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到底該不該槍斃?

今天看到朋友圈裡有人轉發一篇文章《該判死刑的不是人販子而是「民意》!(請大家在微信中自行搜索,鄙人還沒學會怎麼轉發到知乎上)我真得被氣炸了!我想問問這篇文章的作者,請問你搞清楚什麼是民意了嗎?!?!你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強姦民意!就想是說一個女生穿的性感點你就要理解成她誘惑你強姦她一樣!你理解力有問題你造嗎?我們天天擔驚受怕,看著人販子一天比一天囂張,還不許我們站出來說句話怎麼著!就你厲害就你懂法律,那你想個解決方案出來!跳出來指責這些只是盼望家庭平安幸福的老百姓,顯你能耐大啊!你的意思是如果老百姓想表達民意必須用詞完全準確是嗎?就想被強姦的人不能只喊「不要」,強姦犯會「誤會」是嗎?!必須的說「請不要強姦我!」強姦罪才能明白嗎! 「此處省略髒話若干」 祝作者天生是個丁克! 氣的我都語無倫次了!現在冷靜些了!想求助知乎,大家一起討論一下,看針對人販子的問題能不能拿出更有效的方案!好的壞的都說出來,有碰撞才會有火花!


謝邀。

情緒激動的題主,我暫時不敢回答你問題。


謝邀。我對這種人販子一律死刑持反對意見的,但目前我不太想深入討論,因為題主不是像能接受反對意見的人。


如果大家都能理解人販子不能一律死刑這種基本常識,轉發這個「訴求」只是為了讓更多人重視打拐,我想確實也能理解。

但事實呢? 顯然不是這樣。

很多人在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第一反應並不是想著怎麼去合理預防,而是只想著重罰止犯。且不說抓源頭合理引導需求很重要,即使是打擊手段,新生兒DNA和指紋入庫也比口喊死刑的強。這和寄希望於部隊能管好小孩是一個道理。

人販子要不要一律死刑?這個問題只有加上我開頭的那種「大家是為了吸引注意力」的臆測,才會具有討論價值。在知乎上,單純討論人販子是否一律死刑這個話題顯然要被普法一萬次,在朋友圈裡或許還有人給你喝彩,倒不是貶低什麼,但朋友圈的信息傳播目前來說,害大於益。新時代,每個人都是自媒體,但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媒體應有的公正嚴肅——很多正兒八經的媒體都做不到。

這其實是個很簡單的問題,不說法律,邵懂邏輯的人都知道這個提議是不靠譜的。你可以選擇用這種自我逃避的方式來表達不滿,但是不能把自己不願意思考只圖轉發爽快的念頭說成是國家「愚民」的結果。當你見識到民意的短處的時候,你會發現民意並不如我們想像的那麼好,起碼這次事件以及題主的發言就讓我個人感覺到民意很可怕。套用我一個朋友對這次轉發事件的評論:「我只覺得我所在非人間」

題主你不用生氣,我相信你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可能你對法律方面的理解還是欠缺的,而且可能邏輯方面也略有漏洞,但你的想像力還是不錯的。

我要指正的是,能寫出這種文章的人,說他是五毛,大家是不太相信的。我相信他也並沒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目的想要達成,知乎是個相對比較寬鬆的環境,大家來交流下意見,一個人說想通過一篇文章就能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這有點難,除非他的目的是求贊求關注。

另外,這個話題和「你罵北京堵車然後政府限號」顯然關聯不大。

還有,在知乎最好不要罵人說髒話,不太好。髒話易說,讚美稀缺。

再次勸題主,寬心冷靜。


我覺得是題主的理解力有問題。

再者,對拐賣犯罪直接判死刑,我是持反對立場的。

為什麼不想多說了。

題主不像是可以說道理的人。


大家都是玩知乎的,就別發帖子了行嗎


等我,我寫好拍照給你


當前人販子判死刑不能成立,主要是因為有人擔心,一旦使用死刑,作為一群亡命徒的人販子,會對孩子做什麼事。我覺得可以這樣:出台一個規定:人販子死刑到某年月日開始實行,在該日之前將所有孩子歸還者,國家可免於刑罰;如自己尋找困難,可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這樣就可以在「人販子死刑」實行之前,解救出所有的被拐兒童。

當然這只是理想情況。人販子死刑不過是為了迎合某些人而產生的一個偽命題罷了。

那麼我再問你:假如說「人販子死刑」從明天開始實行,那麼就必須有一部分孩子會為這條法律付出生命的代價,你會接受嗎?

我估計你們照樣會噴。

很多劇裡面的綁架事件,都是犯人拿一把刀與警察對峙。而警察與綁匪的對峙,玩的是心理。如果那時警察一擁而上,人質怎麼辦?可能人質被撕票,警察也會有犧牲。不過就憑你們的素質?媒體報道帶點色彩,說警察處置不當,沒有保住人質,幾個公知上來一撥節奏,你們照樣會噴,到時候警察不僅要承受戰友犧牲之苦,也要承受你們的口水。

人販子也是這樣:孩子對於他們來說,不過商品而已,他們只是「生意人」,只想做生意不想害命,一旦不假思索的直接將最重的刑罰加到他們身上,性質就立刻不一樣了。貪污犯也是,他們到手的不過是錢財。但是我們可以判處貪污犯死刑,卻不能動人販子,就是因為錢財沒有生命,孩子不一樣。我上面說了,這條法律,可能需要幾十個孩子「祭天」,這個社會能否接受這樣的現實?

再說了,人販子用死刑?那其他人怎麼辦?是不是「棄市」「株連」這種封建殘餘要重出江湖了?

所以告誡樓主:感情用事者以及不懂博弈者,在法律沒有觸及這個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普遍認知時,別再來找法律的事了。


應邀。

你提到的《該判死刑的不是人販子而是「民意》這篇文章,似乎知乎就是發源之一。

問題:人販子為什麼不能一律判死刑?伯通的答案。

你可以找他辯論一下


1、以後這種東西請不要邀,烏煙瘴氣的知乎

2、已舉報


不在於被抓住會不會死,而在於會不會被抓住。就算判凌遲又如何,那麼多人都沒事呢。

畢竟錯民也果。


社會上對人販子死刑的顧慮在於,既然知道拐賣人口是死刑,那麼就會對手上已經拐賣的人口極大的隱瞞,甚至滅口,對被拐賣人是一種威脅,但這些聖母沒考慮到的是,如果威懾力大到讓人販子不敢再產生犯法的念頭,那麼哪裡還有被拐賣人?

死刑是該.但應有所區分,所以說現在死刑種類太少,死的痛快和死的痛苦是不一樣的.古代死刑種類比較多,絞,斬,剮之中還有細分.對犯罪分子的威懾力也不同.販的少死緩,注射死刑,絞都可以.重大級就斬,剮,嚴重級可以剮3600,腰斬,五馬分屍.


題主先冷靜下整理下描述


我覺得應該廢除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一律死刑,這樣中國就能零犯罪了!!


聽說要判死刑,孩子價格漲了N倍,行情看好呀!為什麼會漲N倍?你知道海洛因嗎?成本發生了質的變化。

暴利吸引了更多的人加入了這一古老的行業。

販象牙抓獲可以銷毀掉象牙,販人口抓獲可不能銷毀孩子,所以貨物完好,換了個東家而已,大部分還是會被換個收費發票論品質以或高或低的價格出售。


其實,我覺得,危險駕駛的,都應該槍斃。


我懂一點法律,我也不厲害,題主說的對,我作為法律人想不出什麼比現在採取的措施更好的辦法,是法律人給社會添亂了,是我給人民丟臉了,我對不起題主,對不起學的法律,對不起人民,對不起國家。題主,你看這樣你消氣了么?


看看你的問題描述,好好整理整理再拿出來問,別把這裡當朋友圈貼吧!


題主說得對!不管是什麼罪,全都應該槍斃!

題主您看我都這麼說了是不是可以不打我了?

改了好幾次還是覺得怕怕的…匿了會不會安全些?


有點怕

所以還是匿了


該!

針對生命的犯罪,都要用生命來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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