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許多中國搖滾樂手與樂迷都鄙視流行樂?
在樂器編排上真的是搖滾樂更優秀嗎?
很多人並不鄙視流行樂,只是很鄙視國內的流行樂。國內流行樂也不乏精品,但是至少80%以上曲風單薄千篇一律,歌詞爛俗浮躁空洞,價值觀扭曲,這種流行樂才讓嘗著搖滾鮮的小煞筆們(比如我)很反胃,跟流行樂本身無關。
音樂是藝術,藝術是意識形態,意識形態是哲學。
說聽音樂就是消遣的沒有錯,那只是大家各自出發點不一樣。人生來就會互相鄙視,以增強自己的優越感,遑論各自扛起了某種意識形態的大旗。消費主義、物質文明、工業化、西方化、全球化、基督教、反基督教、異教文明、撒旦崇拜、犬儒主義、浪漫主義、神秘主義、民族主義,如果你同意對不同主義有各自認同感的人會彼此鄙視,那就不難得出聽不同音樂的人會彼此鄙視了。————————————————————
沒有看到LZ補充的那一句,很負責的告訴你,絕對不是樂理上編曲上的高下,看看那群朋克弄得什麼玩意吧。(拒絕被噴)國內搖滾樂人的這種優越感並不是來自音樂,而是圍繞音樂的很多理所當然的意識形態解讀。經過一代缺乏歷史和現實認知的、熱衷於對音樂作政治解讀的樂評人的渲染,搖滾樂的形象被簡單化,成為叛逆(更準確的表述——牛屄)、自由、非主流、反商業的代名詞。而流行樂是和搖滾樂對立的一種東西,麻木、媚俗(不牛屄)、妥協、商業化。這種簡單的二元論促使許多搖滾樂人和搖滾聽眾不聽「流行」(不加「樂」字很重要),進一步收窄眼界,變成一個充滿偏見的群體。當然,隨著資訊的通達,我的感受是這種情況在好轉。
從音樂上沒什麼可說的,當然沒有誰更優秀之說,甚至沒有誰更叛逆、更商業、更媚俗之說。搖滾樂在西方,從一開始就是進行了良好的商業化的,否則不可能有那麼巨量而優質的產出。因為中國總是有一種無形的階級攀比的氣氛瀰漫著,這種階級攀比還帶來的就是歧視,中國才是地域歧視種族歧視最嚴重的國家,沒有之一。。。連愛好不同都能把你歧視一番,簡直沒法細琢磨~~
流行歌曲因為有產業流水線作業,相對來說是有商業標準的,但是這個商業標準並不具備唯一性,造成了優秀的流行歌曲就牛逼到爆,差的流行歌曲讓人聽完都能把盤掰了,相信那些被」瞧不起「的流行歌曲應該是以後者居多,畢竟好音樂是有共性的,無論風格差異有多大,依然是好音樂,能做流行音樂的音樂人,至少已經名聲在外十年以上的,都是音樂素養非常高的,他們願意使用任何能為歌曲增色的元素,同時他們也很了解整個產業的運作,知道怎麼把商業做得很藝術~~
搖滾樂,至少是中國搖滾樂是缺乏商業標準的,我們就連個資深的」搖滾樂製作人「都沒有,這個類似導演+製片人的角色(能力)欠缺,就會讓作品缺乏吸引人的賣點——音色怎麼調,聲部怎麼安排,錄的時候用什麼話筒和音箱,用什麼方法去錄,最後怎麼混音,這全是製作人去把握的,還要跳出現在的僵化思維去看待音樂作品,賦予作品更多的驚喜,製作人的工作本質是來平衡藝術和商業的關係,這個角色至關重要,不過現在這個位置的人應該都是樂隊內部成員來擔任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中國很多老闆依稀有了David Geffen 的影子,卻缺少Andy Sneap 這樣的製作人,我們在推廣搖滾樂時還是有著「怎麼把藝術做得很商業」的弊病~~
不管是流行還是搖滾,中國在對於國外先進知識的饑渴程度上遠不如日本,日本是哪裡有好的就往哪鉆,什麼好就學什麼,中國則是跟皇帝的新衣一樣,對著鏡子瞅自己,怎麼瞅怎麼覺得自己牛逼,至於要求學習進步,直接一句話就能給你堵回去——「會這些玩意能當飯吃么?」。。。豬一樣的習性只能換來豬一樣的生活,誰也怪不得~~
實際上,媒體長期以來就把搖滾和流行往對立面上擺,挑動各自的樂迷發生衝突,這種混賬行為從八十年代末就開始了,到現在都沒有停止過,這群不學無術的媒體間接導致了中國流行音樂和搖滾樂都沒有發展好,有話語權的人在胡說八道,也就別指望它能好~~非常同意@顧成東的答案
一切都跟商業化有關。
「我做我自己喜歡的音樂,帶著好歌求知音,愛聽的都來聽」跟 「你喜歡聽什麼啊,你喜歡聽什麼啊,你喜歡聽什麼樣的我就做什麼樣好不好啊」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 自從音樂發展成為一種成熟的產業,出現了如華納百代等等一眾以做生意賺錢為目的的大公司以後,很多音樂人就為以上兩種態度所困擾,或曾經為其困擾。 音樂有高低之分么?從個人喜好的角度來說,並沒有。但是從技術高低,編曲的複雜程度,以及樓主所言的樂器編排的角度來講,我覺得是有的。(起碼樂器的演奏技巧肯定是有高低之分的)。 那麼是不是搖滾樂一定就比流行樂的技巧更複雜,或者一句話說,水平更高呢?答案當然是未必見得。但是正如@顧成東兄弟所言,」……由於更加面向大眾,所以它的製作與內容肯定是迎合大眾的「。一種音樂形式,一旦商業化的程度大到以賺錢為目的的程度,那它就可以被定義為是一種形式的商品,也定會隨之產生一批專門生產這種商品的匠人。當然並不是所有的「高度商業化的音樂「全都是一堆只有素養沒有理想的匠人生產出來的迎合大眾的低級消費品,但是」高度商業化的音樂「這個範疇內卻是有大量這樣的作品存在。其特點有很多,從歌曲的編配到歌詞的創作,都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這一點很同意@Luo Zhiyuan的觀點,「但是至少80%以上曲風單薄千篇一律,歌詞爛俗浮躁空洞,價值觀扭曲」,說到歌詞,大家一定都知道國內的」高度商業化音樂」的歌詞內容一般都是關於什麼的………… 而不以賺錢為目的的音樂創作,也如顧兄所說,會」有激進的創新,大膽的實驗以及某些情形下赤裸裸的真相「,因為作為這種類型的音樂人,他們的最原初的目的乃是」我做我自己喜歡的音樂,」帶著好歌求知音」,愛聽的都來聽「,至於掙錢的問題,如果運氣好有很多人來捧場,那當然高興;如果聽者寥寥,那也權當是自娛自樂,或者大家一起樂呵樂呵交個朋友,或者更為深層次的說,這是獨立音樂人自己選擇的一種,沐浴在音樂之中,以音樂為生活中最主要的元素的生活方式。所以根本不用考慮太多雜七雜八的其他因素,諸如」這首歌會不會火,我會不會紅「等等的問題了,只要表達出心中所想,就行。 另外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關於」搖滾樂」,「流行樂」的定義問題。這兩個詞,都沒有很確切的定義。@鄒小櫻 答案中的觀點認為搖滾樂也屬於流行樂,當然這時的「流行樂」所包含的範圍肯定是更加廣,應該是連爵士布魯斯等等的非古典音樂的所有其他音樂類型都包含在內,與題主所謂的「流行樂」的定義應該是不一樣的。所以我更願意稱這種一般意義上的,廣義的「流行音樂」為「通俗音樂」,不易混淆。 不太同意@經雷所言的「沒有誰比誰更商業化」的這個觀點。誠然,只要我們能買到唱片,那不管做這張唱片的人是什麼樣的態度,他的作品已經有了「商業」的因素,已經有了「商業化」的這種過程,從這個角度來說,確實不存在誰比誰更商業化這個問題。但關鍵就是程度。國外有很多音樂廠牌,有大有小,做音樂公司的目的也不盡相同。有一些樂隊或藝人始終在小廠牌混跡,有機會也不與像百代華納這樣的大廠牌簽約,原因就是創作自由度的原因。上面已經說到,高度商業化的音樂以賺錢為目的,手段就是迎合大眾口味。我們可以看看很多樂隊,像anti-flag, story of my year等等,從小廠牌到大廠牌,再到小廠牌來回掙扎變換的,也有很多,就是為了得到更多的自由創作的權力,即便是犧牲了大廠牌那麼好的宣傳條件與賺錢機會。 說到「鄙視「的原因,不同的人是不同的。當然存在@鄒小櫻 所說的那一類的人。由於大部分搖滾樂的商業化程度不高,致使它能夠有很多的特質,漸漸地,這些特質成為了搖滾樂的標籤,再漸漸地,人們越來越多的只看到了它的標籤,從而有一些希望變得與眾不同的人打算通過為自己貼這種標籤來標榜自己,與喜歡高商業化音樂的人區別開來,以顯示自己的個性。這種行為當然是不可取的。 當然也存在不為裝逼,就是單純的喜歡聽那些與高度商業化音樂相比起來很獨特的音樂。就像是在僅僅愛好高商業化音樂(即題主所謂流行樂)的普通大眾歌迷中也一定存在鄙視龐龍,鳳凰傳奇等等的人。先說這麼多。
不認為鄙視流行的資本來源於音樂本身,而是被滾雪球般放大的搖滾的意義和情緒,以及越來越多人需要的「出格」之心,用鄙視表達自己的出格,也需要用鄙視表達對自己出格行為的保護。
我們不都想成為特別的人么?針對@鄒小櫻 所引用的楊波的話,不是很贊同。我自己最早接觸的音樂就是Beatles,五年級聽了hey jude,喜歡的不得了,從他們開始接觸歐美流行和搖滾。直到高二,都對國語音樂毫無接觸慾望。但是,高二聽到了國內幾支樂隊的歌,感受到特別不一樣的感召力。——這種感召力不是來自於編曲,坦白講,來自於語言和歌詞。我們有著相同的文化背景,甚至有著相同的擔憂和內心。
看演出看音樂節結識了很多人,但大部分時間久了卻無法成為朋友,我不能忍受那種無知的狹隘和粗暴的全世界都能看清的裝逼。但是我自己從不羞於談論搖滾和熱血,我希望自己一直是個搖滾青年,也知道很多人對滾青是什麼看法,無法否認,不過覺得自己目前還不是自己討厭的樣子,還不錯;而搖滾,或者說非流行音樂帶給我的,實在太多。————————回復@鄒小櫻 對我的提問(矮馬好高冷的對話方式~)我所指是「特別」的意思是「不一樣」。每個人都希望自己不一樣,你可以用高冷回答表現自己的不一樣,有些搖滾樂手和樂迷用鄙視流行樂表達自己的不一樣。我覺得都是可以理解的。我不是只聽搖滾,我也聽流行,流行樂歌詞寫的多好啊。完全不覺得搖滾特別,也沒覺得聽搖滾讓自己特別了(可惜被別人覺得特別)。但是很多樂手樂迷是這個心態——好吧非要逼我說實話么,他們覺得搖滾樂很牛逼,「我是做搖滾樂的,我是聽搖滾樂的,我跟你們不一樣」,為了更牛逼,為了更裝逼,他們要鄙視流行。窮人家的孩子,沒聽過好音樂。因此,剛吃上一點肉的時候,就嘲笑別人還在喝米粥。
楊波,中國最憤怒的樂評人,曾經這樣對我說:如果我們從小就是聽著披頭四長大的,那我們還會在20歲的時候聽到這些音樂而熱淚盈眶嗎?
鄙視流行音樂,只能說明自己的狹隘。豈不是,搖滾樂本來就是流行音樂的一環,你所聽到的那些讓你熱血沸騰的搖滾樂,無一不是商業化的結晶。我最經常舉的例子:披頭四他媽的第一張專輯還買榜呢。
見我曾經的這篇文章:流行音樂告訴了我 (評論: 流行音樂的秘密)
作者把鮑勃·馬利的走紅歸咎為以下幾個原因:歐美主流搖滾樂明星太貴(……);鮑勃·馬利的民族英雄標籤非常合適年輕人們的口味(年輕人是流行音樂最大意義上的消費者);原生態的雷鬼只需要換上鍵盤和電吉他就可以低成本地無縫嫁接到商業的審美範疇里;然後他們選了一張鮑勃·馬利最溫柔的相片,並對其進行波普處理。於是就有了我們今天的世界人民英雄。那麼,你現在是否會嫌棄鮑勃·馬利的銅臭味呢?
再落井下石一句:聽再多的搖滾樂,也改變不了許多人農民的心。
同意@經雷 所說的一切。除了一句:這種情況正在好轉。真為許多搖滾青年的智商捉雞,被人牽著鼻子走也渾然不知,這不是50步笑100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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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回復一下@江央 的觀點:搖滾樂能夠讓你「成為特別的人么」?
我用這首歌回答你:
自覺的不普通可會是平凡一種
未見得自命特別的一定更加出眾絕對不似別人 話講得那麼重聽起來 為何又那樣無自信越要裝不普通使我越平庸普通像那些平平無奇的總是帶隊起鬨害怕跟你類同 卻不敢太少眾這一群 原來是我們難道你未贊同
俗 Shine
為什麼許多中國搖滾樂手與樂迷都鄙視流行樂?大概他們覺得中國真有搖滾樂。
1. 喜歡重型音樂的人鄙視流行樂包含獨立流行及鄙視腎虛alternative的,是覺得他們缺乏硬度。這純粹是音樂上的口味和個人性格因素,不涉及前面各位的答案。2. 喜歡腎虛、黑暗極端音樂的鄙視流行樂的,往往也鄙視金豬黨,有覺的流行樂和金屬對於人生的理解淺薄的因素,也有少年心氣覺的這些不過標新立異特立獨行,也有的是真的音樂口味問題,流行音樂需要照顧大眾口味無法表達各種更為極端的情緒。3. 喜歡indie的不少樂迷鄙視流行樂不是因為純音樂原因而是音樂產業扼殺個性屈從市場,比如周董第一張驚艷的專輯之後,後面雖然好歌不斷,但是預設立場創作歌曲,命題作文感明顯。這種往往是因為流行樂中能打動他們的用心之作較少造成,這些人往往重視歌詞,他們一樣鄙視金豬黨。但這些人往往不是全盤否定流行樂而是鄙視大部分言之無物的流行樂。並且對很多流行歌手依然報以熱愛,比如萬芳,許哲佩,范曉萱,楊乃文,和半獨立半流行的陳珊妮,陳升,陳綺貞,等等。綜上所述,一般而言搖滾樂迷鄙視流行樂有三方面原因:音樂口味原因、歌詞或要表達的情緒而言搖滾更對路及對缺乏製作誠意與表達誠意的流行樂鄙視原因、自己裝逼裝特立獨行或者年輕偏要和世界做對的文化原因。ps,我個人從二十三四到三十歲幾乎只聽廣義的搖滾,不聽流行,主要還是音樂口味和那時候性格比較陰鬱,流行音樂裡面很少能表達出我的心境產生共鳴。二十二三之前則是裝逼多些,三十歲以後心境變了,平和溫暖很多,所以流行歌也能聽幾首了,或者說音樂對我沒那麼重要了,不少流行歌都隨便聽聽,但是口水歌依然很難堅持聽完一遍,依然覺得渾身難受。。。。
倒也不是鄙視流行音樂,只在乎音樂人的誠意,誠意奉獻的與按照套路來做的太容易分辨了,這也是近年獨立音樂圈更受歡迎的原因,至於喜歡什麼風格完全是個人的事情。搖滾樂有一種鍥而不捨同時又斬釘截鐵的氣質,簡單同時也有無限的可能。
除去意識形態,編曲技巧等等站得住腳站不住腳的方面不說,感覺有很重要一點被大家忽略了。喜歡聽搖滾的爵士的電子的甚至是古典的往往對流行音樂也都並不陌生,甚至是了如指掌,但是反過來卻不成立。簡單的說就是喜歡聽搖滾之類的人對音樂知識掌握的更多(這裡的音樂知識指的不是樂理知識),知道那麼點兒聽流行的人不知道東西。那麼一個在某一領域的知識更豐富的人站在另一個不如他豐富的人面前容易產生優越感就很正常了。這也是為什麼往往聽搖滾的和聽爵士的不會相互鄙視,但都是聽搖滾的之間卻常常相互鄙視的原因。前者因為大家互不了解所以相敬如賓。但後者卻容易因為相互之間都自以為自己懂的最多,口味最獨特而產生互掐。其實說白了就是人得那麼點臭脾氣在作怪。
鄙人愚見,無關音樂類型,只關乎理想和現實。 在搖滾已經成為一種精神的同時,絕大多數的流行樂只是一條娛樂產業鏈的吸金工具,從創作到演繹都是為了金錢,我們的rocker們自然要發自內心的鄙視。很久以前,有一期愛搖的封面主題就是"Can rock and roll save the world", 浪漫到死的理想主義。對於搖滾音樂人來說,他們的音樂是高於生活的偉大的藝術,承載著各種各樣的不能承受之輕。關於金錢和名利,什麼玩英倫沒超過beatles的,玩金屬搞不過metallica的,總之就是沒有達到「不朽的傳奇」程度的,都沒有資格染指那些世俗污物。反觀那些為了金錢名利而生的所謂音樂和那些利用包裝和市場營銷賺得盆滿缽滿的所謂音樂人,理所當然的有了鄙視的資本。喜好和音樂本身是沒有什麼高低貴賤的,大可以驕傲的告訴全世界「老子就是喜歡鳳凰傳奇,so what?」
為什麼喜歡搖滾樂不喜歡流行樂,無關音樂類型有高低,而是:1.包容性,搖滾樂所表達的情緒和歌詞的題材更豐富;2.真誠,流行樂有商業的目的更迎合大眾,搖滾樂的市場決定更堅守自我,放得開創新和實驗,雖然大部分搖滾樂也有流行的心,所以真喜歡的搖滾樂人並不多;3.我還年輕。
說實話,我覺得不僅搖滾樂,音樂本身就不應該被冠以任何形式主義的概念,所有名詞都只是人們為了加以區分而後加上的。真正有價值的音樂,不會拘泥於形式的界限,也從來不會拘泥於種族性別年齡和貧富的界限。它們將拋棄所有的羈絆,擁有所有那些勇敢熱情敏感真誠的心靈。 對於搖滾元這一名詞,我是這樣理解的,,它就像當初崔健詮釋他自己名字的那句話-----就是一種「摧毀」和一種「建立」。它不應該局限於任何一種和聲走勢,也不應該局限於任何一種表演形式或表現印象,它是」點燃「,用從一些心靈發出的聲音將另外一些心靈"點燃"
個人偏民謠,但其實這不是關鍵,關鍵是:只~要~別~再~唱~情~歌!反正我是膩了,不知道你們怎樣,我更希望聽一些有態度的歌。
你可以說流行是取搖滾之精華,也可以說流行就是搖滾玩剩的,不管怎樣,流行相對於搖滾,包括的東西實在太少了。對於我這種在乎編曲,強烈的喜新厭舊,喜歡批判的樂迷,聽流行完全不夠。
一句話,沒見過市面,披頭士就是那會兒東方神奇。
瀉藥,其實都差不多,如果你認真了解的話,國內搖滾樂或者金屬樂的門檻有時也低的嚇人。
搖滾口味重,無下限,你說讓一非洲吃生肉的原始土著拽過來西裝革履品茶吃甜點,他絕對受不了~....流行樂畢竟是商品級的,出來就指望賺錢的,所以公司請來搞的從業人士基本都科班出生,業內頂級人士,閱歷根本不是我們這些一般的愛好者能想像的....為了照顧大多數人的口味自然比較清淡抒情~或者說難聽點「虛偽」.....
你要是愛搖滾的大財主,甩他一地錢,懸賞國內頂尖流行團隊的人做符合你口味的歌你真以為他們做不出來?
如果一個人嘗試過了大多數音樂類型,並能大約理解它們,繼而選擇了流行樂,那並不該「被鄙視」,畢竟pop讓人愉悅不費腦子。
但是如果一個人執著於流行樂,不聞不問其他類型,且無耐心去聆聽和感受其他音樂,那就顯得「品味底下」,鄙視也無妨。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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