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人覺得殺狗和殺人一樣?
我認為人不是什麼高尚的東西,人就是生殺予奪,大自然法則第一。其他東西都得往後排。人不殺人,不是人不能殺人,而是成本風險收益的權衡,在這個時代不合算。
我反對任何保障寵物權利和福利的法律,因為貓狗不會納稅,不會履行義務,社會是人的社會,它們無權享受社會福利。即使有,也只能類似於針對例如持有機動車者交納機動車相關稅款獲得上路的權利這樣,是對人的,並非對車(貓狗)的。我要指明的一點是,人的正負面情感以及社會周圍人的厭惡同樣計入「風險」中,比如我殺人,我得到的收益是泄憤、復仇的快感,以及掠奪一些財產,要承擔的風險是:別人的厭惡仇視、以及自己良心的不安,以及社會復仇--刑罰。再者,人為什麼要保護動物和生態,究其根本仍然是為了利用,保護是為了可持續的長久的利用,或是保存基因庫暫時不知怎樣利用等以後的技術成熟之後再利用。就算是寵物,也是利用它獲得情感的慰藉而已。
我發現一個好玩的現象。凡是認為殺狗和殺人一樣的人,絕不會認為閹狗和閹人是一樣的。另外,題主你故意說這麼多是等人噴嗎?正面回答你的問題,因為有人和狗很親密(從和狗的相處當中得到了感情)。所以愛屋及烏不願意看到狗類受到傷害。看到狗被傷害的難過程度和死了人的難過程度類似。(但我好奇的是為什麼閹狗的時候感受不到痛苦,估計是因為狗被閹了不影響主人獲得情感收益,而且狗不會對其他狗感性趣會更加專註對主人示好)類比的話,祖宗牌位,其實就是木頭,但是你不能燒了砸了這塊木頭,對於供奉排位的後輩就和殺了人一樣(甚至更嚴重)。因為它寄託了後輩感情。再來個類比的,你玩了很久的網遊賬號,被人刪了是什麼感受?沒玩過沒投入精力的人自然也不會理解,不就遊戲嘛……PS:私貨,我反對「好歹也是一條生命」這句話。因為我們從來不說這話為老鼠蟑螂蚊子辯護,所以每次這話被說出的時候,表達的意思是:因為它是我在乎的生命所以它應該享有我希望的權益。
引用題主一句話:
即使我們不可能把一切感情精確地量化,但是都不妨礙我們以既得益者去對環境進行投資。且情感投資是持續性很強,功利心隱晦,恰恰目的性更弱的一項投資,其中,持續性很強,就讓人慾罷不能。"就算是寵物,也是利用它獲得情感的慰藉而已。"
而持續性的情感投資,人的主觀情緒就被更多的代入到了狗的身體上,經年以上的寵物存在,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主人存在的另一種延續。(這一現像類同於父母與子女。) 這種時候任何關於寵物傷害的報道,都能對這種寵物的主人形成威脅。
試問,「我」長年溫柔以待的「同伴」,「你們」卻隨意戲弄甚至肆意傷害取食。 「我」的情感投資成了什麼? 不要嘲笑這種人寵關係的結果,這與看不起別人的人生價值一樣令人惡寒。(同理,愛狗人士自覺遠離吃狗人士,如交涉無果,互相拜拜即可。) 你愛你的紅燒肉,我喜我的水果糖。 互相尊重他人的價值觀,請各位長大一點。狗就像社會中有些人,給點好處就對主人搖尾乞憐,各種拍馬屁,對外人呲牙咧嘴狂吠,主人讓他/它咬誰就咬誰,這種奴才當然受主子喜歡和保護了,別人惹了奴才就是不給主子面子,不過當主子和奴才有生存的矛盾的時候,奴才也會很慘,所以有那麼多流浪狗狗就是動物世界中最劣等的動物,沒有生存能力,沒主人就流浪啃骨頭,吃屎,搞的亂七八糟看著噁心,相比較貓不依賴人,自己會抓魚抓老鼠,搞的很乾凈,所以狗真的是該被虐殺的動物,人們愛什麼小狗狗是他們愛自己,愛被狗舔的那種感覺最後希望愛狗的偽善人士別對別人殺狗指手畫腳,只要他們殺的不是你家的狗,你們沒有權利去管別人,管好你們自己家的爛狗,別不喜歡就扔了變成流浪狗到處咬人
因為狗當中存在單身狗。
人也是個感情生物,反對殺狗的大多跟狗比較有感情的。不反對殺雞殺鴨,是因為跟它們沒感情。我不反對別人殺跟他沒感情的狗(當然,這狗得屬於你),但話說回來了,狗不像豬一般可以群養,養來都是看家護院或者陪著自己的。狗不像雞或者豬,對這個主人沒啥意識,只知道吃和睡。狗對你很忠誠,能為你去跟傷害你的事物拚命。
這麼說吧,殺狗和殺人不是完全對等的,殺狗應該和殺親人差不多,你在戰爭中殺敵人反倒沒有太多道德壓力,但是如果你殺自己的親人,就要背負輿論壓力了。舉這個例子有點極端,但道理是這麼個道理。
我認為人不是什麼高尚的東西,人就是生殺予奪,大自然法則第一。其他東西都得往後排。人不殺人,不是人不能殺人,而是成本風險收益的權衡,在這個時代不合算。
人原意殺戮別的生物是為了生活,換個說法是因為你不想失去自己的生命。社會道德上的"不能殺人"有一種情況是例外的,那叫"自衛殺人",如果一樣沒有危及個人生命危險卻想讓那樣東西消失,那是個人的慾望,而這種慾望在那麼多年來都不是所有人都會有的,都是極少人才會擁有,所以社會自然當其為異類,這跟高不高尚沒關係,你要在人類社會生存,你就得接受人類定下的遊戲規則---法律。
我反對任何保障寵物權利和福利的法律,因為貓狗不會納稅,不會履行義務,社會是人的社會,它們無權享受社會福利。即使有,也只能類似於針對例如持有機動車者交納機動車相關稅款獲得上路的權利這樣,是對人的,並非對車(貓狗)的。
納稅是什麼?只有人類的社會才有金錢這個東西,其他物種都是以物易物,他們的社會上沒有稅這一說,而寵物作為"寄養"在人類的社會當中,他們的角色就是"被養",你不會找你的孩子收稅吧?你的孩子還沒工作沒為社會作貢獻卻在你的家庭中不可缺失,他們不一樣的地方只是寵物不會長大而已,但對於"父母"來說是一樣很重要的存在。
這里特指的"寵物",被遺棄的小動物們不作展開。我要指明的一點是,人的正負面情感以及社會周圍人的厭惡同樣計入「風險」中,比如我殺人,我得到的收益是泄憤、復仇的快感,以及掠奪一些財產,要承擔的風險是:別人的厭惡仇視、以及自己良心的不安,以及社會復仇--刑罰。
同"如果一樣沒有危及個人生命危險卻想讓那樣東西消失,那是個人的慾望,而這種慾望在那麼多年來都不是所有人都會有的,都是極少人才會擁有,所以社會自然當其為異類,這跟高不高尚沒關係,你要在人類社會生存,你就得接受人類定下的遊戲規則---法律。"
再者,人為什麼要保護動物和生態,究其根本仍然是為了利用,保護是為了可持續的長久的利用,或是保存基因庫暫時不知怎樣利用等以後的技術成熟之後再利用。就算是寵物,也是利用它獲得情感的慰藉而已。
按照這樣的想法,物質與物質之間本質的確是互相"利用",一個氫原子由一個質子一個電子組成,少了哪一樣他都不再是氫,他們互相利用,或者說,互相讓對方的存在變得有意義,讓這個組合在世界上有意義。
為什麼有人覺得殺狗和殺人一樣?
因為很多生命都有感情,感情在自己這,自己看到的就是世界的真相,愛小動物的人願意為他們付出,不愛的人覺得愛的人白痴,不過這沒啥的,
和諧就是100個人說100句不同的話,但還能互相尊重。
都是一顆子彈的事情。
你知道我看到這個題的時候第一反應是什麼那,就是在殺手的眼中人如狗,或者這麼說某些人就是狗,殺了也我無所謂
在情感之中並不是所有的1加1都等於2
狗是狗 人是人 狗殺就殺了 還有千萬隻狗 人就算是個智障殘疾 殺了也是要付出沉重的代價的 狗和人是不一樣的
因為養狗的人寄託了感情 狗就不單純是一隻可食用動物了
逆否命題 「它不該享有我希望的權益,因為它不是我在乎的生命 」???
不匿,我不敢看殺雞鴨鵝牛狗魚等,特別是鴨子被拉出籠子扯著嗓子叫的時候,一般都會轉過身念阿彌陀佛(本人倒不信宗教),吃的時候倒是大口吃,就是見不得殺死的時候。當然吃之前雖然不會禱告,也還是會道一聲i ta da ki ma su,意思是感謝汝以汝之生命延續吾之生命。小時候家裡人也講狗有靈性,每次殺自家母狗生的狗仔的時候,千萬不能讓母狗看到聽到,有一次就是大意了,然後母狗聽到殺狗仔時的尖叫,結果母狗死命用爪子刨著大門,哀嚎著,真的流了很多眼淚(這個只有親身經歷過的人才會明白了),但是即使殺了狗仔,母狗始終不會咬死主人,只會更加更加細緻甚至24小時不離不棄地照看著剩下的狗仔(特別是剩下1-2隻的時候)這時候要把母狗引開需要特別大的功夫。當然小時候窮,真心養不起第二隻狗,所以……母狗真的會絕食!但即使絕食也不咬主人,不過絕食play一般持續不了太久,餓得頭昏眼花還是會大口吃。當然現在對這類問題持的是中立的態度,把殺狗看成殺人,我理解,把狗單純看成畜生,我也理解。我不會去嘲笑任何一方,頂多在目睹殺害的時候念一句阿彌陀佛平靜下內心
因為對有些人來說,看見殺狗而帶給人的不舒服感及心靈的震動和看見殺人一樣強烈。不要說什麼豬和雞難道不是動物之類的問題,這是現代社會生活形成的客觀必然社會現象,當有人把狗狗當做寵物,那麼它就是他們的家人,當他們看見有人殺狗就會自然而然地感到和殺人一樣不舒服。
荒島餘生里那個畫著臉的排球丟了,湯姆漢克斯還哭了好久呢。日久生情么。人和狗也是。
就是一樣的啊,所以反對殺人犯法,明明只是一個動物而已憑啥不準殺(攤手)瘟疫來的時候,病毒絕對不會糾結殺人是不是不道德的。
題主功利自私到無以復加,在你這種人眼裡,其實潛層意思就是,凡是你沒落到好處的皆可殺,凡是不必受到懲罰的罪惡皆可做,做人的衡量標準只是你獲得的眼前利益短期利益,倘若殺別人不犯法,凡觸及你的利益或對你獲益無用的人,也是該殺的。說來說去,總覺得你這種人,真心不是好人,不能作友交,不能助長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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