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novel)與散文的區別是什麼?

為什麼有人將18世紀之前的准小說稱為「散文虛構故事」(fiction)?以小說之父笛福、理查遜、菲爾丁等為首的作品與前人的准小說的差異體現在哪裡?哪些方面的改變使得小說成型。以及,以塞萬提斯作為小說的開始的說法裡面,側重點又是什麼?以塞萬提斯小說為始的「小說」和與笛福等為始的「小說」是否是一個概念?


@Off-Line 我按私信聊的思路順一下。吃老本,說兩點。

1.

如果要分文學批評的時期來論,傳統小說和現代主義後現代主義語境下的小說,定義是不一樣的。通俗講,越到現代的小說越不像小說,像散文,像詩,像碎片。

1.1.傳統小說

現在在文獻里查小說的定義,至少有一半會說,小說具備三大要素——人物、情節、環境。或者另一版本,小說六要素——人物、情節、環境,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但是,這只是傳統小說的定義。具體可以看這個 為什麼毛姆的小說被歸納為傳統小說,而加繆的卻是現代主義呢? - 知乎

題主所問的"18世紀"是歐洲語境里小說理論的一個轉折時期。這一時期的笛福、理查遜、菲爾丁之所以被稱為英國現代小說之父,是因為他們共同呈現的小說的「真實性」。也就是說,不管故事是否完全虛構,人物必須是活生生躍然紙上的完整的人物,情節引人入勝。維多利亞時期承襲了這一個內核,正式成為小說的時代。我最推薦讀毛姆的小說理論,比如這本書:K.K.Sharma (1981). Tradition In Modern Novel Theory. 毛姆是堅持傳統小說標準的一位文學家,像Arnold Bennett, Galsworthy。 他傳承的是很多18-19世紀的英國小說家的理念,比如理查遜,斯科特,簡奧斯汀,狄更斯,薩克雷,托馬斯哈代。他的小說理論可以幫助我們理解18世紀的敘事結構和理念。

第一,故事情節是小說的核心,線索是小說的骨幹。故傳統小說必須有完整的故事結構,有人物、環境、情節,有起承轉合。第二,寫作目的是講好故事,繼而通過故事表達內核。第三,重要任務是塑造鮮活人物和創設戲劇化情節。第四,對話的推動作用是凸顯的,分段也因為對話而更加破碎。等等,還可以列舉很多。

傳統時期來說,這四點足可以讓傳統小說區別於傳統散文。

至於散文,體裁較為廣泛自由,蒼蠅之小、宇宙之大皆可取為素材。另外,散文的布局不拘一格,結構主義意義上的那個「結構」不須嚴謹,亦不用遵守詩歌的格律和押韻。不以講故事為任務和目的,不以塑造鮮活人物為任務,所以可敘述、可描寫、可抒情、可議論,可單一側重,也可綜合運用,表達手法比小說更多元化。參考英語專業常年躺槍課文——伍爾夫的《飛蛾之死》(The Death of the Moth)

1.2. 現代主義時期的小說

到了現代主義,我剛剛說的那些傳統小說理念幾乎全都可以推翻。小說三要素/六要素不一樣,乃至沒有。人物不一定是完整的、鮮活的,是變形的,是高度抽象化概念化的。故事情節不再是小說的內核,不再是帶來閱讀樂趣的,更多的是荒誕。結構上的開端發展結局也被打破,破碎化敘事、戛然而止的結局、混亂隨意的線索、流動的故事發展、模糊的結局。加上多視角多敘事的創作理念,現代主義使得小說失去了許多傳統特質。非線性敘事、不完整的「開段-發展-結局」、不老實地交代故事、打破了實與虛的界限,這種情況下,一旦散文藉助一點點敘事性,就很難和小說區分開了。舉例說,如果我們以傳統小說的視角來看伍爾夫,許多作品是算不上小說的,其敘事角度、語流和韻律更像是散文詩,哪怕是結構主義最愛拿來舉例的小說《海浪》,也像一部交響起伏、用音樂結構串聯的、講求並列故事內在聯繫的散文詩。

1.3

後現代主義就不說了,它講求破不講究立,只會反叛標準而不講求標準,而且鼓勵文體之間的模糊界限。所以不能給出框架。

1.4 現代小說與敘事性散文

我稍微說說題主說的「敘事性散文」的問題。在這裡我說一個常見誤區:現代意義上的小說與敘事性散文最大的區別,不在於故事的真假,而在於故事的呈現方式。

第一、戲劇表演的呈現。故事通過人物的大量對話、動作直接「演」給讀者看。就這一點而言,小說比散文接近戲劇。

第二、事件的呈現。敘事性散文和小說的故事都由一連串事件組成,但散文傾向於著眼先後聯繫,而小說傾向於處理事件之間複雜的聯繫,諸如作者的伏筆、鋪墊、倒敘、插敘、高潮與結束的技巧性設置等。

第三、敘事隱身。小說與散文中的「我」是不同的,是否現身和何時現身都有區別。我說兩種敘事:

第三人稱敘事觀點

小說在敘事學和符號學中的一大課題就是:小說中的人物,在敘述部分都使用名字或代詞「他」,對話時自稱「我」,稱對方「你」,旁稱為「他」。實現這樣的敘事角度,是因為背後隱藏著一個不一定是作者的敘事者。全知全能敘事中,他開了上帝視角,可以帶領讀者,可以任意轉移時空。他隨時化身為每一個人物,透過不同的人物觀照整個故事。客觀敘事中,敘事者置身事外,只是單純的故事目擊者。它沒有任何感覺,全憑讀者體會。

第一人稱敘事觀點

小說中的「我」是人物也是敘事者。「我」可以敘述內在和外在,但如果是「我」以外的人物,則只能敘述或主觀揣測外在動作。

我之前說的,英國現代小說之父笛福、理查遜、菲爾丁之所以被稱為是真正小說的開始,是因為他們共同呈現的小說的「真實性」,實現方式就是通過書信體、第一和第三人稱敘事觀點。如果一定要說,可能敘事隱身是一條更明顯的小說特徵,但也不能說全知全能就是小說敘事的專利。特別是現代主義鼓勵多角度敘事混用、多體裁混用之後,幾乎沒有什麼是絕對的。

2.

還有,小說和散文在文學理論里的概念其實也是被它們的中英文措辭和翻譯的不對應給害了。在中西文論中,fiction,novel,narrative,essay,prose,小說,故事,虛構類,這些詞,到底哪些是有交集的,有多大交集,什麼語境下可以通用,怎麼翻譯,多大程度上可以相對應,非常不統一。

題主所問的「准小說」被稱為「散文虛構故事」,在歐美概念里屬於fiction,而fiction在中文中極其容易被等同於「小說」。Fiction比novel範疇要大,我倒覺得容易出爭議的原因在這裡。

歐美語境里,散文、小說、戲劇、詩歌並稱文學四大類別——是prose, novel, drama, poetry這四個詞。但是,prose這個詞並不見得和「散文」對應,有時候可以指「非詩歌的文章類體裁」。Mikhail Bakhtin在Discourse in Novel 里說,Prose is defined as what is not poetry. 可見這裡的prose是除了詩歌以外的一種類別,並不一定是散文。這樣定義是因為古時先有詩歌(史詩、牧歌等),先有詩歌的定義,而定義「文章(prose)」 便是 「不是詩歌的那種文體」。更甚,在一些 Literary Theory Anthology 里,戲劇也可以歸到prose下面。

綜以上3段,我們貿然地用基於/翻譯自Prose的散文的定義,可能會有混淆。這也是這兩個概念一直有爭議的原因。但目前理論界是沒有定論的,我們只能姑且混用prose」和「散文」。

塞萬提斯了解的不多,就不寫了。PurpleLight答主已經說得很好了~

推薦文獻:

Bakhtin, M. (1973). Discourse in Novel. In Emerson,C., Holquist, M. The dialogic imagination. TX, Austin: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K.K.Sharma (1981). Tradition In Modern Novel Theory. NJ: Humanities Press

國立清華大學在敘事理論方面有很多很好的研討會、文獻和書籍。


想來題主問題的意思應當不是大眾常識意義上小說與散文的區別問題,而是文學理論意義上的對小說(novel)和前小說的散文虛構敘事(fiction narrative)的界定與辨析問題?這樣的話就是個比較複雜而且一直以來都存在爭議的問題了,我對這些也不是很了解(恐怕認知還不如題主),隨便說幾句拋磚引玉。

一般大眾觀點中認定的廣義的小說事實上是fiction,包括了韻文之外的所有虛構類作品,而novel僅為其中一種形式。而另一種以英美學界為主流的觀點則認為小說就是指novel,是一種在西方直到18世紀——也就是題主提到的以笛福為標誌的時期——才出現的文學形式,其特點是以現實主義為特徵,是對社會、哲學、歷史觀念所發生的變化的反映,具體的就比較複雜了,不同的理論家觀點似乎很不相同。

從我自己的觀感出發,是更加認同以塞萬提斯為novel出現標誌的劃分方法的。眾所周知西方最早沒有小說,只有戲劇和史詩作品,而它們都屬於韻文。fiction則是與韻文相對的、以虛構為特色的散文作品,像中世紀的「羅曼史」以及文藝復興前期的一些短篇小說都屬於fiction之列,不過在文藝復興時期已經開始了fiction向novel的轉化,即是題主所說的准小說「散文虛構敘事」,我是覺得《坎特伯雷故事》和《十日談》這樣的作品都屬於此列。之後到了文藝復興後期也就是塞萬提斯的時代,隨著社會結構與意識形態的改變和印刷術等技術的普及,才導致文學體裁進一步演化,誕生了具有較強敘事色彩的、反映現實同時具備較長篇幅的作品,即為現代意義上的小說(novel),在這個意義上,塞萬提斯應當是開創者,他把民間流傳的短篇故事正式發展為了虛構的長篇敘事,在人物塑造、情節建構和現實反映上有全面的發展。至於為什麼有人認為到笛福的時候才正式產生...我目前也不是十分了解。

嘛,而且我覺得這只是西方意義上最早的小說(novel),在日本的話,枕草子和竹取物語算不上小說,但源氏物語應該已經是世界上最早的長篇小說了,至於在中國,我覺得到了金瓶梅的時代也應該有了真正的小說了吧。答得還是比較粗淺,見笑了。

順便,關於這方面問題我的老師推薦的參考是北大出版社的《當代敘事學》,或可一讀。


1.著名作家李廣田在他的《談散文》中對散文和小說的區別作了一個很詳盡的說明,他談了四個要點:一、小說中或有故事,或無故事,但必有中心人物;散文中或有故事,或無故事,卻不必一定有中心人物。二、小說適宜客觀的描寫,即使是第一人稱的小說,那寫法也還是比較客觀的;散文則適宜於作主觀的抒寫,即使是寫客觀的事物,也每每帶有主觀的看法。三、小說以人物行動為主,其人物的思想、情感、性格等,都是在行動中表現出來的,即使偶然描寫一些自然景物,也還是為了人物的行動;散文則不必以人物行動為主,只寫一個情節,一段心情,一片風景,也可以成為一篇很好的散文。四、小說須作具體描寫,即使是議論,是感想,或是一種觀念的陳述,也必須納入具體的描寫之中;散文則可以作抽象的言論,如說明一種思想,一種感情,一種論斷。


十分贊同 @一把麥穗的回答,我認為小說和散文的不同就在於「行走和飛翔」。

換句話說,就是敘述事物的完整性和表達情感的不完整性的區別

為什麼這麼說?

我不是專業的小說或散文作家,也沒有深厚的文學積澱,算不上廣泛的閱讀,因此只能在情感上淺談這一話題。

小說的特點在於能完整而富有層次的表達出一個或多個時間的發生,需要作者縝密的思維和強大的表達能力。作者用自身的人生經驗,表達能力和想像力來完成這一作品,使本身的情感或觀點能夠灌輸到讀者的腦中。而讀者領會到的這一情感卻可以無關作者,因此有了「一千個讀者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的說法。」

一篇優秀的小說必須必須是完整的,要滿足小說三要素,即人物形象、故事情節、典型環境(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作者的創新之處只在於人物的刻畫,情節的轉折和環境的描述。必須有一定的需要遵循的標準。因此可以用「行走」來描述。

散文明顯不同於小說。

散文可以使不完整的,它所傳達的只是作者本人的情感,讀者被動接受的可能遠大於主動發散。

但在創作過程中,散文作者的情感卻可以可以是不完整的,甚至可以隨意發散到「邪逼」程度的。這無關文筆,無關邏輯,甚至無關是否合情合理。馮唐看見樹影婆娑就可以想到黃色光碟的馬賽克畫質,就可以熱血湧上大腦,聞到全熟且有點腐敗的梨,就可以想吃掉初戀情人。我們被三月的晚風吹過就能立身於烽火十里的揚州路,抬頭看見月亮就能想到山高月小水落石出的赤壁磯。這都和邏輯和是否合情合理沒有關係。

散文和詩歌的相似度遠大於和小說的。因此可以用「飛翔」來描述。


以唐吉歌德作為第一部modern novel(那個年代的modern novel,James Frey的小說寫作教程裡面提到好像現代更modern的對人物motivation等各方面的真實性要求都減小了。。。)的理由是它探索了一個fully rounded character,而之前的騎士浪漫和現在的漫畫差不多:設計出來一個有趣的人物,讓他做各種有趣的事情,但這個人物沒有內心,不會和環境作用產生變化。而唐吉歌德是:他歷險之前的經歷和性格產生了一個與真實人類似的character,之後這個character和他歷險中的經歷產生interaction,不斷的變化。相當於在一個模擬環境下,你給人做心理實驗。(來源是Delphi Complete Works of Miguel de Cervantes (Illustrated))

迪福那些人為始的說法來源是Ian Watt的The Rise of the Novel。理由是:「Daniel Defoe was the first author to truly break the "protocol" of story telling. Usually, writers were rated on how well they represented historical events and/or their ability to re-tell stories that everyone had already heard. Defoe,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pulled away from this tendency of re-telling stories and began to develop protagonist characters that were new to the literary world.」但是大部分人認為Defoe只是第一個English Novel.


行走和飛翔


讀書不多,僅從個人感受出發。

小說:一鍋大雜燴,作者把自己喜的,不喜的食材統統加入其中,你喜素,他喜葷,你愛清淡寡口,他愛滿頭大汗,酣暢淋漓。個中百味,你可囫圇吞下,任它發酵。小說有三要素。有人物的悲歡離合,情節的跌宕起伏,背景的因果循環,你看的是一個完整。

散文:一個「散」字即可,不必嚴謹,甚至不必有架構。作者的情感大於文章本身,你隨便摘一段,就可自由發散。他說一句江湖夜雨十年燈,你可想老酒館,走高堂,讀書人,屠狗輩,抱刀少年,釣魚老叟,秦淮十里,薄田一畝,紅袖添香,劍雨腥風。激烈平淡全在你想像。他說一句,你就已經看出萬篇。被動的接受作者情感,卻可主動的發散思維。

個人感受,不喜也不要打我。

打你也打不過我。。


小說的特點在「說」,說故事有邏輯;散文的特點是「形散而神不散」。


推薦閱讀:

怎麼評價駱駝祥子里的虎妞?
如何評價小說《藍熊船長的十三條半命》?
為什麼《紅樓夢》里賈赦地位不如賈政?
為何《山海經》中提到娥皇是帝俊的妻子?
閱讀文學作品對一個人有什麼影響?

TAG:小說 | 文學 | 文學理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