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關於法律的冷知識?

如題


被騙,也是一種犯罪。


謝邀。下面就我的理解說一個最近遇到比較多的,現實生活中生活中經常遇到但一不小心就可能觸犯刑法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的問題。最近遇到很多諮詢,周邊也有很多人遇到這類問題。

鄰里之間、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或雙方因其它原因產生爭執,其中一方本來在民事關係中占理或更佔主導地位,但為處理、解決這些債務關係或在討說法的過程中鬧矛盾、產生爭執,一氣之下或者在對方的刺激之下動手,故意或過失的情況下一個不小心將別人給弄成個骨折或造成其它傷害,而自己沒有受傷或僅是輕微的皮外擦傷。現在的人遇到這類糾紛再怎麼不懂法第一時間想到報警的意識還是有的。一旦ta第一時間報警處理,只要其申請傷情鑒定被鑒定為輕傷或輕傷以上的傷情,你作為侵權方就完全處於被動地位了,無論他受傷之前你是多麼占理,但作為成年人,你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將帶來怎樣的後果,你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所產生的後果有基本的認知,故你應該對你的行為導致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被侵權人(ta)完全佔據有利地位,態度強硬的要求你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且大多數人一開口的要價是遠遠超過法定賠償標準的,換做任何人都難以接受這種無理要求。而公安部門的承辦民警也會告知要求盡量協商解決達成和解,如果和解未達成,而對方所受傷害構成輕傷以上級別的,你將會被公安部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為由被刑事拘留,一旦進入刑事程序,你及家人將面臨就是身心好幾重的煎熬。這事將讓你將陷入完全兩難的境地,要麼任人宰割,要麼被拘留、逮捕、審查起訴判處相應刑罰。不管怎麼說,你都很冤枉,明明ta才是大惡人,但卻可以趾高氣昂的在你面前裝大爺,理所當然的找你要他提出的高額賠償,但你卻還要放低姿態跟他協商解決這個問題。然而,現實生活中,碰到此類糾紛的處理方式就是這樣子的。

所以,在碰到類似問題的各位,請自己記得也請告訴周邊的親戚朋友,在遇到這種糾紛的過程中,千萬不要意氣用事喪失理智大動干戈把對方傷重了,為了逞一時之快或一時之勇,意氣用事的後果就是要麼任人宰割,承擔對方索要的民事賠償;要麼守住錢包,喪失自由的在看守所里被關上一段時間,讓自己、家人和朋友都過的提心弔膽。

這個冷知識其實是結合現實生活普法來著,在這個人艱不拆的社會一定要有基本的意識保護自己,不要輕易讓自己陷入被動的地位。


1、宣布死亡後婚姻關係...注意是宣布死亡那一刻起你和你另一半的婚姻關係自動解除,但是如果你很囧的回來了,而這時你的另一半沒有再婚,那麼自動恢復。如果再婚了,那你就再去找一個吧。並且如果你另一半再婚又離婚了,那你們還是不能自動恢復關係。

2、「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你租房子,房東突然決定要賣,你大可以不搬走。因為他的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影響你的租賃合同。他房子賣掉後,你原來的租房合同直接過戶到新房東那邊,你反正接著住,就是給新房東交房租。除非他給你錢請你解除原租賃合同。

3、我國刑法中只規定了拐賣婦女兒童罪。所以,如果你拐賣成年男子,又不對他採取其他犯罪措施,如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那麼是無法定罪的。

4、強姦罪中的犯罪客體只能是女性的性自由,但是如果強姦的對象是男人,那這個只能定其他罪名比如故意傷害。

5、民間借貸中,借了人家10萬塊,利息約定一年2W4,借期是5年,到期後你只還了10萬,那不好意思,你還的只是利息,而且還得再支付2萬利息加本金10萬。

6、都是一個人開公司,但是個人獨資承擔的就是無限連帶責任,一個是有限公司,只要沒有財產混同,只承擔有限責任,開公司要慎重。


自殺和墮胎也是一種犯罪。當然並非中國。


「憲法也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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