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律所合伙人是怎樣一種體驗?

你是如何成為合伙人的?作為合伙人你有哪些故事?談談你的經歷。


今年剛當合伙人的來答一下。

算是同學中當合伙人比較早的一個,目前的感受可以一句話概括:「除了沒錢,別的都挺好的!

先說不好的:

1、你們關心的錢的事。剛當合伙人,委託合同得一個一個簽,訴訟仲裁案子跟非訴項目周期相比還比較長,錢得分批收,律所得分批發放,扣稅扣的心疼,還有客戶賴賬,所以暫時裝進自己腰包的錢還有限。在國貿三期這種不裝逼會遭雷劈的地方上班,壓力山大。

再說好的:

1、工作壓力。以前做律師的時候,壓力主要是工作量的壓力,同時在四十個案子里縱橫捭闔還要保證質量可不是鬧著玩的。目前的壓力主要是創收的壓力(創收指標別問,問了也不說),以後的壓力可能是創收和工作量的雙重壓力。新合伙人,好多東西要學的,做一個好律師,不光得是個好工匠,還得是個好銷售、好客服、好售後、好風控、好研發……不過這種壓力對人是一種正向刺激,所以歸為好的方面。

2、自由度。以前老闆說律師是自由職業者的時候,都恨不得踢他兩腳,他所謂的自由,只是選擇在辦公室加班還是回家加班的自由!現在是真自由了,可以選擇痛苦的養活自己,也可以選擇痛快的把自己餓死,我選擇了前者。所謂痛苦的養活自己,是因為律師是個閑不下來的職業,想做好的話,就得讓自己要麼在工作,要麼是在為工作做準備。我把這點歸為好的方面,是因為終於可以不用被老闆指派的任務驅動,而是可以自我驅動了,包括接自己想做的案子,研究自己感興趣的領域,在一個領域能感覺到嗖嗖的提高。當然,自由度的體現還有一方面是不用坐班了。

3、融入社會了。都說好律師得有豐富的社會經驗,可是以前天天被關在辦公室里加班加班加班,感覺跟社會都脫節了。現在好了,得用銷售、研發、客戶、售後等眼光看這個社會,發現人間處處是學問,還是很有意思的。

4、成就感。以前跟老闆彙報13年的案子全部勝訴的時候也挺有成就感的,但那個成就感更像是考試考了個好分數。現在從接觸客戶到幫客戶解決爭議,能更真切的感到自己工作的價值。拿老闆給的工資是間接的刺激,拿客戶給的律師費感覺可不一樣,這是一個開放市場對你的服務價值的判定!

————2016.9.25補充————

距離上一段回答已經將近一年了,近一段時間的體驗與去年已大不相同。

先說成就感。與去年的成就感主要建立在律師費上不同,今年的成就感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為客戶實現的價值;團隊的穩定;自身的提高。處理的案子最大標的90億,不過和解了,沒形成判決。最有意義的是贏了一個最高院的標的18億的案子,取得了一個對信託行業和其他相關行業都有重大意義的里程碑式最高院判例。想到以後自己做的案子可能被別的律師引用,還是有點激動的。

然後說自由度。擺脫了第一年做合伙人的窘迫,現在接案子已經基本可以按自己的喜好了,隔三差五總要拒掉一些不符合自身專業方向或者案值不夠的案子。不過有時候也必須處理一些不得不處理的案子,比如幫深圳分所的同事處理的一個小案子,標的額才區區3000塊錢。

再說說工作壓力。感覺還是越來越大了,這個補充答案也是今天周日加班時候作為放鬆環節寫的。案子越來越多,雖說助理已經越來越能幹,但有很多複雜的重要的事情還是需要自己親力親為。識君沙龍已經有一段時間沒組織了,實在沒時間張羅,知乎Live和其他機構約的講座也沒時間準備。這不是個好現象,還是應當拿出一些時間來總結、學習、提高。

最後說目標。自己的定位還是投融資爭議解決。但要想在這個領域做到最優秀還有很多路要走。比如我也部分參與了「寶萬之爭」,提出了部分解決方案,但感覺距離根本上解決客戶的問題還有距離。不光是我,其他參與的律師雖然律師費收了不少,但真的解決問題了嗎?(如果有高見,歡迎在這個問題下發表如何評價「寶萬之爭」中各方律師的表現? - 法律)所以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謝邀。

我們年輕的時候,總夢想有一天做合伙人。但是年輕人不知道合伙人是什麼,合伙人自己也想不清楚。等當合伙人了,會發現自己too young too simple。很多老律師除非是為了政治需要,也不把合伙人身份太當回事——客戶認可是自己這個人。

國際化大所(外所、國內大所)、二線非訴所、精品所、洗錢所、全國大型綜合所、地方大型綜合所、綜合中性所、綜合小所。所主任、創始合伙人、資深合伙人、名譽合伙人(法律上不是合伙人)、掛名合伙人、授薪合伙人。合伙人所處的位置不同,所想的事情和所經歷的情況也會不同。干訴訟的,干非訴的,做金融的,搞刑辯的,萬金油的,一線城市的,二線城市的,寫字樓里的,法院門口邊的。本題中的答案都很贊,都值得新人看一看,比如有的來自國內TOP所打拚的年輕律師,獲得合伙人身份的同時等於開始擔負律所的營銷、管理職責,也有普通律師事務所的管理者,負責整合資源發展律所。認真的把不同觀點認真看一遍,你能發現離不開兩個話題:創收和累。而不是——體面、更貴的西服、豪車、贏取白富美這些——同學們現在可不是老國有企業上班,乾的年頭久又突出得到領導賞識就提干,就漲工資,多發錢給你。

當合伙人能有什麼共同的體驗,想必無非兩個:營銷 管理

營銷,給律所創收,給自己創收,你當合伙人之後讓你負責營銷是一種,你本身會營銷所以你是合伙人,這其實也是互為因果的。

管理,你自己拉1000萬一年,留300萬律所,省下700萬給自己?那麼你就要從自己這700萬里再分三四百萬出來給其他律師,讓他們幫你完成1000萬的業務。非訴用工時來衡量這部分的分配,訴訟用提成來表示律師的貢獻。不同的分配模式殊途同歸,到最後無非是把一部分留給律所作為管理成本(包括各種支出、管理人員的收入、行政人員工資、稅負、分紅),一部分作為營銷者的報酬,一部分留給生產者。一般律所是誰負責創收誰同時負責生產,例外情況也有比如金杜現在正在搞的律師池。說了這麼多,簡單地說就是你不但要拉1000萬案子,還要帶小弟辦1000萬案子,你自己做1000萬案子是不可能的,你要培養年輕律師,指導年輕律師,分配工作量,分配利益。

大體上說,普通律師和合伙人這條分水嶺是案源,律師過了案源關,當所主任也好,當合伙人也好,完全取決於你想不想,你所在的所不願意,那願意你去的所有的是。你的客戶(做普通律師的時候他們就樂意委託你的話)不會因為你是合伙人就請你,也不會因為你不當合伙人了就棄你而去。所以很多老律師離開了大所之後可能會去小所,就是因為平台除了責任和麻煩以外對他們沒有什麼收益,客戶不在乎他的辦公室大小和裝潢,他就不需要做合伙人了——無限連帶責任也挺鬧心的。

某業內資深前輩講:年輕律師,總夢想有一天出名,賺錢,求得是名利。其實名利是一把沙子,一開始我們都想伸手抓,想抓的時候抓不住,不想抓的時候他自己來了(原話記不得了大概是這個意思)

掛名合伙人:成立新所需要合伙人,合伙人要滿3年,這都是法律規定,所以有時候你執業滿三年又沒有案源(最好是要退休),就是最好的合伙人任選——即滿足了法律需要,又不影響律所的經營管理。當然我想這不在本文探討範圍內——掛個名當合伙人是怎樣一種體驗?

我想把這些東西都寫細,但是確實想想浪費功夫,舉幾個實例,又覺得指名道姓得罪同行,光說事兒那大家會覺得就是家常瑣事,見怪不怪。神往的同學可以自己來圈裡混混,會有自己的一番見解。

國內律師業發展年頭並不久遠(二三十年),管理上和國際上發展了動輒數百年的律師文化相比,還非常原始落後,還鮮有那種律師離不開律所的情況。除了幾家大所已經出具規模,絕大部分律所就是小個體戶狀態。律師業有四個字:鬆散管理。鬆散到什麼程度,超出人的想像。

律所主任大部分都是第一代企業管理者,個人創業者,都是摸著石頭過河。我們目前也沒有形成比較好的行業規範,請不到職業經理人,很多年輕的律所管理者想付費諮詢都找不到人收錢。

律師的個性和企業家不和,很多律所在經營管理上是彆扭的。又想擴張,又害怕冒險。即希望別人與自己合作,又總是希望自己利益最大化不肯分利。即沒有自己的團隊,又希望管理一家所。即希望別的律師老老實實接受自己的管理,又希望在地位上和律師講平等,講彼此尊重,凡是要「商量著來」。即希望把權利控制在自己手裡,又拿合伙人做誘餌勸其他同行與自己合作。即希望靠別人的案源賺錢,又害怕收了高價無法吸引同行。大談建立品牌,但是既不想出錢更不想出力。律師就是希望自己不擔風險光受益,大家都這麼想,所以最後往往變成鬆散管理——你不管我,我不管你。

企業的發展和企業家的眼光是分不開的。所主任自己的業務是主業,律所是副業,副業是為了主業服務的——你看我是所主任我是合伙人,我這個案子原本收你3000的現在要你5000。這個案子你原本不會找我的,因為我是律所主任所以你找我了。很多合伙人亦是如此,所里怎麼樣別影響我的業務就好。

2010年的時候我們去收購一家北京的律所,當時所主任野心不小,搞了1000多平米的辦公室,收所要連著樓殼收,所以特意去辦公室參觀。所主任在空蕩蕩的辦公室裡帶我們去看幾個合伙人的辦公室,無一例外的大,豪華,又帶我們看營銷中心,律師工位,談判間。當然這些都是理想的痕迹了,從裝修到經營前後不過一年多時間,就撐不下去了。

收購併不像想像中的那麼順利,所主任非常想跑,但是合伙人不同意,十多個合伙人,絕大多數都希望所主任撐下去——當然按照約定他們不用負擔辦公室的費用大頭,也不像律所支付多少管理費。外人看律所是死於營銷——沒有業務所以撐不下去。實際上是死於管理,就是風險全部由所主任自己承擔,又盲目擴張,一旦見不到收益沒兩天就死了。

開律所就像開個商廈,幾個律師(創始合伙人)用自己的錢買(租)個樓,掛個牌子,把商鋪(辦公室、工位)租出去,自己經營一部分,商戶經營一部分。老闆自己也是商戶,一遍經營自己的業務,一遍惦記商戶多分租金給他。那就得保障這個商場確實夠好——牌子響亮,人流多,商戶在律所的品牌基礎上有錢賺。

大家都想做萬達。但是萬達又不是一天兩天做出來的。一家老闆有資本,其他商戶湊熱鬧,還好,他自己搞獨裁其他人跟著,如果遇到這個人精明能幹,事業就發展了。但是很多時候律師開店,就是賣鋼材的和賣五金的把店鋪湊在一起,成了有色金屬一條街。你家開飯店的,我家開4S店的,你要用紅色裝潢吸引食客,我說不行一定得白房子掛個寶馬的logo。合伙人與合伙人從惺惺相惜萬事好商量,到因為一點芝麻綠豆的事情發生間隙,到最後撕破臉當中打架各立門戶,都是律師圈天天上映的人生大戲。

跟律師們一起混的久了,容易對管理產生認知偏差,你發現你的管理對象不是你的長輩就是你的朋友,要麼就是跟著你混的小弟。大家同質化極其嚴重——彼此以xx律師相稱,干一樣的事情,發展的終極目標也相似。你要遵守行業內不成文的規則,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大家都這麼干,沒有人去想這麼做好不好或者行不行。

別的律所給合伙人的好處你不能沒有,別的律所不給的你可能也得給,然後就發現自己左右受限,分多少利,動多少錢,總指望靠別人拉案子給自己發展是做夢。分來分去,無非是把律師的錢再還給律師,大家會發現律所這個殼就沒什麼錢了,談不上發展。

某所2015年突然收到稅務局一筆退稅(扶持企業),平均一個律師頭上有五千塊錢左右。律所財務拿到退稅之後,合伙人問起來,財務就把稅退給了律師。突然律所的所主任也知道了這個事情,一問錢都發出去了——他自己的案子一般不開發票。於是所主任召集全體律師開會,讓律師退還這筆稅費。他認為這些退稅應該歸律所。合伙人不同意,律師也不滿。所主任說,這筆錢是扶持企業的應該歸企業。合伙人說,我們是稅後全提,是我們自己的案子稅也是我們自己擔的,和你沒關係。最後合伙人和所主任達成一致,合伙人的稅不退給律所,普通律師的稅要退給律所。

律所剛開始發展的時候獨裁比較靠譜。所主任別想著自己能滿足所有合伙人,甚至讓所有律師都滿意,不可能的事情。律師們都太高估自己的管理能力了。把大家的錢放到一起,給大家創業,看上去很美,但是實際毫無效率。律所畢竟不是現代化企業——資合、章程、董事會、股東、職業經理人,律所沒有這種基因。律所每個人,你只要用了他的錢他就要參與管理,至少是消極參與——見不到好處之前就抵制一切試驗。你只要觸動他的利益他就要反對,哪怕是你在樓下做個logo這種事他都要跟你說一說。沒錢的時候,花大家的錢誰也不高興,有錢的時候,分利不均也會有問題。有的時候大家很窮,不會有問題。但是等真的發現一個牛人(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所主任)給律所創收且穩定創收,各種問題就來了。單個律師說我干不下去了我也不想掐了我走還不行么,但是所主任不是說走就走的,合伙人也一樣,一不小心還搞得自己執業關係卡住。

律師思維業限制了合伙人的發展,大家都想做合伙人,卻不知道合伙人對律所的價值是什麼,對自己的價值是什麼。為什麼必須要有合伙人呢?為什麼必須是人和呢?公司制到底是什麼樣子呢?金杜搞的律師池是個什麼呢?我們能不能用的上呢?沒有人想這些,等走到了一定位置開始想這些事了,已然來不及。少數律所如果一開始根基就是獨裁,那麼只要所主任想通了,他想做改革就容易。但是如果一開始就是大家商量著來,有一天突然大家覺得你獨裁就要抵制,就要民主,律師們都是自由民主鬥士——不羈放縱愛自由。一民主的結果就是所里什麼也別動了,鬆散管理,你別管我,我別管你,最大限度的保證合伙人的自有和舒適。這樣的律所發展越往後,就越是積重難返。

至於累,開始很累,但是只要想通了其實分利就好,光懂業務肯定累死,光懂營銷也會很累,但是懂管理,做的事情越偏管理就越不累。


從律師的配偶的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先生是訴訟律師,執業九年了。他剛做律師的時候進了一家2、30人的小型律所,跟著他們律所的一個合伙人,就是他師傅,他老闆,他大哥,一起奮鬥了九年,感情真的像親兄弟一樣的。最近他大哥因為和原來律所的主任不合,自己跳出來開了一家新律所,也帶走了原來律所里比較年輕的十幾個律師一起走。現在他大哥是律所主任,我老公就成了合伙人。當然開新律所的投資大部分是他大哥出的,我老公也投了大概20%。

工作上覺得他更忙了,每天基本上都凌晨一兩點才到家,有各種各樣的應酬,客戶、公檢法領導等,基本上除了周末我都不怎麼能見到他的人。周末在家就是睡覺,因為平時缺覺嚴重,所以周末一睡都是十幾個小時的。

收入上來說其實沒什麼太大變化,年收入在80萬到100萬之間,總之多勞多得,但是也看機遇,如果有好的案子可能一下子能拿挺多律師費,但是拿了以後還要為這個案子做至少半年一年的活。收入是很不穩定的,好的年份可能100萬隨便,不好的時候一年可能也就6、70萬。最近就接了一個集資詐騙的大案,但是那個老闆已經實在是沒有錢給律師費了,也被公安抓進去了,象徵性給了5萬律師費後,他老婆只好用原來投資的賣不掉的金絲楠木傢具來抵律師費(他大哥開價是80萬律師費啊)。那個老闆抓進去之前老公和他大哥每天晚上陪他們兩夫妻到凌晨一二點,第二天照樣是七點起來上班,所以那個老闆抓進去後其實我挺開心的,至少覺得老公不用每天那麼晚回來了,但他其實還是一樣,沒了這個客戶煩他一樣還有很多其他應酬。

他收入在他這個年齡層(33歲)還有他完全沒有背景靠自己跟著大哥一起打拚出來來說還是可以的,而且他有錢沒時間花,所以很多時候給我買各種各樣的東西。但是作為律師的配偶,我從來不知道他的具體收入是多少,我也不管錢,他也不會啥都告訴我,總是說有些東西我少知道的好。他的生活差不多就是如此,每天早早起來,到單位開始工作,有時候要開庭,有時候要去拘留所看犯人,更多的時間要和客戶談案子,接案子,沒太多事情的時候自己要整理資料了解案情準備開庭。晚上就是無休止的應酬,凌晨到家衣服一脫澡也不洗牙也不刷就上床睡覺了,睡5、6個小時第二天再起來洗澡然後開車上班。周而復始。周末就是睡覺睡覺睡覺。

我覺得他的生活其實挺苦逼的。

補充:

其實我不太了解各種不同律所,但他們的這個所就是所主任租個辦公室,裝修好,然後大家就進去工作了。他是不是合伙人對他工作內容上來說沒有改變,所以應該也算是那種掛名的合伙人,因為開新律所需要執業三年以上的律師做合伙人嘛,但是他大哥拉走的都是年輕律師,所以有三年以上執業的律師都做合伙人了,不過他因為和大哥關係最好,所以他機會最多。案源基本上都是他大哥拉回來的,他大哥的師傅是一個已退休的知名老律師了,他大哥的父母也是做官的。所以對於我先生這種完全沒有背景的律師來說,跟對一個好師傅也是正確的選擇。他大哥的年收入大概在300萬以上吧,年齡41。


謝謝邀請。

我開始點的關注,還想借鑒下別人來著,一直重複邀請,我寫還不行么,就當交流吧。

最開始來的時候相當鬆散,看了下章程,整個架構就是提成制的。執業律師掛名在我們所下,按比例繳管理費,剩下的歸自己所有,然後提供辦公室和工作條件,也是按比例收取律師費。但是像招聘,開拓業務,辦理案件基本不管。

主要管理架構就是主任-合伙人-執業律師,弊端很大。很明顯,主任要麼開展業務,跑現場,要麼就管理律所,兩頭只能沾一邊,要不然精力完全跟不上。久而久之,管得好大權在握,沒有任何民主精神,管不好合伙人自立陣營,鬆散不堪。

所幸,我來的時候還是屬於管得好的環境。我跟幾個叔叔提議,按照公司化流程管理,畢竟公司化管理那一套起碼已經被證明是十分科學的,但是拿來主義又是極其危險。

首先就是把一人管理律所這一套廢止,換屆制我當時是十分推崇的。行政,考評,財務全部成立部門,像招聘,解聘,薪資,獎懲由全體合伙人決定管理。把律所所有意見集中制,包括我在內所有合伙人接受管理,考評以及財務分配。

品牌建設有多重要,這就不多說。我新來的時候,跟叔叔們說律所里資金不夠,想整體管理和日後積累品牌,必須加大資金投入。如果要公司化,那麼考評制度的展開,必有獎勵了。所以我們現在發工資,辦理五險一金,年底分紅,但是提成很低,主要就是靠考評制度獎勵和年底分紅。考評三個大方面,創收,社會影響和業務辦理專業化。

目前我主要做的,不是去辦理某一個案子。而是不停的認識人,掌握關係網,甚至工作休息娛樂都無法分開。很怕自己閑下來,一閑下來就覺得一定是什麼事情沒做完。

今年伊始,也沒賺到什麼錢,算下支出和收入,還不錯,10個月收入也上1萬了。除了簽字,拉案子,對外收賬,對內的話,有些律師對付客戶一般,但是對付自己律所可就厲害多了,也是頭疼的緊。

其實我自己還在慢慢學,具體案件的專業程度比不上太多人,笨鳥先飛嘛。

就這麼多,真實感受,我去溜灣了。


34歲,非法學專業本科畢業,07年開始在家鄉某中部地區二線城市執業,執業之初無一親戚朋友從事法律工作,前年成為合伙人。今年個人總收入200萬元,其中老闆分配150萬元,自己創收50萬元,除去稅收及提成,自己凈收入大概120萬元左右。目前的狀態,不像前兩年那麼忙碌,案頭工作減少,溝通交際工作增多,應酬不算多,不用抽煙喝酒,也不熬夜,只做商事訴訟,基本是中院一審?件。在我們所,合伙人跟普通律師區別不大,都承辦所里分配的案件。話說回來,在中國律師就那麼個地位,最頂級律師的社會影響力也不過如此,普通的合伙人就不值得談了,圖個小康生活,談不上什麼特別體驗。


謝邀。叔叔是In-house,不是Par,但和不少國際大所的Par有過很多合作關係,就談談基本這些Par給叔叔的基本感受:

- 優秀。但凡在國際大所坐上Par位置的,必有過人之處。無論是業務還是做人,都是不錯的。也有機遇和運氣很好的哥們,去外所7-8年干到salary Par的。

- 忙且累。在國際所當個大par的確不容易,不單單是自己幹活,管理團隊,客戶維持和發展,就是給所里拿生意的壓力,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所里給你100萬美元,至少做300萬美元生意。

-壓力山大。都是多線程工作,多線程考慮事兒。幾乎沒有閑下來不想事兒的時候。

- 見世面,有經歷,關係網寬。國際大所服務的客戶,業務,都是比較高端的,大par認識的人的層面較高,肚子里的故事,也是一筐一筐的。

- 「看起來」光鮮。畢竟是一般人不可企及的收入。

- life-work balance很難。有些Rainmaker的大par, life-work balance看上去還不錯。也見過心態好的外所的par, 不那麼擰巴自己,活得相對超脫。


謝邀……這是特殊激勵法吧?我五年後來回答……


怎麼成為合伙人的?努力,勤奮,專業,會做人,加機遇要好。這些是基本因素,還有一些敏感因素,不足為外人道,或者不可與外人道(為免歧義,不一定適用於所有人)

合伙人的體驗?看從什麼角度講。賺錢上,這個行業有一批隱形富豪(資產過億),有中產優渥,更有為溫飽而戰,更甚者賠錢賺吆喝,尤其在同一個所里資歷相近者中出現大落差時,體驗會如何?業務上(專業、市場、管理的綜合),個人感覺級差更大,任何人身處其中,體驗會如何呢?

當然,賺錢多少,與業務強弱有一定關係,但不是因果關係,至少當前現狀是這樣的。體驗如何,更在於個人品性與心態,與能力和成就關係不大。


謝 @LRTQ 邀,你特么才合伙人!

-------此為誤交損友的分界線-----------

關於題主提問的兩個問題:

1、我不是合伙人,誤入;

2、同上。

問心有愧!非常抱歉!

---------------此為開始正經的分界線------------------

我在一家律師事務所任委員會秘書,同時在一個法律服務項目投資機構任法律顧問及項目風險評估人。

——都是噱頭,其實就是法律狗+Boss們的助理,以及充作一塊磚,哪裡需要往哪搬。

話又說回來,正是因為這樣的際遇,我在這近兩年的時間裡,見識了律師行業內非常多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關於這個問題,我作為

局外人!局外人!局外人!

還是有點兒東西可以跟大家一起圍觀一下:

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有非常多種,題主指的是哪種呢?比如:

1、律所管理模式:提成制律所合伙人/公司化管理律所合伙人

2、分配方法:權益合伙人/記點合伙人

3、業務類型:市場合伙人/案頭合伙人

4、級別:初級合伙人/高級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同三年級合伙人/五年級合伙人等等)

5、職務:律師合伙人/行政合伙人

6、是否承擔管理職責:普通合伙人/管理合伙人

7、途徑:引進合伙人/培養合伙人

……

等等根據不同標準的不同區分(各項之間存在競合,比如一個人可以是公司制律所的、記點的、案頭的、高級的、律師的、培養的、管理合伙人)。

那麼,來說說本酷愛聊天的丫頭和這些人簡單溝通之後的粗淺理解。與上方分類一一對應:

1、律所管理模式:判斷一家律師事務所的管理模式的非常重要的標準之一就是合伙人分配機制。是純粹地根據創收提取一定比例?還是通過類似於記點、股權的分配方式?

舉兩個極端的例子:

-----暫停,昨兒才睡了一小時,補覺去--------

不好意思睡得有點兒久…

睡了一覺起來發現綜合大家的答案已經能看得比較全面了,我就不湊熱鬧了,各位繼續。


我來看大家曬收入


真沒你們想的掙得多。更沒有你們想的那樣外形俊美風流倜儻。基本上我認識的個個眼袋都掉到下巴上來了。


拉了兩個人,一共三個執照,自己開所。所里除了合伙人就一個前台了。堅持了三年不到。退夥,去了一個人比較多的所。

感受,有成本壓力。人與人之間沒有錢的事,好相處很多。但凡涉及到錢,就不是味了。


叔叔是國內某大所高級合伙人。

我每次去見他,他都在打遊戲,他似乎對三國殺情有獨鍾。

我想講一個有意思的小故事,也許會有所啟發。

他在最初做律師的時候,很年輕,沒有太多資源。有一次,他想拿下一個標的額很大的案子。但是,當時找這個當事人談的律師,大多比他經驗豐富,比他所在的律所牌子硬。

結果,他,直接約了幾個好兄弟,開了8台同色系寶馬,以一種我超有逼格,超有能力的姿態,去跟當事人談。當事人一看他的「配備」,立馬把案子交給他了,因為,其他當事人要麼是打的去的,要麼是開一輛普通的車去的。在「外行」看來,這位律師有這麼厲害的「團隊」,開得起寶馬(那個年代的寶馬還是比較牛的),肯定辦案很厲害,交給他我就放心了。最後,他就這麼神奇地拿下這個案子,也贏了他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桶金。

他所在的團隊,並不都是最厲害的律師,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無可替代的價值。比如,有的律師有強大的社會關係。哈哈,律師可不會知法犯法。可中國畢竟是人情社會,有熟人,有些程序走下來,會輕鬆許多。

他現在,比前些年,相對輕鬆了許多,很多事情助理就直接給他搞定了。一些小案子,也會分給團隊里其他更擅長的律師。但是他依然努力,努力地增強團隊的綜合實力,努力看到更大世界。

他跟我說過一句話,來人間一趟,要看到太陽。這個世界很美,要站在更高的地方去感受。他聰明,他自律,他有戰略能力,亦有信仰,並一直在堅持。

他現在生活很富足,但他一直樸素。吃過苦的人,更懂幸福來之不易。不過,他在外人面前,西裝革履,還是很「裝逼」的,一副大律師範,哈哈。

多年以後,我也走上了法律這條路。這條路從來都不容易,充滿了荊棘與坎坷,特別是女生,更會難一點。但是我不會害怕,會堅持下去。因為,哈哈,世界很大我想去看看呀。^ω^


法學生來回答。老師上課講的兩個小八卦。

一是律所合伙人之間意見不一致【忘了是因為什麼】,然後白天工作,晚上這些人也不走,聚在一起就開始談判。(腦補畫面感萌萌噠)

二是合伙人之間意見不一致【又忘了是因為什麼】,一群精英在外灘揮拳頭打架。(更萌)

聽老師講的還有其他林林總總,總體感覺就是在什麼位置做什麼事,作為律所合伙人需要考慮的很多,要承受的壓力也很多,要做的事更多。


我老公也是新進合伙人,其實獨立執業和合伙人身份,應該比成為合伙人要早,2015左右,開始獨立開展業務,比較辛苦,但感覺地位和受歡迎程度還可以,基本服務於大型國企,能源方面的,希望我也能像他一樣。不過我不是律師。


今年開始晉陞合伙人,迷茫與惶恐中


趴們一般來說還真沒時間看知乎。


某二本的法學院,我們的民法老師,是某二線城市的區政協常委,副所主任,投資合伙人還是啥的。嗯,他看起來挺窮的,穿的挺樸素,從沒穿過西裝,面癱,常年保持慢速平穩中等音速,感覺好苦逼。


挖坑待填。


財富自由、結交權貴、遊山玩水;終日忙碌、賣力陪酒、偶爾也要擦屁股。

肯定比大部分同齡人富,但也不是大富大貴。財富上是典型的中產階級。只是影響力和門路可能遠超同等收入的商人。

但對能力的要求可能要高的多,發筆橫財要打好一槍,當到合伙人對人的綜合素質真的很高。

這是我對本所的合伙人們的觀察。


自從我認識的一個妖艷小女子,專科生,當了一個大所的合伙人之後,我就有點不明所以了。可能是她比較會打扮或者比較有心機吧。業務能力的確是一回事,可能還是更會要求人際交往能力。要知道當初她的學習成績實在是墊底,寫個什麼東西也被大家嘲笑。可能還是社會這個老師更好,我們老師太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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