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酒駕了,我沒有阻止他。我該如何對待自己的內心?

事情是這樣的,今年春節,奶奶的妹妹(sorry我不知道該怎麼叫)一家從外省駕車來奶奶家一起團年,開車的是奶奶的妹妹的小兒子。奶奶已經80多了,癱瘓在床。奶奶的妹妹也快80了,也許這是兩姐妹最後一次見面了。

年夜飯吃得很開心,過年當然要喝酒。也就是這一點,造成了後面的事情。

吃過年夜飯大家開開心心的聊天……快到12點得休息了。事情來了。

開車的叔叔說,他們打算開車趕回市裡。到市裡走高速得1個小時,我們當然立馬反對,一定不能酒駕。

但是奶奶家只有2間房,不可能住得下。

於是大家提出住小姨家去,小姨家不遠,也就1公里左右。

叔叔就要開車過去,我第一反應當然還是反對。

但是如果不酒駕怎麼過去呢?第一,沒有其他人會開車;第二,找不到代駕;第三,打不到車;第四,奶奶的妹妹年事已高不能走路。

所以還是酒駕了。

雖然沒出事,也沒遇到警察。但我始終覺得心裡不安,但是又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既然有那麼多非開車不可的理由,喝酒前為什麼不去反對喝酒。。。


現在很多人沒區分「酒駕」和「醉駕」。

所謂酒駕,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所謂醉駕,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酒駕不一定會判刑,可能有行政處罰等。醉駕才是刑法中規定的內容,將受到刑事處罰。

如果是酒駕,不必太過自責,不僅僅是酒駕的危害性較小,沒有觸犯刑法,而且其發生事故概率較低,並且酒駕的人意識還算清楚。

如果是醉駕,那麼不僅僅觸犯刑法,而且對自己對他人的危害較大。

如果排除個人體重、體溫、性別、年齡、人體脂肪含量、是否經常飲酒等因素,一般喝2/5瓶普通瓶裝啤酒,或半兩50度左右的白酒,或2兩左右的12度紅酒,就能達到「酒後」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心裡默念,自有天理。


這種事,得感謝這次沒出事,然後給以後留個心,喝酒之前要知道有沒有人開了車,如果有人開車要麼說好喝了酒不能開車,要麼乾脆不要讓他喝酒,安全第一。


首先酒駕肯定是不對的,這是法理。但從人情的層面上,只要事情沒有觸及到我們內心的底線(酒未多喝路也不算遠),我認為可以原諒。人是各種關係的綜合體,做好平衡即可,沒必要對抗自己。


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國家還是說得太少,還是罰得太輕。


事情過去了就別心不安了,下次攔住喝酒就是了。

勸不住的,撇清責任。


機智如我,可以讓兩個腿腳不方便的老人留下來住,剩下住不下的人走到小姨家呀!


題主自己也說了,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也就是說這事兒是超越你能力範疇的,那你只能調整心態了:

古語有云:「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1公里不能走路?你們也太逗了


跑題回答

在我家這邊(天津)

奶奶的妹妹叫姨奶奶。

此女性是爸爸那邊比你大兩輩的女性親戚,故詞根是奶奶(媽媽那邊的親戚就叫什麼姥爺,什麼姥姥)

此女性是通過你奶奶這個女性和你掛上鉤的,故綴以姨(女性直系血親的姐妹都稱姨,就像媽媽的姐妹叫姨一樣。)

以此類推,若是姥姥的兄弟就叫舅姥爺,等等。在此基礎上加上表示排行的數字。如二姑姥姥是姥爺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二的女性。

男性直系血親的兄弟沒有前綴,直接排行。如爺爺的三哥就叫三爺爺,姥爺的三哥叫三姥爺。


奶奶的妹妹要叫姨奶奶 姨奶奶的兒子要叫表叔


走不動得留著,走的動的走啊!

跑題了。

只能下次喝前就想好誰開車誰喝酒的問題。


奶奶的妹妹應該叫姨奶奶,反正我是這麼叫的。至於題目的主題已經有這麼多回答了,我就不多嘴了。


當年我7歲,去某地旅遊,一個家裡的老朋友,是部隊裡面的人(我們家不是部隊的),他請我們吃飯,期間喝了酒,根據我現在的了解大概是微醺,整個人很high但是意識清醒。當天他送我和媽媽回住的地方的時候是酒駕,開的還是一輛部隊的車。幸虧沒有出事,萬一出事,通報批評上報紙都在所難免。從此我再也不敢坐喝過酒的人的車。 只要坐過一次喝高了的人開的車就會知道真的酒駕很可怕。所以我現在從不允許父母和身邊人酒駕,態度非常堅決他們也非常聽我的話。過了差不多二十年,這件事印象深刻。題主不必為已經僥倖過去的事情感到抱歉,而應該以後堅決杜絕自己和身邊人酒駕,不然以後不止內疚,更會後悔。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要是就1公里,一定要不違法的話,可以推過去……


實用回答。

儘可能做「正確」的是值得提倡的,如果駕車的人喝酒的事實已定,我們就找方法保證安全嘛。

只有一公里的話,低速開過去就好了。如果醉得不行就攙扶過去,老人讓人背著。

真正的問題是如何到睡的地方去,而不是「唯一的司機醉了,如何在不醉駕的情況下開車過去」。把腦筋放在解決問題上,從另一面看問題,框是死的,腦袋是活的。


let it go ,人活一輩子總有一些事情難以平衡處理


樓主處女男??。。。。

哈哈,貌似有點人蔘公雞了,處女女忍不住內心的道德遣責,還是正經回答一下問題。。

1,酒駕和醉駕不是一個等級的,嚴打酒駕的意義在於防微杜漸。所以既然這次沒出什麼事,樓主也不要有太多的思想負擔。

2,請樓主去學車啊!什麼叫你朋友都放棄教你了啊!有個地方叫駕校,駕校有專門的老師會進行系統教學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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