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些電瓶車、自行車過馬路時不看紅燈也不看兩邊?

看了一些撞車的視頻,那些人就這麼直直地騎過去,似乎周圍不存在其他車輛,然後就這麼直挺挺地被車撞了。他們是怎麼想的?


用一句王朔的話點題——「無知者無畏」

其實你若注意觀察就能得出結論——他們不駕駛電瓶車和自行車的時候也不看。

經常看到這種人,過馬路的時候頭也不回,不關心來往車輛,融入無人之境。

我想這和他們的出身有很大關係,在沒來大城市前,在他們的村子裡,馬路上沒那麼多來往車輛,漸漸的習慣了,根本意識不到危險。也不會理解自己的行為會給別人添堵。

總之,就是習慣。

你看,從小生活在大城市的人就很少有這樣的。

手機打字真累。。。。


他們被撞死了,你要賠償,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上海2013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3851元。他們被撞死之前小命不值一錢,被撞死了,他們的價值反而體現了,車主要賠87.7萬元。

這樣說,可能太冷酷了點。我這裡提出來是為了給有類似想法的人提供論據。

我真壞。。。


謝邀

可能是

死的有理


誰敢殺我!


有些人不出一次事永遠不會注意這些。

還有一些人出了事還是不會在乎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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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下,有些人說騎車的知道自己沒責任,知道機動車責任大,知道即使出事自己也是獲得賠償的人。

我想說的是,有些人沒那麼複雜的心理,沒有那麼陰暗去等著出事獲得賠償。

他們就是很單純的看著路,我可以走了,這個縫我可以過去,那就擰油門過去了,到下一個縫過不去了,就等待時機。

大概又要扯到教育的問題上,素質是很大一部分原因,有些人可能吃不飽穿不暖,怎麼會在乎不太可能出的事。

我親眼見過一個母親騎著自行車,后座帶著自己小孩,穿過已經綠燈車輛已經右拐的兩車中間。

真的,他們不會想那麼多。


惡法保護刁民。兲朝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裡面,只要發生非機動車(行人)和機動車的事故,說破大天,甭管機動車怎麼規規矩矩,你都要擔責,都要賠償。惡法說得比較好聽是「保護弱勢群體」,可其實起到了一個很壞的作用,就是這個「弱勢群體」意識到自己可以肆無忌憚地違法而沒有成本……哦我有失偏頗了,可能有成本吧,也許是自己的命,也許是缺胳膊斷腿,但最起碼自己不賠錢啊,最起碼機動車還要給自己錢啊,有錢,就行了,法律保護咱「弱者」呢。

對機動車來說,沒人願意發生事故,但橫衝直撞的非機動車和行人真的讓人防不勝防,一旦躲避不及撞上了,賠錢只是一方面,更讓人不舒服的是明明自己是遵紀守法規規矩矩的一個人,怎麼就要為別人的違法行為買單呢?如果真傷了死了,那不得糟心一輩子?

看到樓主標題我就知道下面得無數人吐槽,果不其然。作為駕駛者,行車不搶,禮讓行人是必須的,但前提是大家都遵守規矩,沒道理我綠燈了,你闖紅燈我讓你仨綠燈我都過不去,這鐘不對等的禮讓,對遵紀守法的人真的是一種傷害,長此以往,守法的人也會變麻木。還是希望將來惡法能改,學學香港和其他發達國家吧,為啥香港街道那麼狹窄車速還能那麼快?一米外就是熙來攘往的人群,這些車都瘋了嗎?因為機動車知道,自己守規矩就不會撞到人,如果撞到了一定是行人不守規矩,而自己是不用擔責的;相反行人也知道自己守規矩整個交通就會很順暢,自己可能多等了半分鐘換來的是整個交通路網的高效率。

中國現在的惡法不改,行人、非機動車不會有任何改變,他們甘於、敢於甚至樂於用自己生命冒險,只為自己能更方便或者比別人快幾秒鐘,僅此而已。


我覺得這提問有種隱含的責怪意味在裡面。

我這裡只談司機,也就是駕駛員的一種事故類型,那可是1234考出來的。這種事故類型發生了很高,高到能占整個交通事故的一成以上(不準確猜測),就是右轉與非機動車碰撞。尤其是在非主要路口,比如直行道路上的缺口、某企業公司的門口。去看看行車視頻,這類事故比比皆是。這種事故的責權就不用我分析了吧。

作為一個正規司機都不能盡到「必須的主要」觀察義務,你去要求普通行人,更大概率是沒有駕照的行人就有點強人所難了。

我每天上班會穿越一個丁字路口,大家都知道這路口無拍照無監控,上班早高峰(早上我通常選擇步行)目測總有10%的車輛會闖紅燈過去。有時候上班膩歪了真想裝瞎去頂一下,想想最終還是自己不划算罷了。

所以很多交通問題我贊成一個科學的術語:交通參與者

大家都是交通參與者,只要任何一方盡到注意義務,都能把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只希望當有一天,汽車紅燈右轉時能讓人行道綠燈的行人,汽車能讓無交通燈的人行道的行人,這個時候我們司機再去討論什麼時候非機能老老實實按規矩走,才有意義。

我在北京,能做到這2種的汽車尚且極為少見。(並不是說在北京的交通參與者就格外高尚,意思是如果一定要綜合評價道德,我認為北京至少應該在前列。玻璃心們別多想)

我只能說,自己開車時是格外注意這兩點的。

就拿紅燈右拐這種情況說,每個車都不讓綠燈的行人,那他們什麼時候過?常此以往,反正綠燈紅燈都是一點兒一點兒蹭著過馬路,索性就不管紅燈了。

所以先從汽車做起,盡量禮讓行人,這樣大家效率都高,堵車現象也就緩解了。

另外,像非機全責,汽車也承擔部分責任這種不太合理的「重典」都攔不住和行人搶道的惡行,咱們開車的憑什麼還要求一點責任不負?

想不通的時候,自己走走路,就什麼都想通了。

非常讚賞杭州相關的規定,非常有利於培養習慣。


說敢不敢撞、賠錢什麼的都想啥了,你們以為因為撞了會得到賠償他們才這樣的嗎?如果規定撞了白撞他們就會左右四顧小心騎車了嗎?不會。

這類人這麼做原因只有一個,不知道危險,幼稚而已。


你打擼啊擼的時候有沒有追殺什麼人的時候忘記看小地圖的時候?


汽車也有這樣的。。。


因為他知道汽車不敢撞他,汽車不敢撞他是因為內地法律傾向弱勢群體,不行讓他到香港試試。


因為這些駕駛員沒有考駕照,沒有學過交通安全法。


一起電動車事故,看著好揪心啊!


現如今泱泱中華,呼吸是要交稅的,而你撞他是鐵定賠錢的,噢不對,是不管你們誰撞了對方,噢也不對,是哪怕你停著沒動他把你撞了,你全都是要賠錢呢。So,他不是看不見你,是看不起你噢親。


我騎自行車的時候,每次都是等綠燈,過路的時候,也是等綠燈,覺得闖紅燈,都是害人害己的行為,情願寧等三分不爭一秒。


很多人在路上只是為了表達一種活夠了的態度。


來講個親身經歷你就懂了,在城鄉結合部的一個十字路口綠燈我正常左拐,結果對面直行電動車闖紅燈來撞我,嚇得我趕緊一腳踩停,車子停下來了,對面的電動車慌了打方向側傾撞到我車子上,結果打電話給交警,交警說要麼帶他去醫院檢查,要麼給他200完事..........


或許題主只是被他倆惹毛了

放眼來看,不僅是電瓶車、自行車,讓人苦惱的還有行人、摩托車、汽車乃至於遊艇火箭宇宙飛船。

再放眼看,問題可以擴展到地溝油、假冒商品、黑車和超載運營

最終問題落到了為何人們願意冒著風險去打法律、制度的擦邊球

在我看來有以下幾點點

1,受教育程度

2,提升素質無法直接拜託窘迫生存狀態

3,利益遠大於風險

4,執法不嚴

5,法律法規本身就有問題

歡迎補充


素質,這就是他們開不起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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