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多巴胺?
01-06
很好奇。
今天老師講了一個冷酷的科學家研究大腦分泌多巴胺的事情,他設置了一個機制,當小白鼠撞牆時,器材會自動往小白鼠的大腦里注射多巴胺,小白鼠就會獲得愉悅。然後,那隻小白鼠撞死了……所以說「喜歡」這種感覺就是因為分泌多巴胺嗎? 那……只要注射多巴胺就會產生喜歡,……這是不是有點違背倫理。
哦補充一下……如果喜歡等於多巴胺,那愛情等於荷爾蒙嗎?
首先,定義什麼是喜歡,這裡指的應該是社會心理學給出的概念:喜歡是一種由內向外的,非迫切需要的,在維持自身生存之外的得到與佔有。更多的是得到情感上的滿足。注意其特點是「由內向外的」,是有自主性的,而非是外界強加給自己的。
而題主老師所講的實驗實際上屬於條件反射,就像巴普洛夫的狗一樣,撞牆=搖鈴、注射多巴胺=餵食,一定時間的行為訓練之後,小鼠就會產生條件反射–撞牆可以獲得強烈的滿足感,這是一種獎賞系統的行為強化。
所以題主說喜歡=多巴胺忽略了喜歡的自主性。如果還不好理解,想像這樣一個場景,讓你去喜歡一個你討厭的人,然後每次你去約會時給你十萬塊錢,時間久了你可能願意去約會,但能說你喜歡這個人了么?
注:飢餓時進食,給予金錢的獎賞都能提高大腦內伏隔核的多巴胺分泌,這還只是一般程度的刺激量,毒品、性是更高強度的刺激,直接注射多巴胺是更為直接的。來源:醫學美圖。借用別人的圖,有空再補充……
噢弗靠斯鬧特。喜歡一個人會分泌多巴胺,不代表分泌了多巴胺就是喜歡。如果喜歡可以這麼泛濫,那這種喜歡也太廉價。在萬千人海中,遇見一個人的概率是多少。
在遇見的那麼多人之中,你喜歡上的概率又是多少。
在你喜歡的人當中,恰巧也喜歡你的概率又有多少。遇到你喜歡的那個人,同時他也喜歡你的這種小概率事件,我們只能把它稱之為緣分。我寧可把喜歡的原因歸之於虛無縹緲的緣分,也不願歸因於所謂的物質多巴胺或者荷爾蒙。
下次你老師再這麼講你就打嘴巴抽他。然後告訴他我讓你抽的。我是紅領巾。
很多人說愛情的感覺只是大腦分泌出了多巴胺、苯基乙、內啡呔,去甲腎上腺素和後葉加壓素/腦下垂體後葉荷爾蒙。那麼問題是:為什麼只有見到某個特定的人的時候才會分泌這些物質?這算不算也是大腦自己的選擇和喜愛?
喜歡是多巴胺,是對某人產生感情,如果感情在這裡可以稱之為愛情的話。至少是兩個彼此肯定。激情是性,是生理需求,性是荷爾蒙的產物。所以,戀愛是喜歡一個人,是會產生愉悅、痛苦的感受,而荷爾蒙只是生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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