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有什麼匪夷所思或有違於現在人認知的奇葩事?


成化元年(1465),即明憲宗登基未久時,桑沖聽一個嫖友相告,家住大同府山陰縣的谷才,善於男扮女裝,以教授女子針線活計為名,暗行*宿,淫游18年,從未敗事。桑沖聞說心動,就去大同府尋訪,在南關居民王長家裡找到了谷才,即拜他為師,專習淫騙婦女的伎倆。

谷才先把桑沖臉上的汗毛須髭絞剃殆凈,眉毛也作了整形。再蓄髮分作三綹,戴上假髻,扮成婦女的頭臉。然後教他學做各式女工,如描剪花樣、刺繡荷包、縫帽納鞋、烹調菜羹等,同時傳授如何混進閨房、挑逗哄騙、自製麻醉藥物,以及淫慾得逞後怎樣誘騙威脅不致敗露的各種作惡技術。兩年後,桑沖"學成",謝師還鄉。歸途中惡技初試,即告成功,自喜不已。馬上應一班臭味相投的朋友的請求,收本縣北家山的任茂和張虎、谷城縣的張端大、馬站村的王大喜、文水縣的任和成孫原共七人為"再傳弟子"。當時約定,往後各自行事尋樂,萬一事發,誰也不許把"師傅"扳出來。

成化三年三月,扮成女人模樣的桑沖離開榆次,開始了長達10年"別無生理,專一在外圖奸"的職業性騙奸生涯,歷經大同、平陽、太原、真定、保定、順天、順德、河間、濟南、東昌等45府州縣及鄉村鎮店78處,足跡所至,相當於今山西、河北、山東三個行省。沿途留心打聽良家出色女子,設計行騙。其慣用手法是,先詭稱自己是家住某地的婦人,因丈夫死後,不堪夫家族人虐待,逃亡在外,以做女工為生,以此博得人們同情。然後在作案對象的宅第附近,找一人家投宿幫工。過幾天後,便央求借住處主人介紹他去受害人家裡"教作女工"。當時大戶人家男女之防極嚴,大姑娘小媳婦皆深居閨閣,足不出戶。"教作女工"的意義,不僅是傳授一些家政技藝,還兼有趁此機會,讓這些廣有見聞的同性陪伴起居、聊解煩悶的作用。為此,桑沖總能比較順利地獲得和這些被害婦女同宿一屋的機會。常用的作案手法,是故意講些"風話",挑逗受害人情慾,或詭稱"作戲",即誘使被害人同其模仿男女交歡,趁機誘騙得手。如果遇上那些不易受哄辭色剛正的女子,則候至夜深時,向其噴洒迷藥,使受害人進入麻醉狀態後,再強行姦汙。

這樣桑沖得逞了十年,共姦汙良家婦女182人。到了成化十三年(1477年),他才被人捉住送官。

但明代法律沒有對欺騙行奸的行為做出明確的處罰規定,所以法司將具體案情奏明聖上。成化十三年7月22日,皇帝給予了批複,認為這人犯罪情節惡劣,有傷風化,應凌遲處死

這莫非是田伯光和東方不敗的原型?


謝邀。近代史專業的就答一下晚清吧~

我們印象里皇帝都是君主專制獨斷專行的。清朝皇帝在歷史教科書里更是皇權的巔峰。

最近讀了《籌辦夷務始末》,發現皇帝對於大臣的奏摺和片等,大部分都是批「知道了」或者「依議」之類的。對於建議基本上沒有什麼不從的。而這些建議往往是軍機處或者總理衙門籌劃商議妥當的。類似於西方的內閣。

所以中國是不是一個大家印象里如此刻板的君主專制的社會。官僚集團發揮的用處非常大。而官僚大部分是通過科舉,這種階層流動性很大(相對於西方的貴族政治階級板結),選拔較為公正的考試製度篩選上來的,且往往要下放基層歷練。素質還是不錯的。

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還是很有一些智慧的。不然也不會運轉這麼多年。中國的古代文明比西方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


謝邀,知乎第一次答題奉上。答得不好請見諒

那我就說說我感興趣的,關於春秋時期的戰爭。也許可以換個說法,以禮為尊、注重道德的「貴族遊戲」。

在春秋時期能參加戰爭是一種榮譽,所以參戰的基本是貴族,不爭奪其財物、不滅國,其目的只是單純的為了獲得勝利使對方屈服。一般來說最多兩三天就會結束。戰爭極其講究禮儀風範,或許以現在的眼光來看,有些原則簡直「不可理喻」。

第一:兩軍交戰,不斬來使。且戰爭必須師出有名,不得隨意發起戰爭。另外還有「不加喪,不因凶」的限制,即不允許乘對方國君去世或該國遭遇天災等重大變故之際發兵攻打。在交兵前,要由使者代表國君去交代交戰的理由,因此如果殺了使者等同於殺國君,這是違反禮儀的行為,此為大恥。

第二:就是對方沒擺好陣勢不可以打別人。宋襄公就是因為堅持這個原則吃了個大敗仗,也許後人覺得他有些迂腐,但是當時並沒有人看不起他,反而讚賞他。

第三:如果有人受傷,不能再繼續攻擊第二次。宋國華豹和公子城狹路相逢。華豹一箭射出,箭頭從公子城的耳邊穿過。驚魂未定的公子城搭箭準備回擊,但華豹手快又把弓拉滿了。公子城大叫:「你已經射我一箭讓我受傷了,不給我還擊的機會,真是卑鄙無恥。」華豹居然真的放下了弓箭,等著公子城回擊,於是,公子城一箭把華豹射死了。

等等之類的…

我第一次接觸時感覺簡直不可理喻,覺得過於看重形式,迂腐至極!但是,細細回味 卻會被深深的震撼。當一場戰爭不以犧牲、掠奪、毀滅為目的、而是一切都堅持以禮為尊、道德至上時,或許它更應該稱之為「競技」,亦或是藝術。


如果正義無法戰爭邪惡,那麼是堅守正義被邪惡消滅,還是化身邪惡戰勝邪惡?古人們給了我們答案。

眾所周知項羽喜歡殺降、屠城,搞三光政策。可以說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大壞蛋。但是他一生的敵人劉邦也不是純潔的白蓮花,也是雙手沾滿了無故平民的鮮血。

《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項羽六次大屠殺:第一次襄城屠城,第二次城陽大屠殺,第三次新安大屠殺,第四次咸陽大屠殺,第五次破齊大屠殺,坑殺田榮降卒。第六次在外黃時,有一個十二歲少年勸說項羽不要屠城,項羽同意。劉邦也屠殺穎陽與武關城中百姓。

其實我挺不明白的,太史公喜歡項羽這隻喜歡花式殺人的大惡魔卻對沒那麼殘暴的秦始皇那麼深惡痛絕,通過各個方面抹黑他,甚至包括關心他媽面首陽具的大小。還是說太史公擔心史記的銷量問題,加入了些桃色元素。

受到眾多奇葩電視劇電影的影響,秦始皇是一個刻薄寡恩、胡亂猜忌、疑心病晚期的死變態。但是無論橫向還是縱向比秦始皇都不是一個多疑寡恩的人,幫他統一天下的功臣也沒有一個清理。即使是伐楚失敗損兵折將的李信也沒有被殺,在對燕對齊作戰中繼續統兵。對締造帝國的功臣尉繚、王翦、李斯、蒙家兄弟也沒有大肆誅殺。重大污點焚書坑儒,坑死的儒生數量是四百六十餘人,這個數字跟他的後世帝王連個零頭都不夠。當然了秦始皇也屠城,攻破邯鄲之後,嬴政親自到邯鄲,找到當初與他在趙國時,與母親有仇的人,把他們全部活埋。但並沒有將邯鄲從地圖上抹去。

受到央視三國和新三國等奇葩電視劇影響,大家對劉備的認識分成了完全相反的兩派,一派認為劉備是真仁厚的君子,雖然性格軟弱但是還是一個大英雄,另一派認為劉備是假仁義臭不要臉的偽君子,還喜歡哭哭啼啼的窩囊廢。

但是歷史上真實的劉備是不是無賴我不知道,但是確是一個鐵血真漢子。劉備在漢中跟曹操大打出手,在局勢不利應該撤退的時候,也不知道備備以前被曹操虐多了產生了逆反心裡還是怎麼的,爆脾氣就上來了,不僅僅不退還要冒著槍林彈雨帶頭衝鋒,這一刻的備備猶如古德里安、黃百韜附體,還放出狠話誰勸都不好使啊,我就這爆脾氣。幸好他真心想愛的法正關鍵時刻站了出來,擋在劉備前面。備備一看這不行啊,其他人無所謂,心愛的孝直不能受到一絲的損傷啊。強烈要求法正退入安全區域。法正說:」卧槽老大都不要命了,我這小命也不要了。「劉備沒辦法說:」唉,孝直怕了你了,咱們一起轉進「。劉備真漢子也。

先主與曹公爭,勢有不便,宜退,而先主大怒不肯退,無敢諫者。矢下如雨,正乃往當先主前,先主云:「孝直避箭。」正曰:「明公親當矢石,況小人乎?」先主乃曰:「孝直,吾與汝俱去。」

受到央視三國和新三國等奇葩電視劇影響,大家認為諸葛亮是大忠臣,其實諸葛亮在蜀漢政權中就是曹操在大漢朝廷一樣的存在,劉禪簡直就是漢獻帝。「甲仗百人入殿」,開會的時候要帶一個警衛連去鎮場子。 「政事無巨細,咸決於亮」 。政事上大權獨攬,劉禪就是個傀儡。 受演義影響,以為諸葛亮北伐失敗是因為劉禪在勝利的時候把諸葛亮招回來結果功虧一簣,實際情況是諸葛亮在北邊打的正歡,就算劉禪連下12道金牌,諸葛亮也不會搭理他。

受三國演義影響,大家普遍認為諸葛亮的老對手曹真就是個大草包,在弱智電視劇新三國把曹真描寫成了一個小丑。可是歷史上真實的曹真不是這樣子的,他少年從軍,是王牌部隊虎豹騎的軍官。無數次惡戰從死人堆里爬出來,他是大魏國西北屏蔽。鎮守雍涼,在跟諸葛亮交手中互有勝負,諸葛亮在他面前沒有佔到多少便宜,反而好幾次被打的很狼狽。雖然後世對他極盡詆毀,但他是一個真漢子,真英雄。

受到腦殘穿越劇、清宮劇影響,大家普遍認為雍正皇帝是一個殺父殺母,殺兄殺弟的大惡棍,還貪財好色。尤其是甄嬛傳的熱播,好像雍正沒幹什麼正經事,天天遊走於後宮之中,簡直就是好色的老流氓。我想雍正要是知道了一定會從地下蹦起來掐死你們這些胡說八道的魂淡。一個好人不一定是一個好皇帝,一個殘忍的人也不一定是壞皇帝。雍正是否是個好人我不知道,但我認為雍正是中國歷史上最好的皇帝,沒有之一。雍正一生中最大的揮霍,就是擴建圓明園,主要是因為他怕熱(我也怕熱)。雍正朝現存漢文奏摺三萬五千多件,滿文奏摺也有六千多件,多是雍正在夜間親筆批寫,從不假手於人。硃批短的兩三字,長的有上千字,累積起來,雍正不到十三年的時間裡,光硃批就寫了有三四百萬字。放在現在簡直就是一個高產的知乎大V。我們不應該忘記的是,他對於弊政改革做出的貢獻,而很多弊政不是滿清政權創造的,基本上都是施行了上千年由我們皇漢創建的。雍正廢除了賤籍制度,腰斬酷刑,實行了攤丁入畝、耗羨歸公、官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等改革。雍正就是這樣漢子!就是這樣秉性!就是這樣皇帝!


盤點幾個中國古代的律法條文。

秦朝:「棄灰於道者黥。」

往地上倒垃圾,要在臉上刺字!看你敢不敢不環保。

漢朝:「禁群飲,三人以上無故群飲酒,罰金四兩。」

跟基友隨便聚會喝酒是要罰款的。

隋朝:「書跡濫惡者,飲墨水一升。」

科舉考試字寫的不好?喝一升墨吧!寫字差的同學們顫抖了沒?


知乎第一次不抖機靈正經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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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近幾十年的吧,八九十年代,我國與氣功,人體異常能力的學科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很多官員甚至把每年省里出幾個異能者當成政績考核,諸如耳朵識字,鼻孔識字……

以下來自貼吧的一些資料

1980年上海《自然雜誌》封面右下為唐雨。

  「耳朵認字」的故事要追溯到33年前。1979年3月11日,《四川日報》報道了四川大足縣一個叫唐雨的小朋友能用耳朵認字的神奇故事。隨後的1980年2月,唐雨成為上海《自然雜誌》封面人物。

  1979年4月6日,《安徽科技報》報道了一位12歲女中學生胡聯用耳朵認字的消息。

  1979年4月13日,《北京科技報》報道北京一名8歲小孩子姜燕用耳朵認字和辨別圖形。

  1979年4月20日,《河北科技報》報道稱河北滄縣一名15歲女學生瑞華用耳朵辨認文字和圖片。

  1979年4月,《光明日報》記者著文報道北京一名11歲的女學生王斌能用耳朵和腋下部位認字,而且她的姐姐王強也有類似功能……

耳朵認字現象違反科學常識,遭到人們懷疑或反對。四川醫學院在唐雨消息見報後幾天,就派出調查組到大足縣調查並對唐雨進行測試。他們的調查報告得出完全否定的結論,在8天內進行了25次測試,認為除6次偷看未成拒絕辨認外,其餘19次都是偷看後認出的。

  調查報告總結認為,唐雨偷看的手法多種多樣,經常變換,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種:

  1.先觀察周圍形勢,見有機可乘才答應「用耳認字」,如監視很嚴、難以作弊時,就拒絕「認字」。

  2.常採用拖延或推諉的方式,以分散大家的注意力,尋找可乘之機,有時拖上半小時至一小時才開始「認字」。

  3.用手摸字時,像變魔術似的做些動作,故弄玄虛,設法用手指搓開紙團,利用自然光透照偷看。

  4.用耳聽字時,先分散觀眾注意,然後將紙團拿在隱蔽處偷看。

  5.如別人當面寫字給他辨認,他則站在遠處凝視別人筆動,或在別人背後通過腋下空隙窺視。

  6.如在夜間,則關掉燈,待眼睛對黑暗適應後,利用窗外微弱的光線辨認。

  7.用被子蒙著頭認字,則躲在被子里,借縫隙透進的光偷看。

  8.「過電」,即將紙團放在別人的耳朵旁,唐雨用耳貼在該人背上可以聽出紙團里的字。手法是,唐雨手中先有一個假紙團,然後以假換真,把假紙團放在別人耳旁,自己以耳貼此人背後,偷看真紙團里的字。

  總的說來,唐雨弄虛作假的手法是比較快的,基本上採取了魔術師的那一套,但並非十分難於識破,只要認真觀察,就可以看得出來。

但這都不算什麼,以下是來自果殼網的一點資料,當學術都為此發瘋時,問題就很嚴重了。

神他媽的有機合成,我發發功就可以合成各種化工產品,不是我覺得西方國家不行,我是說西方的各位都是辣雞。

以上,答得不好,也不求多贊了,希望各位記住那個瘋狂的年代,以此為鑒,腳踏實地,只有這樣才能振興我大天朝。

圖片出處見答案細節,感謝提供資料的各位大觸。


朱棣於1399年起兵發動靖難之役,建文帝決定派李景隆替換耿炳文,主持討伐燕王。李景隆首戰先拿朱棣的老窩北平開練,以五十萬大軍強攻只有幾萬守軍的北平,但是居然猛攻一個月毫無收穫,反而被城裡守軍反扑打退了幾十里。 其實此戰明軍曾有數次機會破城,明軍先鋒翟能幾度攻破北平城牆,可李景隆卻妒忌翟能將得大功,慌忙鳴金收兵,以至戰機稍縱即逝,終使明軍困頓於北平堅城下。

李景隆的無能表現給了朱棣集合主力部隊反撲的時間,朱棣集結主力部隊向李景隆的五十萬大軍發動猛攻,本來明軍打的不錯,多次打退朱棣的騎兵衝鋒,可初上戰陣的李景隆竟被戰場上的血腥情景嚇破了膽,連夜拔馬狂逃,害得五十萬大軍全做了北軍的刀下鬼。

不可思議的是,敗報傳來,建文皇帝居然赦免了李景隆的罪過,反而又給了他六十萬大軍,與朱棣的十萬精騎在白溝河展開會戰,結果李景隆又一次在關鍵時刻上演逃跑大戲,導致六十萬大軍再次落得全軍覆沒的結局。

兩場大戰,一共使建文帝一方損失百萬精兵,更可笑的是事情到了這一步,建文帝依舊對李景隆「赦而不究」。俗話說,事不過三,建文帝蠢了兩次還不夠,還蠢了第三次。被給予無比信任的李景隆居然勾結朱棣,主動打開了城門……

以上來自百度,侵刪。


先碼,晚上答。大概討論一下祭祀中的燔祭問題,以唐代為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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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題主問的是古代匪夷所思的問題,正好我研究之中有一點覺得可以稱的上匪夷所思,那就是唐代關於先燔後祭還是先祭後燔的問題。

燔即是祭天的儀式中將玉帛、牲畜置於積柴上進行焚燒,使煙氣達於天的一種祭祀活動。

祭在這裡是指祭祀活動中的祭拜活動。

這個問題通俗點來說,就是現在人們去廟裡燒香或者祭祖的時候,是先燒香再拜還是先拜再燒香的問題,不過我覺得一般正常都是先燒香再拜的吧?

但是在古代,這個可是值得討論的, 舊禮:郊祀既畢,收取玉帛牲體,置於柴上,然後燔於燎壇之上,其壇於神壇之左。顯慶中,禮部尚書許敬宗等因修改舊禮,乃奏曰:

謹按祭祀之禮,周人尚臭,祭天則燔柴,祭地則瘞血,宗廟則焫蕭灌鬯,皆貴氣臭,同以降神。禮經明白,義釋甚詳。委柴在祭神之初,理無所惑。是以《三禮義宗》等並云:「祭天以燔柴為始,然後行正祭。祭地以瘞血為先,然後行正祭。」又《禮論》說太常賀循上言:「積柴舊在壇南,燎祭天之牲,用犢左胖,漢儀用頭,今郊用脅之九個。太宰令奉牲脅,太祝令奉圭璧,俱奠燎薪之上。」此即晉氏故事,亦無祭末之文。既雲漢儀用牲頭,頭非神俎之物,且祭末俎皆升右胖之脅。唯有《三禮》、賀循既雲用祭天之牲左胖,復雲今儀用脅九個,足明燔柴所用,與升俎不同。是知自在祭初,別燔牲體,非於祭末,燒神余饌。此則晉氏以前,仍遵古禮。唯周、魏以降,妄為損益。緣告廟之幣,事畢瘞埋,因改燔柴,將為祭末。事無典實,禮闕降神。

其實自禮之始,一開始就是先燔後祭,不過北魏以後就改成了先祭後燔。許敬宗在《顯慶禮》的編纂中就提出了恢復古禮的想法。高宗對此是採納的,不過玄宗時期,考功員外郎趙冬曦、太學博士侯行果曰:「先焚者本以降神,行之已久。若從祭義,後焚為定。」中書令張說執奏曰:「徐堅等所議燔柴前後,議有不同。據祭義及貞觀。顯慶已後,既先燔,若欲正失禮,求祭義,請從《貞觀禮》。如且因循不改,更請從《顯慶禮》。凡祭者,本以心為主,心至則通於天地,達於神祇。既有先燔、後燎,自可斷於聖意,聖意所至,則通於神明。燔之先後,臣等不敢裁定。」玄宗令依後燔及先奠之儀。是後太常卿寧王憲奏請郊壇時祭,並依此先奠璧而後燔柴、瘞埋,制從之。

玄宗時期改為了先祭後燔。

不覺得奇葩嗎?這個都有好多歧義,不夠現在貌似都沒人在意這種了吧。


尾生與女子期於梁(橋)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抱樑柱而死

古人居然全都把這個當作誠實守信的故事……這不分明是為情所困、自暴自棄嗎?!


我覺得是裹小腳……


朱佑樘只有一個張皇后,沒有立妃。

易子而食

白居易 櫻桃樊素嘴,楊柳小蠻腰。一個老頭居然對十幾歲的孩子下得了嘴。


唐朝時,雞是住在樹上的。大概是這種感覺:

或者

杜甫的詩《羌村三首》第三首前面四句:

群雞正亂叫,客至雞鬥爭。

驅雞上樹木,始聞叩柴荊。

作者去人家做客,那戶人家的雞正亂叫,搞得主人沒聽見敲門聲。直到主人把雞趕上樹後,才聽到了敲門聲。

但是雞上樹之後為什麼就不叫了呢?

我猜樹上應該掛有雞窩,裡面或許還有雞的糧食。雞在吃東西,當然嘴巴沒法叫了。像前面兩張圖那樣,雞站立在樹上一會兒是沒問題的,但要在裡面睡覺生小雞,估計難度比較大。雞跟鳥一樣,有單腳獨立睡覺的本領,但人家鳥都有巢,憑什麼雞就沒有呢?

所以,唐朝的雞大概是這樣住的:

以上。

圖侵刪。


太監吧,

完全無法理解。


感覺沒有,覺得奇怪是因為你看的不夠多,匪夷所思的事情現在也到處都是,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


女媧人形蛇身,伏羲人形蛇身,女媧,伏羲是兄妹,二者結合,產生中華民族。很多國家民族起源傳說中,一般也是亂倫產生民族。真實人類起源,基本也能歸結到一個非洲婦女那。


天圓地方還不算嗎


不上知乎,不玩手機,打仗不用98k玩排隊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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