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和頤酒店女生遇襲事件」,請你參與「對伸向女性的暴力說不」的行動當中來,好不好?
和頤酒店女生遇襲事件引起了極大的討論,我看到有在探討這個事件背後的原因的,也看到了第一時間教女性如何自保的。
但是,這些都不是我想看到的最終的結果,女性不在單獨出門,被動的自我保護,酒店的公關道歉,所有的所有,都不會是讓我覺得安心的結果!
憑什麼我們要限制自己的自由來為暴力犯罪行為買單!憑什麼我們要懦弱地躲避,不能自由地在這個世界行走!我今天對發生在首都的高檔酒店的暴力忍氣吞聲,明天是不是我就應該把自己用黑袍包裹起來,用面罩罩住我自由的呼吸?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更有尊嚴的社會!
如果別人不能給我們尊嚴,那麼就讓我們自己來維護自己的尊嚴!
在這裡,我發起「對伸向女性的暴力說不」的活動!
我希望通過這個活動傳遞出這樣的力量:
在我遇到任何施加在我身上的暴力行為的時候,我都會極力反抗!
在我看到任何對女性的施暴行為的時候,並且被施暴者發出求助的時候,我都不會冷眼旁觀,熟視無睹!
如果不能做到發聲制止,我會第一時間報警!
即使對方聲稱是受害者家人也不構成在公共場合對女性施暴的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於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反家暴總則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法律給了我們不再沉默的力量!
而我一直相信行動改變世界,所以我今天在這裡發起「對伸向女性的暴力說不!」的行動。
為了一個更安全的世界!我們要行動起來!
姑娘們,為了你能自由而又安全地在這個世界行走,請你參與進來!
漢子們,為了你可能出差在的妻子的平安,為了你可能在外求學的姐妹的安全,為了你的女兒能夠享有這個世界最基本的自由,請你參與進來!
為了更好的世界,請你參與進來!
所有人都參與進來,參與這項抵抗暴力的行動中來!
參與的方式:
像我一樣,在紙上寫下「對伸向女性的暴力說不!」,並拍下照片,回答這個問題,我會感謝這個問題下的每一個答案!
或者以任何形式回答這個問題,哪怕,只是把「對伸向女性的暴力說不」這句話複製下來,貼圖。
或者至少,請你關注話題,傳播影響力。
我在和我知乎賬號綁定了的微博發起了話題"對伸向女性的暴力說不"!請你參與話題, 發出你的聲音!
而這項活動的意義,並非只是在紙上寫下反對暴力的決心,而是多一個人發聲,便意味著,以後我們在面對陌生的暴力行為的時候就多了一份站出來制止的勇氣!
因為你知道,你的行為會有人,會有很多人,會有你和我,我們所有人的支持!
當我們所有人面對暴力不再沉默,敢於制止的時候,當那些暴徒們知道他們猖獗的行為不被這個社會所容忍的時候,那麼和頤酒店這樣的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施暴行為便不會再發生!!
而,今天如果我們能制止住對女性的暴力,那麼更多的其他暴力行為也會被制止!
每一個贊同這種互助的想法的人都是在給自己的世界種下了一顆善意的種子!於是,我們終將獲得一些生存的尊嚴,獲得一個更合理的安全社會!
截止到現在,我的知乎有16820個關注者,我希望你們每一個人都能支持我的行動,用你們在這個問題下的回答來發出你的聲音!如果你不方便拍照回答這個問題,我希望你能點一下關注這個問題,讓更多的人看到,讓更多的人參與進來,把這份勇氣傳遞給更多的人!!
補充:
我當然要對所有的暴力說不。但是,對伸向女性的暴力,往往是暴力成本最低的,也意味著最容易被制止的,往往只需要陌生人一聲呵斥,或者拉一把。這是我們邁出的第一步!也是需要我們邁出去的關鍵一步!
這只是第一步!
我知道我很弱小,但是我也會用盡一切力氣努力的活著,更想活在一個平等的世界。
雖然我是男性,但是我支持女權,支持社會對女性的保護! 是問那些認為沒什麼大不了的傢伙:如果一個國家連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都不能保護,你憑什麼認為它會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社會的進步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不要因為習慣了黑夜就去為黑暗辯護!!!
我只會以暴制暴。真的。經歷過。
本店現有女性同事23名,我們的女兒大大小小加起來有17個,不願意有任何暴力行為或者歧視行為發生在我們和我們下一代身上!
我們這一代經歷的不堪已經足夠,願我們的下一代生來就能享受生而為人的尊嚴,不論男孩還是女孩。
這兩天一直想發個什麼朋友圈以表明自己以後看到女性暴力絕對會制止,剛好看到楊大寶發的文章,立即寫了東西自拍一張(憋嫌我跟字丑…
怎麼說呢,一直覺得婚姻能作為暴力的擋箭牌真的不可理喻,加上這兩天發生的事情,也足夠我下定決心吶喊出自己的想法了。
跟我一起
對伸向女性的暴力說不!號召辦公室里的同事們都參加了(??????) ?
生活中到處充滿著「生育是女人的責任」「女人要事業沒用」「女人負責貌美如花」等等觀念,好像女人只有生育和性的價值,不應該有其他追求,大家都說歧視不對,然而又認為那些東西是理所當然。這裡有一位答主說的好:不要因為習慣黑夜,就為黑暗辯護。從自己做起,從身邊事做起
網友街頭實驗綁架小孩 9次案發路人全程懵逼視頻實拍山東泰安結婚鬧伴娘 眾男堵門欲脫伴娘衣服視頻支持此活動,有時候我們出一點點力,可能就拯救了一個人的一生,只要我們能夠拒絕冷漠。16年3月份出台「反家暴法」,希望我們的文化和觀念能逐步隨之轉變,外人應主動干涉此類暴力行為,不要再讓更多的歹徒借著「丈夫」「男友」「父親」等假身份施暴。也許有人害怕受到傷害和報復,但請做一點點力所能及的事情:報警、通知相關管理人員,或者等等「抖機靈」的行為,都可能救下一個人。有時,在發生這些事時,我們選擇沉默或者挺身而出,可能會影響那個人的一生視頻我冒昧的在紙上多加了個「兒童」,請理解…我承認換做以前看到這類事情我不敢做什麼,但是時候給自己做出改變和反思了,也為了身邊的人。最後再一次表示支持
可怕的不是圍觀者的冷漠。我們的內心絕對沒有魯迅先生筆下描寫的那樣冷漠。撇開這是真實犯罪,如果真的是情侶吵架,女生被打,會有人想到幫助女生嗎?可怕的不是所謂的冷漠,而是我們文化中對女性和未成年人的物化,我們文化里似乎認同「情侶吵架,男人打女人—天經地義」,「小孩不服管教,家長用鞭子抽打小孩—家務事,並沒有犯罪」。大家還記得十幾年前的「安家和」嗎?我們會在看到兩個男人當眾打架時選擇報警,但當一個男人毆打女性時卻沉默。更可怕的是作為受害者,很多女性也是贊同男權思維的。有多少次,街邊情侶吵架,男人毆打女性,路人進行勸解,最後被打的女生會說路人多管閑事,很多時候會演變為剛才吵架的情侶一起毆打進行勸解的路人。作為路人你冤不冤?那是不是保持熱心腸,當女性受到傷害時,自己主動去幫助就可以了?沒那麼簡單,如果真的是預謀已久的犯罪,犯罪分子會將路人伸手相助也考慮進去。如果我是犯罪分子,只需再多兩個同伴,就可以將女孩成功帶走:像
此次事件中一樣,我作為罪犯去暴力挾持目標受害者,受害者開始反抗。此時我的同夥出面,一名女性和一名文質彬彬的男性,女性扮演此次事件中施救女性的角
色,而男性扮演將罪犯趕跑的「英雄」,受害者獲救後心理防備會降低,安撫完她後,拿出一瓶水遞給剛緩過神的受害者,剩下的大家都懂……如果犯罪分子真的盯上你,即使是膀大腰圓的男性都逃脫不了。所以這件事情還有細思極恐的地方:我們在受到傷害時,依靠合法渠道根本不能保障我們的權利。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傳銷,小偷,家庭暴力,這些報警後會有什麼結果?1.破不了案,不了了之2.抓獲罪犯,但拘留幾天後就放出去了,根本沒有走公訴渠道3.警察根本不甩你所以除了文化中對女性和兒童的物化外,走法律渠道也解決不了問題。我們的法制不健全,我們執法不嚴格,我們沒有相應的法律意識執法人員的缺失……我們要走的路還很長但就這樣放棄嗎?不,絕對不能當面對對女性和兒童的迫害時,我絕不冷漠,即使我很瘦小,即使明知不敵,但絕不向暴力犯罪屈服
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
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
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
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
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
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
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季業
願在我們的努力下這個社會變得更好一些
對伸向所有人的暴力都應該說不啊
此後如竟沒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很匆忙,下午還要考試,所以看不太清楚可能,會發動同學一起的,考完試再拍一次!努力變得更好更強大,盡己之力讓這個世界有所不同,哪怕只是一點點。
不是應該對伸向任何人的暴力說不嗎?
No one would be free if not asking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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