩博尼斯,專搦咱上將羅賓遜接戰。老毛子狡猾狡猾地,我軍抵擋不住,敗回來了!美國籃協有點火燒屁股。

因此,薩博尼斯對世界籃球的偉大貢獻之一,就在於這1988年:他把美國隊幹掉了,他把美國的潘多拉魔盒。1989年,友好運動會亞軍;1990年世錦賽,季軍。美國真慌了。

於是,籃協和NBA開始小嘀咕了:組支NBA球隊去吧。

籃協要面子要勝利,斯特恩另有詭計。本來,美國視南斯拉夫和蘇聯視做假想敵,到1991年,南斯拉夫分裂,蘇聯解體,美國奪冠壓力大減。可是,斯特恩還是在運籌著,要派出最偉大的陣容。

派最鼎盛陣容去取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男籃金牌,類似於殺雞用屠龍刀。但對斯特恩來說,那時NBA正經歷伯德與魔術師黃金80年代的尾聲,正要迎來喬丹不可一世的偉大時代。美國隊的目標不是贏個冠軍,而是征服世界。趁著殺這隻雞的機會,他得揚刀立威,武林至尊寶刀屠龍。

12個球員,花費了美國人兩年時間來遴選與說服。80年代最傑出的兩個小前鋒得分手威爾金斯和伯納德·金雙雙落選,滑翔機甚至在一度謠言他將被剔除時表達憤慨。這恰中斯特恩之意:這種競爭熱情,可以使夢之隊更有誘惑力。比如,一直拒絕FIBA比賽的魔術師、大鳥和喬丹。

當時年薪240萬而場外歲入900萬的魔術師深知,去奧運會可以令暮年的他獲得多大的商業好處。於是,他在自己的慈善全明星上公開號召喬丹加入。在他感染HIV病毒後,決心反而愈加堅定,他打電話苦勸喬丹,終於說服了這個對FIBA比賽嗤之以鼻的天神——本來,喬丹認為「讓我們去打奧運會,簡直是拿原子彈解決小糾紛」。最後,大鳥伯德的加入,使這支隊擁有了可能是籃球史上,最好的三位球員。

平心而論,魔術師和伯德二位,象徵意義已大於實際意義了:魔術師已被檢查出愛滋病,伯德的背和腿已經傷透了。美國隊也相信,滑翔機在FIBA比賽中可以做個窮人版喬丹用。但是:必須有喬丹、魔術師和伯德,你才能構成史上最偉大的球隊。

很多年後你重看這份名單,會深覺匪夷所思。NBA史上最偉大的組織後衛(魔術師)、得分後衛(喬丹)、小前鋒(伯德),最偉大的五位大前鋒中的二位(巴克利、郵差),史上助攻第一人(斯托克頓),最偉大的副手(皮彭),就這樣出征了。這一隊伍最後包攬了當時NBA的超級巨星,包括10名入選NBA50大偉大球員的名將。

他們在巴塞羅那奧運會的表現,像外星高科技君臨地球。世界列強甚至沒有抵抗的心思,而忙於賽前賽後博取簽名以便日後吹噓。不是世界太卑躬屈膝,而是因為他們的聲名過於龐大。一如迪瓦茨初見魔術師時說的:「我12歲在訓練營里,每天和彼得洛維奇、托尼·庫科奇、佩拉索維奇們幻想。我們做的最多的夢,就是能在奧運會上遇到你們,打敗你們。」事實的確如此:場均搶斷22次、籃板36比22領先、30次助攻、命中率60%比36%壓倒對手,場均贏44分,最小分差32分。稱之為史上最強大的球隊亦不過分。

保羅·加索爾承認:看過夢一隊後,那時還在自家後院練球打後衛的他,才真正對籃球充滿夢想——類似於此的故事不勝枚舉。這次NBA遠征耀武開啟了時代的大門,嗣後NBA的外籍擁兵潮流、世界籃球的高速發展、FIBA和NBA逐漸分庭抗禮,但那是以後的事了。世界籃球史可以簡單的分為「夢一隊出現前」和「夢一隊出現後」,而在作為分水嶺的1992年,夢一隊就在那裡,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白銀時代:夢二隊,夢三隊

1994年參加世錦賽的夢二隊與夢一隊相比,就完全是一支年輕化球隊。杜馬斯、普萊斯和威爾金斯三位未入選夢一隊的老將外,其他所有隊員都未滿30歲,科爾曼、奧尼爾、莫寧、拉里·約翰遜等,都是入NBA僅兩三年的年輕巨星。然而,夢二隊依然保持著勢不可當的兇猛勢頭,輕鬆奪下了世界冠軍。

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夢三隊陣容豪華,僅次於夢一。畢竟在美國本土,得擺出精忠報國的架勢。大夢、鯊魚、皮彭、猶他二老、巴克利、羅賓遜等史上50大列陣,再加上彼時最強勢的兩位「喬丹接班人」哈達維、希爾。實際上,除了喬丹,NBA最頂尖人物基本齊了。可是1996年的對手究已不同。90年代初歐洲頂級巨星皮特洛維奇尚入不了NBA全明星隊,而1996年庫科奇、施萊姆夫等已在NBA總決賽對戰。國際球員見慣世面,已從束手待抽,變成了小做抵抗。夢三隊既無夢一、夢二的豪華外線,在摧殺對手時便難以盡興。決賽交戰南斯拉夫,半場只打成43比38。那是歐洲高大內線群對NBA閃電賓士流的初次勝利——雖然最後,南斯拉夫依然69比95敗北。

自1996奧運會始,夢之隊賴以統治世界的法寶——外線緊逼製造失誤快攻、內線兇猛的攻擊——開始失卻光芒。歐洲人外則有越來越多油滑精刁、混跡NBA不懼緊逼的後衛,內則依靠巨人、FIBA較短的三分線和禁區站樁來限制美國人的切入,於是以往摧枯拉朽的奔襲,逐漸成了堅甲巨矛的持久戰。

2000年悉尼奧運會的夢四隊在公布名單時,雷·阿倫的率先入選一度使當時聯盟風頭最勁的文斯·卡特不快,以至於在媒體大放厥詞之餘,還在和雄鹿隊的比賽里卯上阿倫大肆飆分。從夢四隊開始,由於聯盟的中鋒日漸勢微,中鋒位置上僅有莫寧一人擔綱,而當時領銜聯盟的巨星如奧尼爾、鄧肯、科比等,對國家隊都無興趣。麥克代斯、貝克、拉希姆、休斯頓等等半紅不紅的,已經不算聯盟前三陣容的球星,紛紛拿來湊數。依靠著卡特、加內特的神勇,夢四隊還是在悉尼維持了夢之隊的尊嚴,然而在半決賽險些敗北雅斯科維修斯領銜的立陶宛,使人們開始相信:夢之隊是可以被擊敗的。雖然奧運金牌未曾旁落,但世界諸強譬如聽了黔驢叫喚的老虎:驚懼漸去,反意暗生。

青銅時代

2002年,夢五隊出戰印第安納舉行的世錦賽,中鋒位置上只能依靠大前鋒出身的小奧尼爾和本·華萊士擔綱,而從未打過季後賽的布蘭德,二流內線戴維斯、拉佛倫茨,以及安德烈·米勒,大學剛畢業的傑·威廉姆斯等,實在難以背負夢之隊的盛名。結果連敗於阿根廷和南斯拉夫無緣四強,這也是美國隊國際比賽58場連勝的終結,世界籃球霸主被打得顏面掃地。

這也是「夢之隊」系列第一次錯失奧運會/世錦賽冠軍。

2004年,雅典奧運會。美國組織了一支令人感覺莫名其妙的隊伍——2001年常規賽MVP艾佛森,202、2003年常規賽MVP鄧肯領銜,然而麾下卻是卡洛斯·布澤、小斯塔德邁爾這兩個二年級球星,肖恩·馬里昂、奧多姆、理查德·傑佛森這些聯盟的二線球星,以及韋德、詹姆斯、甜瓜這三個剛打完一年級的新秀。除了鄧肯外,其他球員對FIBA的規則完全沒有無法適應。於是,他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冠軍繼續旁落,延續2002年以來夢之隊的失敗歷程。

2006年世錦賽,杜克傳奇教練老K坐陣,NBA年輕明星齊出,總決賽MVP韋德、卡梅羅·安東尼、常規賽MVP選票次席勒布朗·詹姆斯三星會聚。然而,2000年以來,斯特恩不斷修改規則以削奪內線、放任切入的作風,終於使FIBA和NBA南轅北轍。2006年夏剛以場均36分刺倒小牛攬下總決賽MVP的韋德,在沒有防守三秒外加判罰尺度大大不同的FIBA如陷泥淖,勒布朗在封閉的NCAA城牆下也難施其才,反倒是在雪城大學獨霸NCAA的甜瓜如魚得水。然而世界已非1992年那樣孱弱虛浮,一擊即倒。2006年世錦賽半決賽,擁有歐洲第一防守的希臘,依靠巨人、外圍壓迫防守、快攻,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反把美國人襯得只擅打體能球。101比95,快節奏下的敗北,美國人心服口服——自2002年以後,美國人三征皆北,陣勢一次比一次大,然而自瓶里奔逸而出的魔王們再也不能如前一樣,戲耍凡人如探囊取物。當然,2005到2007年三屆常規賽MVP歸於外籍球員,算是美國之外的世界進步的標誌;但回過頭來,NBA與FIBA規則相送目遠,卻也是原由之一——在NBA規則下如魚得水者,去到另一套規則下,難免舉步維艱。1992年還可以靠超逸絕倫的實力來見招拆招,但此一時彼一時,當年被夢一隊勁弩掃射的原始人們已換上了鐵甲鋼刀,再靠著快馬利箭來隨意一掃,當然一敗塗地了。

復辟

2007年,大衛·斯特恩動了真格——大概這也是1996年夢三隊以來他們最認真的一次。科比、基德的加入,意味著聯盟高層對美國隊的重視:當NBA之於FIBA的隱然凌駕之勢逐漸迸裂的時節,NBA需要挽回他們的聲名。

2008年北京奧運會,夢八隊。科比、勒布朗、韋德、克里斯·保羅、德懷特·霍華德:NBA最頂尖巨星全數出陣。終於2008年北京奧運會紫禁之巔,美國擊敗西班牙重奪冠軍。

夢八隊的2008年奧運會冠軍,有著這樣的意義:2002-06,三屆大賽,美國失去了權柄,NBA培養出來的外籍巨星們劃開了是版圖。西班牙與阿根廷不提,甚至斯洛維尼亞也可以製造一整支NBA球員混編球隊。2006年希臘戰敗美國隊,更是歐洲戰術對美國精神的全面勝利:希臘並沒有NBA球員,他們是靠著最淳樸的歐洲風格——聯防、嚴謹的戰術執行、擋拆、定點遠射——挑敗美國的。

可最後,贏的還是美國人。於是美國人奪回了權威,NBA穩定了地位。

如果以2008年為結,回頭看一眼1992年,已感染愛滋病的魔術師、喬丹、每投一個球就脊背發疼的伯德,他們不是征服世界而來,而是傳薪授火,給天下看一眼世上最偉大籃球手的影子,然後誘惑他們去攀登。到2008年,世界在NBA的熏陶下變得如此強大。

這就是夢之隊為世界帶來的一切。

新青年軍

2010年的夢九隊,論陣容比2008年又次了一籌。細看陣容:昌西·比盧普斯一個老將,帶著諸位小將。戈登、羅斯、威斯布魯克、樂福四人都是NBA二年級生,斯蒂芬·庫里剛打完一年級。1984年生的伊格達拉大概算做大哥了。牌最大的是新任得分王凱文·杜蘭特,但也不過剛打完三年級,沒滿22歲。總括而言,本屆美國隊依然是學生軍姿態。

美國隊的陣容,優缺點明顯之極。優點是美國隊一向的保留節目:運動能力頂尖,人人飛天遁地,年輕力壯,體能恐怖,個人單打能力無敵,在FIBA其他球隊眼裡,人人是電閃雷鳴的魔鬼肌肉怪。缺點也明顯得很:普遍年輕,能發不能收,正經內線只有奧多姆、錢德勒和凱文·樂福三人,而且這三位都不是一柱擎天的人物:奧多姆在湖人輕靈飄逸慣了,持球組織勝過做策應苦力;錢德勒有守無攻;樂福倒是標準內線,能策應,有籃板,但身高跟歐洲巨塔們比實在差了截。

但好處也在於:他們都不是明星。

六場比賽戰罷,美國輕鬆晉級八強。1/8決賽55分掃滅安哥拉後,美國場均得96分,勝對手近30分。雖然不及夢一、夢二、夢三的不可一世,但比起21世紀的其他美國隊,成績相當動人。

美國隊的招牌優勢依然有效:外圍壓迫,頻繁攻擊球,場均斷球10次開外,每次斷球都就地展開快攻。縱貫全場的越野車式狂飆,鮮有球隊能夠撐住。

美國的攻擊式防守能夠貫徹始終,秘訣不只是個人能力,還在於他們的厚度。埃里克·戈登、凱文·樂福、威斯布魯克,這三個NBA二年級生作為板凳,發揮還在主力之上。戈登的狂飆遠射、樂福的後場籃板和快攻一傳、威斯布魯克摩托艇似的奔襲,蠻不講理但卓然有效,可以輕易擊潰對手的替補陣容。美國的主力未必強絕世界,但與板凳合力左右開弓,對手就難以抵擋了。

而從1/4決賽到半決賽到決賽,則是凱文·杜蘭特的舞台:33分,38分,28分。夢九隊靠防守+杜蘭特+車輪戰狂奔,取下了世界冠軍。

————————————————————————

大體說吧。1992年所以偉大,是因為

A 壓倒性的優勢(每場贏44分,最少贏32分),以及曠古未有的偉大陣容。

B 開創性意義(比如,啟迪了加索爾這樣的籃球少年)。

截止到目前為止,夢一綜合凌駕世界最高。

夢二、三和八伯仲之間。

2000年奧運會那支美國和2010年世錦賽那支美國差不多。

其他又往下一級。


中國乒乓球屆屆最強...


按業界統治力排名大約是中國跳水隊&>美國男籃&>巴薩&>08年有moon和grubby的MYM吧


伯德說:夢八的那些傢伙當然可以戰勝我們了,因為我們都已經五十多歲了。


歷史上有且僅有過一隻夢之隊.


夢一陣容最均衡,不像現在的夢幾,連個像樣的中鋒都沒


雖然這個問題其實沒啥意義,二十年前的國際籃球水平和今天沒法比,不過還是說說夢一吧。

11個名人堂球員,整個奧運會6場比賽沒叫過一次暫停,場均凈勝對手43分……

歷史上只有一支dream team,夢+編號應該是在中國才有的稱呼。

其它「夢」呢?有些甚至練冠軍都沒拿到。


夢一是最強。並不是厚古薄今,因為那屆的球員無論從能力,狀態,陣容配置上都是巔峰水準。我認為喬丹、魔術師、巴克利、伯德、斯托克頓、馬龍、大衛羅賓遜、穆林、皮蓬、德雷克斯勒這些人在籃球智商和對比賽節奏的控制上是遠勝於之後的夢之隊的。


推薦閱讀:

如何評價里約奧運會女子十米氣步槍決賽?
為什麼里約奧運會無法帶來類似北京奧運會的經濟影響力?
奧運成績和國家榮譽有關係嗎?
里約奧運會有哪些值得熬夜觀看的比賽?
如何看國際奧委會欲對俄羅斯奧運代表團整體禁賽?

TAG:NBA | 籃球 | 奧林匹克運動會? | 美國籃球夢之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