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人說把興趣作為職業是一種悲哀,又有人說自己的職業是自己的興趣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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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之所好也,若以為職業,或因發現其所好者有諸多弊病而悲哀,或因其為工作不可隨心所慾而無奈,此之者,僅僅是興趣而已。

又一人之所好也,若以為職業,心中已知其所好者有諸多弊病,亦知其為工作必不能事事順心,然猶憤憤乎欲以去其弊,思慮乎猶以持初心,此之者,為其至愛也。

是故題主若欲將興趣/愛好為職業,先思考是何種興趣,後者可以為職業,前者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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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有弊,但悲哀倒不至於。

把興趣作為職業的好處不用多說,工作時能夠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的確是很幸福的。可當興趣成為了職業本身,成為你賴以生存的飯碗時,它會給你帶來職業和生活上的壓力,你對於它的愛好和興趣就變得不那麼純粹了。

另外,把興趣作為職業時,人們更有可能把工作與自我價值聯繫起來,工作是否順利還有可能影響自我價值判斷和自信。一個收銀員或者服務員如果工作做的不好,這不太會影響他對自我價值的判斷,因為這份職業單純只是掙錢生存的手段,並不等同於自己的最大價值體現。但如果一個藝術家創作失敗,在工作上極不順利,不僅掙不到錢,還很有可能影響他對自己整個人的價值判斷,甚至喪失自信。

但話說回來,以自己的興趣為業並且能夠養活自己的話,雖然苦,但是回報也是巨大的。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追求夢想的條件,所以有條件的人,請感恩,請珍惜。


這事情基本是個悖論:

很多人並不喜歡減肥,他們只是喜歡瘦,然而真正能瘦下來的都是喜歡減肥的。


都說秀恩愛死得快,真怕這個答案會在未來某天不得不轉行時掌臉,但還是忍不住想來答一下。

借用那個問題業餘和專業最大的區別是什麼?中的某個答案,一樣東西你當作興趣愛好,做到50分時就會獲得『好棒』的誇獎,做到60分就會被稱讚『真是個天才』。而作為職業人士,做到80分是『理所應當』,做到70分則會是『怎麼差成這樣』。

所以把興趣當作職業需要面臨的問題是:在某個喜歡並擅長的事情上成就感急速降低。

想想,一個人前一秒還被朋友誇讚寫的東西真有意思應該去出書,後一面就被編輯退稿:傻逼,不登。這是種怎樣的折磨啊。更不要說世界上有那麼多嚷嚷著『我們只要高端大氣上檔次』的難纏甲方了。

然而世界上總有些富有冒險精神和精益求精精神的人願意將興趣作為職業,除去他們對這項興趣極度的熱愛以外,更是因為『在自己所熱愛的事情上不斷進步進步直到攀上高峰』所帶來的巨大成就感,這種快感無可比擬,猶如宿命,猶如光榮的荊棘路。

人是一種追求快感的生物,有人喜歡高頻次地獲得一點點小刺激,比如不斷地換手機和各種最新電子產品、收集每一季的新款包包;有人則喜歡低頻次綿延不斷的巨大快感,比如花一年畫一幅畫,花十年寫一本書,或者花一輩子研究一個哲學問題。

我是屬於後者。對我個人而言,無論是創業還是創作,所獲得的成就感是任何其他事物都不可取代的。每天睡覺前想的是創作、早晨起來想的也是,吃飯時和廚師聊天收集素材、旅遊時和農村阿伯聊天也是,無時無刻不在觀察、思索、採風,關注著業界的動態、資本的流向、政策的調整,為公司任何可能的項目做好準備。

把興趣當作職業,往往挫敗感遠多過成就感,無論怎麼沮喪,在地上打個滾又爬起來,支撐自己的正是『興趣』所帶來的熱愛。

我不太清楚幸福究竟是什麼,但入行數年,每天醒來仍對工作充滿熱情,我猜把這個興趣當作職業,是正確的選擇。


說幸福是因為他們不差錢

明白了嗎?

關鍵不是做的是不是自己感興趣的職業。

關鍵是不差錢

關鍵是不差錢

關鍵是不差錢


  • 很多人口中所說的興趣,只是感官上偏好的「刺激」,比如我喜歡聽歌,我喜歡看電影,我喜歡吃……這種不叫興趣。

  • 興趣是什麼呢?第一層,由個人先天特質所偏好的刺激+第二層,個人刻意的後天培養,投入更多時間與心力以及其他資源,以更深入地認識某項活動,獲得豐富的智識、感情上的回饋。它不是被動的、短暫的、淺層的刺激,而是主動控制的,穩定的,持久的,帶有積極情緒的。
  • 例如:喜歡聽歌只是浮於表面的刺激,但因此拓展開學習了樂理、學會了如何評價音樂的好壞,進而能體會某個曲子的巧妙之處,也因而更熱愛這一活動,這才慢慢變成叫興趣。

區分了刺激與興趣,再討論題中所說的,興趣與職業的關係。

  • 從以上來看,在從容,不被他人逼迫的情況下,我們能夠從興趣中收穫愉悅,得到了智識、情感的回饋,或許也因而收穫了好的人際交流,可能還會得到一些物質獎勵,但一般來說物質不是首要目的,非物質回饋佔主要部分。
  • 但我們從職業中可能有負面的回饋,比如身體疲憊,比如單調重複,相比單純興趣階段所面臨的挫折,這些都是非個人可控的。加上職業若要求我們急迫地提高我們的能力,我們再不能從容地按照自己的意願發展,若不能好好處理這些負面回饋,可能因此而影響了我們對於該興趣的評價。
  • 職業的本質決定,報酬即是獎勵,但有效地激勵往往不是物質層面的,我們可能會慢慢局限於單一的物質回饋而失去了心的樂趣;同時報酬也是交換和補償,若攀比同事的投入產出,我們也可能因此而失去樂趣,開始用物質來衡量興趣。
  • 理想的職業,必是自己的興趣所在,但不是每個人的條件都能提供以此為業的資本。如果因興趣所培養起到的能力不足以支持職業發展,往往會焦慮,負面回饋佔據大多數時間。如果個人要求過多的物質回饋,但該職業不足以滿足的話,也讓人沮喪。
  • 於是,我們再也不能從職業中得到真正的衷心的快樂。興趣,毀了。

如何避免職業毀興趣?簡單說說。

  • 不忘初心,平衡物質回饋和非物質回饋孰輕孰重。
  • 積極提高能力,或換要求低一些的組織,防止因職業要求超過個人能力而讓自己過分焦慮。
  • 深化、拓展從職業中得到的回饋。比如以職業能力為個人背景,拓展人際回饋;與同行切磋提高自己的能力,激發更大的興趣,並保障穩定前進的物質回饋;轉換角色,如從銷售一線轉到銷售培訓,等等...


一般都應該感到幸福吧,感到悲哀的我覺得有兩種可能:

1. 從事該職業之後發現與自己興趣不符。

這種情況是因為對自己感興趣的東西不了解,只是以為自己感興趣罷了。

就好像有人的興趣是打遊戲,於是成為了職業玩家。後來發現,根本不是他想的那個樣子,每天需要辛苦的訓練,還面臨著被淘汰的風險。根本就不是想像中的那個樣子。

2. 僅作自己感興趣的事情無法養活自己。

這種情況是由於這種興趣無法為他人創造價值。

就好比說我的興趣是「思考」,可是我能單純以思考為職業么?有人會為了讓我思考付錢給我么?如果沒有,那我就只好做些不符合我興趣的事情。

不過即便是這樣,一個人還是可以做和興趣沾邊的事情。比如一個人對電子遊戲感興趣,他就可以選擇成為一名程序員。一個人喜歡思考,那沒準他就能成為一名作家。

最後,我還是相信,所有的行業都不是簡單的只有一個方向,所有的人也都不是簡單的只有一個興趣。

所以,我認為,任何人在任何行業中都應當有感興趣的東西,需要的只是一雙能夠發現它的眼睛。


第一種結論是給別人打工的說出來的。

第二種是自己當老闆的人說出來的。

區別

以上


道理很簡單:

我喜歡寫代碼,但我不喜歡加班。

我喜歡做產品,但我不喜歡腦子進水的產品經理。

我喜歡把需求變成現實,但我不喜歡做個流氓軟體出來

但當這成為職業的時候,我就沒得選擇自己想做什麼不想做什麼了。


很慶幸,在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做了自己最熱愛的行業「健身行業」,只是因為熱愛。曾經自己是身高186cm體重65kg的小瘦子。偶然的機會接觸到了健身就開始了自己不曾間斷的健身之路,大學畢業後,毅然決然的走上了這條大多數人眼中的「青春飯」之路。 但是現在工作三年了,花了10多萬考取了很多行業證書,國內和國際的都有。三年前自己孤身一人來到上海目前已經有自己的工作室,也在為別的培訓機構講課做培訓師。去參加的國際交流課裡面發現行業里大師們都是超過50歲,在行業里奮鬥超過三十年!所以,很慶幸自己選擇的是自己熱愛的事情,而不是別人眼中所應該去選擇的行業。


很小的時候,我就喜歡看電影。

多半是因為我生性好靜,慢慢地,看電影就發展成了我的愛好,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是唯一的愛好。

後來在成都上大學,我對電影越發痴迷,幾乎每周都要花一些時間泡在電影院里,也開始收集碟片,DVD、BD,都有。在成都的朋友大概都知道科華中路上的百聯天府購物中心,現在被王府井百貨收購了,頂樓有一家影城,上影國際,那是我最常去的影院。這家影院離我們學校算是最近,雖然也要坐四十分鐘的公交,但是有電影看,我已然心滿意足了,更何況,這家影城對在校學生格外仁慈,辦一張學生卡,幾乎每場電影都是25元。就這樣,從大一到大三,我在上影國際看了足足三年的電影。

我把大多數時間都花在了電影、小說和遊戲上,因而成績不是很好,或者,可以說,是很不好。大三的下學期,我掛了很多科目,我覺得再繼續念書,未來也許沒有什麼出路,便想提前找工作。可是,百無一用是書生,我又能做些什麼呢?想來想去,我只懂電影,於是便去當時新開業的橙天嘉禾影城應聘。當時應聘的職位是「場務」,全職。說白了,其實就是服務員。整個應聘的過程很順利,我所熟悉的電影知識幫了我很大的忙。

當時的工資,在易於滿足的我看來,一千二百塊,已經很多了——最起碼,我可以無限次的看電影。

就這樣,背著學校和老師,我開始給影院打工。場務做了沒多久,我被放映部的經理看中,於是他把我從場務部挖走,調到放映部,工資也跟著漲了六百塊。

放映的工作很枯燥,三個放映員,每兩人一班,七台放映機,偌大的機房,機器轟鳴,悶熱難耐。上百萬的設備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卻沒有丁點的自豪。

當時,每天早上,我要七點鐘起床,之後洗漱吃飯,去公交站點等公交,倒兩班公交之後,到影院已經九點半。成都的公交,和每一個大城市都一樣,人山人海。

有一天早上,我在公交上,被人卡在中間,半點動彈不得,我的腦海里忽然就冒出一個念頭:這是我想要的嗎?

我回憶起一位朋友給我說的話,他說,當你真正做了你喜歡的事情的時候,你喜歡的,就未必是你喜歡的了。

那天下午,父親給我打電話,詢問我生活如何成績如何,囑咐我照顧身體好生學習。掛掉父親的電話,我就辭職了。

後來,我把自己掛掉的十三門課一一修過,順利,或者不順利地,畢業。

之後我到了某座邊境小城,成了一名小小的職員,每個月拿四千三百塊的薪水,活得很開心——因為我每次看電影的時候,都拿著爆米花和可樂,摟著心愛的女友——也許爆米花和可樂不會變作魚子醬和香檳,可是我想,我已經很滿足了。


把興趣當作你的女兒,賺錢來養她,而不是靠她來賺錢。

轉。


當興趣成為職業,難免會失去對興趣100%的話語權,對自己喜歡的事兒不能100%地做主,這難免有點兒悲哀。

不過我還是更贊同,如果興趣能成為你的職業,那實在是一件好事,整天做事兒提不起勁兒,這更悲哀。


有人拿自己最愛的歌當鬧鐘每天早上都能很快起床,有的人則會開始痛恨這首歌…


大部分工作是重複勞動,興趣這種東西是不能被強迫的,是要自願自發的。

比如我們招了一些喜歡打遊戲的人來做遊戲測試員吧,他的工作就是整天打遊戲,然後寫個報告,簡單嗎?

有幾個人跟我說,哥我打遊戲打得要吐了。一天打8個小時的遊戲,你再喜歡遊戲也會吐的。

至於幸福嘛,我們也招了一些喜歡遊戲的開發工程師,你讓他開發遊戲,他比吃了糖都高興。

媽蛋,其實是薪水高。


那要看你這個跟興趣相符的職業能不能賺到錢了。


不是我的故事,是前男友的。

這樣描述他吧,二胡專業半路轉揚琴專業的貝斯手。

十幾歲時獨自一人背著一把二胡來帝都求學,可能本身對民樂沒有太大的興趣,他邊拉二胡邊哭,後來實在是不能忍受自己每天練習自己不愛的樂器,在沒有想過自己要轉什麼專業的情況下就決定轉專業放棄二胡。後來,他家人結識了知名的揚琴大師,於是借著有名師指導這個資源,就轉學揚琴了。剛學揚琴的那幾年,導師就一直讓他做最基礎的練習,眼看高考就臨近了,ex藝術生,曲子也沒有練幾首,ex後來給我說,那時候不知道自己未來在哪,學著自己不喜歡的專業,敲著自己不喜歡的揚琴。

後來,ex還是考上大學了,當然,專業還是揚琴。可能因為是男生,而且對民族樂器實在是提不起興趣,ex對揚琴的態度還是冷冷淡淡的,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他經常說,大學畢業就終於不用彈揚琴了。

ex愛上貝斯也是比較偶然,他家裡面有一把別人的黑色的Yamaha貝斯,堆滿了灰塵,後來ex把它找了出來,從此就結下了不解之緣。他媽媽對他在家的時候不練揚琴,而是抱著貝斯的做法也沒有反對,ex和一群小夥伴辦演出的時候,他媽媽還幫著他們運設備。不知道大家對貝斯的了解是怎樣的,以前,我一直以為一個樂隊里,站在主唱兩邊的人拿的都是吉他,認識了ex,他給我講貝斯和吉他的區別,貝斯能發出迷人的低音,在樂隊中擔任低音聲部。所以,後來我聽歌的時候,耳朵能很輕易的就分辨出貝斯的「蹦蹦蹦」。

ex還是繼續敲著揚琴,玩著貝斯。只是,揚琴似乎已經成為他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而貝斯,才是他的真愛。因為彈貝斯,他認識了帝都許多玩地下搖滾的夥伴,一起組了樂隊,一起寫歌,一起排練,和他在一起的時候,經常陪他去南鑼鼓巷的排練室排練,聽他們樂隊的歌。他的樂隊也經常去各個Livehouse演出,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幾乎也不會錯過每一場演出,站在舞台底下為他們吶喊,看著站在舞台上自信的他。

現在的ex在貝斯圈小有名氣,樂隊經歷了隊員離隊,重新組隊的過程之後,也漸漸步入正軌。

貝斯,不出意外,會成為揚琴專業的ex的職業。但是幾乎所有認識ex的人都不相信ex的貝斯是自學的。

所以ex的事,讓我覺得把興趣當成職業很幸福。而且你會為了這個成為職業的興趣放棄很多,付出很多,面對選擇的時候,那份勇氣就另當他論了。


」把興趣作為一種職業是一種悲哀「

自我決定理論進行解釋:

自我決定行為是人的工作動機。

人們喜歡感覺到他們能控制自己的行為

因而任何事情,

當它使自己以前享受的任務變得更像是一種義務而非自主選擇的活動時,

就會破壞動機。

因而是一種悲哀。


你腦補一下西遊後記。

豬八戒當了凈壇使者之後,只美了半天,他每天需要不停地吃下所有人供奉的瓜果梨桃,豬頭羊腿,點心饅頭,和滿漢全席,很快就得了慢性腸胃炎。


有時候提一個問題,很怕出現這樣的回答:

「只有你自己能夠明白/你要先問問自己。」

「如果……,那說明你這不是真正的興趣。」

不是說這些回答不好,而是這些回答對於提問者並沒有太高的價值。如果他真的知曉這麼多,也沒有必要提這個問題

我們通常說一件事情是自己的興趣,理由有很多。

我表弟喜歡打籃球,但他水平很臭,屬於那種基本上就永遠是籃球菜鳥的行列,但這真的不妨礙他把這個當成是自己最大的興趣。還有好多人,有好奇怪的興趣,你問他為什麼,他自己也回答不上來。但成為興趣一定要有一個前提,就是自由。

突然提到自由,似乎有點奇怪。舉例的話,前面有人提到的職業玩家就可以很好的證明這一點。很多男孩小時候的夢想都會有成為職業玩家這一項,但當真的成了職業玩家的時候,他會慢慢發現本來覺得很幸福的一件事情,慢慢就變得痛苦了。因為,原來打遊戲對自己而言,是一件可以隨時開始,隨時停下的事情,當我不想玩了,玩累了,我就可以不打,這就是自由,也是興趣所以為興趣的理由。

如果再延展開,講到興趣的培養機制,一定會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不強迫。因為一旦強迫,興趣就不再是興趣了。(不嚴謹,有待資料證實)

但是一個職業,它天然的屬性就是我們用自由來交換我們得以在社會上生存下去的資源。興趣因為自由,才有了存在的可能,而職業本身就不自由,把興趣作為職業,就不會幸福。

這裡一定會有人反駁我,比如某某某,他就把興趣作為職業,非常幸福,甚至還成了全世界著名的科學家(經濟學家……)。兩種可能:1、他的職業根本算不上是職業,比如玩票性質的富二代,他本身沒有生存的壓力,興趣只單純作為興趣。2、他的幸福感其實並不來自於把興趣當成職業這個選擇上。

這也是上面那個悲哀的論調並不讓人覺得無奈的理由。我記得誰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說「人一切痛苦的根源都來源於不自由」,職業不自由,所以痛苦,把興趣當成職業,就是把原本自由的興趣也變得不自由,是加倍的痛苦。那為什麼要痛苦下去,因為痛苦是人存在的理由。是責任讓我們不自由,也是責任讓我們的生命也有了質量。

所以,難怪,每天下班,想到女朋友在家給我做飯,而我能夠為維繫這樣的生活而工作,心情就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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