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free will)是否僅僅是特定文化意義上的、沒有充分必要使用的概念?
題主從小在中國生活環境下長大,在主動了解世界思想文化之前,從來沒有聽說過自由意志的概念,也沒有人從自由意志的角度理解人的心理和行為。到現在,我也十分不明白為什麼非得使用這個概念。對我來說,這個概念就像把蘋果、梨子、手機、香煙切碎了放在一起非得給它起個名字一樣。在我看來,現在一些探索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的科學研究非常無聊,因為根本就不存在所謂「自由意志是否存在」這個問題,這些研究的意義也就是藉助某個概念為引子,能順帶增加些對人腦的認知而已,和研究星座是否決定人的命運差不多,即使命運與星星沒有關係,研究的時候說不定也能發現一些有趣的心理學知識。
我猜測,西方文化中使用自由意志這個概念的來自於古人對存在靈魂這個信念的認同。自由意志只不過換了種表達方式,顯得哲學化科學化一點了。自由意志不像靈魂一樣延伸到死後不滅,只是認定它無形地附著於身體上,或者遙控著人的身體。這一點稍微做下推理就可明白:如果有自由意志,必然存在自由意志的使動者,要麼是肉身本身,要麼是來自於外界附著於肉身的類似靈魂的東西。可以用反證法證明,如果自由到完全不存在一個使動者,那自由意志——一是可能完全來自肉身,而不管肉身是否能產生自我認知的鏡像感,都是肉身各個部分特別是大腦的協同運作而已,這一點和動物、和計算機等任何多部分協同運作的一塊物體沒有什麼不同。
二是,來自肉身之外的某種控制,近似於靈魂了。其實像「自由」這類大家喜聞樂見,生活中常用到的概念,多數與人的比較直觀的心理感受非常密切,大家說到自由,很容易想到脫去重負、跳到水裡、任意方向駕車這種隨意釋放釋放的感覺。正因為這些概念容易讓人產生共鳴,利於交流,所以常被某個生活圈的人用來表達、交流,但學術化的討論需要有一個從感性使用到理性挑選、解構的過程,不能因為用著方便就拿來正兒八經探討。
大多數哲學問題,或者說,至少有一部分哲學問題,理應問不出來。這種問不出來,要不然就是有一些概念上的混淆,要不然就是有一些推理上的不恰當,或者是隱含的錯誤前提而不自知。
粗糙來看,我們可以分出三個東西:- 問題(自由意志是何以可能的)
- 理論(比如說自由意志定理)
- 懷疑論(自由意志是不可能的,沒有自由意志這一回事)
比如說,在規則遵循問題中,問題是「規則遵循是何以可能的」,理論有很多,比如說「傾向主義」(dispositionalism ),懷疑論則是主張「遵守規則是不可能的——並沒有這樣的事實」。當然了,還有第四個立場,就是一種基於治療和澄清的寂靜主義立場,認為以上三者,全部都包含了某個錯誤——遵守規則是基本的,因此不需要被進一步解釋其何以可能,這並不是說我們不能給出一個因果性的解釋,而是說,我們無法提供關於遵守規則的本質額外解釋——畢竟只有一個能夠遵守規則的人,才有可能成為一個理性的人,才有可能進入到我們的話語討論體系中來。
但是即便如此,無論是哪個立場,承認「遵守規則」或者「自由意志」這樣的話語,對於問題至少是有關切的。而題主的問題是,對於自由意志問題毫無關切(認為其不重要,至少不必要)。這也沒什麼問題,不關切就不關切唄。——關我屁事。
但是這裡就很好笑了,這就像是說,一個正常的成年人,吃過一次川菜,覺得不好吃,不吃就算了;我是沒見過那種吃過一次川菜不好吃還逢人就說難吃,或者平時憋著不說,然後上知乎提問的:「川菜那麼難吃,是不是四川那種特定文化特有的,沒有什麼必要的東西,哎呀我覺得這可能是他們那裡的天氣導致的人們特殊的飲食習慣,我就怎麼都習慣不了」。
那我還有什麼好說的呢?沒有。作者:王凡
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610240/answer/107096788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自由意志從來都僅僅是一個單純的哲學命題,鑒於科普本質,我嘗試完全不用哲學術語回答,畢竟任何術語也不過是日常語言的概念提煉,我一直認為任何哲學理論都可以用人話說明白,希望大家也能聽懂,因此產生的疑問大家可以留言來問。
我們所談到自由意志,基本都是為了肯定自由意志,因為人類需要自由意志。所以本文會從人類為什麼會有"沒有自由意志"這個概念講起,一步步講歷史上的人們是如何試圖解決這個問題的。但自由意志這個話題實在摻雜了太多的內容,哲學、神學、數學、神經科學、心理學,如果要探討這個問題,不得不從頭講起並且明晰概念,這個工作難度很大,我儘力試圖順的清楚一些。
一、自由意志是什麼
自由意識在哲學中是和決定論相對應的,而決定論基於亞里士多德的四因說。簡單來講就是就是任何後果都由前因決定,那麼無限回溯必然得到一個第一因(就是神)。同理,如果掌握了這個因果,也就可以預測未來的一切,既然這都能預測了,人也就沒有所謂自由意志可言。
而神經科學講的自由意志實際上是意識先行還是大腦先行,目前來看是大腦先行(有一種錯覺叫自由意志,自由意志真的存在嗎?),所以自由意志也是不存在的。
但你顯然可以發現其中明顯的不同,哲學的自由意志講的是無論是腦子還是意識先行,你作為一個整體是否真的有選擇的問題,而神經科學的自由意志則完全不涉及,不回答這一部分。
二、哲學上的自由意志
既然我們確定了自由意志是一個單純的哲學問題,那麼我們就得從哲學上解決它。我們看到自由意志不存在的討論來自決定論,而決定論實際上是一門兒數學。
它探討的是無限,實際上就是數學哲學的一個基本命題。那麼數學中探討無限的是什麼呢?最主要的工作是由集合論來完成的。
《集合論基礎》在哲學評述的部分提出:我們第一個問題就是考察集合的本體狀態——而不是這個或那個集合,而是集合一般。因為按照通常理解,集合就是哲學家們稱為普遍性的東西,我們提出的問題正是著名的普遍性的本體狀態的問題討論的一部分。
我們看到,對於無限本身的探討實際上是傳統意義上本體論的範疇。說本體論也許不大好理解,說西方哲學的基本命題「存在」可能大家就清晰一些了。
早年的教父神學就先不講了,他們往往只是指出上帝的偉大,而證明上帝這個工作是不做的,這個當然有類似於佛陀不許問緣起盡頭是什麼的維護神聖性的好處,但是它並不能盡服於人。所以教士們一直希望能尋求一個理論來解決這個問題,而我們前面講到的亞里士多德就自然成了最佳選擇。在亞里士多德學說在中世紀中期從阿拉伯地區重新傳入西歐以後,新柏拉圖主義就被完整的讓位於新亞里士多德主義(甚至現在天主教護教學的根基都在於此)。
所以我們也相應的可以發現,實際上基督教的理論根基和佛教的理論根基十二支緣起(十二緣起_百度百科)並沒有本質差異,只是在因果上一個追溯到頭,一個禁止追溯罷了,所以佛教講我空,也是不承認自由意志的,所以自由意志問題也不單純是一個基督教的問題,它具有一定程度的普世性。
但佛教這一脈不是本文主講的,科普一下大家看看百度百科就好,我大概翻了翻,沒有什麼常識性的錯誤。
傳統基督教經院哲學在阿奎那的亞里士多德轉向後就明確了上帝=存在=無限的概念,於是乎一個自然的推論產生了:上帝是無限本身,而人類是有限的,所以上帝全知全能,而人類不能理解上帝。
這種認識在本體論上被叫一的多,意思是從一個第一因衍生出無窮因果。
它呼應的是上帝全能和禁止偶像崇拜的教義,所以但丁的《神曲》里,亞里士多德被認為是最偉大的先知之中最偉大的一個。
但亞里士多德主義最大的"BUG"就是決定論,而決定論必然推出自由意志不存在,也因此,對於自由意志的探討才正式成為一個顯學。
決定論是不好被取消的,即便到了十七世紀斯賓諾莎的自然神論時期,哪怕論證了上帝=自然,否決了上帝的人格性,也無法否定決定論,因為斯賓諾莎的自然並不等於一草一木,而是一個本體意義上的集合,類似「全部因果」。
十八世紀的康德更進一步(宇宙論和自然神論證明上帝存在不可能),他直接否定了上帝存在的論證,但是問題在於,否定了上帝不代表否定了決定論,因為上帝不必然存在,但是也不必然不存咋,不是上帝,也可以是飛面神或者其他的任何東西,這無非是賦予什麼名稱的問題,只是回到了亞里士多德本身。
雖然自由意志是一個單純的哲學命題,但是不得不承認,到這裡單純哲學的嘗試基本完全宣告失敗,甚至康德還給後世試圖解答這個問題的哲學家們留了一個大絆子。
三、數學工具下的自由意志
下一步的進展來自數學,我在前面講無限本質上是一個數學問題,我們用來探討無限時使用的是直覺,而這顯然是不如數學工具明晰的。
十九世紀的數學誕生了集合論,也許除了牛頓的微積分外,集合論是最早系統應用無限概念為數學大廈建構地基的理論。
實際上,集合論本身就是討論無限的。在集合論中,無限並非是從一到無窮的簡單堆砌,而是一種徹底的多元變化。集合中元素的增加是不可預測的,其包含多少元素,包含怎樣的元素是真隨機的。在這裡,我們的哲學家比如當代的阿蘭巴丟就抓住了其中最關鍵的內涵:集合論是非決定論的。所以阿蘭巴迪歐說存在是一種純多,它在哲學上被稱為多的多,意思是因果鏈條是可溯源但不可往後推導的,所以這樣的多元性是真正的多元性,是人類和任何生物以及任何自為的物的自由。
我們可以想像,沒有一個從一衍生到多的過程,而是在純多元的無限集合中,元素隨機誕生,它恰好對應的就是我們的自由意志。
如果熟悉印度哲學的朋友讀到這裡,也可以從因中無果的角度去理解這一點。
這就已經到了二十世紀,哲學家們在數學突破的基礎上似乎解決了自由意志的問題,但好死不死,康德的絆子這時候也來了。
四、全人類的自由意志
康德的《純數學何以可能》中,精彩的論證了數學本質上是人類認識世界的一種方式,舉一個最簡單的栗子,我們是通過直覺來認識到1+1=2而不是證明它的。
怎麼理解數學本質上是人類認識世界的一種方式?比如我們現在知道實際上光譜很長,人類能識別的只是極小的一部分,是在日常生活中用得上的一部分,是演化而來的能力,而非世界的本質。
就好比我們可以通過數學工具清晰的認識到光的波粒二相性,但是完全無法直觀的在腦海中設想它,這就是康德所說的「物自體」。它認為作為存在的物自體是不可能被認識的---因為人類的局限性。
這招很要命,雖然它同樣論證了基於直覺的對無限的認識是有問題的,但是無非是把自由意志的有無擱置了起來,距離人類想證明自由意志存在還離的太遠。
康德式觀點體現在二十世紀的數學哲學上就是分析哲學(自己百度吧。。)對集合論的攻擊:如何證明無限本身是存在的,而不是一個直覺概念?唯一的證明辦法是論證世界的基本成分和無限本身可以一一對應,集合論才可以是描述我們的世界而非另一個概念世界的產物。但我們的世界被科學證明是有開始甚至是有結尾的,質量也是有限的,如果按照中國古人的說法,「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但是,普朗克尺度以下的尺度很可能在時空上都是離散的,所以雖然最小的單子數組合起來的宇宙的基數大到讓人驚嘆,但是宇宙依舊是有限的。2-120&<10-36,因此事實上,在「日取其半」未到一百二十日之前(更不用說「萬世」了),我們就已達到了普朗克尺度,無法繼續兩分了。
如果到這裡大家還沒有看懵逼,那麼恭喜你,你終於看到了21世紀。
到了21世紀,量子力學參戰了,雖然量子力學誕生之初也試圖參戰,但是它很快退縮了。
量子力學在微觀領域講量子不確定性,且微觀世界構成宏觀世界。但這種微觀尺度上的隨機性和通常意義下的宏觀尺度之間仍然有著難以逾越的距離。
造成這一原因很可能是因為量子力學的結論沒有和使用數學工具的哲學家的工作相結合的緣故(跨學科何其難?)但二十世紀後期直到二十一世紀成為理論主流的多元宇宙理論形成顯學以後,突如其然的變化來臨了。
量子力學的測不準原理(自己百度),所講述的並不是只有一個世界可以發生,而是只有一個因果鏈條顯現為一個持續的時空可以被我們所觀察,也就是說,每一個潛在的可能都構成了一個新的世界,這也就是多元宇宙理論,從多元宇宙論出發,無限多個在概率學上才有意義的其他宇宙恰好構成了無窮主義數學的存在基礎:它是在描述無數多個無窮宇宙的理論,而不僅僅是描述我們的宇宙的,這時一一對應終於成為可能,因為集合論恰好是在本體意義上涵蓋無數宇宙而非我們所處的,被我們所觀測到連貫性的這個宇宙因果鏈條的。
五、結論
至此似乎可以小心翼翼的下一個結論:哲學上自由意志存在。甚至因此可以推導出上帝必然不存在(沒有第一因)。但它太不穩固,首先要確定集合論正確(但第三次數學危機實際上仍未被解決,自己百度),其次要確定量子力學正確(可惜目前實驗只能證明其基礎正確,比如量子干擾,但不能驗證推論。)
所以也許還是要說一句,任重道遠。啊太巧了!這個學期正好有去旁聽一門講自由意志的課程。
我不太清楚題主說「自由意志」的時候是從哪個意義上來說的,如果是想要作為哲學討論的話,不要看維基百科,看這個:Free Will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另外徐向東出了一本跟自由意志相關的書,可以喵一眼。如果是作為腦科學的討論的話,這個我就不熟悉了。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我先嘗試著複述一下題主的問題,如果不對,題主糾正:
「自由意志」這個概念是多餘的,原因如下:1 從來源上看,這是一個僅存在,僅生長於西方文化中的概念,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非常不同,所以東方人沒有這個概念;2 世界受因果律控制,自由意志存在必有其來源,而其來源如果不是精神性實體「靈魂」等,就是物質性實體「肉身」或者「大腦」,而物質性實體受因果律控制,自由意志也應該受制於被因果律控制的大腦,所以沒有必要存在。我個人覺得呢,2這個理由是成立的,這個大概是許多持有「決定論」(determinism)觀點的人共同具有的直覺。就是覺得呢,如果我們認定,這個世界是又物質實體構成的,精神實體是不存在的,而物質實體遵循物理定律,那麼,在這個由物理定律決定了的世界中,強行畫出一片天地來,說,「我們是人,人類的意志是不受物理定律控制的,人類意志是自由的」,這個就是很奇怪的。題主的直覺說「自由意志這個概念來自對靈魂的認同」我也覺得沒有問題,西方『自由意志』概念的起源確實是神學家奧古斯丁。
但是就像我前面說的,這個只是一家之言,確實有很多學者不認同這樣的觀點,他們說你們決定論者的世界觀是不正確的,然後給出了一堆理由。如果題主有興趣,可以找找。我也不是太懂形而上學的東西,就不獻醜了。至於1,這個要分開看了。
1)即使在西方,什麼是「自由意志」也是有爭議的,並不是每一個含義的「自由意志」都要建立在「靈魂存在」的基礎之上。2) 就是在中國,「靈魂」這個概念也是有的。比如民間會有傳說什麼的,人死了會有魂魄之類留下。3)就算中國沒有「自由意志」這個概念,也許也有相似的意群去表示這個意思。然後很有可能因為西方的哲學、科學發展的太好,傳到中國以後,中國的學者就忘記用自己哲學裡的概念,轉而直接用西方的概念了。這個是我猜的,對中國哲學不熟悉,所以只是提了一個可能性。4)這個概念是不是西方獨有值得商榷,就算是西方獨有,東方人為什麼不能理解,這個也是需要證明的。這個牽涉到語言的問題了,我不是太懂。但是我覺得雖然我和我的同學們都出生於無神論的國家,但是那群宗教學班的同學們討論上帝討論佛主似乎並沒有什麼障礙。對於普通人可能有,但是對於學者貌似並沒有。
5) 最重要的一點,『自由意志』這個概念不是一個獨立出現的概念,背後有許多討論,這些討論決定了這個概念必須要存在。對於中國學者來說,雖然這個背後討論所研究的問題可能並不是一個傳統中國學說中會有的問題,但這並不意味著這個問題不重要。因為覺得這些問題也很重要,所以想要加入到這個討論中去。同樣,就算「自由意志」是只有西方人才會有的概念,也不意味這個概念不重要。因此,我覺得題主真正想要問的問題是,「自由意志」這個概念背後,在討論什麼問題?這個問題是個真問題嗎?這個問題重要嗎?(如果這個是題主想要問的問題,那麼我覺得題主的表述可能會引起誤會,直接以否定的形式出現大概會讓不少人覺得題主太武斷了……我也有同感。不過我覺得武斷歸武斷,這個問題並不是一個沒有意義的問題;如果這個不是題主的問題,那麼權當看看咯)
下面我談一下我的想法吧:
首先要申明,古代的奧古斯丁什麼的聊自由意志和今天的分析哲學聊的自由意志基本上沒有太大的關係了。所以做文本分析的哲學家寫的「自由意志」問題和分析哲學家寫的「自由意志」問題也不是特別有關係。下面是正題。這個概念基本是和「道德責任」綁在一起的。用例子會比較好理解:比較下面兩個情景,哪種情景你覺得A是負有道德責任的:情景一:A拿刀殺了B,然而A並不想殺B,A是被C脅迫去殺B的情景二:A拿刀殺了B,並且為了殺B,A計划了一個月直覺上,似乎一裡面A是不怎麼負有道德責任的,因為A是被逼的,C做出了使A違背自己意志的事情。A的意志不自由,因為A受到了脅迫。此時,自由意志就是「表達我想要的」。
然而,你也可以認定A沒有違背自己的意志,A的意志自由沒有受到損害,因為A在「是否使自己被C脅迫去殺B」的意義上,依然是有選擇權的,A選擇被脅迫去殺B,而沒有選擇不殺B而受到C的懲罰(如被C殺死)。這個意義上,A是有自由意志的。題主你看,在這個例子裡面,什麼是「自由意志」的討論還是蠻重要的。另外有一個精神病人的例子,我個人還蠻在意的:
大多數國家的精髓病人都是不負法律責任的,因為我們覺得他們之所以做錯事時因為他們的腦神經有問題,而腦神經是不受「自我的意志」控制的,畢竟,自由意志是個謊言。可是,如果我們認定精神病人的行為是由腦神經決定的,那麼我們沒有理由排除其他人,也就是說,所有人的行為都是由腦神經決定的,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說,所有人做了錯事都可以不負道德責任,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去為自己不能控制的事情負責。那麼,希特勒為什麼要受到道德譴責?由於形而上學的問題實在是太糾結,對於「自由意志」這個概念是什麼意思,現在的討論傾向於不把它看做傳統意義上的「依附於腦神經」的存在。也就是說,這個概念已經發生變化了(這個變化了的概念,對於古人奧古斯丁來講,大概是理解不來的)。當然,這個是哲學的情況,腦科學那邊大體不會這麼看。
但是我依然不覺得腦科學的討論是沒有意義的,如果在我們能夠意識到以前,我們的腦神經就已經為我們做出了決定,那麼,我依然覺得這個結論是我對「自由意志」是否存在表示懷疑的重要依據。畢竟,對於我的直覺來講,現在哲學界討論的自由意志和腦科學上討論的自由意志比起來,依然是後者更符合我對這個概念的理解。最後再次申明,我是旁聽生,文獻幾乎沒有看,如果題主真的想要搞懂這個問題,推薦還是看看書~1.在中國文化下長大的你並不理解「自由意志」一詞,為何(憑何)認為該概念就像「蘋果、梨子、手機、香煙切碎了放在一起」,類比的邏輯在哪?2.因為根本就不存在所謂「自由意志是否存在」這個問題,這些研究的意義也就是藉助某個概念為引子,能順帶增加些對人腦的認知而已儘管這個問題不一定存在,但你不能以此問題必然不存在作為前提而認為其是為了其他的科研目的。3.對自由意志的討論絕不僅僅在古人對靈魂存在這一認識基礎上,甚至並無多大關係(百度都能告訴你)。4.如果有自由意志,必然存在自由意志的使動者,要麼是肉身本身,要麼是靈魂。可以用反證法證明一是可能完全來自肉身,如果自由到完全不存在一個使動者,那自由意志——你為何要用反證法證明,反證法證明出什麼了你說自由意志的使動者不是肉身就是靈魂,你所用的反證法應該是論證自由意志不可能是其他使動者,而不是自由意志完全是肉身或者完全是靈魂,在這裡你完完全全的循環論證。5.而不管肉身是否能產生自我認知的鏡像感,都是肉身各個部分特別是大腦的協同運作而已,這一點和動物、和計算機等任何多部分協同運作的一塊物體沒有什麼不同即使目前集全人類之力都無法解釋的機體大腦對各部分協同運作是你認為可能的自由意志來源,你何以認為該機體可與計算機相類似。6.但學術化的討論需要有一個從感性使用到理性挑選、解構的過程,不能因為用著方便就拿來正兒八經探討。首先是否有自由意志是人類對自我認知的一個極重要的方向,首先絕不是一個感性的、因為方便而產生的辭彙。其次學術方向的多元化、學術名詞的多元化、學術名詞含義解釋的多元化正是人類探尋未知領域的種種可能性,根本不需要也輪不到你這層次的人做出全盤否定。7.個人見解,你這邏輯真的別想這種問題,不僅是你的悲哀,更是問題的悲哀。我這是為你好!我這是為你好!我這是為你好!
來題主,我問你個問題,在西方經院哲學當中,是默認造物主全知全能全善的,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就能推導出一個結論,即造物主的全知既然包括未來,那麼未來就是既定的,於是每個人的一生實際上都是被規定好的,這就導致了一個十分經典的神學問題——人到底有沒有自由意志。按照題主你的「為什麼非得使用自由意志這個詞」的看法,這個自由意志應該用哪個詞來替代比較方便呢
既然你說,「自由意志」因為種種困難,而是一個不必要的東西,那麼你自然是明白並非有那些困難的時候,也就是說,必要的自由意志是怎麼樣的嘍。你說「在特定文化意義上的」,你自認為你所處的是一個在其中「自由意志」不適當的語言體系,但你又說了一種給自由意志位置的體系,可是你既不處於前者,也不處於後者;我們很自然的用顏色詞,但顏色詞對於瞎子是不適當的,但當你討論瞎子有無顏色概念的時候,你並不是從有色世界跳到了無色世界,你只是處在一個特殊的解釋體系里而已,這樣的東西是沒有數的,更不能比對或者列舉。你的情況是這樣的,人們拿著鑽頭作業,你覺得這些鑽頭在鑿一些特殊形狀的洞的時候出現了問題,這時你就宣稱鑽頭不應當被使用了,可是,明明你是看到了別人用鑽頭作業才會提出你的見解的,假如說一切如你所願吧,我們在做曾經用鑽頭做的工作的時候仍然需要一種特殊的工具,此時它除了名字不叫鑽頭之外和鑽頭又有什麼區別呢?還有題主有種壞習慣,喜歡做一些自己腦洞的還原論分析,而且還顯露出一副毋庸置疑的態度,似乎你做的這些分析是天然的對的,而且還以為做了這些還原之後原來的概念就不適當了,這是在偷懶。
我也覺得這個詞沒什麼用,但我就是挺喜歡它。因為很好忽悠人也比較好用233
首先回答第一個問題,自由意志不是文化概念。原因會在回答第二個問題的時候提到。第二個問題的實質其實相當於在問這個概念的作用,按照剃刀原理,沒有任何作用的概念應該剔除。基督教神學我並無了解,這裡只討論物理學中涉及到自由意志的部分,這個概念在物理學中的引入最初來源於對牛頓定律的信仰,確定宇宙初始條件,萬物(包括人類)皆可被預測到任意久的未來,因此每個人下一步將會做什麼都是註定的,因而人類沒有自由意志,決定論引入的這個概念開始在文化領域造成影響,比如是否應該取消對犯罪的懲罰,因為大家都是被犯罪,我們沒有「想」犯罪的能力,不管哲學家神學家和科學家怎樣思考和討論,社會的司法立法並沒因此中斷(你會聽信這種中2說法么),嗯,這也是規律決定的喲,社會的發展是被完全決定的么?直到20世紀初進入量子力學乃至如今的粒子物理標準模型,人類發現微觀規律是概率性的,因此很多物理學家相信,世界有可能是非決定論的。(但是也存在決定論的可能,也許更深層次的規律是決定論的,目前的量子力學是它的某種近似,所以看起來是概率性的,就像決定論的牛頓定律生出了概率性的宏觀統計力學一樣,but till now, we do not know the answer )。自由意志是決定論世界觀最重要的推論,其最大作用就是將決定論世界觀直觀化,使其擁有莫名的震撼力,比如說--如果宇宙是決定論的,那麼我回答這個問題是由137億年前宇宙大爆炸初期的初始條件決定,近一點講,當時初始條件決定了我一定會讀《時間簡史》接觸自由意志這個概念,然後生活家庭以及和所有人的接觸,見過的一切事,哪怕那隻蚊子吸了我多少血等所有與我的絕對過去有關係的事件加在一起決定了我一定會想選物理學專業,而且一定能畢業考上理論物理研究生,而且在今晚一定能看到題主的問題,一定會有想回答的慾望,一定會寫這麼多有意義的廢話。一定會順便思考一下自己有沒有自由的意志,實質就是思考宇宙是不是決定論的;一定會在這裡寫下「現在的物理學無法回答宇宙是不是決定論的」;一定會順便賣弄一下自己學過哥德爾不完備定理:存在自指的一階邏輯系統不能同時完備和自洽,由此來猜想自洽的描述宇宙規律的邏輯系統不完備,因此宇宙不是決定論的。嗯,自由意志的作用題主明白了吧。這個概念和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命運類似,一個很容易想到的問題就是:你去找算命先生算命以及算出來的命會不會是命運本身就決定好的,另外一個更難的問題是命運會不會告訴你真實的命運或者是通過算命假裝告訴你一個假命運來隱藏自己,還有一個問題是,逆天改命會不會本身就是命運的一部分。知識來源書籍:《時間簡史》,《物理學的困惑》,《力學》,《熱力學與統計物理》,《量子力學》,《量子場論》,《狹義相對論》,《量子場論》,《粒子物理》,《數理邏輯》
幾千年傳承的文化屬性,不是栽棵樹,澆些水,裁裁剪剪就可以的 ,一個是法,一個是自然,變者不變皆是人,即人性與獸性,便是自然;人道與不人道,即神道與天道…便是法。
freedom is not free
對自由意志的關切與西方文化的特性有聯繫,比如亞里士多德解釋事物的動力因,但最重要的關切理由在於宗教,倫理和法律,就是人何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人若無自由意志,則罪責無以建立。
你不知道自由意志不代表從古至今所有中國哲學家沒想過自由意志這類的東西
近代西方哲學發展更快,自由意志這個詞當然會從西方傳過來研究自由意志,從科學的角度也就是在研究意識,不研究人腦還能研究什麼?自由意志描述形象生動簡單好像很讓題主不爽,非得造一個複雜到聽不懂的詞才算好?題主自始至終不了解自由意志的意義還在拚命證明自由意志無用,建議先到達百度百科的水平再來駁斥看了 @啦啦啦 的回答,很驚奇為什麼有人對問題描述理解偏誤如此之大,是因為太長而沒有用心看嗎?以下是在 @啦啦啦 的回答下的回復。
我在 @Rec 下的回復:我覺得你的答案在多處都沒有理解我說的話,似乎缺乏基本的閱讀能力。不過我在原文有一處表述有模糊(以下第四點指出)
首先,我並沒有說「不理解」自由意志一詞。仔細看原問題描述,我不理解的是為什麼作為一個中國文化下成長的人要使用自由意志的概念。用「蘋果、梨子、手機、香煙切碎了放在一起」做類比,就是在說這個碎塊混合物在我們生活中並不常見,與生活幾乎沒有任何關係,為什麼要發明一個辭彙專門描述它?像靈魂、鬼神這類抽象概念容易形成概念是因為它們假借了人身和其他物質,有一些精神現象比如幻覺能提供某些證實,且人有它們精神需求。但自由意志這個概念完全不是這回事,它缺少一些可以倚賴的更直觀的現象,更像是為了進行解釋而生造出來的概念,類似「以太」 「力比多」等,在特定文化語境下藉此概念去理解人類現象或許可以理解,但作為一個完全不在此語境下生活的人,初次接觸很容易對為什麼要有這種概念而產生困惑。
第二,在你2下,「儘管這個問題不一定存在」這句話說明你又混淆了自由意志是否存在 和 「所謂『自由意志是否存在』這個問題是否存在」 這兩個表述。一個理解力有問題,頭腦不清醒的人或者生活環境狹隘的人,或者三歲小孩,很容易產生各種問題,問個沒完,鑽各種牛角尖,這並不代表這些問題是真正的問題。不知你是否理解這一點?
我並沒有說研究自由意志「是為了其他的科研目的」,在第一段靠後的提法是「藉助某個概念為引子,能順帶增加些對人腦的認知而已」,為了便於理解,後面又作了類比,其實也可以類比為目的地和路邊的風景的關係。你能否區分清楚?
第三,「對自由意志的討論絕不僅僅在古人對靈魂存在這一認識基礎上,甚至並無多大關係」——我提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因為疑惑為什麼很多中國人做這些討論。
第四,問題描述第三段「要麼是肉身本身,要麼是靈魂」改成「要麼是肉身本身,要麼是來自於外界附著於肉身的類似靈魂的東西」。我在這裡用反證法論證的就是自由意志不可能是其他「使動者」,即使不做補充,這一點難道看不懂?另外,即使你沒看懂,也不應該覺得有指出來的必要啊,自由意志的使動者和自由意志的關係,好比空氣和風的關係,為什麼還要敲字對這一點吹毛求疵顯得有邏輯潔癖的樣子?
第五,你的第5點,既然「集全人類之力都無法解釋的機體大腦對各部分協同運作是你認為可能的自由意志來源」,為什麼不放棄這種解釋方式,非得為了使用這個西方的古人延續下來的概念去解釋?這正說明我的疑惑啊!對於一個你完全沒見過,小時候沒聽說過,從來沒從這個角度思考,都不知在描述什麼的東西,你還費心巴拉強行使用,西方人這麼做還相對有情可原,對中國人來說,這比解釋上帝是否存在還要可笑。
維基百科第一句話「Free will is the ability to choose between different possible courses of action 就讓人不知所云。」首先,這個」可能「路徑是給定的嗎?這個」可能「是可誰的能?第二,選擇行動路徑的能力。。假設路徑是行為人已知的給定的,那ta能想選哪條選哪條?任何人都知道想到未必能做到。再深挖更是槽點滿滿,不一一吐了。對於這種模糊不清的定義,答主真的能看得下去?
維基後面的話:free will 和 responsibility, praise, guilt, sin 相關,又和advice, persuasion, deliberation, 以及 prohibition相關。一下又冒出這麼多看起來極為複雜的概念來。這些概念很難說不與西方宗教文化有密切關係。當學者正兒八經討論這些概念時,有沒有想過這都是在一定文化背景下約定俗成,非事前規範定義的、遠非有共識的概念,討論之前如何縷清背後的重重假設?如果這點做不到,如何有邏輯可言?生物學者討論蘋果、梨子時都事先定義一下,很多物種如何劃分到不同綱目下都被認為是非常重要的前提性的工作。像這些非肉眼直接可見的實體性質的概念,冒然拿來正兒八經分析,難道不容易雞同鴨講,相互扯皮?
你說研究自由意志從科學的角度就是在研究意識和人腦。你所隱含的更確切的意思,恐怕就是我說在問題描述中說的 —— 「這些研究的意義也就是藉助某個概念為引子,能順帶增加些對人腦的認知而已,和研究星座是否決定人的命運差不多,即使命運與星星沒有關係,研究的時候說不定也能發現一些有趣的心理學知識。」
我在@羅心澄 下的回復:對星座和性格命運關係的研究確實有助於增加對人們心理的理解。 我在問題描述和下面答案里說過,一些問題不容易研究明白,很可能是這些問題本身需要邏輯上縷一下,通過反思內省的方式看看人們自發形成的這些概念,是否構成一個好的角度,形成一個好的研究課題。西方人從小受自己習俗文化的影響,習慣了用這個概念,那如果從這個概念出發,深入解剖概念和問題的背景,把邏輯縷清了,倒可以作為一個科學研究角度。可對於思維上本不習慣使用這個概念的中國人,還得多一個過程,讓自己努力適應西方人對這個概念的思維,即使難以意會也要先假裝意會,經歷這個痛苦的過程後,再跟在西方文獻後面做。這相當於走了一段彎路。很多人本來壓根就沒遇到過這些困惑,可為了與西方接軌製造困惑,何必呢?不從free will的角度,照樣可以研究大腦意識,滿足求知和實際應用的需求,為什麼如此尊重西方古人,非得認為人家提出了有free will 那就很可能有,其實都不知道自己在尋找什麼?
謝謝回答。答主好像誤解了我的原意。我並不是說,自由意志所可能指代的範圍是我不關心的,我提問的重點在於一個概念設定的適當性、以及概念形成的路徑及其與特定討論環境的關係的問題。
像一些直覺上容易捕捉、容易交流的現象構成的概念,比如蘋果、手機,很少有人懷疑其設定是否得當,因為提到蘋果,我們都知道說的什麼,直覺上太容易做區分,也太容易相互交流、描述。 但另一些概念,其指代就要抽象得多,這些概念往往與人主觀感受方面的東西相關,雖然抽象,很多也能被意會,比如愛、責任等等,在一個生活背景下人之間理解起來沒問題,可如果跨文化,有時也產生些障礙。像自由意志這樣的概念應該屬於比較抽象的,貌似與人的主觀感受相關,但似乎也不完全是感受方面的東西。啥叫自由,這本身就不是很嚴肅的概念。這個概念用在生活中毫無問題,比如某個大城市某種工作不自由,有類似工作經驗的人很容易理解這個不自由具體指的是什麼,但一輩子生活在山區的人理解起來就隔了一層。我覺得比較膚淺的人才總是在嚴肅討論中糾結自不自由。
而且,自由意志的思維方式在我看來有些落後、不得當。就像「天狗」這個概念一樣,其實你不能說天狗存不存在,天狗說白了也是發明出來為了解釋月亮圓缺的,只是借用了狗這種生活中常見概念所指代的形象而已。(很多概念包括象形文字初始形成時不都是依附於熟悉的事物的嘛?)對於從未見過狗的或圓形餅的,或從其他理論視角考察地月關係的,或早已更直觀地觀察過地月關係的人群,一時很難理解為什麼要有天狗這個概念不很正常嗎?他們並非不關心這個月亮圓缺的問題,而僅僅是不知道為什麼要用「天狗」去解釋。類似的還有以太等概念,最後都被證明不合適而被拋棄,說不定粒子這樣看起來還挺科學的概念以後也會被拋棄。
我在@周奕李 下的回復:從哲學的角度,如果大家都覺得這個定義有困難,那在這個概念下討論問題的目的是什麼?就像我在問題描述中說的,僅僅是為了以一個概念為引子,使得哲學家們有的聊?但有些人可能會覺得這種視角的討論很無趣,為什麼非要定義「自由意志」,僅僅是因為西方古人不知不覺中使用過這個概念?
「數」的概念在不同語境有不同指代,但我們對語境變化和指代變化的關係是確定的,我們知道什麼時候說的「數」指的是什麼範圍,甚至不需要明確指出。我不太清楚哲學上對「自由」的使用也是界定如此清楚嗎?會不會造成一些無意義的爭論?科學角度下對自由意志的研究也是始於哲學和文化,就像有人想比較科學地研究天狗一樣,這時就需要把概念界定的比較清楚,否則都不知道具體研究什麼,也會產生無謂的爭論。
非常感謝你的討論。我提這個問題的原因在於,如果你問我「你認為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知乎上就有這類問題),我根本就無法回答。如果你問「愛是否存在?」我覺得不好回答,但可以說一下,因為我能體會愛的感覺。如果你問「蘋果是否存在?」「恐龍還是否存在?」,我會給出比較明確的回答。
我覺得這個概念真的非常特殊,非常水土不服,因為通常看到一個概念,做了基本了解之後,我覺得就可以拿來使用,但「自由意志」不同。我覺得概念分好壞,好的概念有助於思考和討論問題,有的反而把一個簡單問題搞複雜。我覺得從「自由意志的角度」思考道德責任,容易讓人偏離正確的思考方向(其實我覺得對「道德」這個概念進行絕對化的理解,也是很有問題的)。比如您用兩個情景的例子證明什麼是「自由意志」的討論的討論是有意義的,在我看來,這裡的意義是指是否有助於判斷A是否有道德責任。首先,我恰恰是覺得A殺B是否出於自願對於判斷A是否有道德毫無參考價值,甚至不藉助於科學儀器對大腦分析,A的主觀意願本身就是不可證實的,如此討論也沒有意義。如果非得從主觀方面考慮,你可以認為人的任何行為都是脅迫下做出的,也可認為任何行為都是主觀自願的。第二,道德本身就是個相對的甚至不明確的概念,它與個人的主觀感覺有關,做了自認為不道德的事會有不適感,也與整個人群的對行為規則的認定有關,即它是一套共同認定的行為方式。如果非得判斷A的做法是否道德,或者需要對A的行為進行判決,那應該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入手。在兩種情形下,A是否謀劃、是否主觀希望殺掉B不重要。我想,之所以有人認為主觀想法重要,是因為有些主觀想法會啟動人的羞恥心、主觀道德感。如果從主觀角度考慮的話,兩種情形下,只要A真心覺得內心有愧,他的任何做法都是不道德的。如果從他所在社會中第三方的想法看,在第三方在準確了解A所處情形的條件下,通過共情的能力,覺得若換做自己去做而自己覺得有愧,那A就是不道德的。但主觀感受在解決問題、歸屬責任的角度看只能起輔助作用,可以說主觀感受至少部分是為了人類更好生存、更好地處理人際關係而進化出來的一種能力。若從一個社會進行公正的有效率的裁決的角度,兩種情形下A都有可能負責任,也都有可能不必負責任。由於地理自然環境、種群結構等不同,同一種責任劃分方式和行為處理方式在不同社會有不同的效率後果,很難一刀切。所以這本質上是一個經濟權衡的問題,權衡的標準是社會福利最大化。比如精神病人的例子。希特勒受到道德譴責的關鍵不在於他是咋想的,人們有時喜歡用主觀意願來論斷別人,是因為人人有主觀,有共情能力,比較直觀,容易作為判斷依據,實際上有點偷懶,主觀意願只能做參考,既然認為所有行為都是腦神經控制的,那就不應該從腦神經的角度去思考問題。至於是否有病應該在一個人某個行為判斷中佔多大權重,要比較這個具體行為的後果損失和這種具體疾病在社會中的特點。如果希特勒因為自己的精神病導致的某個行為對社會的危害不大,可以輕判,反之則反是。從來沒有完美的判決方式,都得有所取捨,你可能主觀感受上覺得一個精神病人無辜,他也是被拖累等等,這不重要。之所以精神病人如何處罰會是一個社會問題,我覺得關鍵在於像一個沒有市場公允價格的資產如何評估一樣,很多權衡我們沒有足夠充分的數據去支持。另外是社會治理機制的問題。一個集體行動能力更強的社會可能更容易精準權衡,減少主觀上的遺憾,而一個協調力不強的社會,法治的執行只能更一刀切,留下更多遺憾。以上回復有點長,因為想把自己想法充分表達出來,希望有興趣的話仔細閱讀。總之,我的觀點是,從主觀的角度,自由意志與否對於解決道德責任問題不是關鍵,所以論證了自由意志的角度不合適,這個概念對於討論相關問題不合適。
與其說是文化概念,不如說是現代性或者西方性。在啟蒙時代以前,鮮有這個概念。在非西方地區,一直很陌生。西方文化殖民全球以後,把這個概念帶入了大眾語境,變成現代性的重要組成部分。總的來說,是一種習得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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